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專案審批程式
按照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國家統計局《關於更新改造措施與基本建設劃分的暫行規定》(計資〔1983〕869號),基本建設是指利用國家預算內基建資金、自籌資金、國內外基建貸款以及其他專項資金進行的,以擴大生產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為主要目的的新建、改擴建工程及有關工作。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為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專案;
第二,為擴大生產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廠、主要生產車間、礦井、鐵路干支線(包括複線)、碼頭泊位等改擴建專案;
第三,為改變生產力佈局而進行全廠性遷建的專案;
第四,遭受各種災害,毀壞嚴重,需要重建整個企、事業的恢復性專案;
第五,行政、企事業單位增建業務用房和職工宿舍等專案。
專案總投資在2億元以上(包括2億元),或產權隸屬關係為省屬,或省參股投資的基本建設專案,一律報省或由省稽核後轉報國家審批;專案總投資在2億元以下、產權隸屬關係為地市縣屬的基本建設專案,凡建設資金及其它建設、生產條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報省或轉報國家審批(省裡已明確下放審批許可權的除外)。
需要國家和省審批的基本建設專案,必須經過五道審批手續,即:專案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含招標方案)、初步設計、年度投資計劃和開工報告,這五道手續均需要報福建省發展計劃委員會或由省發展計劃委員會稽核後轉報國家計委審批。房屋建築專案和一些小型的農業專案(不含水利)、高技術產業化專案審批手續可適當簡化,專案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兩道審批手續可合併為一道手續;此外,列入省重點、大中型專案中長期規劃或年度前期工作計劃、需要報省審批的基建專案可免予審批專案建議書,直接報批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根據國家計委《關於簡化基本建設專案審批手續的通知》(計資〔1984〕1684號),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專案決策的依據,應按規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準確性,投資估算和初步設計概算的出入不得大於10%,否則需對專案重新進行決策。
(一)專案建議書的審批
各部門、各地區、各企業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規劃、行業規劃、地區規劃等要求,對專案進行預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礎上提出專案建議書。
1、專案建議書的內容
(1)建設專案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據。
引進技術和進口裝置的,還要說明國內外技術差距和概況以及進口的理由。 (2)產品方案,擬建規模和建設地點的初步設想。
擬在城市規劃區建設的非生產性建設專案,還要說明城市規劃和行政主管部門的初步稽核意見。
(3)資源情況、建設條件、協作關係和引進國別、廠商的初步分析。
(4)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設想。
利用外資專案要說明利用外資的可能性,以及償還貸款能力的大體測算。
(5)專案的進度安排。
(6)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初步估計。
2、報批專案建議書必備檔案
(1)主管部門報送專案建議書的請示檔案。
省屬專案由省歸口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專案建議書;參股投資專案由省歸口行政主管部門和設區市計委聯合上報專案建議書;地市專案由設區市計委報送專案建議書,省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
(2)專案建議書文字,非生產性建設專案可在報送專案建議書的請示檔案中論述,不需編報專案建議書。
(3)擬在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的非生產性建設專案,必須附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選址意見書。
(4)工業專案必須附內聯或外商投資意向書或協議書、環保部門初步意見和土地部門用地預審意見。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
按照批准的專案建議書,部門、地區或企業負責組織可行性研究,對專案在技術、工程、經濟和外部協作條件上是否合理可行,進行全面分析、論證,作多方案比較,認為專案可行後,推薦最佳方案,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
1、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
(1)總論
A、專案提出的背景(改擴建專案要說明企業現有概況),投資的必要性和經濟意義。
B、研究工作的依據和範圍。
(2)根據經濟預測、市場預測確定專案建設規模和產品方案。
A、市場需求情況的預測。
B、國內、省內現有企業生產能力的估計。
C、銷售預測、價格分析、產品競爭能力。
產品需要外銷的,要進行國外需求情況的預測和進入國際市場前景的分析。 D、擬建專案的規模、產品方案和發展方向的技術經濟比較和分析。擴建、改建專案要說明對原有固定資產的利用情況。
(3)資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設施落實情況。
A、經過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正式批准的資源儲量、品位、成分以及開採、利用條件。
C、所需公用設施的數量、供應方式和供應條件。
(4)建廠條件和廠址選擇方案。
A、建廠的地理位置,氣象、水文、地質、地形條件和社會經濟現狀。
B、交通、運輸及水、電、氣的現狀和發展趨勢。
C、廠址比較與選擇意見。
(6)主要單項工程、公用輔助設施、總體佈置方案和土建工程量估算。
(7)環境保護、城市規劃、防震、防洪、防空、文物保護。勞動安全、衛生防疫、消防等要求和採取的相應措施方案。
(8)企業組織、勞動定員和人員培訓設想。
(9)建設工期和實施進度。
(10)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
A、主體工程和輔助配套工程所需的投資(利用外資專案或引進技術專案則包括用匯額度)。
B、生產流動資金的估算。
(11)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評價。
(12)除公益性和外商投資專案外,其它專案要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就資本金籌措情況作出詳細說明,包括出資方、出資方式、資本金來源及數額、資本金認繳進度等有關內容。對建設專案的經濟效益要進行靜態和動態的分析,不僅計算專案本身的微觀財務效益,而且要衡量專案對國民經濟的宏觀效益和分析對社會的影響。計算經濟效益需根據國家計委頒發的《建設專案評價方法與引數》,其中對投資回收期必須計算。進行經濟效果分析的技術經濟引數,由各主管部門和地區根據部門、地區的特點,自行擬定報計劃部門備案。
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專案決策的依據,應按規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準確性,投資估算和初步設計概算的出入不得大於10%。初步設計總概算與可研報告批覆投資估算出入大於10%以上的,專案必須重新審批。
可行性研究報告應能滿足大型專用裝置預訂貨的要求。
2、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必備檔案
(1)主管部門報送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檔案。
請示檔案必須對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容作簡要的闡述,其中確定建設規模的依據、總體佈置方案的傾向性意見、專案定址方案、資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設施落實情況、總投資估算及建設資金籌措方案、建設工期和實施進度、專案業主或法人組建方案。
省屬專案由省歸口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可行性研究檔案;參股投資專案由省歸口行政主管部門和設區市計委聯合上報可行性研究報告;地市專案由設區市計委上報可行性報告,省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2)有相應資質的諮詢設計單位編制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文字。 (3)大中型專案應有相應資質的諮詢單位對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評審意見。
(4)省級土地主管部門、環境主管部門、城市規劃、防震、防洪、防空、文物保護、資源、勞動安全、衛生防疫、消防等部門的評價意見檔案。
(5)有權單位出具的比較明確的資金承諾證明,銀行貸款必須附有權銀行出具的貸款意向證明檔案。
(6)工程招標方案。包括招投標方式(自行招投標或委託招標、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招標範圍、招標內容、招標專案相應資金和資金來源已落實檔案)。如屬自行招標,還需附按《工程建設專案自行招標試行辦法》(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第5號令)的有關規定提供有關材料。
(7)專案法人組建方案。
(8)工業專案必須附內聯或合資雙方簽訂的合同、章程。
(9)高技術產業化專案必須附成果鑑定證書。
(三)初步設計的審批
初步設計是根據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所做的具體實施方案,是在必要而準確的設計基礎資料上,對設計物件進行通盤研究,闡明在指定的地點、時間和投資控制數內,擬建工程在技術上的可能性和經濟上的合理性。透過對設計物件作出的基本技術規定,編制專案的總概算。它應能滿足專案投資控制、招投標、材料裝置定貨、土地徵用和施工準備等要求。
1、初步設計內容
各類建設專案的初步設計內容不盡相同,其主要內容一般包括:
(1)設計依據和設計的指導思想;
(3)工藝流程、主要裝置選型和配置;
(4)主要建築物、構築物、公用輔助設施和生活區的建設;
(5)佔地面積和土地使用情況;
(6)總體運輸;
(7)外部協作配合條件;
(8)綜合利用、環境保護和抗震措施;
(9)生產組織、勞動定員和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10)總概算。
承擔專案設計單位的設計水平必須與專案大小和複雜程度相一致。按現行規定,工程設計單位分為甲、乙、丙、丁四級,各行業對本行業設計單位的分級標準和允許承擔的設計任務範圍有明確的規定,低等級的設計單位不得越級承擔工程專案的設計任務。設計單位必須嚴格保證設計質量,每項設計均要作方案比較,合理地確定設計方案;設計必須有充分的基礎資料,基礎資料要準確;設計所採用的各種資料和技術條件要正確可靠;設計所採用的裝置、材料和所要求的施工條件要切合實際;設計檔案的深度要符合建設和生產的要求。
初步設計由發展計劃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審查,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審批。初步設計檔案經批准後,全廠總平面佈置、主要工藝流程、主要裝置、建築面積、建築結構、總概算等不得隨意修改、變更。
2、報批初步設計必備檔案
(1)主管部門報送要求審批初步設計請示檔案;
(2)有相應資質單位編制提供的勘察報告和初步設計檔案;
(3)初步設計專家審查意見;
(4)初步設計審查會議紀要。
(四)年度投資計劃安排
專案初步設計或擴初經批准後,可根據建設資金落實情況上報申請列入年度基本建設投資計劃。
申請列入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必備檔案:
1、設區市計委或省歸口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年度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的檔案。省屬專案和參股投資專案由省歸口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申請計劃檔案;地市專案由設區市計委上報申請計劃檔案。其中省直行政機關購、建房專案必須附有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出具的審查意見檔案。
2、建設專案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許可證檔案及紅線圖。
3、市縣政府或省歸口行政主管部門自籌資金年度計劃安排建議。 4、有權承貸銀行出具的年度貸款資金配置證明檔案。
5、有權機關批覆的初步設計檔案及其它批覆檔案影印件。
(五)專案開工報告的審批
1、審批範圍
需省審批開工的專案為:由福建省發展計劃委員會審批立項的省屬和地市屬基本建設大中型專案。
2、所需材料(附件)
(1)市計委或建設專案行業主管部門的初審意見;
(2)專案法人設立的批覆檔案(即工商營業執照或各級政府批准檔案)
(3)專案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總概算批准檔案(影印件); (4)專案資本金落實檔案及年度投資用款計劃(影印件);
(5)規劃部門“一書兩證”(影印件);
(6)專案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及能滿足連續施工三個月以上施工圖;
(7)施工招投標合同(影印件);
(8)專案徵地、拆遷和施工場地“四通一平”(即供電、供水、運輸、通訊和場地平整)工作已完成,專案建設需要的主要裝置已訂貨,並已準備好連續施工三個月的材料用量;
(9)專案施工監理單位已透過招標選定。
3、專案審批程式
(1)專案單位按開工要求準備好有關材料,按專案隸屬關係向所在設區市計委或省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開工報告;
(2)所在設區市計委或省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同意後,將開工報告轉報福建省發展計劃委員會。
基本建設專案審批程式
按照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國家統計局《關於更新改造措施與基本建設劃分的暫行規定》(計資〔1983〕869號),基本建設是指利用國家預算內基建資金、自籌資金、國內外基建貸款以及其他專項資金進行的,以擴大生產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為主要目的的新建、改擴建工程及有關工作。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為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專案;
第二,為擴大生產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廠、主要生產車間、礦井、鐵路干支線(包括複線)、碼頭泊位等改擴建專案;
第三,為改變生產力佈局而進行全廠性遷建的專案;
第四,遭受各種災害,毀壞嚴重,需要重建整個企、事業的恢復性專案;
第五,行政、企事業單位增建業務用房和職工宿舍等專案。
專案總投資在2億元以上(包括2億元),或產權隸屬關係為省屬,或省參股投資的基本建設專案,一律報省或由省稽核後轉報國家審批;專案總投資在2億元以下、產權隸屬關係為地市縣屬的基本建設專案,凡建設資金及其它建設、生產條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報省或轉報國家審批(省裡已明確下放審批許可權的除外)。
需要國家和省審批的基本建設專案,必須經過五道審批手續,即:專案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含招標方案)、初步設計、年度投資計劃和開工報告,這五道手續均需要報福建省發展計劃委員會或由省發展計劃委員會稽核後轉報國家計委審批。房屋建築專案和一些小型的農業專案(不含水利)、高技術產業化專案審批手續可適當簡化,專案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兩道審批手續可合併為一道手續;此外,列入省重點、大中型專案中長期規劃或年度前期工作計劃、需要報省審批的基建專案可免予審批專案建議書,直接報批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根據國家計委《關於簡化基本建設專案審批手續的通知》(計資〔1984〕1684號),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專案決策的依據,應按規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準確性,投資估算和初步設計概算的出入不得大於10%,否則需對專案重新進行決策。
(一)專案建議書的審批
各部門、各地區、各企業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規劃、行業規劃、地區規劃等要求,對專案進行預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礎上提出專案建議書。
1、專案建議書的內容
(1)建設專案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據。
引進技術和進口裝置的,還要說明國內外技術差距和概況以及進口的理由。 (2)產品方案,擬建規模和建設地點的初步設想。
擬在城市規劃區建設的非生產性建設專案,還要說明城市規劃和行政主管部門的初步稽核意見。
(3)資源情況、建設條件、協作關係和引進國別、廠商的初步分析。
(4)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設想。
利用外資專案要說明利用外資的可能性,以及償還貸款能力的大體測算。
(5)專案的進度安排。
(6)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初步估計。
2、報批專案建議書必備檔案
(1)主管部門報送專案建議書的請示檔案。
省屬專案由省歸口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專案建議書;參股投資專案由省歸口行政主管部門和設區市計委聯合上報專案建議書;地市專案由設區市計委報送專案建議書,省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
(2)專案建議書文字,非生產性建設專案可在報送專案建議書的請示檔案中論述,不需編報專案建議書。
(3)擬在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的非生產性建設專案,必須附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選址意見書。
(4)工業專案必須附內聯或外商投資意向書或協議書、環保部門初步意見和土地部門用地預審意見。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
按照批准的專案建議書,部門、地區或企業負責組織可行性研究,對專案在技術、工程、經濟和外部協作條件上是否合理可行,進行全面分析、論證,作多方案比較,認為專案可行後,推薦最佳方案,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
1、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
(1)總論
A、專案提出的背景(改擴建專案要說明企業現有概況),投資的必要性和經濟意義。
B、研究工作的依據和範圍。
(2)根據經濟預測、市場預測確定專案建設規模和產品方案。
A、市場需求情況的預測。
B、國內、省內現有企業生產能力的估計。
C、銷售預測、價格分析、產品競爭能力。
產品需要外銷的,要進行國外需求情況的預測和進入國際市場前景的分析。 D、擬建專案的規模、產品方案和發展方向的技術經濟比較和分析。擴建、改建專案要說明對原有固定資產的利用情況。
(3)資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設施落實情況。
A、經過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正式批准的資源儲量、品位、成分以及開採、利用條件。
C、所需公用設施的數量、供應方式和供應條件。
(4)建廠條件和廠址選擇方案。
A、建廠的地理位置,氣象、水文、地質、地形條件和社會經濟現狀。
B、交通、運輸及水、電、氣的現狀和發展趨勢。
C、廠址比較與選擇意見。
(6)主要單項工程、公用輔助設施、總體佈置方案和土建工程量估算。
(7)環境保護、城市規劃、防震、防洪、防空、文物保護。勞動安全、衛生防疫、消防等要求和採取的相應措施方案。
(8)企業組織、勞動定員和人員培訓設想。
(9)建設工期和實施進度。
(10)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
A、主體工程和輔助配套工程所需的投資(利用外資專案或引進技術專案則包括用匯額度)。
B、生產流動資金的估算。
(11)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評價。
(12)除公益性和外商投資專案外,其它專案要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就資本金籌措情況作出詳細說明,包括出資方、出資方式、資本金來源及數額、資本金認繳進度等有關內容。對建設專案的經濟效益要進行靜態和動態的分析,不僅計算專案本身的微觀財務效益,而且要衡量專案對國民經濟的宏觀效益和分析對社會的影響。計算經濟效益需根據國家計委頒發的《建設專案評價方法與引數》,其中對投資回收期必須計算。進行經濟效果分析的技術經濟引數,由各主管部門和地區根據部門、地區的特點,自行擬定報計劃部門備案。
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專案決策的依據,應按規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準確性,投資估算和初步設計概算的出入不得大於10%。初步設計總概算與可研報告批覆投資估算出入大於10%以上的,專案必須重新審批。
可行性研究報告應能滿足大型專用裝置預訂貨的要求。
2、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必備檔案
(1)主管部門報送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檔案。
請示檔案必須對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容作簡要的闡述,其中確定建設規模的依據、總體佈置方案的傾向性意見、專案定址方案、資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設施落實情況、總投資估算及建設資金籌措方案、建設工期和實施進度、專案業主或法人組建方案。
省屬專案由省歸口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可行性研究檔案;參股投資專案由省歸口行政主管部門和設區市計委聯合上報可行性研究報告;地市專案由設區市計委上報可行性報告,省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2)有相應資質的諮詢設計單位編制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文字。 (3)大中型專案應有相應資質的諮詢單位對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評審意見。
(4)省級土地主管部門、環境主管部門、城市規劃、防震、防洪、防空、文物保護、資源、勞動安全、衛生防疫、消防等部門的評價意見檔案。
(5)有權單位出具的比較明確的資金承諾證明,銀行貸款必須附有權銀行出具的貸款意向證明檔案。
(6)工程招標方案。包括招投標方式(自行招投標或委託招標、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招標範圍、招標內容、招標專案相應資金和資金來源已落實檔案)。如屬自行招標,還需附按《工程建設專案自行招標試行辦法》(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第5號令)的有關規定提供有關材料。
(7)專案法人組建方案。
(8)工業專案必須附內聯或合資雙方簽訂的合同、章程。
(9)高技術產業化專案必須附成果鑑定證書。
(三)初步設計的審批
初步設計是根據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所做的具體實施方案,是在必要而準確的設計基礎資料上,對設計物件進行通盤研究,闡明在指定的地點、時間和投資控制數內,擬建工程在技術上的可能性和經濟上的合理性。透過對設計物件作出的基本技術規定,編制專案的總概算。它應能滿足專案投資控制、招投標、材料裝置定貨、土地徵用和施工準備等要求。
1、初步設計內容
各類建設專案的初步設計內容不盡相同,其主要內容一般包括:
(1)設計依據和設計的指導思想;
(3)工藝流程、主要裝置選型和配置;
(4)主要建築物、構築物、公用輔助設施和生活區的建設;
(5)佔地面積和土地使用情況;
(6)總體運輸;
(7)外部協作配合條件;
(8)綜合利用、環境保護和抗震措施;
(9)生產組織、勞動定員和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10)總概算。
承擔專案設計單位的設計水平必須與專案大小和複雜程度相一致。按現行規定,工程設計單位分為甲、乙、丙、丁四級,各行業對本行業設計單位的分級標準和允許承擔的設計任務範圍有明確的規定,低等級的設計單位不得越級承擔工程專案的設計任務。設計單位必須嚴格保證設計質量,每項設計均要作方案比較,合理地確定設計方案;設計必須有充分的基礎資料,基礎資料要準確;設計所採用的各種資料和技術條件要正確可靠;設計所採用的裝置、材料和所要求的施工條件要切合實際;設計檔案的深度要符合建設和生產的要求。
初步設計由發展計劃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審查,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審批。初步設計檔案經批准後,全廠總平面佈置、主要工藝流程、主要裝置、建築面積、建築結構、總概算等不得隨意修改、變更。
2、報批初步設計必備檔案
(1)主管部門報送要求審批初步設計請示檔案;
(2)有相應資質單位編制提供的勘察報告和初步設計檔案;
(3)初步設計專家審查意見;
(4)初步設計審查會議紀要。
(四)年度投資計劃安排
專案初步設計或擴初經批准後,可根據建設資金落實情況上報申請列入年度基本建設投資計劃。
申請列入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必備檔案:
1、設區市計委或省歸口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年度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的檔案。省屬專案和參股投資專案由省歸口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申請計劃檔案;地市專案由設區市計委上報申請計劃檔案。其中省直行政機關購、建房專案必須附有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出具的審查意見檔案。
2、建設專案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許可證檔案及紅線圖。
3、市縣政府或省歸口行政主管部門自籌資金年度計劃安排建議。 4、有權承貸銀行出具的年度貸款資金配置證明檔案。
5、有權機關批覆的初步設計檔案及其它批覆檔案影印件。
(五)專案開工報告的審批
1、審批範圍
需省審批開工的專案為:由福建省發展計劃委員會審批立項的省屬和地市屬基本建設大中型專案。
2、所需材料(附件)
(1)市計委或建設專案行業主管部門的初審意見;
(2)專案法人設立的批覆檔案(即工商營業執照或各級政府批准檔案)
(3)專案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總概算批准檔案(影印件); (4)專案資本金落實檔案及年度投資用款計劃(影印件);
(5)規劃部門“一書兩證”(影印件);
(6)專案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及能滿足連續施工三個月以上施工圖;
(7)施工招投標合同(影印件);
(8)專案徵地、拆遷和施工場地“四通一平”(即供電、供水、運輸、通訊和場地平整)工作已完成,專案建設需要的主要裝置已訂貨,並已準備好連續施工三個月的材料用量;
(9)專案施工監理單位已透過招標選定。
3、專案審批程式
(1)專案單位按開工要求準備好有關材料,按專案隸屬關係向所在設區市計委或省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開工報告;
(2)所在設區市計委或省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同意後,將開工報告轉報福建省發展計劃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