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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蝸牛養成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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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方秉潮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白知道中國現行的收養孤兒領養的法律法規。
我未查資料,但大體上知道中國對現有家庭領養孩子(孤兒)的法規為;已結婚多年,但不能生育(醫院證明無生殖能力)的家庭夫婦,而且有一定涇濟能力,身體無其他嚴重疾病的,(以下相同)未結婚終身單身,喪失一方配偶獨身無子女的,夫婦已過生育年齡或絕育後失獨的。都可按規領養1個孩子。而且還規定,單身男子不能領養女性孩子。
現在2胎政策已放開,這是國家為人口的老齡化嚴重,為均衡男女性別差距,為國家強勝蓄備各鍾人才等而放開的政策。但從目前來看,對可生育2胎的家庭,因種種因素(這我不一一列舉,比方說房子,怕2胎都是男孩)有多數家庭未想要2胎。但在第1個孩子大了,自已又正當中盛年紀,已失去生育能力了,經濟條件也好了,身邊又沒孩子,這就可考慮領養一個孩子,如果這是對國家對社會有益的,國家可以修改已多年老化陳規的收養法,和生2胎一樣的放開獨身子女家庭收養孩子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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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牧牛老叟
這個問題一兩句話還說不清.早年的時候在農村沒有繼承人是可以過繼或收t養繼承人的,如果事實已形成繼承關係,在撫養教育和贍養繼承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後來又出了收t養法,與親生關係不同的是:如果收養雙方感情破裂不能在一起生活.可以到民政部門或法院解除收養關係:後來國家實行計劃義生育,又有了許多行政規定.提倡一對夫婦只生一個.當然不準再領養了.但是因各種原因不能生育確沒子女的還是可收養一個孩子的:但相當麻煩,要醫院出具不能生育證明,又要民改部門的領養證明.到國家福利機構的福利院領養的孩子才能上戶口.確認合法領養關係,現在國家放開二胎.題主想再領養一個.心情是好的.但己有一個親生的.可能還領了獨生證.享受了獨生獎勵.想再領養一個,要問政府主管部門現在的具體政策是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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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5846951674
直理直接說,可以!
獨生子女家庭,是在國家實行37年計劃生育政策當中,夫婦只生一個孩子,並且不再生育的家庭。
你的問題,因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有變!以前37年執行的是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今後是放開生育。兩個政策都是黨和政府宏觀大局,經濟發展的需要!所以,你在37年計劃生育政策中,是獨生子女家庭,享受獨生子女家庭相關補貼。現在,如果你再領一個孩子,也同樣符合國家政策要求,是好事情!但是,就不能繼續享受相關補貼了!
真是:宏觀調控政策變,家庭幸福添新丁!
祝賀你閤家團圓,萬事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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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羅英華752
過去對夫婦有生育能力的家庭想領養一個孩子是有明確法律規定的。據我所知,一是夫婦雙方沒有生育能力的家庭,可以申請辦理領養一個孩子。二是夫婦雙方有一方沒有生育能力的家庭,必須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方可領養一個孩子。三是單身家庭必須年滿四十五週歲,且有撫養能力的家庭,方可領養一個孩子,年令間隔必須達到三十週歲。四是夫婦雙方都有生育能力,且主動放棄生育的,方可辦理領養一個孩子。
隨著二胎政策的放開,一對夫婦一個孩子的政策已經終止。不瞭解現行的領養孩子的有關政策。
以上只是個人瞭解有關一個孩子家庭可否再領養一個孩子的有關情況,不當之處,請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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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平58756130640
謝邀,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國二胎生育政策已放開,那麼獨生子女家庭是否能再領養一個孩子呢?我肯定告訴你,可以。但一旦您把領養孩子手續辦完,那您手裡那張獨生子女證恐怕也作用不大了。這就 意味著獨生子女應享受福利的終止,還有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到60週歲應享受的 福利待遇也沒有了,另外,領養的孩子與自己親生的孩子享有同等的權利,以後在財產的分配上將是均等。領養一個孩子,責任是挺重的,也要付出很多的精力和財力,對養子女和親生子女要一樣,要給他們一個幸福的成長環境等等,想好了,在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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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李立平21
這個問題從這個方面回答,第一如孩子失能,或夭折自己失去生育能力再要一個孩子無可厚非,現在人的生育觀念有很大轉變,也淡化多了,己經不是為了繁衍後代後續香火的傳統觀念的時代了,很多適齡夫婦都不願意生孩,領養孩子的意願也不太可能,養兒防老的思想觀念在人的頭腦逐漸消失,養一個孩子要牽扯多的精力財力,如果錢財富餘做點慈善道是積善存仁的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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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明哥的nice生活
這個問題,第一,看什麼年代,好像沒有實行二孩政策以前,只要家裡面有小孩,健康沒有什麼問題,是不可以的。第二,如果家裡面有小孩,但是有什麼殘缺,加之又不能夠生育,這個是可以領養的,但是家裡面一定要有能力,不能夠打罵,不能夠拋棄的哦。第三,現在可以二胎了政策就不知道了,應該去諮詢一下,如果家裡面只有一個,有他們願望,家裡面油又有足夠的能力應該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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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張談事
至2016年1月1日起中國全面放開二胎政策,既然可以生養二胎,也應該可以領養二胎,那麼領養二胎都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呢?下面讓我們來說一說,這是中國之前出臺的有關收養兒童的相關法律法規
作為一個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是
1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既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 年滿35週歲的,但收養孤兒和殘疾兒童不受此限制。繼父母收養繼子女也不受此限制。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相差40週歲以上的,但收養三代內旁系血親子女不受此限。
3 無子女,收養孤兒和殘疾兒童不受此限制。華僑收養三代內旁系血親的,也不受此限制。 或雖有一名子女,但該子女患有精神疾病和嚴重疾病,將來無法盡贍養義務,也可收養一名健康的小孩兒。
5 身體健康,無傳染疾病的。
6 有正當收養目的,不違背社會公德和國家法律及國家計劃生育規定,如果為了玩弄女性長期姘居而收養子女就不能在一起。
7 收養人有配偶的,必須徵得配偶同意,而且必須有夫妻共同收養。
8 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但孤兒和殘疾兒童除外。
二 作為被收養的能具備以下條件。
1 不滿14週歲,但收養三代內旁系血親,不受此限制。繼父母收養繼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2 喪失父母,和無法查到生父母生父母有特殊原因無法正常撫養。(但收養三代內旁系血親不受此限。)
3 被收養人年滿18週歲。應徵得本人同意。收養人父母方有配偶的,需求徵得配偶同意。
三 作為被送養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生父母,父母對未成年人嚴重危害的可能不受此限制。
2 我特殊困難,無法撫養自己子女,但收養三代內旁系血親的不受此限制。
3 如果收養人是沒有父母的孤兒,其監護人可作送養人。但必須徵得有撫養義務 人同意的人同意 。如果被收養人是無監護人的孤兒。福利機構可以作為送養人。
4 生身父母送養子女,需父母同去送養,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養未成年子女,死亡一方的父母優先撫養權。
一 收養人
1 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
2 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證件和材料
收養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由收養人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出具本人的婚姻狀況,有無子女證明和撫養教育的能力等情況證明,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這疾病和身體健康證明。收養查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並應當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的地址和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 情況證明。
其中收養非福利機構撫養的查不到生身父母棄嬰兒童的,收養人還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收養人經常居住的地址,和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無子女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收養繼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戶口本兒。居民身份證,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生父和生母的結婚證明。
二 送養人
1 送養人的居民戶口本和身份證。福利機構的需提交負責人的身份證
2 提交其他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送養書面意見,社會福利機構為送養人的,應當提交棄嬰兒童進入福利院的原始記錄。公安機關出具的棄嬰撿拾兒童報案證明,或者孤兒童的生身父母死亡證明。監護人為送養人的,當提交實際承擔監護責任的證明。 孤兒的父母死亡證明。或者被收養人的父母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對收養人有嚴重危害證明。生父母為送養人的,應當提交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訂的不違反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證明。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還應提交所在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送養人有特殊困難證明。其中因喪偶或有一方下落不明單方送養的,還應提交配偶死亡或失蹤證明,子女由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收養的,還應到公安機關出具或者經過公證的與收養人的親屬證明。被收養人是殘疾兒童的,還應到縣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該兒童的殘疾證明。
最後,辦理收養登記手續。對符合《收養法》條件的,為收養人辦理收養登記,給你頒發收養證,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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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問題是要分情況的,是要看這個獨生子女家庭情況是什麼,還有和這個領養的孩子是否匹配。
1.很早之前看過一篇文章,地震期間,有很多孩子失去了家庭,所以有很多人為了表達自己的善心領養了孩子,但是大多數都沒堅持很多時間。家庭和孩子之間產生了矛盾,所以孩子又要面臨被拋棄的痛苦,痛上加痛,孩子的心情會怎樣?不能因為自己的一時興起,而讓那些被拋棄的孩子再度難過。所以這個家庭要想領養孩子需要看他們自己的家庭是否能和孩子合得來。
2.要看這個家庭的情況,是否真的需要領養這個孩子,他們的子女又是否介意多個同伴,有沒有長期收養他的打算?要全面分析自己的情況,絕不中途放棄,這不是一個簡單的決定,他關係到孩子的一生和家庭的和睦幸福。所以一定要考慮收養這個孩子和不收養的情況,權衡利弊,深思熟慮,這不是一個能不能就能解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