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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odps4064

    你的情況屬於工傷,由單位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社保局工傷保險基金也要賠償你一部分若單位未給你購買工傷保險,則全部由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具體的賠償需要你先申請工傷認定,再做勞動能力鑑定,才能計算出賠償的金額整個過程比較漫長,也比較專業,建議有條件的話,還是委託律師處理賠償的專案有很多,大的主要是三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具體的金額需要依據你的個人情況計算得出。《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 2 # 藍風24

    1、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按鑑定結論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毀容經治療留下瘢痕的,根據瘢痕面積進行構傷殘等級評定。

    3、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一定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一定要透過正確的途徑去爭取賠償。相信有關部門,相信法律,不用擔心,祝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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