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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右拾遺

    適當的體罰對於一個孩子成長,不僅是一件好事,而且是必要的。如果遇到這樣一個老師,作為家長應當心懷感激。

    在如今這樣的教育環境下,老師如果有體罰學生的行為,動輒被上綱上線,輕則扣工資,重則開除公職,而一個教師依然願意冒此風險,這一定程度上說明了教師的敬業愛生。

    當然這裡的體罰是適度,可控的,是本著教育、懲戒的善意,而不是致傷致殘的傷害。

    其次,孩子的成長需要懲戒教育。懲戒教育是完整教育不可或缺的組長部分。

    犯了錯誤接受懲罰,從小就可以培養學生負責任的態度和擔當精神,可以培養孩子敬畏心理。

    歌德曾經在其教育小說《威廉邁斯特學習時代》裡闡釋過教育尤其是懲戒教育培養學生的敬畏心理:適當的懲戒,培養學生敬畏我們腳下的土地和頭頂的藍天。再次,適當的懲戒教育可以加強學生疼痛記憶。

    疼痛記憶是比說教記憶更具有永續性和長效性,也更具有警戒具有。

    石油大王洛克菲勒教育孩子對待別人態度時曾經做了一個遊戲:他把孫子放在高桌上,然後伸手示意孩子向他撲過來,年小無知的孫子當然信任自己的爺爺,於是張開手向他撲了過來,而洛克菲勒卻縮回了手,小孩子重重的摔在地上,痛得哇哇叫。

    洛克菲勒這時語重心長地說:記住,對人要永遠懷有警戒,而不能輕信任何人。這種場景應當給小洛克菲勒以持久的記憶,並將銘記終生。老師的體罰懲戒教育所起的作用可作參考。

    當然,在這樣的背景下,一個老師如果能夠不用體罰最好不用體罰教育,因為畢竟現在教育環境下,絕大部分家長對於教育似懂非懂卻又都覺得經驗豐富能夠說三道四。如果家長有這方面建議或者要求,老師也要慎重待之。

    體罰教育是把雙刃劍,用好利學生利己,用得不好,傷人傷己。

  • 2 # 地理雜談

    做為一個父母,更作為一個老師其實我是非常同意適當的體罰。

    什麼是適當的體罰,肯定不是打罵學生,現在對老師的負面新聞太多,學生的心理很脆弱。掌握不好這個當,很容易出事情。這也就是現在很多老師,就算看到你課堂睡覺,搗亂,只要你不影響別人,都睜隻眼閉隻眼。有的時候學生比老師還厲害。

    很多父母自己就管不了自己的孩子,交給老師,當他犯錯的時候,第一次可以,第二第三次呢,不給他一定得懲罰,他就覺得自己做的的沒錯,或者他以為他在老師眼裡不受重視。

    下面是我們學校老師關於學生會的看法。同時也給其他父母提個醒。

  • 3 # 逗逗英語

    大家好,我既是一名老師,同時也是一位家長,這個問題我來談談自己的看法。

    首先,作為一名老師,從我自己內心來講,對孩子適當的體罰,絕對是有好處的。對沒有當過老師的人來說,肯定很難體會到:當某個學生行為習慣差,甚至惡習屢教不改,而當你無盡的道理在其面前變得很蒼白的時候,自己內心有多麼的無奈!

    管不管?不管,對得起自己做老師的良心嗎?他們畢竟還是孩子,哪個老師不希望自己所教的孩子變得優秀呢?管吧,在說教沒有任何作用的情況下,只剩下體罰這一條路了。

    為什麼我們經常能聽到某某孩子因為老師的批評跳樓自殺的?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其心理太脆弱,一直生活在甜言蜜語的乖哄當中。就如一直生活在溫室當中植物,當溫室大棚突然有一天被寒風颳掉以後,植物就會被凍死,道理很相似。

    想想我們自己的成長道路吧。在磕磕絆絆中成長出來的人,不管成就與否,至少心理是比較健康的,耐挫力比較強,再說直白一點,臉皮比較厚。而太敏感的人,反而活得非常非常累。對於孩子來說也是一樣的,尤其對一些屢教不改的孩子,適當的體罰,反而對他們是一種愛護,否則真當他們走上社會以後,就有可能危害社會,至少他們的一生是不完美的。

    如今校園欺凌事件頻頻發生,實施欺凌的孩子,大部分是由於對老師、對他人缺乏敬畏感,而發生了欺凌事件以後,大家有沒有看到對這些孩子的處理結果呢?反正我所知道的是,絕大部分以他們是未成年人為藉口,最後不了了之了。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如果老師能對這些孩子有權力進行體罰的話,或者曾經對其進行過體罰的,至少讓他們心裡知道,欺負別人是要付出代價的,也許他們對別的孩子欺凌時,就不會那麼肆無忌憚,無所顧忌了。

    說句自己真實的心理:如今的現狀是,做老師的戰戰兢兢,稍有不慎,就連說一些批評過分的話,都會考慮會不會傷了孩子的自尊心,萬一孩子想不開,萬一家長找上門來,那就太丟人了,況且,法律也不允許老師對孩子做體罰或變相體罰。

    說到這裡,也許有人會問:教師這個群體裡,素質差的老師不在少數,能任他們肆無忌憚的體罰孩子嗎?

    不可否認,確實有一些師德敗壞,破壞教育生態的人存在,再加上大家對教師這個職業,期待非常高,因為教師畢竟擔負著每家每戶孩子的成長和前途問題。再加上如今媒體十分發達,正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因此,一旦有個別老師出現了問題,好多人都會大肆宣傳,說整個行業風氣變壞。

    我並不是為老師進行開脫,我只想問大家一個問題:你孩子所在的學校,假如有100名老師,你覺得壞老師能佔百分之多少呢?說句公道話,好老師還是佔大多數的。

    因此,從這方面來講,把適度的體罰和懲戒權還給老師,這對孩子的教育有好處的,畢竟當老師是一個良心活,能去懲罰孩子,從某方面來講,是對孩子的負責任。相反,孩子犯了錯誤,不管不問,置之不理,反倒是對孩子的犯罪,對家長的極不負責任!

  • 4 # 軍旅小故事與教育

    已為人父母的80後、90後,你覺得老師適當的體罰學生,是好事還是壞事?有沒有必要?

    我雖然不是80後、90後,但作為一個過來人,我支援對學生嚴管,但不贊成對學生體罰,嚴管與體罰是不可劃等號的,對學生的嚴格要求,批評教育才是嚴管的正確選擇。

    而體罰學生,無論是從法理方面,還是教育的角度,都是不可取的。

    從法理上講,體罰是一種暴力行為,是法律禁止的,各地教育部門也有明確規定,不得體罰學生。

    從教育的角度,體罰完全是一種簡單粗暴的教育方式,不僅違背了教育規律,有損教育和教師形象,也不利於學生的健康成長,更容易引發社會矛盾。

    學校教育的目的,不僅要讓學生學到知識,更要培養學生健康的心智,而教師的一言一行,都會對學生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如果體罰成為學校一種正當的教育方式,必然對學生會產生不好的示範效應,甚至會誤導學生的行為準則,使得學生產生錯誤的認識,把暴力解決問題作為正當手段,這樣一來有可能引發更多校園暴力事件。

    體罰有可能降服一些調皮的學生,但靠體罰的降服,只是一時的屈服,並不能讓受體罰的學生真正心服口服,達到教育的目的。反而有可能對學生產生傷害、留下陰影,甚至在師生之間結下怨恨。近些年學生報復老師事件頻繁發生,大多就是因師生矛盾引發,值得我們好好去反思。

    還有就是體罰學生,分寸很難把握,後果難予預料。怎麼體罰?體罰的程度?誰來見證?一旦有學生因受到體罰發生不測事件,就是千張嘴也說不清,倒黴的自然是老師,學校也得背黑鍋,還會波及到所有教師,後果不可想像,這樣的事例已經發生過不少,在社會造成的影響也是巨大的。

    體罰帶來的許多社會負面影響和給學生帶來的身體、心理危害是母庸質疑的,所以目前有關“賞識教育”、“激勵教育”的呼聲越來越高。當然對學生的教育,我們不能把責任全部推到學校,推給老師,家庭、父母也應責無旁貸擔起責任,共同教育好我們的後一代,讓孩子們能受到良好教育,能健康成長。

  • 5 # 大軍原創詩詞

    在當今,體罰學生是教師不能觸碰的高壓線。也是眾多家長,尤其是溺愛孩子的家長特別痛恨的行為。一些老師也因體罰學生被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遭受了一些處分,甚至身敗名裂。儘管如此,允許老師適當體罰學生應該是好事。其理由如下。

    一是說服教育不是萬能的:

    在當前,由於老師沒有體罰的懲戒權,只有法律允許的說服教育,要求老師用“愛心”去感化頑劣的學生。但是要想說服教育起到感化作用必須要具備兩個前提條件:第一,所有的教師都要有像陶行知等教育家一樣的高超教育技巧和藝術;第二,所有的學生都願意接受感化,願意改正錯誤和缺點。但是現實的情況是,很多老師都不具備這種善於感化學生的情懷和方法;也不是所有的學生在接受感化後願意棄惡從善,總是有極少數學生油鹽不進,冥頑不化。也正是這樣,才使得我們很多教師的說服教育在很多情況下顯得蒼白無力,也才使得我們很多教師在面對極少數頑固不化的學生,束手無策,苦不堪言。

    二是絕對不允許體罰的現狀令人堪憂:

    在現今教育法規的約束下,教師是萬萬不能“動手”的。教師一旦體罰了學生,哪怕是為了孩子改正錯誤或努力學習,並且是相當輕微的,家長就有可能找學校討說法,到教育主管部門控告,要求老師賠禮、賠錢。輕則讓教師顏面無存、身敗名列。重則使教師被開除教職、丟掉飯碗。於是,很多教師在“一朝被蛇咬後”或者吸取其他教師“血的教訓”以後,也“學乖了”,對於屢屢犯錯誤的學生不願管,更不敢管。這樣就導致一些學校,尤其是農村的一些鄉鎮中學,大量的學生不但遊手好閒、不搞學習,而且還惹事生非,違規違紀。這不但是我們教師的不幸,學生在學校學不到知識,還養成了很多惡習也是他們自己的不幸。如果這些惡習沒有在萌芽之中被消滅,將來發展成為違法犯罪行為,也是學生家庭的不幸、社會的不幸和國家的不幸。

    三是國外的一些做法表明保留適度的體罰是很有必要的:

    其實國外很多國家都允許對學生進行適度體罰,最典型的莫過於新加坡。他們的理念是:與其讓學生將來進監獄,還不如現在進行鞭打教育。鞭打就是讓受罰的學生產生羞恥感,以後不再犯規,讓學生從小敬畏規則,以後才不敢為所欲為。所以在新加坡不僅規定了罰站、罰跑、罰做清潔等輕微的體罰行為,還允許採用特別嚴厲的鞭打。只不過鞭打限制了範圍:打架、抽菸、在考試時作弊、耍流氓行為、欺凌他人、破壞公物、對老師無禮、逃學、曠課等可以對學生進行鞭打;限定了實施者: 在每所學校,只有受過教育部專業的培訓,掌握了鞭打時的力度、速度等標準的校長、副校長或者由校方特別指定的訓導主任才有權力執行鞭打。正是新加坡等國家允許學校實施適度的體罰,才保證他們的教學秩序井然,學風良好,也才避免了像我們一些學校老師不願管、不敢管,學生大量違紀違規得不到及時懲處和糾正的現象。

    在現行法規範圍內,教師適度體罰要謹慎

    我們的現行法規絕對禁止體罰學生,所以教師認為學生的過錯行為比較嚴重,必須採取一定的體罰措施才能糾正學生的錯誤,並對其他學生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這時最好與家長進行溝通,在徵得家長同意的情況下,對學生實施適度的體罰,或者乾脆讓家長自己來對學生進行適度的體罰。即使在家長同意下實施的體罰,也要注意以下幾點:第一、目的要正當。實施適度體罰的目的,確實是為了讓學生改正錯誤,棄惡從善或者改掉不良習慣,要求學生刻苦學習。絕不能像以前個別的老師的體罰完全是為了“發洩私憤”。第二,要注意方式、方法,並要掌握分寸。即使要實施適度的體罰,其方式方法要做到男女有別,不損害學生的人格尊嚴,不觸碰其它法規底線,更不能讓學生傷筋動骨。

    總之,我認為適度體罰是好事,有利於糾正當前一些學校尤其是鄉鎮中學的少數“油鹽不進”的頑劣學生的不端行為和教師不敢管、不願管的現象。但是,由於當前法規絕對禁止老師體罰學生的剛性規定,老師在對學生進行適當體罰時一定要慎之又慎。

  • 6 # 教育貴人

    體罰學生,往往是一種教師個人的臨時行為。不同教師品行、學識千差萬別,同一個教師置身於不同的處境情緒也多有不同。不同的學生心理能力不一樣,能接受的體罰方式也不一樣。犯什麼樣的錯誤?處何種相應的懲罰?體罰強度如何把握?如何保證學生的生理、心理不受到過度的傷害?如何避免師生之間產生矛盾衝突?教師夲人極為難以確定。教育主管部也不知如何詳細界定。如果賦予教師體罰權,又無法作出相關詳細、具體規定,教師無法可依,極易對青少年造成不可估測的損害。作為一名教師,也作為一名家長,我不支援教師個人獨自對犯錯的學生進行體罰。

    期盼有關部門組織專家、教師、家長、學生、社會各界代表組成一個課題組,開展研究與制定一部新的巜中小學生違規違紀處分條例》,並指導各中小學、縣教育局建立相應的懲戒機構,保障各學校依法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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