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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七秒工作室

    這是一個看證據的時代,法制社會。像他們那樣的人,坑定會會給自己留下後路!不是那麼容易就能被制裁的。況且還經過了趙薇之前的收購萬家文化空手套白狼的事件。趙薇和黃曉明又是好朋友,所以如果他真的是自己參與了操控股市,那他也會為自己留好退路。現在很多人都在走法律的邊緣,或者鑽法律空子。所以這件事不管是真的還是假的黃曉明都應該沒多大問題。

  • 2 # 凡心讀天下

    數以億計的一大筆資金,如果真是委託理財,那麼必定應當有委託理財合同,言明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受託方的許可權。當然這個合同除了相關的法律部門和當事人雙方,其他人自然無法知曉。即使當時真的沒有(這種可能性極小),那麼如今若要貓膩一下,只要是相關部門不予拆穿,他人也無從考證。當然這個貓膩是違法的。所以委託理財看起來合情合理,沒有什麼值得推敲。

    那麼這樣一來,事情的重點就應當是黃曉明對於本人的資金用於操縱股市這事究竟知不知情。這個事情就更難說了,即使黃曉明真的知情,至多是口頭上的告知,但只要沒有有力(比如錄音或相關音影之類或書面)的證據,加上如果有人(高勇)願意背這口鍋,(有時候傷其五指,不如斷其一指),這個事也無從考證。

    對於一件無從考證的事情是否經得起推敲,你認為還重要嗎?由此看來黃曉明只要不是“出借賬戶”,只要能夠出具委託理財合同,只要能證明自己不知情,基本上可保無虞。(不過前提是要保證即使作假也不被拆穿)

  • 3 # 不孤散人

    公民註冊證券賬戶的目的是什麼?賬戶主人可以免責,要實名制賬戶幹什麼?僱傭軍荼毒生靈,僱主脫得了干係嗎?

    法律追究金融犯罪,如果連賬戶主人都不能作為依據,那今後證券賬戶可以取消了,直接用銀行賬戶購買股票,操作人就每天賣門票參與交易好了,誰上車、誰買票、誰負責那不是簡便多了。

    荒唐!滑天下之大稽!

  • 4 # 使用者1065315574727

    黃曉明的回答我從虹橋金融P2p的廣告代言就可以看出問題。你虹橋金融p2P中你投了多少錢,自已不能言行一致只想收廣告費,所以他的回答我是不相信

  • 5 # 齊凱文說說說

    1

    說說美國股市和中國股市的區別,美國股市基本沒有散戶,基本都是機構投資,而中國散戶比機構多。

    2

    美華人都把自己的錢,股票,基金交給專業機構打理,委託理財。在中國叫借賬戶。

    電影《當幸福來敲門》威爾史密斯就是做這個的。

    包括川普私人賬戶也是交給專業機構理財的。

    在中國淨值高的客戶很多也是交給別人,委託理財的。

    3

    委託理財為未來發展方向

  • 6 # 老楊62001

    都明白!黃不明白嗎?認她娘鬼才信!別演了,青島人叫調架大發了!你為青島做了什麼?兩億婚,真您孃的大發!!!狗屎一個。

  • 7 # 天涯孤氪

    經得起,黃一家子那可是大大的良民呀!這樣的人怎麼可能幹違法的事情呢!違法的肯定他不知道,要麼跟他無關,心必須得大呀!那麼多億交給素不相識的人打理,那絕對不是一般人乾的出來的,

  • 8 # 千山車神

    黃曉明的說法不可信,違反常理,難以自圓其說!

    黃曉明作為演員雖然演技一般,但他絕對會演戲。他的宣告就象在演戲,由於演技不行,演得不象,造成很多人對他的說法不屑一顧,難以令人信服,有的說他在"演戲"!

    成千萬上億元的理財資金,交給不認識的人去理財,誰信!幾年過去了這筆理財鉅款到底經營怎麼樣一概不知,騙誰!投資後對自己獲得的鉅額收益亳不知情,再忽悠!這些說法好象天方夜談,也可稱為奇人奇聞奇事,根本不可能的事,有違常理無法取信於人!

    歸納幾條,把鉅款交給不認識的人去理財沒人相信,投資理財的盈虧狀況自己從來不問沒人相信,投資以來自己獲得鉅額收益毫不知情沒人相信。為什麼這樣?主人沒講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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