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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燕子南飛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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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知足長樂笑口常開
沒有傷到生命危害的份子上,父母沒有必要參與,小吵小鬧父母儘量做到勸和引導。
雙方父母各勸導各自的子女,不能教唆子女使陰招傷害媳婦或女婿。
倘若父母在一邊煽風點火不但矛盾不會熄滅,而是更加深了小倆口矛盾的惡化越演越烈。
我堂弟就是其中一例,本來小倆口只是為了一點雞毛蒜皮的事,叔叔嬸嬸就愛參與,孃家和婆家又相距很近,村莊跟村莊只間隔一條水溝(大摡不到500米)。平常叔叔和嬸嬸的聲音就大,一吵架鬧氣如雷貫耳。
孃家聽見女兒在婆家受氣,也不甘示弱,不分清紅皂白兩家就撕打在一起,堂弟媳孃家哥,氣急之中用腳把我叔踹倒在地,小堂弟當時年紀十八血氣方剛,剛好又在某個單位兼個小職剛好一個電警棒上去就給她孃家哥一棒槌。
結果孃家人報了警,可想而知派出所就開始要抓兩小堂弟。
兩個堂弟沒辦法在一個親戚家躲了起來,光躲也不是辦法,看樣子已發展這種地步只有走離婚的道路了。
叔叔嬸嬸考慮問題的嚴重性了:不離吧,矛盾惡化,從來沒受過別人欺辱的叔叔偏偏又被的媳婦的孃家哥哥踢了一腳,沒老沒少心裡覺得委屈窩囊,實在咽不下這口氣。
離了吧,剛滿月的孫子沒有媽媽,媳婦孃家人更不放過自己的兩個兒子,權衡利弊之後,叔叔嬸嬸的希望只能求拜他唯一親哥(我的老爸)。
我老爸和叔叔的親家公是從小玩大的好朋友,老爸在四村八鄰的威望還不錯,況且還跟老家派出所的所長是同學,這個人情他們會給的。本來好好的一家人,被雙方父母攪的亂七八糟。
由於叔叔嬸嬸的“委屈求全”才保全小倆口從歸於好。叔叔嬸嬸還是暗氣未消。結果就堂弟媳孃家哥踹的那一腳,叔叔當年就氣大傷身得上癌症去世了,那年叔叔才49歲,為此我老爸經常開導叔叔,可是叔叔心太小,就那一腳要了我叔叔的命,我常常為叔叔惋惜!
三年前嬸嬸也得癌病危,回老家看望嬸嬸,堂弟媳婦拉著我說去到村頭挖薺菜,她的目的不是叫我挖薺菜,而是拉著我坐在地頭痛哭流啼地訴說她的苦惱。痛恨父母雙方的參與,給她留下的疤痕永遠泯滅不了。
本來小夫妻不值得一提的小事,結果叫父母攪的不可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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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彩虹2303652302216
這個事咋說那,
我僧經也遇到過這樣的事,一開始I孩子鬧情緒,我想我既然在場:當老人的要壓服下,勸說孩子完事:按道理:走過程:理所當然的,
錯了:有一句話說得對,解鈴需要繫鈴人,看來老人不應該進不衝突中,外界因素解決不了根源自己的飯量自己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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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作家詩人劉美英
夫妻吵架父母最好不要參與,夫妻之間的矛盾自行解決。原生家庭不要參與到小家庭裡邊去,這樣矛盾還少點,參與越多矛盾越多。兒孫自有兒孫福,孩子結婚了,自有他們的生活方式和圈子,不打擾,不參與,反而能讓他們的幸福指數慢慢升溫,也能讓他們在彼此的婚姻生活中獲得成長。小家庭裡,父母參與多的,孩子永遠也長不大,也不懂感恩,也不能體會一個家庭裡自己的角色和責任。孩子唯有越獨立越自立,慢慢從生活中體會婚姻和家庭的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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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父母參與,小兩口小打小鬧總是避免不了的。父母知道了會擔心難過,就像我家小姑子婚都沒結就被男朋友打,打電話給父母告狀。結果我家婆婆急得直哭,還叫我們弟媳去那裡鬧,我怎麼去呀?以什麼身份去,又沒結婚就去人家住著。父母急得團團轉,誰知他們早就合好了。如果遇到大事情,就得告訴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