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撞到人後遺棄傷者,這裡也分不同的情況。第一種是撞到人之後未停車直接離開現場,那麼傷者發生次生事故後死亡,這時候交警會委託法醫對死者的死因進行屍檢,確認死亡原因,如果與前車有關,那麼交通肇事罪跑不了,如果死因完全是後車造成的,那麼由後車承擔責任。這裡需要注意一點,交警會根據兩次事故發生有沒有連續性,如果有連續性,兩次撞擊造成傷者死亡那麼逃逸車輛肯定會負主要以上責任,如果沒有連續性,那麼第二次撞擊第一輛逃逸車輛也需要擔負一定的責任,這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第二種是撞傷人之後駕駛員下車檢視後逃逸,那麼如果傷者明顯身處危險路段而肇事司機不管不顧駕車逃逸,致使傷者又發生事故死亡,那麼這就可能不屬於交通事故範疇了,就有可能升級到過失致人死亡,或者再嚴重一點就有可能上升到故意殺人罪。
第三種是撞傷人之後將傷者扶上自己車帶離現場後遺棄,然後又致使傷者發生事故死亡,這是什麼行為?相信大家都心裡明白了,這時候極大可能就是觸犯故意殺人罪了。
我就經歷過這種案子,簡單的事故最後是被判決為故意殺人罪。一起是宋某駕車撞人後傷者撞碎風擋玻璃掛在車輛方向盤位置,宋某依舊繼續駕車逃逸,行駛1000米後甩掉傷者逃逸,致使傷者死亡。宋某最後被判決故意殺人罪20年有期徒刑。
司機撞到人後遺棄傷者,這裡也分不同的情況。第一種是撞到人之後未停車直接離開現場,那麼傷者發生次生事故後死亡,這時候交警會委託法醫對死者的死因進行屍檢,確認死亡原因,如果與前車有關,那麼交通肇事罪跑不了,如果死因完全是後車造成的,那麼由後車承擔責任。這裡需要注意一點,交警會根據兩次事故發生有沒有連續性,如果有連續性,兩次撞擊造成傷者死亡那麼逃逸車輛肯定會負主要以上責任,如果沒有連續性,那麼第二次撞擊第一輛逃逸車輛也需要擔負一定的責任,這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第二種是撞傷人之後駕駛員下車檢視後逃逸,那麼如果傷者明顯身處危險路段而肇事司機不管不顧駕車逃逸,致使傷者又發生事故死亡,那麼這就可能不屬於交通事故範疇了,就有可能升級到過失致人死亡,或者再嚴重一點就有可能上升到故意殺人罪。
第三種是撞傷人之後將傷者扶上自己車帶離現場後遺棄,然後又致使傷者發生事故死亡,這是什麼行為?相信大家都心裡明白了,這時候極大可能就是觸犯故意殺人罪了。
我就經歷過這種案子,簡單的事故最後是被判決為故意殺人罪。一起是宋某駕車撞人後傷者撞碎風擋玻璃掛在車輛方向盤位置,宋某依舊繼續駕車逃逸,行駛1000米後甩掉傷者逃逸,致使傷者死亡。宋某最後被判決故意殺人罪2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