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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快樂老張

    2018年10月5日,李明博被南韓檢方提起16項指控,7項成立,被南韓法院一審判處15年監禁,罰款130億韓元(約合7897萬人民幣),李明博不服上訴首爾高階法院。一審李明博因為反對南韓法院進行電視直播,以身體不適為由拒絕出庭。

    2019年1月2日,南韓檢方向首爾高階法院刑事一部提出上訴,應對李明博一審被南韓法院判處15年罰款130億韓元不服而提出的上訴。李明博己經是一位79歲的老人,1月2日出席了首爾高階法院的二審,在獄警的攙扶下扶牆進入南韓高階法院,這次李明博一改一審只提供材料沒有提供證人的情況。二審李明博提供材料的同時,多名證人出庭為李明博作證。首爾高階法院還沒有作出二審判決。

    去年10月,美國稅務經濟調查局也對李明博父子發出傳換,在美國李明博實際控制下的南韓大世汽車配件有限公司,涉嫌逃稅和洗錢。原因是2012年李明博執政時期,李明博的兒子向銀行貸款1000億韓元(約6億元人民幣),只用了三個月這筆貨款就還清,李明博父子必須接受美方調查。

    李明博在任南韓總統期間,對前總統盧武鉉展開全面調查,使文在寅的好友盧武鉉跳崖自殺。盧武鉉原先與文在寅共同經營律師事務所,盧武鉉就任南韓總統後,盧武鉉提拔文在寅為重要幕僚。盧武鉉也是文在寅恩師,李明博被捕前就猛烈抨擊文在寅在官報私仇是“政治迫害“。

    據韓媒爆料,文在寅給朴槿惠和李明博找了一個廚師作飯,這二位前總統在同吃一鍋飯,同喝一鍋粥,文在寅總統想的真周到。

  • 2 # 文筆緣

    李明博二審是怎麼判的?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涉嫌貪汙受賄一案,高等法院1月2日首次開庭進行審理,現場展現了李明博無罪的姿態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涉嫌貪汙受賄一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018年10月5日作出一審宣判,判處李明博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130億韓元(約人民幣7897萬元)。包括貪汙240韓元和收受三星賄賂59億韓元製造國有財產流失。宣判中,韓檢方提供指控16項罪名,法院認定7項罪名成立。而李明博因健康問題和不滿直播宣判而未出庭!當月12日,李明博和撿方雙雙不服一審宣判雙雙提起上訴。

    首爾高等法院刑事一部於當地時間2019年1月2日14時5分,開始對撿方以受賄指控等被起訴的李明博提出的上訴進行首次開庭。

    在當天的審理中,檢方和李明博雙方上訴理由和二審中爭議焦點問題進行陳述。李明博方廣泛申請證人,由律師代理李明博陳述,展現出積極主張李明博無罪姿態。韓檢方將主張濫用職權涉嫌貪汙受賄等案一審判斷無罪的所有指控罪名全成立,審理在激烈進行中。

  • 3 # 風雲世界觀

    根據目前的情況,李明博二審剛剛在1月2日開庭,由於是二審上訴,這次審判恐怕要經歷很長時間,恐怕要幾個月之後才能宣判。而根據以往的慣例,南韓總統下臺後被指控貪汙受賄,幾乎沒有脫罪的可能。

    李明博一審時非常消極,判決結果很不利

    去年也就是2018年10月5日,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李明博進行一審宣判,認定其涉嫌貪汙受賄。其中7項罪名成立,貪汙受賄總額超過300億韓元,而判處也比較嚴厲,為15年有期徒刑,處罰金130億韓元。

    但是去年一審宣判的時候,李明博並未出庭。李明博現年已經79歲,當時自稱身體狀況不佳,無法出庭。但關鍵原因是不滿當時法院採取的直播審判方式,也就是在一審宣判時,採用電視直播的方式。李明博在心理上是無法承受的,從南韓前總統到直播被審判,這在心理上就過不了這一關。

    現在進行二審上訴,說明對一審結果不滿,想放手一搏

    就目前的情況看,李明博改變了一審時候被動的心態,決定為自己爭取更好地結果。關鍵就是對證人進行當庭對峙。這是什麼意思呢?在一審的時候,李明博對於證人的證詞只是提交書面材料反駁。而二審的時候,決定當庭問詢。就是證人說完,裡明白要當庭進行反駁。

    如果李明博準備充分,可以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證人證詞無效,那麼對李明博是十分有利的。二零名博爭取的就是無罪釋放。所以這次也是他放手一搏。

    目前不能確定二審結果,但歷屆總統被指控貪汙受賄,罪名最終都成立

    目前無法預測李明博二審如何宣判,但是根據以往的經驗來看,南韓總統或者家人涉嫌貪汙受賄基本上都是最終定罪了。比如南韓前總統金大中兒子受賄、前總統盧武鉉妻子和秘書受賄、前總統朴槿惠罪名就更多了。基本上一旦被檢方認定犯罪,最後恐怕都逃脫不了。

    李明博和文在寅的恩怨更深,其實直接造成文在寅導師盧武鉉自殺的人就是李明博。當年李明博在盧武鉉卸任之後,就對其進行貪腐調查,最終盧武鉉自殺。所以,目前來看,李明博二審結果恐怕也不會發生什麼變化。

  • 4 # 洛水清風

    李明博一審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二審的大幕已經在一月二號拉開。從出庭時的情況來看,李明博是扶著牆走,身體大不如從前,但他精神顯得格外好。一審時李明博拒絕出庭,拒不認罪,成了朴槿惠的翻版。

    面對二審,李明博一改往日的消極態度,主動聘請律師,申請證人,想打一次翻身仗。但南韓檢方絕不會讓他如願以償,將主張濫用職權、貪汙受賄等一審中判斷無罪的指控罪名成立。到時李明博難免罪上加罪。

    與朴槿惠相比,無論民意支援度以及影響力,李明博都差之千里。況且他的貪汙受賄、徇私枉法等罪,是有鐵證窩在檢方手裡的。看看朴槿惠的罪名莫須有的成分居多,尚且判了33年有期徒刑,李明博一個真正的待罪之身,恐怕只會重判,不會輕判。

    李明博這時的表現與其說積極應對,還不如說是昏昏然不知所以然,他忘了自己當年如何逼的盧武鉉跳崖自盡,忘了自己究竟有沒有貪汙受賄,濫用職權的行為!但文在寅沒有忘,南韓檢方沒有忘,可以說李明博註定在二審中難逃厄運。

  • 5 # 英武

    1.李明博是南韓歷史上第四位因涉嫌腐敗而被監禁的前南韓總統,而文在寅現在的節奏,估計會讓南韓前總統貪腐而入獄的數量繼續增加!甚至之前被特赦的前總統都要被搬出來進行再次審查,只能說文在寅帶著眼鏡看著文質彬彬,其實內心夠狠!

    2.鑑於南韓政商結合的體制,就決定了南韓總統與企業之間關係就不可能摘的“清楚”!比如,朴槿惠對於一些錢是否可以使用,曾經徵求過身邊的人,結果被告知:可以使用,之前領導人也是這樣使用的。這就說明,南韓很過富可敵國的大企業,為了自身發展,必然會故意與南韓領導人甚至政府建立更加“親密”的關係,而一旦事情敗露或者領導人被攻擊,必然是牆倒眾人推!

    3.李明博已經在一審終被判15年,罰款130億韓元,而二審的結果,或許在幾個月之後才能夠見分曉。

    此次二審,重要的看點是:如果再次進行直播,李明博將會如何在現場對於一些指正進行反擊?是否會因為指出一些不為人知的秘密而導致直播“強拆”卡掉呢?文在寅是否已經做好了讓直播在全世介面前播放的心理準備?

    畢竟,李明博當時也是很優秀的領導人,而文在寅是否會想到自己可能的未來呢?

  • 6 # 毛開雲

    李明博二審剛剛開庭,距離判決還有一段時間。

    第一,李明博一審獲刑15年(南韓檢方求刑20年),但南韓檢方不服,認為一審中法院並沒有接受李明博濫用職權、受賄等指控,所以提起上述。二審剛剛開庭,庭審還有一個過程。

    第二,從一審求刑和判決的情況看,李明博的二審判決結果差別不大,既不可能像三星太子李在鎔一樣一審被判5年、二審獲得緩刑,也不可能像南韓檢方要求的一樣被判20年。李明博二審的刑期應該在15年上下,或者13、14年,或者16、17年,或者維持一審判決的15年。

    第三,李明博一直認為,自己受到了政治迫害。如果真是政治迫害,那麼,李明博的結局難以預料;如果僅僅是或者主要是法律關係,應該說一審、二審甚至三審的結果相差不大。因為法律就擺在那兒,事實和證據就擺在那兒,法官的自由裁量權畢竟是有限的;如果法律關係中參雜了政治因素,這個問題確實不好說。

    第四,李明博不像朴槿惠一樣,朴槿惠對南韓法律已經失去信心,不再相信南韓法律;李明博對南韓法律還抱有念想甚至幻想,希望獲得從輕判決甚至緩刑或無罪。但是,從一審判決而且南韓檢方不服提起上訴的情況看,李明博的二審和終審刑期一定不短。

  • 7 # 手機使用者52397142210

    大家都知道,南韓前總統盧武鉉是文在寅的恩師,盧武鉉的自殺和朴槿惠沒有多大的關係,但和李明博有極大的關係,李明博為鋪自己的總統之路要手段將盧武鉉逼上絕路,最終如願,當時的文在寅悲憤萬分,立誓有朝一日將為恩師盧武鉉清算宿敵,要清算李明博就必須站上最高層,2012年,帶著夢想滿懷信心的文在寅踏上了南韓總統的競選之路,一路過五關殺六將,但最終還是以較少的票差輸給了要嫁給民國的前總統之女,朴槿惠,敗選使文在寅的夢想也隨之落空,當天強忍內心的情緒蕭灑用Sunny的笑臉答謝支持者,並恭喜對手勝選,留下了大將風範的一面,之後的日子,文在寅並沒有灰心,也沒閒著,既然李明博能為總統之路要手段我文在寅怎麼就不能呢?他必須要搬倒朴槿惠,經過精心策劃,最終以閨蜜親信門和旅遊船慘案放倒曾經的對手朴槿惠,並走順利坐上了青瓦臺的寶座,為了不讓朴槿惠有捲土重來的機會,文在寅下了恨手,幾乎形同打入十八層地獄,但也招來了政治追殺的非議,故此沒有對李明博急著下手的原因,時隔一年之多,朴槿惠罪已成形,塵埃落定,他開始著手清算李明博,並早早找到李明博貪汙罪證,李明博其實從文在寅上臺那天起,就知道會有這一天的到來,只是沒有想得那麼遲,文在寅最終要讓李明博坐穿牢底,死於牢獄,雖然大仇已報,或許誰當南韓總統都躲不過這個魔咒,或許下間牢獄之門正為文在寅敞開

  • 8 # 寧靜觀世界

    日前,李明博案迎來了二審庭審控辯。李明博在南韓首爾地方法院一審被判15年監禁之後,不服判決結果,提請了上訴。

    而1月2日首爾高階法院的庭審控辯就是針對李明博上訴而進行的時隔三個月的首次開庭。

    與第一次不同的是,李明博此次不僅帶有書面申訴證言證詞,還帶有證人證詞。也就是說,李明博對法院一審判決表達了強烈的不滿,拒絕認罪,大有著志在迫使法院改判甚至無罪釋放的意願。2018年3月,李明博被南韓法院正式羈押,先後6次出庭受審。在同年10月5日,首爾中央法院以涉嫌貪汙受賄等16項指控做出了一審判決。10月12日,李明博決定利用自己的權利,提請上訴。與此同時,南韓檢方對法院未採納提請的25年監禁,而只是判處15年表示了不滿,也同時提請了上訴。

    在一審庭審中,李明博對法院指控自己是汽車零部件公司DAS的實際控股人,與及三星替DAS繳納一起訴訟費“感到震驚與憤怒”,並對法院指控自己貪汙受賄約300億韓元表示自己“不能接受”,另外質疑法庭出示的一份前友利金融控股公司“備忘錄”的真實性。

    這都是構成李明博案判刑的關鍵節點。

    此次,李明博的多名證人到庭接受了法官的質詢。與朴槿惠不同的是,李明博不僅有自己強大的律師團隊,還同時提出了上訴,以證詞和證人為突破口,企圖為自己做無罪辯護。

    其實,在南韓,李明博非法挪用公款,其本人以及親屬收受賄賂已為世人皆知。

    之所以卸任之後五年才被羈押,主要是得到來自同一政黨朴槿惠的庇護。如今,朴槿惠不僅自身不保,又一同與李明博撞上來自左派與自己有“怨恨”的文在寅執政,可想而知,李明博上訴以及提供證人為自己辯護,不過是“垂死掙扎”而已。

    想想當年血氣方剛的李明博,敢和朴正熙叫板,不惜入獄受苦。而如今,為求生,百般抵賴推卸罪責,哪有半點昔日“狂傲不羈”的影子?!

    儘管李明博案有滲入政治因素的嫌疑,但是,不可否認,李明博本人違法違憲無可指摘。與朴槿惠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關心李明博的人寥寥無幾,更不會有民眾為他去集會遊行,去效仿巴士底獄“搶奪拘留所”實施營救了。等待李明博的依舊是法律的審判,無論他本人怎樣申訴,怎樣提供證詞證人都無濟於事。

    必須看到,與朴槿惠不同的是,出身貧寒的李明博奮鬥的動力是為了改變貧窮。所以,就不難理解後來有了至高的權利而“全家”瘋狂貪腐受賄的原因了。

    當然這也是南韓政商互相支撐體制的弊端,是南韓民主化程序中的必然經歷,也是南韓遊走在大國博弈中的艱難。原以為李明博安全卸任是南韓民主化的“奠基石”,也曾經指望朴槿惠可以是“里程碑”,但都以失敗而告終。在東亞,特別是在南韓,總統可以做到全身而退,迄今還沒有先例。

    不過,南韓法律的威嚴與窮追不捨地追求,的確可以稱得上是朗朗乾坤。

    1月2日是庭審預備,還未正式進入二審宣判,對於法庭指控的李明博案的關鍵節點,李明博的律師團隊採取的是無罪辯護,而檢方依舊堅持16項罪名的指控,要求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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