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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就叫我蓋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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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燃剪Skuru
按照國家的政策和我個人的理解,其實情況是這樣的,因為中國人口多,住房需求大,國家在建設土地房屋這塊是牟利的,按照幾十年就有權收回土地權,那麼國家補償百姓的花費就要低得多,只需要房屋補償就好,土地70年後又是國家的,國家到時想怎麼建設就怎麼建設,往好的說,土地這塊是國家體現社會主義公有制的表現,往壞的說,對我們而言是損失個人利益的事啊,話說回來,國家所說的70年產權,就是土地使用權,就當你買了一處房子後,該房子的土地使用權(70年)和房屋產權(永久)歸你,到了7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但是房子還是你的,根據相關政策瞭解到,如果70年後,你房屋的那塊土地國家沒有什麼建設計劃,你可以去有關部門申請續期,也就是延續你房屋在該土地上的使用權,那麼在這塊地上,你可以繼續住,申請續期土地權好像要交費用,這也是個坑啊,還有如果國家是有建設計劃的,那麼你必須搬遷,國家會根據當時的房屋價值補償給你,我們這裡就有這個情況,大樓對面一些平房住戶被搬遷了,建起了新大樓,每家每戶都得到十幾萬元到二十幾萬元左右的補償,,所以70年後如果國家要用這塊土地,那麼情況就是我說的這樣,如果不用,你去相關部門申請了解下續期問題就可,如果不去續期有關部門也不會管,你可以繼續住,但是如果某天國家突然要用你這塊地了,你就得馬上搬遷,沒有任何談判條件的,補償費是會給你的,而且如果別人都沒續期,你去續期了,國家要徵收你這塊地時,你的土地使用權還有,國家就得考慮你個人是否願意出讓,不願意只好繞開,願意就會加倍對你進行補償的,說實話,現在的廉租房,商品房,凡是給一般百姓建設的這些房屋壽命熬不到70年的,其實懂行的都知道,現在建設房屋的材料和構架真心是縮水嚴重,像一套普通的70平米樓房,用個十幾年就開始出現一些小問題了,比如牆壁開始有不明顯的小裂痕,防水性開始變差,下雨有時會滲進水等,一般樓房能撐個三四十年就不錯了,70年真心懸啊,所以看房子最好找個懂建築的,讓他幫你看看,特別是搞土木房屋建築經驗豐富一類的人,他們看房子就懂什麼房子質量好,能夠撐的時間長,不過現在的承包商也是不會對一般房屋有什麼好建設的,大多都是縮水建設,房屋撐個三四十年也就老舊不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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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靚仔線上賣房
中國《憲法》規定,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和集體所有,所以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一項使用權,根據土地規劃用途的不同,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又分為40年、50年和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參考人民日報的一篇文章,希望可以幫到您,房屋產權70年後自動續期!目前中國正在醞釀的民法典是中國首部民法典。此次提請審議的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將同已經出臺的民法總則合併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在2020年提請審議。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審議的物權編草案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有關專家表示,房產是居民最重要的資產,這個規定體現了對居民財產權的保護,其意義不僅在於明確權益,更在於穩定長遠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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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馨園美容
房屋產權指的是什麼?
要弄懂這些問題,首先要明白產權的概念。房屋產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
房屋所有權是指房屋所有人獨佔性地支配其所有房屋的權利,也就是說你可以選擇自己居住或者把它賣掉,可以任意處置。房屋所有權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子不損毀,你就能一直擁有,這屬於個人私有財產。
房產權土地使用權則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顧名思義,你只有使用的權利,不屬於你所有,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一般來說,商品房腳下的土地,最高使用許可權為70年。我們所說的房子70年產權,說的就是土地使用許可權。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產權的時間是從開發商拿地起就開始計算的。一般情況來說,從開發商拿地到買家把房子拿到手,至少需要兩三年的時間。這也就意味著,買家拿到手的產權一開始就有所縮水。所以,買房時要重點關注開發商拿地的時間,這影響房子的剩餘產權期限。
70年產權到期後會怎樣?
根據國家規定,70年產權到期後,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是房子的土地使用許可權滿了,可以選擇去相關部門延長土地使用許可權,具體的做法是由所有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
另外一種情況是國家收回你的土地和房屋,這種情況一般會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類似於用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總的來說,就算產權到期,房子也依然可以住,即使政府要收回你的房子,也會進行相應補償。所以說買房的時候,就不用太擔心產權到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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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沙漠跳蟲
首先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在回答你問題之前要明白什麼是房地產,房地產又稱為不動產,目前國家憲法保護個人私有財產,當然房地產也屬於是個人私有財產,也就是說即使你的房屋在到期之後,房子不倒,房子永遠就是你的。但是不錯包含土地,中國的土地永遠就是國家的,所以說房屋到期後會有以下情況:
1、在房屋到期後,如果政府對房屋所在地的有新的規劃,那麼本房屋就有所在地就要拆遷,政府會給予一定的拆遷補償款或者是回遷!
2、如果說房屋到期之後,政府對房屋所在地沒有新的規劃,也就是說房屋不會拆遷,那麼就按法律法規來處理,新頒佈的《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應當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
但是目前為止房屋到期的基本上沒有,因為當地產發現才三十年!不過具體多少費用,隨著國家法律法規的健全會有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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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波哥聊樓市
一般來說大家對於房子使用權有70年的認知,但這裡有一個誤區,其實房子不是說可以使用70年,而是房子下面的土地,國家是給了70年的一個使用權,土地本身上面的建築物是沒有使用期限的規定,但是由於房地是一體的,不能說70年到期這個房子把它搬到其他地方去,所以我們大家都會誤認為上面的房子70年的概念。
而我們國家有這樣的規定,現在對於住宅類到期之後是自動續期,但是對於續期這件事情要不要花費,目前還沒有明確詳細的規定,如果是住宅的話,可以預期這方面就算需要收費也不會太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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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要了解土地出讓情況,國家把一塊土地出讓給開發商,借用期為70年,滿70年後,國家從開發商手裡收回土地,開發商在土地上建房屋賣出,賣出合同明確使用為70年,在合同裡沒有明確到期後續約,國家也沒有規定70年後怎麼辦,房子到期肯定要另外交錢,不會永遠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