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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無憂柔草

    這個觀點現在很正確,男女平等,最起碼男女都有義務養老。最簡單的例子就是現在好多父母不但給兒子備房,也給女兒備房。同樣的,對於獨生子女的女兒更是要擔當贍養父母的責任。

  • 2 # 樂馨兒666

    我是當女兒的,可我啥也不想爭,覺得那些都是身外之物,自己有吃有住就行了,父母把我拉扯大不容易,所以只想盡孝。

  • 3 # 小錦鯉到我家

    我婆婆和公公是對女兒親的。我兒子才上初中的時候,婆婆就癱瘓了在每家均攤保姆錢的情況下,公公對保姆的照顧不滿意,因為婆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保姆照顧得也不好,在商量無果大家都不願意管的情況下,愛人和我商量把婆婆和公公接到我家伺候,我還上著班。直到伺候婆婆去世,公公還和我們一起生活,我的病也加重了,公公又找了個老伴回他家了,後來才知道公公把房子和喪葬費都寫協議給阿姨了,還有他哥說兩個老的一人一個,媽算我的父親還是你的。現在再說說我家的事情吧,我父親家暴什麼事都是他說了算,他說女兒就是賠錢的,不該要女孩,還從來沒有把母親看在眼裡,特別的無情,母親70多那會兒還捱打,他對我們意見很大,以前父母有病都是我和姐照顧得多,哥哥只晚上守夜,就這樣父親仍然瞞著我們三個把房子過戶給了小兒子,錢也全部給了小兒子,我的抑鬱症自殺過搶救過來了,現在還有肝硬化和高血壓,我的身體已經不能伺候老人了,二哥把家裡二老的存摺也全部收走了,姐姐知道母親日子不多了,就想讓母親去北京一趟,可是才取了母親的錢,父親二哥就不斷的打電話要錢,姐姐說也寒心了,在醫院家裡伺候照顧他們的姐做得最多,二哥只是把飯做好老人吃完就走了,父親心裡眼裡就只有小兒子。

    大家怎麼看我們兩家的事呢?

  • 4 # 一代天驕5956117137

    父母還沒死的,子女就開始爭家產的,就是不孝啊!父母的家產是父母作主的呀!父母在世也有病痛是需要用錢的。或許一場病痛需要賣房來治療呢?你們是希望房子留著還是賣了作治療費用呢?人生沒有到盡頭,你們就把父母逼到盡頭嗎?

  • 5 # 楊家牌樓新標榜美髮

    作為女兒一般情況下不應該要爸媽這邊的東西,畢竟你老公這邊有他爸媽的錢,我想這種話題以後不要再拿出來討論了丟人,女兒這麼大你爸媽那邊,你和你老公給你爸媽多少錢?把你當物品買賣了嗎?賣了多少錢?值了嗎?你爸媽賺了多少,你媽投資你投了多少錢賺了多少利息?大家想想吧!

  • 6 # 聆子326

    一群法盲,去看婚姻法21條和28條,養老與財產無關。財產怎麼分那是另一部法。沒事百度去,別在這跟八婆似的!

  • 7 # 靠山4

    養兒防老的概念,確實已經發生了根本性改變。

    舊時代“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種陳舊的思想觀念,一去再也不復返了。

    作為當兒作女的,對自己的父母都有平均分攤,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這也是天經地義,義不容辭的天職。

    但話說回來,父母的所有財產,並不是全歸兒子繼承,凡是兒女都享有平等分享繼承的權利,如果父母做錯了,必須立即改過來,千萬不要給兒女們留下解不開的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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