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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較勁的張姑娘

    可以要求返還,但是你真的好意思嗎,如果是相親認識了幾天給了她這些錢,然後好了沒幾天,讓他返還就罷了,女朋友應該談了不短時間了吧,就別讓還了,一個男人怎麼那麼小氣呢,讓你未來老婆知道會看不起你的。錢真的不多,如果多,你讓還你,誰也不說你啥,人家當你一回女朋友,別讓人罵吧

    一,真實案例,證明錢可以要

    小麗嫁給小明時要了兩萬彩禮,訂親時小明給小麗了一個金戒指,婚後兩人因為三觀不合離了婚,其實主要是小明太不顧家每天出去瞎跑,小麗忍受不了,當時孩子都快生了,生生離了婚,按情理,那些彩禮補償給小麗都不過分份,但無奈她全得退,最後小明連那個不值錢的戒指都要了回去,讓多少人都覺得他很不男人,最後也沒找到清白的媳婦

    從這例子來看,錢可以要,但是別把自己搞臭了,捨得才有得

    二,想想你倆在一起的美好時光,留有那美好的回憶吧,別撕的愁人似的

    你付出了金錢,女孩子是付出感情的,你倆在一起交往的日子,肯定有一些美好的回憶,與一些快樂的瞬間,別讓這些美好的東西,因為那些錢了,通通作廢,

    在以後的某個時光,想起來都是互相撕逼難堪,女孩子在戀愛中必定是弱勢群體,你就當這些錢買了戀愛中女孩子給你的溫柔吧!這樣一想你就不至於耿耿於懷,其實用那些錢來換,你並沒有吃虧,你覺得呢?

    第三,你執意要回,也沒有關係,只不過對你以後的戀愛會有些小影響罷了

    反正以我的角度來說,我會覺得這個男人真小氣,那通常小氣的男人格局都不會大到哪裡去,女孩子大多不喜歡這樣的男人,反正我覺得如果我的老公曾經幹過這樣的事兒,我看不起他,我會覺得這樣小氣吧啦對他會有鄙視,開啟一段感情不合適了,咱們讓他圓滿的結束,對自己,對他人都好,做個大度的男人吧!

    巴拉巴拉羅羅嗦嗦這麼多,我就是認為這個錢可以去要,但是真的沒必要去要,如果是三兩萬塊錢那麼要一樣是可以的,畢竟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但是這1000多塊錢真的沒必要了,他畢竟是跟你好過一回的女人,我們不能太絕情

  • 2 # 小坷垃qing

    分手了在要錢,不好吧。以後還是要結婚的,本來圈子也不大,網際網路都這麼發達,你要了你前女友再給你來個曝光,以後你還找物件嗎

    還有就是在法律層面,不屬於整額的,像100、1000.10000、20000這樣的,不具法律效益,都屬於贈予。

  • 3 # 水中的魚587

    男人不應該大度大方大氣嗎?就這麼點錢,而且還是你愛過的女人,是你心甘情願的,管對方要還,會失了節氣,讓人瞧不起的。

  • 4 # 黑羽北北

    我覺得你能被噴。。。因為你真得讓人不噴不快啊!1314。。。還多嗎?談戀愛給女朋友節日紅包吧。分手再一一要回來???真是個奇葩!不過我也遇到過一次這樣人。。。拜拜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今社會真的沒房沒車就找不到物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