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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迪哈勒法尖角——埃及和蘇丹水下領土爭端
埃及與蘇丹爭端領土有三部分,這是第一部分。
瓦迪哈勒法尖角位置圖
瓦迪哈勒法尖角(Wadi Halfa Salient)是非正式的地名,因其附近的一座蘇丹邊境城市瓦迪哈勒法(Wadi Halfa,距離邊界22公里)而得名。它位於蘇丹、埃及邊境與尼羅河十字交叉地帶。
瓦迪哈勒法尖角形似一根手指,寬約9公里,深入埃及境內25公里,總面積約為210平方公里。阿斯旺大壩(Aswan Dam)建成後,形成了納賽爾湖(Lake Nasser),該地大部分地區都被湖水淹沒。這影響到當地以及古都法拉斯(Faras)絕大多數居民的生活,不少人移居到布塔納地區(Butana)的新哈勒法(New Halfa)。
1953年的一張詳細地圖展示了淹沒前的村鎮情況。當地共計有57個村莊,其中尼羅河西岸24個(地圖上17個標註了地名)、東岸32個(12個有地名),法拉斯島(Faras Island)上還有一處不知名的村莊。Dubayrah是這裡最大的城鎮,也是唯一人口超過2000的地區。
未被水淹沒的陸地仍有約30~40平方公里,多位於納賽爾湖東岸,那是一片寸草不生、荒無人煙的岩石。美國宇航局推出的“世界風”(World Wind,簡稱WW)軟體,將該地區地圖與衛星照片疊印在一起,清楚地顯示出洪水淹沒的範圍。只見地圖上顯示的所有村莊,都早已淹沒在萬頃碧波之中。
比爾泰維勒——全球未被任何國家聲索的領土埃及與蘇丹爭議領土有三部分,這是第二部分。
比爾泰維勒位置圖
比爾泰維勒(Bir Tawil),也稱“比爾泰維勒三角區”(Bir Tawil Triangle),位於蘇丹和埃及兩個國家之間。比爾(Bir)在阿拉伯語中的意思是“深水井”。
比爾泰維勒北部的山區有賈巴爾泰維勒山(Jabal Tawil),高459米。東側有Jabal Ḩajar az Zarqā"山區,高662米。南部有瓦第泰維勒山(Wadi Tawil)。
埃及、蘇丹兩國都爭奪哈拉伊卜三角區,卻都對只有1/10大小、沒有多少價值的比爾泰維勒不感興趣。不僅僅是因為這裡地域狹小、土地貧瘠,還因為這塊地區是在內陸,並不臨海。因此,比爾泰維勒是世界上少數沒有任何國家政權的地區之一。同時,任何第三方國家宣佈擁有這一地區也是很困難的,因為這塊土地只能透過蘇丹和埃及進入。
【面積】
比爾泰維勒呈四邊形,南部邊界長46公里,北部邊界長95公里,南北間長26~31公里,面積2060平方公里。
【歷史】
1899 年,英國政府同埃及簽署協議,劃定北緯22度線為埃蘇國界線,該線以南歸蘇丹,以北屬埃及。這種一刀切的劃界法,把生活範圍分別橫跨該線的貝沙(Beja)和阿巴伊達(Ababda)兩個部落切成兩半。為解決由此而產生的問題,英國建議埃及同意蘇丹在該地區建立行政機構管理當地的蘇丹人。
1902年,英國又畫一條單獨的“管理邊界”,把北緯22度以南一塊阿巴伊達(Ababda)人部落的放牧地(即比爾泰維勒)劃歸埃及,並把該縣以北一塊貝沙族(Beja people)的放牧地(即哈拉伊卜三角區)劃歸蘇丹,包括哈拉伊卜、Shalateen與Abu Ramad等城鎮。由此在哈拉伊卜地區形成了領土歸埃及、管理權歸蘇丹的複雜矛盾,使埃蘇長期就哈拉伊卜歸屬問題爭執不斷。
1956年蘇丹獨立後,埃及宣稱兩國界線為1899年的邊界,蘇丹則宣稱1902年的行政邊界,因此兩國都聲稱對哈拉伊卜三角區具有主權。相對的北緯22度以南的比爾泰維勒則成為無主土地,兩國都不聲稱擁有該地主權。
2014年7月10日,為了圓女兒的公主夢,美華人希頓(Jeremiah Heaton)在比爾泰維勒建立“北蘇丹王國”,希頓自封“國王”,埃米莉如願當了“公主”,而當天正是埃米莉7歲生日。
哈拉伊卜三角區——埃及和蘇丹領土爭端這是第三部分
哈拉伊卜三角區位置圖哈拉伊卜三角區(Hala′ib Triangle),位於埃及和蘇丹邊界東部,瀕臨紅海西岸。本區有時被埃及稱為蘇丹政府行政區(Sudan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Area,SGAA)。
哈拉伊卜三角區南部的格貝爾·厄爾巴(Gebel Elba)是動物地理分割槽衣索比亞界的北界,在埃及所屬的地中海-北非生態系中非常特別,該地有密集的金合歡、灌木和紅樹林覆蓋。有特有種植物如Biscutella elbensis。主要的高山有Mount Elba(高1435米)、Mount Shellal(高1409米)、Mount Shendib(高1911米)和Mount Shendodai(高1526米)。設有格貝爾·厄爾巴自然保護區。
哈拉伊卜三角區的主權存在爭議,埃及和蘇丹都宣稱對這塊土地擁有主權。
【名稱起源】
哈拉伊卜三角區的名稱來自城鎮哈拉伊卜。
【面積】
面積20580平方公里。
【人口】
約1萬人。
【行政區劃】
哈拉伊卜三角區的主要城鎮阿布拉馬德(Abu Ramad),在哈拉伊卜西北方30公里處,此地是該區連線開羅、阿斯旺與基納等城市的巴士的終站。
另一個人口較多的城鎮是Hadarba,在哈拉伊卜東南方。
沙拉丁(Shalateen)是哈拉伊卜三角區最北部的城鎮,在哈拉伊卜三角區以南。
最接近的蘇丹城鎮為Osief(Marsa Osief),座落於北緯22度南方26公里。
【歷史】
1899 年,英國政府同埃及簽署協議,劃定北緯22度線為埃蘇國界線,該線以南歸蘇丹,以北屬埃及。這種一刀切的劃界法,把生活範圍分別橫跨該線的貝沙(Beja)和阿巴伊達(Ababda)兩個部落切成兩半。為解決由此而產生的問題,英國建議埃及同意蘇丹在該地區建立行政機構管理當地的蘇丹人。
1902年,英國又畫一條單獨的“管理邊界”,把北緯22度以南一塊阿巴伊達(Ababda)人部落的放牧地(即比爾泰維勒)劃歸埃及,並把該縣以北一塊貝沙族(Beja people)的放牧地(即哈拉伊卜三角區)劃歸蘇丹,包括哈拉伊卜、Shalateen與Abu Ramad等城鎮。由此在哈拉伊卜地區形成了領土歸埃及、管理權歸蘇丹的複雜矛盾,使埃蘇長期就哈拉伊卜歸屬問題爭執不斷。
1956年蘇丹獨立後,埃及宣稱兩國界線為1899年的邊界,蘇丹則宣稱1902年的行政邊界,因此兩國都聲稱對哈拉伊卜三角區具有主權。相對的北緯22度以南的比爾泰維勒則成為無主土地,兩國都不聲稱擁有該地主權。
1958年,蘇丹計劃在哈拉伊卜三角區舉行選舉時,埃及總統賈邁勒·阿卜杜-納賽爾以要在該區舉辦埃及與敘利亞合併成聯合阿拉伯共和國的全國公投為由,派兵進入了此區,但在同月不久即退兵。聯合阿拉伯共和國成立後,未再就此區提出主權爭議。雖然兩國都持續聲稱擁有該地主權,兩國對哈拉伊卜三角區的聯合控制持續到了1992年。
1992年,兩國又起爭端,原因是蘇丹政府授予一家加拿大石油公司在哈拉伊卜三角區附近水域的石油鑽探權,埃及表示強烈反對。雙方因此再度開始談判。而這家加拿大公司也放棄了這項生意,除非主權問題解決。
1994年7月,蘇丹向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非洲統一組織與阿拉伯國家聯盟遞交了備忘錄,表示自1993年5月上次提交備忘錄以來,埃及已超過39次地行政或軍事入侵蘇丹領土。
1995年1月,埃及拒絕了蘇丹政府提出非洲統一組織在阿迪斯阿貝巴的外長會議上討論此爭議的請求,接著埃及總統穆罕默德·胡斯尼·穆巴拉克在抵達參加該會議時逃過了暗殺,埃及政府指控蘇丹與這次暗殺有關,並做出了許多激烈反應,包括加強對哈拉伊卜三角區的控制,驅逐蘇丹方面的警察與官員。
1998年,蘇埃兩國關係稍微緩和,並宣佈將加強合作,共同努力解決哈拉伊卜三角區的爭端。但稍後蘇丹指控埃及騷擾哈拉伊卜三角區的蘇丹公民,埃及否認了這項指控。
1999年12月,蘇丹總統奧馬爾·巴希爾出訪埃及,兩國發表了聯合公報,宣誓將在兄弟般的條件下解決哈拉伊卜三角區的爭議。
2000年1月,蘇丹從哈拉伊卜三角區撤軍,將此地的控制權讓給了埃及。從此埃及實際上地佔領並管理哈拉伊卜三角區。
2004年,蘇丹總統奧馬爾·巴希爾宣稱雖然蘇丹在2000年撤出哈拉伊卜三角區,以及埃及對此區的實際控制,該區仍當然地屬於蘇丹,他表示“我們從來沒有讓步,證據即是我們最近還向安理會重新提出此區的爭議。”
2004年,貝札大會(Beja Congress)和自由獅子會(Free Lions)合併組成反政府組織——東部陣線(2006年與蘇丹政府簽署和平協議《阿斯馬拉和平協議》)。
2009年10月,籌備隔年4月蘇丹大選的選舉委員會宣佈哈拉伊卜三角區是紅海省選區的一部分,該地人民可以履行憲法賦予的權利參加大選,但因為埃及阻止蘇丹的選委會成員進入哈拉伊卜,大選並沒有在該區舉行。同年12月蘇丹總統助理穆沙·穆罕默德·阿哈默德(即東部陣線的首領)欲前往哈拉伊卜三角區亦遭埃及阻攔,他聲稱來訪目的為維護蘇丹在該地的主權,視察當地人民生活情況和提供被困在埃及佔領區地蘇丹軍隊人道與經濟援助,這是蘇丹官方首次承認有軍事人員仍留在埃及實際上控制的哈拉伊卜三角區。阿哈默德也重申蘇丹擁有哈拉伊卜三角區的主權且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改變。
2010年4月22日,蘇丹報紙Al-Ahram Today報道曾與埃及在哈拉伊卜三角區的軍隊作戰的比沙林部落(Bisharin tribe)的成員,前哈拉伊卜議會議長Al-Taher Muhammad Hasaay在缺乏審判下遭埃及政府拘捕兩年後,於開羅的一家醫院辭世。
2010年11月29日,哈拉伊卜議會議員Muhammad Al-Hassan Okair向蘇丹總統寫了封公開信,該信代表比沙林、Hamad-Orab和Aliyaab三個部落,抗議當地20個土著村落被強行納入埃及的兩個選舉區。該信進一步抗議哈拉伊卜被埃及包圍,居民生活在鐵絲網的包圍中,任何來自蘇丹的物資都被禁止運入,部落中的駱駝也不能在哈拉伊卜和尼羅省間舊時屬於比沙林部落的土地上游牧。
回覆列表
看地圖上,埃及與蘇丹之間有相當大的未定國界,主權存在爭議,一共三塊地區:哈拉伊卜三角(綠色)、比爾泰維勒三角(紅色)、以及瓦迪哈勒法尖角(紅圈內虛線部分)。都是當年英國殖民者直線劃界及變更的歷史惡果。
1899年,英國一條直線劃分了埃及與蘇丹邊界,簡單粗暴卻又清晰明瞭。但是這種紙上作圖的辦法產生了跨線的貝沙與阿巴伊達等部落,人家本來在這過的好好的,一下子被劃到了兩個國家。為了解決這個問題,1902年,將貝沙部落線北地區劃歸蘇丹,產生了哈拉伊卜三角區(圖中綠色部分)。作為補償,將阿巴部線上南的一塊地區劃歸埃及,即比爾泰維勒三角(圖中紅色部分)。另外,由於瓦迪哈勒法地區雖然線上北埃及境內,但是與蘇丹交通更加便利,所以講這一地區劃歸了蘇丹,產生了瓦迪哈勒法尖角(圖中紅色圓圈內虛線部分)。
蘇丹獨立後,主張1902年線,而埃及主張1899年線,爭端至今未決。 但是兩國對三塊地方的態度十分不一樣。
首先,競相爭奪地區,就是圖中標綠的哈拉伊卜三角,這一地區面積最大,又臨海,交通便利,經濟價值最大,所以兩國都非常想將其納入懷中。目前,這一地區大部分為埃及控制,而蘇丹至今沒有放棄對這一地區的領土要求。
其次,都不要的地區,就是紅色的比爾泰維勒地區,此處多為不毛之地,雖然1902年線劃給了埃及,但是埃及也不感興趣,蘇丹也是如此。這一地區實際上成了無主之地,兩國都不覺得是自己的,在世界範圍內都十分重視領土的當代這簡直是太奇葩。據說還有一個美華人為了圓自己女兒的公主夢,在這片無人聲索之地建立了個“北蘇丹王國”,有意思。
第三,就是雖然都聲索,但是興趣不大。也就是瓦迪哈勒法尖角。這片地方也是不毛之地。兩國都沒放棄,但是爭奪興趣又不大。光說說,沒啥實際行動。
總之,爭奪焦點在沿海的哈拉伊卜三角,其餘倆,要不都不要,要麼都沒啥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