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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生活慢慢品93247786

    這百分之十應該高速路單位承擔,管理不嚴謹,我們交了過路費憑什麼小車來買單,那小車修理費,或造成小車車上人傷亡,又誰來買單

  • 2 # 劉金泉12

    交通亂根本就不是因為10%,哪個行人會為了10%而承擔其餘90%?是因為對行人交通違法缺少追究。行人全責主責除死亡無法承擔外,即使受重傷也應承擔自己應負的責任。已有判例,行人闖紅燈導致機動車主死亡,判刑三年賠一百多萬。制定10%的原因是車輛急劇增多給行人造成極大不便增加了行人出行風險。同樣過錯的違章,造成後果卻完全不同,車主毛髮無損行人卻非死即傷,怎麼公平?我既開車又是行人,贊成這10%。

  • 3 # 期待明天啊

    交通法,就是個擺設,這樣說也不知道對不對,法律就是法律,必須每個人都去遵守,個人認為,一個法律要是可有可無得話!呵呵!這還是法律麼!!!!

  • 4 # 別動不動就封號

    如果在高速遇到這個問題,千萬別猛踩剎車,一旦你自己出現險情那是必須你自己全部買單,掛了也一樣,但如果你撞死了橫穿高速的,那是交警和保險公司買單,記住這個就得,行車安全必須先保證自己安全

  • 5 # 太陽E10000

    無數鮮活事例證明,該承擔多少責任由大爺家屬和其村民的鬧事能力決定。題主只要牢記,在中國排在法律之前有幾樣東西難說,但法律肯定是排在和諧之後的。

  • 6 # 一定不遠

    這樣的情況大爺自己負責,駕駛員一點責任都不需要付,任何駕駛員都不能避免避讓,這個交通事故的發生,所以,死者負主要責任。

  • 7 # 山莊閒客19548

    這種情況非常少。但真的遇到。那也沒辦法啊!只能輕踩剎車。站不住也得壓唄!沒辦法的!如果躲。那很可能是側翻傷級自己車裡的人。那時就是全部責任。而撞上可能無責任或者次要責任!

  • 8 # 齊天大聖199239250

    在高速公路行車,遇到這種事情千萬千萬別緊急剎車和亂打方向,最正確的方法就是保持冷靜,握緊方向盤直接撞上去,這樣才能保住全車人的生命!

  • 9 # Vicent飛鳥

    於理:行人違法上高速行走,出交通事故應負全部責任!

    於情:交通法規保護弱勢群體,機動車無責情況下也要承擔10%賠償,一般是走保險!

  • 10 # 好人有好報177129933

    我親自看到中國部分高速公路管理部門對高速公路的管理非常差。在2OO6年夏,我在山東青島坐大巴車從青島開發區去臨沂途中在一高速收費站發現有農戶幹農活從收費站進去又從不遠處的隔離帶下去到地裡幹農活。又在另一個地方停下來後路邊上有大約二十個人擠上車,我們坐的是雙層臥鋪,結果每個鋪位擠三個人只能坐著,當車快到臨沂的一個服務區時,司機把我們趕下車了。我們一行八人又搭公交車去了目的地。可惜當時我們沒有舉報,據說象類似情況很多。有人越高速隔離帶橫穿公路而被撞死,我並不同情死者反而同情司機,他們不但沒有過錯而承擔賠償實在冤枉,國家須要加強高速公路的管理,同時還要大力宣傳有關交通法規,提高老百姓遵守法律的自覺性。

  • 11 # 瞄準我的頭頭

    人道主義10%責任,賠償費用由交強險理賠~~先報警,確認涼了就不用急著打120了,接著再聯絡保險公司~~~

    對於這種敢橫穿高速被撞的人,除非是精神病人,本人不會有半點同情之心~~~晦氣不說,尼瑪還得花時間處理和修車~~

  • 12 # 公路小流氓A啊熊

    保險公司替你出於人道賠償死者10%剩下的高速管理處承擔。你可以起訴死者和高速管理處對你的車和人的精神損失費進行賠償。之前在法制節目上看過此類事件

  • 13 # 威馬汽車車友會

    在高速上正常行駛,遇到突然橫穿馬路的人,撞死了該負什麼責任?

    首先,但願永遠不要遇到這種情況,不過現實中有這種行人橫穿高速公路的情況嗎?答案當然是有,真不幸遇到這種事故,怎樣定責的話,要看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或者起訴至法院,由法院判決,新聞上這種案例也不是沒有,每次事故的定責也有所不同!

    我之前看過一篇報道,一臺正常行駛的車輛,撞到了在高速公路步行的行人,行人不幸當場死亡,交警的責任認定書,判給小車司機10%賠償責任,無需承擔法律責任,因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有證據證明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的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行人非法上高速,當然是不允許的,所以行人負主要責任,機動車只需承擔10%的經濟賠償,這也是中國法律同情弱者的人性化觀念,換句話說,即便機動車一方沒有任何過錯,也要承擔10%的經濟賠償,這個基本上就是走交強險,但是那次案例,死者家屬不服又將高速公路管理處,和小車司機一同告上法院,死者家屬認為高速公路失職,未能及時阻止行人,最後還真告贏了!!

    透過監控錄影顯示,行人確實是在高速收費站處走向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管理處盡到阻止行人的義務,存在失職,如果行人私自破壞護欄網,強行走向高速公路的,高速公路管理處就不會負責任了,那次法院最終判罰,高速公路管理處賠償35餘萬元,小車司機賠償7萬多元,所以,高速上撞到橫穿高速的行人,您即便沒有責任,也要承擔10%的經濟賠償,這是跑不掉的!

  • 14 # 開啟車窗看景色

    高速路不同於其它的道路,因為高速路車速平均都在時速100公里以上,對橫穿公路的人或動物無法躲避,處理不好,百分之百發生碰撞事故,輕者被撞到的人或物受到傷害,重者機動車本身也會發生與高速路設施發生二次碰撞或側翻的嚴重交通事故。所以,高速路是嚴禁行人或家畜翻越護攔進入高速路面的。

    因此,在處理人員傷亡這類事故時是有區別於其它公路或市區道路發生的致人死亡事故的認定結果。對於行人橫穿高速的認定,司機百分之百無責。相反,對機動車本身造成損壞或司乘人員人身傷害的,還應追究行人的責任須做出賠償。因為保險公司在理賠上是有限度的,只能在人員座位險中予以機動車無過錯賠償,而交強險和三者責任險的賠付不針對機動車本身,只賠付第三者。而車損險和座位險這兩種賠償數額對造成機動車重大經濟損失的,只能是杯水車薪,解決不了多大問題,何況有的機動車不買座位險這種險種。

    對造成行人的死亡,法律上有明確規定,司機無責,也要承擔10%的經濟賠償,也就是所謂的人道主義補償。

    有些事情就是這樣,合法不合理,只能自認倒黴。

  • 15 # 入定避塵世,靜思悟禪機。

    狗屁的人道主義賠償!這本來就是政府和高速管理部門的責任。交通違規的罰款都用到哪裡去了?司機交了錢在高速上正常行駛,行人違規造成的損失必須賠償,對撞壞的車輛和造成的損失由其個人資產進行賠償。沒有遺產者由交強險和高速管理部門賠償。

  • 16 # 蘇suw

    我的看法是:行人全責!如果事後其家人鬧上法庭的話那就判其家屬賠償司機及交警的誤工費、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具體金額視情況而定

  • 17 # PoWer

    高速公路不能行人,這是最基本的常識性問題,但現實生活中存在一種情況,許多人總是喜歡抱著僥倖心理,為了自己出行方便,不顧自己以及行駛車輛的人身安全,故意橫穿馬路。對於這種情況,我還是先祈禱自己和各位小夥伴不要遇到,因為一旦發生事故,帶來的後果不僅僅是撞死行人這麼簡單,甚至還會讓駕駛車輛家破人亡。不過說到這裡,不得不提交通監管部門,可能有人會說是交通部門監管不力,應當負責任,但高速路上面的行人隨意性和隨機性是非常大的,這種情況根本沒有辦法避免。

    高速公路撞死行人該負什麼責任,我們得分成兩個方面看待:

    當駕駛者屬於正常行駛,沒有超速、違規駕駛的情況下,撞死了橫穿公路的行人,出於人道主義,駕駛者僅僅需要在交強險責任範圍內承擔10%的賠償責任。如果能夠證明行人是故意自尋短見而自行撞到車輛上面的,則駕駛者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如果駕駛者存在超速駕駛、疲勞駕駛等一些違法駕駛的行為,撞死行人後,則會根據事故現場的認定進行一個責任劃分,各自根據自身的過錯承擔賠償責任。

    總之,高速公路上的行人肯定是有過錯的,如果駕駛者沒有涉嫌危險駕駛和交通肇事等行為,承擔的賠償責任是非常有限的。

  • 18 # 泉泉

    我覺得在高速有人橫穿,發生了交通事故,無論事故多大,都不應該要駕駛員承擔任何責任,因為首先是橫穿的人無視交通安全,無視交通法規,應該為自己的錯誤行為買單,如果因橫穿車禍死了,駕駛員不但可以不賠償一分錢,還要追究車輛損壞的經濟損失,這個不能跟道德還有出於同情什麼的掛鉤,必須要嚴厲對待,只有這樣才能喚醒一些人的麻木不仁。

  • 19 # 楊樂樂Dream

    在高速上正常行駛,遇到突然橫穿馬路的大爺,撞死了該負什麼責任?

    對於這種情況,我主張機動車無責,不需要負一點的責任。

    首先我們都知道高速公路是封閉的,不能隨便橫穿,大爺橫穿高速公路就屬於違法了,所以大爺在違法的情況下肯定是有責任的。

    再者我們跑高速就是為了快,別說是人橫穿馬路了,有很多地方,摩托車都不允許上高速,所以上面的車輛都是機動車。人對於機動車來說,目標太小了,車速快的情況下,等發現了,剎車也就剎不住了。畢竟機動車是沒有違章的情況,正常行駛,所以機動車無責,也就是說橫穿高速的大爺是全責。

    但是如果要是說機動車也要多少負責的情況下,那我認為高速公路方也需要付一定的責任。是他們的管理問題,導致行人上高速了。機動車拿錢上高速了,高速方就應該保證高速安全不亂,不能隨便什麼人都能上,如果是大爺拿了錢上的高速,高速公路方允許上的,那這個責任就是高速方的全責,因為法律不允許行人上高速。如果法律允許的情況下,那大爺和機動車的責任按正常的交通事故處理即可。但是如果是法律不允許,那大爺的違法行為就應該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且還要賠償機動車。

  • 20 # 法重情深

    司機應該無責任。

    首先,司機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至少說明司機操作正確,行為得當,沒有任何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

    對於這種行為,沒有理由作出任何處罰。即使發生交通事故,該司機也是無辜的,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

    其次,行人在高速公路上橫穿馬路是不允許的,也是非常危險的。

    行人是禁止上高速公路的,在高速公路上橫穿馬路,這更是一種不要命的行為。無論如何?行人在這種做法都是錯誤的,都應當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最後,行人橫穿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最後經認定即使司機無責任,那麼根據交通法規的規定,從人道主義出發,機動車與行人相撞的,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也應當承擔不大於10%的賠償責任。

    這也就是說司機沒有責任,但是也應當給予行人一定的賠償。

    行人與車輛相比,畢竟是弱者。車輛有保險,賠償一下行人也是應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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