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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璽信智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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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死神扎馬斯
構不構成誹謗罪其實不重要,在中國範點罪都是無所謂的事情,關鍵能不能免罪,如果連偷漏國家政府稅收都可以免罪的話,不就是誹謗嗎?完全可以免罪,法院也挺忙,只判一些重大案件就可以,這種輕微罪行不應該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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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任文俊3
至於是不是二十億不一定,偷稅漏稅估計是不可逃脫了,也許八億十億道理一樣,肯定是有問題的,不信就查一下,范冰冰一個演員都經不起嚴查,不用說只捐一分而國外有豪宅的大大導演了,查吧,百分之百有偷稅漏稅的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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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雪223258
罰20億,是否屬實不重要,重要的是大V的目的達到了,一、馮不會告誹謗,告了就要查查,查著查著就屬實了。二、引起了關注也許不告也要查查。一查也可能就查出20億。個人分析,僅供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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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鮮瓜農
我還是希望馮小剛被罰的,當時那件事,他們這群所謂的"大佬"全部躲在後面,只把范冰冰一個女人推到前面,真的很噁心,范冰冰扛起一切應該也不是崔永元的初衷,當然前提是他有犯法需要罰款,其實一般來說娛樂圈眾人也經不起嚴格稅務審查。
但數額不可能現在知道吧,只要數額不對馮小剛就可以告了,因為是虛假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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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碧雲6
如果不屬實可追究法律責任,承擔法律後果。
如果情況屬實,馮小剛果真被罰了2o億,這個數字可是驚天數字,是違法利益,還是偷逃稅款,都不是簡單的罰款就一了百了。金錢不能替代法律,對於那些嚴重違法濫紀,目無法紀,與國家法律玩捉迷藏,視法律如兒戲的人,必須要讓他(她)們承擔違法的後果,以維護法律的尊嚴。
不論是誰,不論任何人,只要違法犯罪,就必須受到法律的追究,承擔後果。法律認事不認人,只要犯法,就必須嚴懲,只有這樣,方顯法律的尊嚴,才無人敢肆意違法濫紀,肆意踐踏法律。
法律不是專門給一個國家的一般普通老百姓制定的,法律面對的是整國民體系中的每一個公民,不論是當官的,還是明星,名人,只要違法,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與嚴懲。每一個公民平時的一舉一動,都要在法律的範圍內,來規範自己的一言一行和一舉一動。否則必須受到法律的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目無法紀,膽大妄為,見利妄義,賊膽包天,貪財忘法,視國法如兒戲,最終必自食其果,受到法律的嚴懲。
如果這次馮小剛果真因違法獲取不正當利益,或偷逃稅款被罰了2o億,其涉及到的違法金額不僅是天文數字,而且是驚天數字,並且目前暴露的僅僅是冰山一角。以此推斷,馮小剛屬於極其嚴重違法犯罪,對這類犯罪,並非交了罰款就完事大吉,而是追繳全部非法所得,或偷逃稅金和罰款其礎上,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馮小剛面臨的是罰款和坐牢雙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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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瀛州風
稅務局是國家的錢袋子,出了范冰冰,馮賊這樣的大窟窿,稅務局長還對范冰冰網開一面,范冰冰長得漂亮也就算了,難道稅務局的領導對馮賊也重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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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國現代文叢
此資訊確實對馮小剛不利。本來近期已稍得平靜的馮小剛,再次被推向風口浪尖。馮應對不應對都難脫被動。但聽說發此息者患有精神分裂症,法律追責恐遇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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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龍凢123
我認為大V微博沒有實指是馮小剛,微博寫的是"馮褲子",不構成汙陷誹謗。儘管"馮褲子""馮白殿"大家都知道是指"馮小剛",但法律是嚴謹的。即使說是"馮小剛",作者也可以說此"馮小剛"非彼"馮小剛",同名同姓的人很多。至於另外那句"就是大導演馮小剛"也不能確認就是這個"馮小剛,因為"大導演馮小剛"前面並沒有定語寫是某某公司的"馮小剛",即指涉不明確,故不構成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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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pb海風
具體的法律條文我不在這裡解讀。只是讓大家知道:“誹謗”這個詞是對那些守法公民適用。至於褲子,我也用一下“呵呵”,大家認為他是守法公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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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守信567
一定要查出造謠生事者。嚴厲打擊淨化網路暴力。還馮大導演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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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知足常樂192366385
按上面一房二賣構不成詐騙一樣,不以害人為目的應該構不成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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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3863230502
馮如是好人.那某大就得承擔法律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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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鏡心666999
娛樂明星罰款都上億的罰,罰過還沒滋滋的。看到‘億’老百姓們是咋舌的不得了。都得有多厚多厚的底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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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那咩村部長
謠言止於透明,這樣沸沸揚揚的一天,難道稅務總局不知道?及時出來走一步就沒有什麼謠言的生存空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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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908980
去告崔教授去呀昨不敢那馮褲子
回覆列表
我相信20億元是假資訊。馮小剛的思路是金額不對就是假資訊,例如實際罰款是19億元或50億元,邏輯上證明罰款20億元就是假資訊,大家不要有不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