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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青青林木土

    感謝你的提問

    第一件事是在2014年的時候,我媳婦因為到新工作單位工作,受到的照顧不少,我就安排她們單位的中層領導吃飯,當時是在一個山莊中吃全羊,一共8個人開了五輛車,那天喝的很盡興,除了我媳婦和她的一個女領導沒喝酒其餘幾個人都喝了酒,吃飯的時候還說好今天回去由兩名女士開兩輛車把所有人回去,其他車輛就放山莊第二天再來開走,大家都開著玩笑說身邊喝酒開車被抓的一些趣事,個個都知道喝酒不開車。可喝完酒之後卻不受控制了,男人嘛,喝完酒思想就嗨了,喝完不盡興還想再去唱個歌洗個澡按個摩啥的,就不同意坐兩名女士的車,我讓媳婦聯絡一下代駕,可幾個人嫌山莊比較偏僻代駕的來得半個小時以上,堅決不等了。最後五個人愣是不聽勸開著三輛車離開了。我和媳婦回家後不放心,先挨個打電話確認回家了麼,五個人接電話明顯電話背景音差不多,但個個都說到家了,都是成年人明白怎麼回事兒,但我是組織者,一晚上在酒精和擔心的雙重作用下一晚都沒睡好,直到第二天早上又挨個打電話確認都沒問題才徹底放了心。

    第二件事就是發生在我自己身上,那是週末和同事們一起出去採摘野營,就是出去找個合適的採摘園大家採摘、燒烤玩一整天,那天從中午就開始燒烤邊喝邊吃邊玩,大家比較盡興,晚上採摘園又安排了我們一頓,那天我喝的特別多,但我知道我喝多了車就留在採摘園裡,我同事把我送回家的,之後就斷片了。。。。。。第二天醒過來我讓我媳婦開車送我到採摘園把我的車開回來,我媳婦說你車在門口呢,我出去一看車子果然在自家門口停著呢,我就說我記得昨晚是同事送我回來的,車是誰給我開回來的呢?第二天上班挨個同事問誰幫我把車開回來的,同事們都說走的時候我車在採摘園裡停著呢,我就越想越不放心,中午就開車到採摘園去了一趟,採摘園的老闆告訴我昨天晚上我自己打車回到採摘園把車開走了,放門口錄影記錄也確實是我開走的,我當時就後怕了,因為我自己完全沒有一點點印象,完全喝斷片了。接著我就圍著我的車仔細的找看看有沒有撞痕或者劃痕,找完了車子完好我才慢慢放下心來,至少沒出事。從這件事之後我就徹底戒酒了,因為我怕下次再喝多開車,越想越後怕的。

    這件事給我的感覺就是,人在喝了酒之後自信也好,膽子也好都會因為酒精的催化而膨脹,尤其是男人互相在一起,有一個牛哄哄的不怕,其他的為了面子也是敢向虎山行,並不是他們不知道喝酒不開車,而完全是喝到一定的程度,有些忌憚會被無視,而有些行為則會無限放大。而我自身發生的事就是在完全喝大了的情況下,自己一點記憶片段都回憶不起來,但車子就是被我自己開回來的,無意識的酒駕行為也是犯罪,唯一慶幸的就是當天沒被查到和發生事故。

    現在查酒駕確實越來越嚴格和頻繁,並不是所有人都是以身試法,有一部分是僥倖心理作祟,還有一部分就是在酒精的催化下守法意識變淡了,或者是完全被無視了。

    最後還是那句話: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不要等被抓獲時才後悔莫及。

  • 2 # 米斯特於

    根據人的性格不同,酒後的反應也不同,有的人酒後就特別自負,認為地球都是他的了,開個車算什麼,有的人酒後抱有僥倖心理,心想不一定天天有檢查的,總之我覺得還是性格的問題,酒後又將性格放大了。

  • 3 # 春夏秋冬的我

    就那本人來說吧,曾經在去年就被交警查酒駕查住過,駕駛證暫扣了半年交了罰金,算了整個過程走了一遍,說實話沒查之前我的心裡從來不覺得是個事兒,一來覺得在本地路況熟悉,二來呢交警隊也認識幾個朋友,覺得有事也可以解決,一點不在乎,只到被逮住,說啥都不管用,自己慌了,總結一下就是太自己為事,太大意,太盲目自信,太不懂法律!奉勸大家千萬別酒駕,尤其是醉駕,付出的代價是你想都不敢想的!

  • 4 # 濃墨染青城

    都是抱有僥倖心理以身試法,沒有嘗試過酒駕的危害之大。酒駕不僅危害自身生命安全,也給他人帶來生命危險。影響子孫後代前程問題等等,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為了他人也為了自己!

  • 5 # 農村小小李

    去年一年村裡因為酒後駕車被查處的有8個人,其中5個是我的發小,也是我的酒友,他們都見證過我因為酒後開車,駕駛證被吊銷半年,重新考試科目一科目三的光輝歷程,按道理來說,作為一個身邊的朋友有過這樣一段不堪的經歷,應該能夠引起警覺,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從而堅決不再犯類似的錯誤。

    可偏偏不巧合的是,他們對於我被抓的經歷,得出來的教訓和見識就是,我開車不小心,酒後開車應該走小路,應該學會和有關人員鬥智鬥勇,於是這種僥倖的心理一直都伴隨著他們,自己開車運氣好,自己聰明,直到被抓過後,一個個才後悔得要死,可是悔不當初有什麼用那?

    尤其是其中一個朋友被酒後抓到純屬就是咎由自取,去年我和他一起吃飯,我們各自開車去的,酒席間他喝的不少,因為我有之前被抓的經歷,所以只要開車出去絕對不會喝酒,酒席結束以後我彷彿告誡他,一會坐我的車回去,把你的留在這裡,我明天在把你送禮,可是他堅決不同意,理由就是:現在這個點交警早下班了,我從小路回去絕對沒事,於是我這個心存僥倖的朋友,半路上就被抓住了,等待他的當然毫無疑問就是一系列的處罰。

    為什麼酒後駕車天天查,還是有人以身試法?

    僥倖心理,認為自己運氣好的人比比皆是

    從書本學來的道路,從別人身上得到的教訓,終究是讓很大一部分普通人不能長記性的,所有酒後開車的人,都知道酒駕的危害,都知道路上會有被抓的危險,可是喝點酒之後,還是都敢以身試法,毫無疑問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缺乏對生命和安全的敬畏,對酒後駕車抱有很大的僥倖心理。

    酒駕的人經常說的一句話就是,這個點交警都下班了吧,不會那麼巧合吧,我知道一條小路沒事,於是在他們酒後駕車得逞一次後,這種僥倖心理就會越來越大,越來越毫無顧忌,直到最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等哪天被抓的時候,一切後悔也就來不及了。

    作為一個酒駕被抓過的當事人,我真心的奉勸大家一句,一定千萬不要有僥倖心理,經常飲酒開車的你,或許有過一次次幸運逃脫的經歷,但是你一定要記住,常在河邊走沒有不溼鞋子的,你逃過一百次一千次對於你的人生沒有絲毫的幫助,可是一旦被抓一次,那麼這個汙點就會伴隨著你一輩子。

    敬畏生命一定要敬畏生命,酒後開車不僅僅是對你自己的不負責任,更是對所有出行的路人生命安全的一種不負責任。你試想一下,你自己因為酒後開車駕駛如果導致了路人死亡,自己不僅要賠償坐牢,而且損失的是一個活生生的生命,導致了一個家庭的破裂,當酒醒過後面對這一切,你的一生還能過得安穩嗎?

    最後奉勸大家一句,一旦被交警查到,束手就擒就可以了,直白的來說有關係你找關係,有人你找人,什麼都沒有你就接受公平公正的處理即可,千萬不要想著逃逸,不要想著以任何手段對待執法,不然酒醒以後後悔的還是你。

  • 6 # 祥哥2175

    這種錯誤對於一般人是很容易犯的,榔率極高,存在很多客觀因素,例如:目前將張口罵人的也例入刑法,那全國的公檢法不用幹別的了,同時全國得有十億人成為犯罪份子,這絕不是抬槓。

  • 7 # 相學愛好者

    有的人喝酒上癮了,就像吸毒一樣,一般人勸他戒酒都難,有的人一直喝到死。有一部分人能戒酒成功是醫生勸的,因為這些人有病醫生告訴他不戒酒就有死的可能,所以怕死就戒了。再說查車也不是每部必查,有的人就是抱著僥倖心理。

  • 8 # 黃昏也喝壯行酒

    有句話不是說“酒醉英雄膽”嗎。喝酒前本是好好一個人,可幾杯“黃湯”下肚,聲音大了!膽子大了!天是老二,我是老大了,牛皮哄哄:“天上管不了,天下我說了算……

    我八十年代、代課時候的一個學生,小學畢業後,因家境原因,沒能繼續讀初中,小小年紀就在社會上闖蕩,因腦子還好使,長了見識,算得上有才幹,深得當地鄉鎮領導賞識,因而被舉薦到家鄉任村主任,並加入了黨組織。

    欣逢今年村委換屆,村幹部待遇有望豐厚,上級組織本有意圖讓他擔任村支書,可有一晚,他也許是被尚未實現的光明前景衝昏了頭腦,邀約三朋四友胡吃海喝,酒醉後不聽旁人勸阻,執意醉駕!口出狂言:我怕誰?誰敢管我?

    結果,正好被查酒駕的交警攔截到了,這時他還不知其嚴重性,還用粗魯的語言頂撞交警……

    最終的結局呢:撤消村主任職務、吊銷駕照、開除黨籍、監外執行半年……

    一顆剛要發光的星,就這樣被兩口“黃湯”擊沉了!

    酒駕醉駕,害人害己!擾亂社會!危害社會!黨紀國法所不容!

    誰想借酒逞能、以身試法,那為了社會穩定,為了人民的利益,黨紀國法定是利劍出鞘……(圖片自網路,若侵即刪)

  • 9 # 熒熒之光通天之亮

    酒後駕車天天查,為什麼這麼多人還以身試法?只因這五點原因。

    簡單列舉三個案例,都是青島市個別領導幹部的真實案例。

    例1:青島市某局主持工作的副處長,我的師兄,年前剛被查,處理結果是雙開。據說當晚在酒店喝完酒以後,有人專門安排了車送他回家。我師兄回家以後,發現鑰匙沒帶,落車裡面了,所以自己又打車去取得鑰匙。既然都打車過來了,於是乎,乾脆索性自己想駕車回家,沒成想剛開了十來分鐘,就被警察查到了。警察問:你是幹什麼的?我師兄說:我是某某局的。警察笑了,抓的就是你這樣的。哎,可惜了我的師兄,過了年,2021年馬上就要提正處了,結果公務員、仕途生涯徹底完了。

    例2:當年跟我一起幹活的某某局科長,因為成績顯著,被提拔為工務處副處長。當時是在公示期,他居然外出喝酒。你喝酒不要緊,你別開車啊,關鍵還是公車啊!其實他本來也沒打算喝酒的,壞就壞在他前妻給他打了個電話,電話裡面兩個人吵得很兇,他很鬱悶,回來自己幹了一斤白酒,誰也勸不住,喝完酒,開公車回家,都到了自己的小區裡面了,結果連撞三輛車,還不抓緊跑,還在那站著跟人吵架。結果人家報警了,他被查實醉駕,被組織部和紀委問責,處理結果:雙開。

    例3:我們青島這邊的一位前局長,喝完酒,自己開車回家。為什麼是前局長呢?因為被免職了,所以鬱悶,也沒有人給他開車,他也沒提前找人。醉醺醺的就從酒店出去開車,結果一不注意,與別人的車剮蹭了。人家下車一看,也不嚴重,看對方喝酒了,也不訛人,就要5000塊錢。其實在我們青島5000塊錢是良心價,假如你在青島醉駕,至少要兩萬塊錢。可這位局長不幹啊!覺得擺明是在訛他,十分生氣。啪啪給了對方五個巴掌,還說:讓你訛我,還問我要5000塊錢,我賞你五個大巴掌!對方報警,局長被控制,三天之後就出來了處理結果:雙開。

    以上三個例子,都是副處級及以上幹部所犯的酒駕,副處級以下幹部喝酒被查酒駕的那就更多了。我身邊有8位幹部都因酒駕被開除公職了。那麼,你們不禁要問現在既然查酒駕這麼嚴,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人敢以身試法呢?

    第一,僥倖心理。雖然都知道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但是很多人的潛意識裡,覺得哪有那麼巧,點哪有那麼背,再說了,都這麼晚了,警察還不休息?假如要是遇見交警,直接掉頭跑是了,哪能被抓著?!正是這些僥倖心理,才最終害了自己。

    第二,為上班方便。在酒店裡喝完酒以後,很多人之所以開車,就是覺得第二天上班方便、快捷,或者說第二天方便送孩子上學、送老婆上班,純粹為了圖個方便而已。恰恰是你為了一時的方便,而讓你終生沒了方便。

    第三,為了省錢。外面喝完酒以後,打車不得花錢?我本人出去喝酒的時候經常打個車就三四十,更有甚至七八十到一百五十元。假如我開車的話,哪裡需要燒這麼多的油。關鍵是第二天,我還得打車過來取車,一來一回,多了去了,不捨得花錢啊!再比如找代駕,晚上22點以後的代駕很貴,也不捨得花錢,可能也不願別人動自己的車。省了一時的錢,卻廢了一世的錢。

    第四,怕老婆。你像我例1中的副處長,為什麼到了家門口,不讓自己的老婆開門?就是因為怕老婆,怕被老婆挨訓唄。怎麼樣不被老婆挨訓呢?只有鋌而走險,冒險去取鑰匙了。鑰匙是取來了,工作卻沒了

    第五,習慣和刺激。喝酒以後,不開車難受,開車是習慣,也是刺激。我回家就要開著我的車回去。一邊車裡聽歌,一邊大聲吆喝,要的就是這種感覺!我有幾位朋友就是這樣,習慣酒後開車,我說了好幾次都不聽,害人害己。

    事實上,飲酒後,由於酒精的麻醉,人的手、腳的觸覺都比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也下降,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因此發生交通事故機率大大增加。再次奉勸大家: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 10 # 山東海哥

    這確實是一個現實問題,所有的人都知道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但是就是有那麼一部分人以身試法,最後把自己搞的狼狽不堪,對外經常吹牛,說自己上面有人,交警隊都是朋友,我們這裡就有一個這樣的年輕人,結果醉駕被查,一個熟人也沒有了,又找的其他人才擺平,後來大家都明白了,原本是吹牛B啊!

    還有一部分人認為自己離家近,肯定沒有問題,結果還是被查了,自己後悔不已,有用嗎?前幾天看新聞,有個人找代駕,把他送到小區,結果錢包找不到了,報警,警察調監控檢視,發現大問題了,代駕根本沒有把他送到地方,他私自又駕車500米,涉嫌醉駕,這一下事情大了,罰款、拘留、吊銷駕駛證,最後錢包在自己車上找到了,網友一片譁然,為什麼呢?

    喝酒駕車還有一部分人,總是不服氣,你們被查了是因為你們笨,看我的,看看能把我怎麼樣,最後自己也被查了,這時候他絕對不聲張,悄悄的找人,請客送禮不說最重要的是罰款,吊銷駕駛證,這個最厲害。

    醉駕開車僥倖心理的人最多,也不是不懂法,關鍵是麻痺大意,總感覺離家近,這是問題的關鍵,我常說只要喝酒了就不要動車了,這才是關鍵,但是和我在一起的開車的朋友一個喝酒的沒有,我直接拒絕他們,如果不聽話我會轉身離開,我絕對不會和這種人在一起,丟人啊!

    經常有人被抓,但是大家就是不長記性,根本原因是無知啊!有一部分人確實太無知,他很清楚利害關係,但是這些人不上心,總感覺查車離他們很遙遠,其實天天在我們身邊,大家說對嗎?別做無謂的犧牲,賺錢容易嗎?

  • 11 # 吳大賴

    僥倖心理唄,沒被抓到過,就永遠存在僥倖心理。

    一二年的時候我給領導開車,基本上每天都在酒駕,只是沒有醉駕而已,那時候跟著領導走哪吃哪喝哪,不喝多,一瓶兩瓶的,記不清哪年了,也就一三年前後才開始嚴查酒駕,可是當時我們圈裡的司機還是一樣,有甚者都是不喝點車開不好,直到有一天晚上領導送回家後,自己出去喝酒,喝的有點多了,把別人的車颳了一下,不嚴重,主要是我當時自己並不知道出了事故,就是喝酒的原因吧,那人開車把我追上了,問我,這點小事故你跑啥,給那哥們氣的報警了,後來警察來了,中(間過程省略了),給我一次機會能擺平不,我說謝謝,可以的,我過去跟那小子講好了條件,陪他二千塊錢,就算了,寫了字據,就算完事了,之後警察還問我能開回家不車,我說沒問題,這是就算解決完事了,回到家後開始有點後怕了,這當時萬一要是刮的是人,那可不是這樣的結果了,所以從那天以後喝完酒堅決不開車,為了自己和家人包括所有人負責。(除非在一八年過年,大年初三那天晚上,我們一家三口在我姑家串門,才吃飯不到十分鐘,這時候我已經喝了一瓶啤酒,我兒女5歲突然被卡魚刺了,當時想了好多辦法也沒行,就決定去醫院,也忘了自己喝酒的事了,開車就出發了,還好沒有大事去醫院大夫沒等採取措施的時候我女兒誰知道是嚇的,還是哭的,在就是坐車顛的,突然間就好了,說不卡了)

    最後還是那句話不被蛇咬不怕井繩,咬一口就好了,比什麼都管用

  • 12 # 70後大叔說事

    隨著宣傳力度的加大,人們對於酒後駕車的違法性,可能帶來的危害性,都有所認識。以身試法的原因:有的抱有僥倖心理;有的是礙於某種情面;有的認為有能力處理;有的為省打車錢;有的為了把車開回家等等。總之,酒駕是對家人和他人都不負責任的行為。

  • 13 # 遊走在筆尖上的舞者

    我從以下幾個方面談談我的觀點和認識

    第一,無知者無畏,有句話叫“沒文化膽子大”。

    有句話叫“無知者無畏”,農村有句話叫“沒文化膽子大”,大概都是一個意思,沒有學習過相關法律知識,不知道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後果。

    關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罰,主要包括了兩方面,即刑事處罰與行政處罰。其中刑事處罰,一般是認定構成危險駕駛罪,按照《刑法》中的規定,給予醉駕之人1-6個月的拘役處罰,同時還要處一定金額的罰金。若是行政處罰的話,則通常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同時還會弔銷醉駕之人的駕駛證,在五年之內不能重新取得駕駛證。

    酒駕的人之所以以身拭法,在一定程度上與其不瞭解相關的法律知識和處置規定很很大的關係,總認為酒駕沒有什麼大不了。即使被交警查到,也不會被上綱上線,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執行。

    第二,對於酒駕的危害性沒有親身的體會,所以敢以身拭法。

    我堂弟,前兩年,自己叫了一個要好兄弟幫其開車從銀川到西安來看望我。我問他為什麼自己不開車來西安,他說自己因為酒後駕駛機動車被交警吊銷了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能駕駛機動車,所以只能叫一個要好的兄弟幫他開車。

    所以我時常感慨那些酒後敢於駕駛機動車,敢於以身拭法的人,只能以血的代價才能換來沉痛的教訓,我堂弟就是典型的例子。

    有一種酒駕,叫沒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體會,就不知道以身拭法的危害和後果,以身拭法過後,才會叫苦連天,悔不當初。

    第三,對酒駕的危害性宣傳還不到位。

    有的人之所以酒後駕駛機動車,敢於以身拭法,除了與其存在僥倖心理有關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對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危害性宣傳不到位有一定的關係。

    常言道,人患不知過,不知其過安能去過?公安機關只能把酒後駕駛機動後的危害性宣傳到位了,做到了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宣傳到位了,駕駛員的思想才能認識到位,才能從內心深處真正敬畏法律,不以身拭法,自覺做到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 14 # 追夢人1967

    和一個人的素養及道德品質有關。一個有著極高的素養和道德品質的人,自律性極強,嚴格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也可以表現在其他方面,如在工作中和生活中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法律法規等。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求Miley-kicking and screaming歌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