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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撕裂之城seven

    作為職業球員:

    努力,敬業,具有無比的領導力和凝聚力,詹姆斯籃球智商極高、突破犀利,擁有出色的視野和傳球技術,被認為是NBA有史以來最為全能的球員之一。雖然擁有歷史罕見的身體天賦,卻從來不浪費,賽場上不遺餘力的打好每一場比賽,四屆NBA最有價值球員獎(2009,2010,2012,2013)

    三屆NBA總決賽最有價值球員獎(2012,2013,2016)

    三屆NBA全明星賽最有價值球員獎(2006,2008,2018)

    三屆NBA總冠軍(2012,2013,2016)

    二次奧運會冠軍(2008,2012)這些獎項是對他最好的褒獎

    作為社會公民:

    粗略列舉了一些詹姆斯做過的慈善專案,比如他曾花費數百萬美元幫助自己的母校翻新球館,每年夏天的中國行,除了商業活動之外,慈善活動也是詹姆斯最基本的活動之一,08年汶川地震,詹姆斯捐款高達200萬美元,就連2010年那次臭名昭著的“決定”直播收穫的600萬美元,詹姆斯也全部捐給了慈善機構,而每年,詹姆斯還要向他名下的另外三家基金會捐款幾百萬美元,粗略估算,詹姆斯在慈善上的投入已經超過了2億美元,合計超過10億人民幣。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許許多多的NBA球員退役後都瀕臨破產,賭博酗酒自甘墮落,而詹姆斯無疑是正面的楷模

    作為丈夫:

    我們也都知道之前NBA聯盟當中爆出了一些八卦新聞,其中大部分的緋聞新聞都是一些美女和球星之間的話題,例如之前很火爆的一個話題就是卡戴珊家族又和某個球星走在一起了。但是當所有的人去圍觀詹姆斯的時候,就會意外的發現詹姆斯在進入聯盟之後,基本上是沒有傳過任何緋聞的。和妻子布林森的感情也十幾年如一日的穩固

  • 2 # 小翁同學Vlog

    對詹姆斯的喜歡真的是從初中就開始了,到現在大二也有個五六年的時間了。可能每一個時代都會有一個領軍人物吧,而在詹姆斯前面得一個可能就是科比了吧。記得詹姆斯從騎士恨恨不得志,出走熱火聯手韋德,波什,最後為家鄉克利夫蘭捧回總冠軍,再到現在投奔湖人,這一路老詹走過來充滿了艱辛。有人總喜歡那詹姆斯跟科比比較,但我覺得這個因人而異,你喜歡一個人根本不需要理由的。而詹姆斯就是我最喜歡的體育明星,一聲詹姆斯,一生詹姆斯!!

  • 3 # 凱撒520

    接觸他應該在我初中,大概有十年了,當時網際網路還木有那麼普及,校門口的海報有勒布朗詹姆斯,科比布萊恩特,還有德懷恩韋德,就是從那時候開始玩籃球,原來籃球還可以這麼勁爆,被他當時霸氣的身影深深吸引,真的開始認識瞭解應該在高中就是老詹轉會熱火時期,11年夏天輸給小牛,在學校體育課上大廳裡偷偷看的總決賽直播,之後12.13年巔峰的詹韋連線是聯盟一道靚麗風景線,14輸給馬刺後回到家鄉克利夫蘭影響聯盟的格局,之後第一年輸給勇士,第二年一比三扳會總冠軍,當時帶著我女朋友一起看的總決賽,對於老詹那更多的是青春是年少的回憶,18再次輸給加盟杜蘭特的勇士,覺得老詹雖敗猶榮,今年轉會洛杉磯再次引起聯盟格局,東部八年抗戰,差點九年義務,無論是從出身貧民窟的單親家庭,還是在籃球方面保持多少年的自律,這都深深的影響著我,這絕對是美國籃球文化當代推向全球化的一個重要代表人物,無論是生活還是在籃球本事運動,如果不是喜歡籃球可能我不會了解那麼多的籃球文化,如果不是喜歡一個十年的NBA巨星,可能我不會了解到一個運動明星可以這樣跨領域的影響如此之大,不會了解到戰爭對於將軍的重要性,就像生在和平年代運動成就可以取得如此成功。

    可能不同年齡段的青春是不一樣的,沒有趕上喬丹時代,艾佛森麥迪的巔峰還木有認識籃球,科比統治力剛開始看球,有幸可以看到巔峰的詹姆斯而且持續這麼久,這可能就是我青春的回憶,帶著這十多年對青春的回憶陷入沉思,有初中的青澀時光伴隨著出來的求學之路,到半軍事化管理高中比較單調的娛樂可能是籃球,最後大學四年好多時光的看球賽邊上還有我當時的最愛,時光一去不復返,可是什麼東西可以伴隨自己十年,可能是對籃球的興趣,我也已經步入社會,NBA還在,老詹還未退役,而且還能爆扣,喜歡一個球星有十年,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幸福的事情。。。。

  • 4 # 韓小呆Ya

    其實我一直對nba不太感興趣,之前也是斷斷續續的看nba比賽,但是因為一次寢室好友看nba比賽,我是真的被感動了,那場比賽是和勇士打比賽。僅僅是因為隊友的意識問題,丟失了勝利的希望,我看到了詹姆斯紅腫的眼睛,流著心酸的眼淚,他真的是盡力了,這種拼勁全力卻得不到的滋味太不好受了,他並沒有怪隊友,就是因為這種精神,我喜歡上了他,他是我的偶像。

  • 5 # 新曰體育

    詹姆斯一直以來給人以努力,自律的形象,還有對待籃球的熱愛,其中從他每天的飲食和每個夏天嚴格的訓練計劃中就可以看出。

    在中國,大批的詹姆斯球迷,可能不僅僅是他自律努力的形象,更重要的是他對於籃球的熱愛,對總冠軍的追求。詹姆斯的打法強硬暴力,充滿了暴力美學,且花邊新聞少,但是作為一箇中立球迷來說,只能客觀的分析每個球星的優點。

    當然,有優點也會有缺點,有球迷也會有黑粉,所謂人無完人嘛。畢竟“三旬老漢”已去過三座城市,在邁阿密,在克利夫蘭都給城市帶來了總冠軍榮譽,現在到了洛杉磯,也希望他會給這座天使之城帶來驚喜!

  • 6 # 七世大叔

    我喜歡詹姆斯多久?

    嗯,我想問一下六年!

    為什麼會喜歡呢?

    其實​喜歡源於瞭解。看他的比賽越多,你對這個人就越瞭解。只看過幾場或者幾個賽季的詹姆斯都不能完完全全理解這個人。年輕的球迷,見證的只有傳說中的科比和現實中的打鐵,是因為他們沒有見過曾經真正巔峰時刻的科比。不瞭解一個人就沒有資格去評價他。喜歡一個人也可能是源於他處在巔峰期,各種資料非常漂亮,但是資料根本不能完全評價一個人。

    從剛出道開始,就是天之驕子。在中國的翻譯是“小皇帝”,實際上人家的綽號是“King James”,霸氣的王,根本沒有“小”字。和所有其他的天賦球員一樣,剛進聯盟很有不可一世的趕腳,威武霸氣的球風灑滿各地。當初的詹姆斯就是一個身體素質超級牛逼,從來不受傷,內線碾壓式上籃擁有極高命中率,中投一般,擁有暴力扣籃能力的球員。不知您是否完整看過騎士時期的詹姆斯,克利夫蘭一個屁點大地方的小球隊,從來不被人看好,曾經是個被人遺忘的球隊,就是因為一個人,詹姆斯一個人就扛起了整個球隊,真的是憑藉一己之力帶領球隊進了季後賽,並且想走的更遠。奈何一個孤膽英雄終究實力有限,但是失敗的過程很精彩,讓人難以忘懷,拼到了最後一刻。這些小挫折讓他逐漸成長。

    騎士不能給詹姆斯提供幫手,為了總冠軍,球員總是會選擇去更有希望奪冠的隊伍,而不在乎錢多一些還是少一些。帕特萊利策劃了傳奇的熱火三巨頭。很多人從此開始厭惡詹姆斯,說他抱大腿。可是首先,熱火當時是個什麼狀況?自從不諳世事的二年級新生韋德帶領熱火逆轉小牛奪冠之後,隨著韋德的肩傷膝傷的遷延不愈,熱火已經成了個爛隊,雖然我仍然看好韋德(第一年詹姆斯確實還是抱了韋德的大腿)。其次就是你不知道詹姆斯在騎士呆了幾個賽季沒有幫手,天之驕子想奪冠之心有多麼強烈,內心有多苦楚,能夠參與組建一支具有總冠軍實力的球隊就是久旱逢甘霖。我不覺得詹姆斯做這樣的選擇就會帶來鄙視。

    來到熱火的第一個賽季,季後賽上,詹姆斯完全躲在了韋德的後面,韋德還給了無解的諾天王一個冠軍。這個節點才是詹姆斯職業生涯最大的轉折,這個痛苦和在騎士隊的痛苦完全不在一個級別上,被大家看好的不可一世的天賦籃球三巨頭,受盡嘲諷。題外話啊,熱火的陣容是由巨頭和三分手組成的,強烈的內線突破衝擊力和突分之後的外線射手,顛覆了傳統的籃球觀念——沒有內線。到現在為止,我們仍然在討論團隊籃球vs超級巨星籃球,其實有這麼多突破,要一個傳統內線不僅會減慢熱火的速度,也會阻礙突破的流暢度;但是沒有內線就會被灰熊、步行者這樣的球隊艹爆。球隊一直在尋找平衡,球員也一直在探索。

    但是詹姆斯從來沒有停止進步,每個賽季的命中率一直都在提高,內線上籃的穩定性不斷提升,兩分三分命中率也在不斷提高,視野開闊助攻和打球的合理性一直在上升,還有關鍵球的處理越來越棒,是一個非常非常全面,聯盟裡無人能及的偉大的球星。來熱火第一年,韋德還是老大,到了第二年,詹姆斯成了老大,這個不是搶來的,而是自然而然的交接,領頭狼一定是更強壯的那個。當然,第二年的季後賽其實挺扯的,完全依靠杜蘭特和威少亂打的雷霆居然戰勝了老邁的馬刺,那個時候的雷霆根本不是熱火的對手,輕輕鬆鬆奪冠,不值一提。去年的季後賽才是真正的考驗,馬刺一年捲土重來,給熱火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壓力,是擁有靈魂內線的團隊籃球和天賦籃球的終極PK。正因為對手的偉大,才造就了比賽的偉大。詹姆斯作為球隊核心,在總決賽中發揮出了領袖應該具備的所有作用。

    這個賽季,我仍然支援詹姆斯

  • 7 # 渭水清風feng

    我比詹姆斯大兩歲,最初關注NBA當然是喜歡姚明和麥迪的火箭,當然那時候也關注詹姆斯,但談不上喜歡,真的被詹姆斯吸引是在於他對慈善方面的投入,慢慢欣賞他的人品,至於心裡喜歡他,應該就是我們國家遭遇地震災害,詹姆斯200萬美元的援助吧!看著他三十多歲,依然奔跑在籃球場,上次鏡頭給到發現鬍子都花白了……莫名的心疼和心酸,世界的另一個端,一個陌生的球星帶給我太多的開心和難過,陪伴我無數個日日夜夜,看一場他的比賽少一場,不苛求他拿多少總冠軍,只希望他身體康健,能多一場,再多看一場他的比賽。

  • 8 # 為了忘卻地紀念

    喜歡詹姆斯已經有十多年了。

    2003年詹姆斯以選秀狀元身份進入NBA聯盟,可能當時很多人和我一樣,是狂熱的火箭球迷,不為別的,只因為姚明當時是華人在NBA的驕傲。

    因為當時在上初中,沒怎麼看過NBA的比賽,只能透過體育畫報或者NBA雜誌瞭解到當年的選秀狀元是小皇帝詹姆斯。

    記得那時報紙和雜誌上他的新聞比較多,很多專業的體育作者都關注並報道他,好像很有巨星資質的樣子。印象特別深刻的是當時在同學的一本雜誌上看到他帶著女友來了中國,併到長城參觀。雜誌上有一張他和女友合照,背後的長城竟然空無一人,很顯然是被他的安保人員清場了。記得當時的我還極為憤慨,心想:你一個新秀也太拿自己當回事了吧!

    之後的幾年也沒有怎麼關注他,具體也沒怎麼看過他的比賽,就知道他是騎士的當家球星。直到2007年6月的NBA東部決賽G5,為什麼我記得很清楚,因為那一年的我正好高考。那時候是在學校的食堂吃午飯,牆上掛著一臺電視,每天午飯的時候都會放NBA的比賽,電視前那時也總是裡三層外三層圍著滿滿的人。我也會偶爾看一會,顯然看會球也成為了我面臨高考的緊張的唯一放鬆的機會。

    對,也就是這場在奧本山宮殿球場,面對活塞五虎上將的東部決賽G5-天王山之戰。小皇帝勒布朗-詹姆斯的逆天表現徹底的征服了我,讓我毫無保留的喜歡上了他。我相信當時的他也征服了那些和我一起看球的同學們,因為在那之後很久,很多人都還會經常提起讓我熱血沸騰的那場球。

    下面讓我們來簡單回顧一下07年勒布朗-詹姆斯東決G5的表現:

    當時的勒布朗-詹姆斯在比賽的第四節和加時賽,砍下騎士隊最後28分中的27分。有的進球是中投有的進球是突破還有的進球乾脆就是掛著對方球員的扣籃,而且每一分都是緊咬比分的關鍵球。無所不能的勒布朗全場得到48分,率隊贏得天王山之戰,這場比賽也被稱為奧本山慘案!

    從此我喜歡看勒布朗-詹姆斯的每一場球。

  • 9 # 草遇見風

    談不上喜歡,只是尊重而已!詹姆斯是天生的運動員,打不打籃球都可以在許多其他的體育運動上面取得成就,無論是天賦還是後天的努力和自律,他都配的上偉大這一詞,但是畢竟人無完人,他的終結能力始終不是歷史級別的,或許是他天生自帶體系的能力促使他在每次進攻中都會考慮的太多,所以往往在關鍵時刻選擇信任隊友,但是籃球比賽就這是這樣,最後一分鐘始終需要一個超級巨星或者殺手去解決問題的。詹姆斯是超級巨星,但他不是殺手,所以在他贏下的關鍵戰役時身邊都會有殺手存在,無論是韋德還是阿倫或者是歐文,他需要這樣的幫手。

  • 10 # 爭氣41

    初二喜歡上的,現在研二,得十年了吧。最開始,因為經常打籃球的原因,聽隊友說過一個叫詹姆斯的人很牛,好像是全美第一高中生直接進入NBA,但無感,畢竟當時全班都喜歡姚明麥迪。。。之後,在體育新聞上聽到一句話:三英戰呂布,小皇帝力劈華山大戰三巨頭。從此,一發不可收拾。詹姆斯對我而言,已經不是一個籃球偶像,而是人生榜樣。他童年的貧苦,我懂;他超出常人的自律,我學;他宏大的商業帝國,我服。考研彷徨的時候,經常翻看他的勵志傳奇,甚至16年總決最後一場看了不下十遍,原來堅持下來真的會有奇蹟,感謝老詹,感謝青春的陪伴,研究生畢業希望可以去現場看一次老詹的球來告別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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