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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致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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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史大世界
十年後,如果再遇到初戀,如果是你的話,你覺得你們還會在一起嗎?如果是我的話,我覺得不會在一起。
能在一起的話是需要緣分的。緣分這東西真的是可遇不可求。有很多初戀當時在談戀愛的時候關係特別的好。誰都以為兩個人能夠結婚成家,走到一起。但是等到結婚前,很多理由兩個人又沒有能夠在一起。那隻能是說沒有走到一起是沒有緣分。其實在現實生活當中也有兩個人非常相愛,但是由於兩方家庭的原因而沒有走在一起。也就是說硬生生的被雙方的父母拆散的初戀。這種情況下是最讓人痛心和難過的。
不管是什麼樣的情況導致分手的,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再聯絡。多年以後,兩個人都會成家,而且都有了孩子。如果說一對初戀,十年以後再想你,那肯定是都有了很大的變化。起碼兩個人容顏上有變化,彼此都老了一些,或者是說更成熟了一些。兩個人很有可能在一些偶然的機會相見,但是見面又不能代表什麼。最多也就是互相問聲好,或者一個擁抱或者是吃一頓飯。其他又有什麼呢?
如果說兩個人真要在一起的話,除非是兩個人都是單身的情況。不然的話很難繼續在一起,因為牽扯到的人或者是因素太多。
能夠在一起就互相珍惜,既然分手就彼此祝福對方就好了,沒有那麼多糾結和藕斷絲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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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熊貓與機器貓
想到陳奕迅的《十年》中的歌詞:
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還可以問候,只是那種溫柔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
一段感情走到了盡頭,不管千萬理由,在雙方心裡總會有一道疤,如果當初愛的真,分後之後再相遇,也回不到從前。
如果還能在一起歡笑如常,那隻可能是曾經愛的不深,或者只是玩玩,那麼現在估計也不是非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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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遇見你遇見溫暖
不會。不去破壞曾經的美好才是最美的
偶爾有聯絡可以,最好是遠遠的,保持距離。不去打擾對方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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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小徐麻麻耶
不管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或者更久,都不會再在一起了。當初沒在一起肯定有原因,即使過了很久肯定也不會改變,還不如給彼此留下初戀時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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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瑤瑤無期再見
沒上線見諒,搓筆了。
決定了分手,就不要在一起了,好馬不吃回頭草。
梔子花開,純純的愛,我們要聽媽媽的話,要自尊自愛,親愛的姑娘,我們的時間很寶貴。
多麼完美的人,也有自身的缺點,多麼差勁的人,也有自己的閃光點。
培養一份讀書的心境和自律的習慣,至少經濟獨立,精神自由,至少培養一兩個要一直堅持的興趣愛好。理由就是,我可以遇到比他更優秀的人,因為我也很優秀……!
我不喜歡也不推崇快餐式戀愛,但我也不批判,因為每個人的觀點不同。找男朋友一定要找三觀和你符合的人,一個三觀都不和的人在一起很累的。
如果三觀不同,不必總是放在心上。做好自己該做的事就好,人生的路那麼長,沒有誰會一直陪著誰。
人最怕相處後的信任背後的謊言,一旦攢夠了失望,誰都會漸漸死心,就會頭也不回的離開。
我談戀愛是奔著結婚去的,認真的生活,努力把自己變好,直到現在這副模樣,不說很滿意,但至少我很喜歡我現在的狀態。
寒冷的風
刺骨的雨
優秀的我喜歡耀眼的你
不負韶華,不負遇見,遇見溫暖的你,我倍感榮幸,不期而遇的溫暖最動人。
最後,我想送給所有追夢女孩一句話,與君共勉:
當你變得優秀時,你想要的一切都會來找你。
我們一起努力吧!
面對單純,越要珍惜,越是單純,越是關鍵!
201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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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國一絕錢龍
如果十年前是天賜良緣初
十年後遇到肯定都未結婚
得不到初戀情憶裡的瘋狂
丫丫幾丫鬟的命天註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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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熙寶快寶
說起初戀,不由得讓我想起了那個濛瀧遙遠的年代,那一年在縣城上高中,我表姐在縣醫院實習,因為醫院離我們學校不算遠,有時睡覺吃飯就去她那兒。
有一天放學,我抱著兩本書去醫院三樓找表姐,走到二樓樓梯拐角處,見一位中年女人扶著一個穿條紋病號服的大男孩從上邊走下來,我靠一邊停下來想讓他們先過去,就抬頭看了他們一眼,見那個男孩大約有十七八歲的年紀,長的面板白淨,文靜秀氣,他也看了我一眼,我們目光撞在一起的瞬間,我的臉竟然紅了,趕緊低頭走了,隔了一天又去醫院的時候,在樓梯拐角處又見到那個男孩,一個人默默的坐在那裡,嚇的我趕緊走了過去,連一眼也沒敢看他,後來的一段時間,又見了他幾次,還是沒敢看他一眼,沒敢給他說一句話,只感覺每次見面他都悄悄打量我,只知道他在四樓住院,不知道是什麼病,那個時候臉皮薄,也不好意思問我姐。
後來,又去醫院的時候,再也沒有見過他,也不知道他病好出院了,還是……只希望他病好了,健健康康一輩子,還偷偷希望心裡偶爾想起見過我這個人,不知道這是不是我的初戀,只是這麼多年過去了,他的模樣永遠印在了我心裡,永遠也忘不了!
如果再次遇到他,我會問他:你過的好嗎?那年得的什麼病,這麼多年過去了,心裡可曾記得曾經對視一眼的那個女孩嗎?
可是,那個矇矓的他在哪裡?他是誰?
(對不起!有些跑題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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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竹林老屋
不會在一起,也不可能在一起!
原因如下:
第一:為什麼不會再在一起?
兩個人相愛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但分開一定有無法解決的矛盾。
初戀是美好的,那段時光會很甜美,也許一輩子難以忘懷,可有句歌詞寫得很好“回憶在美好也只是曾經。”懵懂無知的年紀,兩個人牽手不需要太多理由,當愛情降溫時各種瑣事就會撲面而來,那時的愛很淡,很多矛盾足以讓兩個人分手。本來在一起就是一種衝動,那分開也無可厚非。
或許留有遺憾,十年後兩人再相見即便牽了手重新成為情侶,也完全不一樣了。十年是什麼概念?人這一輩子往多了說也就十個十年,十年足夠讓一個人變得面目全非。十年後的她和你早已不是懵懂少年,那時任性妄為的感覺早已經消散的無影無蹤。
其實,初戀不是一場戀愛,而是一種感覺,是自由自在,不去考慮如何生活,不用考慮將來的自由感覺,它帶給人的是無限遐想,十年後,誰還敢,誰還有功夫來放肆感情?
第二、不可能在一起
光陰不等人,十年後,彼此有了自己的愛人和家庭,兩人的心思應該完全放在各自的小窩裡,這時候再重溫初戀的感覺,完全是對家庭的不負責任。
十年足以淡化很多東西,恩怨情仇似乎已經煙消雲散,再遇初戀只不過是嫣然一笑,各自回到各自的世界,過著每日的柴米油鹽。
十年後再與初戀牽手就如同堵上了兩個家庭,偷偷摸摸的地下戀情有著極大的風險,一不小心就會妻離子散。
這種行為不是對初戀的繼承而是踐踏。一個人的時候,回憶著過去種種或許能帶來不一樣的幸福感。可真到了拋妻棄子與初戀在一起的時候,初戀這件事就被玷汙了,幸福感變成了心驚膽戰,除此之外,還要揹負罵名和良心的審判。
初戀再美好也已成為了過去,這是自己的經歷,值得藏在內心獨自品味,真正擺出來卻又是另一番模樣。物是人非,珍惜當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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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飄忽的影
提起初戀,估計是每個人青蔥記憶吧,既青澀,又美好。就像何炅唱的歌,梔子花開,純純的愛。
我的初戀是一個長相秀氣的男孩子,那是我當時鄰班的同學,心裡只是暗暗地喜歡,還不知情為何物的喜歡,一直也不敢捅破那層窗戶紙。因為長相過於帥氣,我們那一屆的女生有很多都喜歡他,他基本每個月左右就會換一個女朋友,所以當時的我就覺得這是個十足的花花公子吧。
我們只是以朋友的名義簡單的相處到,有時候我還是忍不住好奇的問他,他到底喜歡什麼樣的女孩子,為什麼會頻繁的換女朋友呢,他當時只是雲淡風輕的回了我一句,女朋友也是有保質期的。那時,我更認準他就是渣男,但還是會喜歡,直到大學,我還是沒有說出口,到了我有喜歡的男生後,我覺得我要做一件大事,我找到了他的QQ,終於說了,我的心也就釋然了,大家各有歸宿,依然是朋友,沒有喜歡。
十年後,我們各自成家,各有各的事業和家庭,當然不會再回頭,只會是各自祝福。這也會會是一份遺失的美好!
回覆列表
好馬不吃回頭草!如果初戀能回頭,那當初為何頭也不回,就讓初戀成為彼此內心的美好回憶吧,給彼此再留最後一點美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