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感覺有許多種,如觸覺、味覺、嗅覺等,可透過觸控物體的形狀、品嚐味道、嗅其氣味來感覺物體。而視覺是一種極為複雜和重要的感覺,人所感受的外界資訊80%以上來自視覺。 人們在實際生活中,是經常處於在不斷地糾正錯誤中來感知和適應客觀世界的。對外界刺激(資訊)的特徵的辨別能力,是我們認識世界和習得知識的重要手段。同時,對於錯誤的反映要不斷進行校正。這一點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很重要。例如,喪失聽覺的人久而久之,其言語會變得不易聽懂,這就是因為自己聽不到自己發出的聲音(語言)而得不到反饋和校正,甚而導致語言的喪失。因此對來自感官的錯誤反映的不斷糾正可以提高我們的認識水平。外界事物形形色色,千變萬化,而其間的聯絡又是錯綜複雜的,而人在頭腦中對外界事物的反映只是有條件地近似地把握著外界事物,人對事物的認識帶有個人的侷限性。但辯證唯物主義認為客觀事物是可知的,人對客觀世界的認識是無止境的。就錯覺(對客觀事物的知覺)而言,除去“杯弓蛇影”、“草木皆兵”以及“風搖花影動,疑是玉人來”等等這些和主觀情境相關聯的不算外,諸如基於我們生理基礎的那些現象所造成的錯覺也不在少數。例如,在我們的視覺中,當物體的影象落在網膜的盲點部分,我們就會產生“視而不見”的錯覺。(見上圖)再如,看電影時銀幕上人物的動作是跳動的而影象(畫面)又是明暗交替的,但我們看起來,人物的動作是連續的,同時也沒有明暗變化。這是利用了眼睛視覺存留的特性。電影畫面每秒鐘以24個的速度變換,這樣“跳動”的畫面就被看成連續動作(察覺不出動作的不連續性),同時因眼睛能在一定時間內保持住作用於它的光效應,人們看到的不是一系列閃動的圖畫,而是穩定的畫面。 此外我們知道在顏色知覺中,每一種顏色都有它相應的互補色(互補色如用混色輪混合時,會成為灰色--白色,只有亮度而無彩色)。紅和綠是一對互補色,黃和藍也是一對互補色,其他顏色也都各有其相應的互補色。黑和白也有互補關係。如果互補色兩者同時呈現在一個畫面上時,會顯得分外鮮明。如果在周圍充滿一種顏色刺激時,無刺激的"空檔"處便會產生互補色的感覺,從而產生所謂的“無中生有”的錯覺。最常見的事實是在藍色的天幕上出現的月亮(無色)會顯黃色。汽車司機夜間行車時都有這樣的經驗,走在高壓水銀燈照明(藍紫色光源)的道路上,自己的車燈(白熾燈)燈光顯橙黃色;而走在鈉燈照明(黃色光源)的道路上,自己的車燈顯藍色。這個例子說明感覺和知覺都會受背景的條件影響而有所改變。這種差異也不能不算作錯覺。以上是生理性的現象造成的錯覺。 在圖片上由於明暗和陰影的影響,使我們得到凸出或凹入的知覺。同一張圖片中的物體明亮部分在上方,陰影部分在下方,看上去這個物體是凸出的。把這張圖片上下倒置過來,便會得到凹進去的知覺。這是我們長時間的生活經驗造成的,在生活中光源(Sunny)總是位於上方,這就自然形成凸出來的物體的明亮部分位於該物的上方,陰影在下方。凹下去的東西相反,這已是無例外的現象了。所以把同一張圖片倒置就會得到相反的影象知覺。在沒有更多參照物的條件下,兩個物體中的一個在運動時,我們往往會把它們中任何一個看成運動的。例如,“雲遮月”的時候,可以把月亮看成在雲後移動,也可以把雲看成在月亮前移動。如在暗室中用幻燈在面對被試者的幕布上呈現一個方框子,在框子中央有一個小方形,向左右移動框子時,被試者則感到方形在移動。這是因為人們一般的經驗是,運動的物件總是在較大的靜止的環境中移動,而且這種聯絡相當鞏固,所以會產生這種錯覺。我們都有這樣的經驗,乘火車時在列車裡透過車窗看臨近火車開動時,總是覺得自己所在的列車在開動。這是因為當乘車時,由於車的執行形成外物移動的知覺,這個經驗牢固地印在腦海裡,因而在列車裡對臨近列車的移動總是不加思索地認為是自己所在的列車在開動。但是,由於缺乏振動的感覺與推動的感覺,便會很快地意識到自己所乘的列車並未向前移動。 在有些情況下,我們得到的知覺與事實不相符合,那是因為這種知覺是在特定的條件影響下形成的,並非錯覺。如將筷子斜插在有水的水杯裡,看上去筷子變得不直了,在水中的部分向下錯開了。這是因為插入水中的部分進入與空氣不同的介質,而產生的折射現象所引起的。把筷子看成曲折的是正常的、合理的現象。又如海市蜃樓、汽車上凸面的倒車鏡以及哈哈鏡,這些Phantom或所產生變形的影象,都不能看成是錯覺。 我們對錯覺的瞭解使我們在觀察上能擺脫它而不致將錯覺認為是正確的。錯覺在藝術上、技術上以及軍事上都有積極作用。如電影攝製中用移動佈景的方法造成交通工具的執行,又如汽車、飛機以至宇宙航行等等供訓練駕駛員的模擬裝置,軍事上的各種偽裝以及按形體的服裝的設計,花色的匹配等等和錯覺有一定的關係。 總之,錯覺產生的原因既有生理因素,也有心理因素。我們要防止因錯覺而造成認識上的錯誤,但也可利用錯覺為我們服務。 錯覺是指人們對外界事物的不正確的感覺或知覺。最常見的是視覺方面的錯覺。產生錯覺的原因,除來自客觀刺激本身特點的影響外,還有觀察者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原因。其機制現在尚未完全弄清。來自生理方面的原因是與我們感覺器官的機構和特性有關;來自心理方面的原因是和我們生存的條件以及生活的經驗有關。
人的感覺有許多種,如觸覺、味覺、嗅覺等,可透過觸控物體的形狀、品嚐味道、嗅其氣味來感覺物體。而視覺是一種極為複雜和重要的感覺,人所感受的外界資訊80%以上來自視覺。 人們在實際生活中,是經常處於在不斷地糾正錯誤中來感知和適應客觀世界的。對外界刺激(資訊)的特徵的辨別能力,是我們認識世界和習得知識的重要手段。同時,對於錯誤的反映要不斷進行校正。這一點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很重要。例如,喪失聽覺的人久而久之,其言語會變得不易聽懂,這就是因為自己聽不到自己發出的聲音(語言)而得不到反饋和校正,甚而導致語言的喪失。因此對來自感官的錯誤反映的不斷糾正可以提高我們的認識水平。外界事物形形色色,千變萬化,而其間的聯絡又是錯綜複雜的,而人在頭腦中對外界事物的反映只是有條件地近似地把握著外界事物,人對事物的認識帶有個人的侷限性。但辯證唯物主義認為客觀事物是可知的,人對客觀世界的認識是無止境的。就錯覺(對客觀事物的知覺)而言,除去“杯弓蛇影”、“草木皆兵”以及“風搖花影動,疑是玉人來”等等這些和主觀情境相關聯的不算外,諸如基於我們生理基礎的那些現象所造成的錯覺也不在少數。例如,在我們的視覺中,當物體的影象落在網膜的盲點部分,我們就會產生“視而不見”的錯覺。(見上圖)再如,看電影時銀幕上人物的動作是跳動的而影象(畫面)又是明暗交替的,但我們看起來,人物的動作是連續的,同時也沒有明暗變化。這是利用了眼睛視覺存留的特性。電影畫面每秒鐘以24個的速度變換,這樣“跳動”的畫面就被看成連續動作(察覺不出動作的不連續性),同時因眼睛能在一定時間內保持住作用於它的光效應,人們看到的不是一系列閃動的圖畫,而是穩定的畫面。 此外我們知道在顏色知覺中,每一種顏色都有它相應的互補色(互補色如用混色輪混合時,會成為灰色--白色,只有亮度而無彩色)。紅和綠是一對互補色,黃和藍也是一對互補色,其他顏色也都各有其相應的互補色。黑和白也有互補關係。如果互補色兩者同時呈現在一個畫面上時,會顯得分外鮮明。如果在周圍充滿一種顏色刺激時,無刺激的"空檔"處便會產生互補色的感覺,從而產生所謂的“無中生有”的錯覺。最常見的事實是在藍色的天幕上出現的月亮(無色)會顯黃色。汽車司機夜間行車時都有這樣的經驗,走在高壓水銀燈照明(藍紫色光源)的道路上,自己的車燈(白熾燈)燈光顯橙黃色;而走在鈉燈照明(黃色光源)的道路上,自己的車燈顯藍色。這個例子說明感覺和知覺都會受背景的條件影響而有所改變。這種差異也不能不算作錯覺。以上是生理性的現象造成的錯覺。 在圖片上由於明暗和陰影的影響,使我們得到凸出或凹入的知覺。同一張圖片中的物體明亮部分在上方,陰影部分在下方,看上去這個物體是凸出的。把這張圖片上下倒置過來,便會得到凹進去的知覺。這是我們長時間的生活經驗造成的,在生活中光源(Sunny)總是位於上方,這就自然形成凸出來的物體的明亮部分位於該物的上方,陰影在下方。凹下去的東西相反,這已是無例外的現象了。所以把同一張圖片倒置就會得到相反的影象知覺。在沒有更多參照物的條件下,兩個物體中的一個在運動時,我們往往會把它們中任何一個看成運動的。例如,“雲遮月”的時候,可以把月亮看成在雲後移動,也可以把雲看成在月亮前移動。如在暗室中用幻燈在面對被試者的幕布上呈現一個方框子,在框子中央有一個小方形,向左右移動框子時,被試者則感到方形在移動。這是因為人們一般的經驗是,運動的物件總是在較大的靜止的環境中移動,而且這種聯絡相當鞏固,所以會產生這種錯覺。我們都有這樣的經驗,乘火車時在列車裡透過車窗看臨近火車開動時,總是覺得自己所在的列車在開動。這是因為當乘車時,由於車的執行形成外物移動的知覺,這個經驗牢固地印在腦海裡,因而在列車裡對臨近列車的移動總是不加思索地認為是自己所在的列車在開動。但是,由於缺乏振動的感覺與推動的感覺,便會很快地意識到自己所乘的列車並未向前移動。 在有些情況下,我們得到的知覺與事實不相符合,那是因為這種知覺是在特定的條件影響下形成的,並非錯覺。如將筷子斜插在有水的水杯裡,看上去筷子變得不直了,在水中的部分向下錯開了。這是因為插入水中的部分進入與空氣不同的介質,而產生的折射現象所引起的。把筷子看成曲折的是正常的、合理的現象。又如海市蜃樓、汽車上凸面的倒車鏡以及哈哈鏡,這些Phantom或所產生變形的影象,都不能看成是錯覺。 我們對錯覺的瞭解使我們在觀察上能擺脫它而不致將錯覺認為是正確的。錯覺在藝術上、技術上以及軍事上都有積極作用。如電影攝製中用移動佈景的方法造成交通工具的執行,又如汽車、飛機以至宇宙航行等等供訓練駕駛員的模擬裝置,軍事上的各種偽裝以及按形體的服裝的設計,花色的匹配等等和錯覺有一定的關係。 總之,錯覺產生的原因既有生理因素,也有心理因素。我們要防止因錯覺而造成認識上的錯誤,但也可利用錯覺為我們服務。 錯覺是指人們對外界事物的不正確的感覺或知覺。最常見的是視覺方面的錯覺。產生錯覺的原因,除來自客觀刺激本身特點的影響外,還有觀察者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原因。其機制現在尚未完全弄清。來自生理方面的原因是與我們感覺器官的機構和特性有關;來自心理方面的原因是和我們生存的條件以及生活的經驗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