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油、C5、C5以上成品油管道與城鎮居民點或獨立的人群密集的房屋的距離,不宜小於15m。(包含居民區、廠房、學校、菜市場等);
2.原油、C5、C5以上成品油管道與飛機場、海(河)港碼頭、大中型水庫和水工建(構)築物、工廠的距離不宜小於20m;
注:當情況特殊或受地形及其他條件限制時,在採取有效措施保證相鄰建(構)築物和管道安全後,可以縮小上述規定的距離,但不宜小於8m。
3.敷設在地面的輸油管道同建築物的最小距離,應按上述1和2規定的距離增加1倍;
4.原油、C5、C5以上成品油管道同軍工廠、軍事設施、易燃易爆倉庫、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最小距離,應同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5.埋地輸油管道同其他用途的管道同溝敷設,並採用聯合陰極保護的管道之間的距離,應根據施工和維修的需要確定,其最小淨距不應小於0.5m;
6.管道與光纜同溝敷設時,其最小淨距(指兩斷面垂直投影的淨距)不應小於0.3m;
7.原油、液化石油氣、C5、C5以上成品油管道與高速公路、一二級公路平行敷設時,其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範圍邊界不宜小於10m,三級及以下公路不宜小於5m;
注:當情況特殊或受地形及其他條件限制時,在採取有效措施保證相鄰建(構)築物和管道安全後,可以縮小上述規定的距離,但不宜小於8m(三級及三級以下公路不宜小於5m)。對處於地形特殊困難地段與公路平行的區域性管段,在採取加強保護措施後,可埋設在公路路肩邊線以外的公路用地範圍內。
8.原油、C5、C5以上成品油管道與鐵路平行敷設時,管道應敷設在距離鐵路用地範圍邊線3m以外。
1.原油、C5、C5以上成品油管道與城鎮居民點或獨立的人群密集的房屋的距離,不宜小於15m。(包含居民區、廠房、學校、菜市場等);
2.原油、C5、C5以上成品油管道與飛機場、海(河)港碼頭、大中型水庫和水工建(構)築物、工廠的距離不宜小於20m;
注:當情況特殊或受地形及其他條件限制時,在採取有效措施保證相鄰建(構)築物和管道安全後,可以縮小上述規定的距離,但不宜小於8m。
3.敷設在地面的輸油管道同建築物的最小距離,應按上述1和2規定的距離增加1倍;
4.原油、C5、C5以上成品油管道同軍工廠、軍事設施、易燃易爆倉庫、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最小距離,應同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5.埋地輸油管道同其他用途的管道同溝敷設,並採用聯合陰極保護的管道之間的距離,應根據施工和維修的需要確定,其最小淨距不應小於0.5m;
6.管道與光纜同溝敷設時,其最小淨距(指兩斷面垂直投影的淨距)不應小於0.3m;
7.原油、液化石油氣、C5、C5以上成品油管道與高速公路、一二級公路平行敷設時,其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範圍邊界不宜小於10m,三級及以下公路不宜小於5m;
注:當情況特殊或受地形及其他條件限制時,在採取有效措施保證相鄰建(構)築物和管道安全後,可以縮小上述規定的距離,但不宜小於8m(三級及三級以下公路不宜小於5m)。對處於地形特殊困難地段與公路平行的區域性管段,在採取加強保護措施後,可埋設在公路路肩邊線以外的公路用地範圍內。
8.原油、C5、C5以上成品油管道與鐵路平行敷設時,管道應敷設在距離鐵路用地範圍邊線3m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