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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雲裡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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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天課堂
說起現在的孩子,他們真的是非常的精貴。在家裡是小公主或者小皇帝,父母和長輩們都是對他們疼愛有加,更不會說要去打孩子了。而在學校,雖然有部分老師會懲罰孩子,但只要是家長髮現以後,是會引起很大的反響。
最終導致的是老師辭職或者降職,這樣以後,對於不聽話的孩子,老師不敢打又不敢罵,只能是由他們任性來。因為老師們也明白,一旦尺度沒有掌握好,是會引來很大的麻煩。
而且這樣的事情是費力不討好,那幹嘛不讓自己輕鬆一點呢?想想自己讀書那會,捱打是家常便飯的事情,還有沒有完成規定的事情,是不能吃飯的,或許這個滋味你們沒有體會到。
可對於我們90後來說,過的生活真的是不能用詞語來形容。說實話老師懲罰我們也是為我們好,有時候也必須使用一定手段來使調皮的孩子聽話。即便現在的教育不贊成打學生,但是在我看來,適當的懲戒權是必須要的。
懲戒有助於學生的成長,要是在犯了錯誤以後,沒有及時的作出懲罰,那勢必在以後會引起更多的事件,甚至是包括校園暴力事件。在維護學校秩序與班集體紀律上,作用也是很大。
不過對於懲戒,也是需要有限制的,不能什麼都是由老師來處理,對於嚴重違紀的,我們需要及時聯絡孩子的家長。那懲戒學生的方式哪些可以接受,我倒覺得打手心還罰站以及打掃廁所是有必要的。
首先打手心會讓學生漲記性,對於打手心的疼,想必你們也是知道的,當著全班同學的面被打手心,他自己的心裡肯定是過意不去的,加上又疼,估計下次以後是不會再這樣做了。
相比其他的懲罰,這個還是非常恰到好處。第二個罰站,這個又是比打手心更有威懾力,罰站是需要站在教室外的,和班裡的同學等於是隔絕了,要是被其他的老師和同學看到,是會被笑話的。
這種多半是遲到或者違反課堂紀律,但它和體罰又是有明顯區別的。第三個是打掃廁所,對於現在的學生來說,基本是不用自己再動手打掃衛生了,是有專門的清理人員。
讓犯了錯誤的人去打掃廁所,是可以讓他們有厭惡感,裡面的味道你們可以想象的到,加上要在裡面把廁所打掃乾淨,得需要多久的時間,遇到有同班同學過來或者是朋友,你們猜他們會是怎麼想呢?
經歷了這一次的打掃廁所以後,估計是沒有人再想打掃第二次了。這三個建議僅供參考,反正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於犯錯誤的是必須要懲罰的,只是在方式上需要轉變,你們贊同這樣的做法嗎,還有其他的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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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夢想就在前方abc
國家應該儘快賦予教師適當的懲戒權。看看我們的教育亂象何其多也!對於教師: 十不準、師德師風、只有不會教的老師,沒有教不好的學生……被一道道緊箍死死地套著,誰也不敢越雷池一步,否則後果很嚴重啊! 相對應的是學生對老師缺乏敬畏感,課堂紀律無法保證,教學質量可想而知。
懲戒權也要適當。本人認為,對於擾亂課堂紀律、自知力差的學生,罰會兒站、揪一下耳朵、打兩下手心未嘗不可,當然,要注意一個“度”字。同時,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要讓他(她)知道錯在哪裡,應該如何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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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美術馬老師
這個問題是個每個人都會面對的問題,小時候做為學生長大為人父母,正是因為每個人都是參與者,那麼回答角度可能非常不同。
就我個人而言,我的職業是教師,希望教師要有一定懲戒權,因為教育並不只是賞識教育一種,因為面對的物件是有差異的。有人說"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看似正確的觀點卻充滿了理想主義色彩,如果它是正確的是不是可以說"沒有管不好的罪犯,只有不會管的警察" 這個說法可能你一聽就覺得可笑,但是說教育你可能就覺得是正確的。
當然懲戒權也要有一定的限度,可以參考鄰國南韓,我相信沒有教師為了懲罰而使用懲戒權,因為現實的例子中發生了矛盾老師往往昰弱者,我們在新聞報道中聽到的不少吧,做為老師可能這些事就在身邊發生。在面對這樣關乎民族未來的問題上,希望大家更智慧的拿出好方案都是為了國家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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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胡冬冰
我不贊成教師有懲戒權!最近發生的幾起老師和學生、及學生家長之間的矛盾足可以證明這一點。
安徽銅陵小學六年級老師兼班主任因課間一男一女倆學生打架,周安員老師扯開了男生,由於男生學過跆拳道,撕扯過程中不小心用力過重,致使男生脖子上有痕跡。家長不依不饒,撕打老師,要老師賠償醫院檢查費用。無能的教體局勒令老師道歉,並且意欲開除老師。學校和上級的和稀泥做法逼死了老師。老師以死捍衛尊嚴!
另一個例子,五蓮二中九年級老師兼班主任楊守梅,用課本扇了兩下經常逃學遲到學生。(今年中考成績,楊老師除了兩個逃學生全部升入五蓮一中)家長逼教體局開除老師永世不得錄用。當然,迫於社會輿論,教體局後來撤銷處分,並把楊老師調入五蓮一中
第三個例子,二十年後攔路毆打老師並上傳影片材料的辱師案……
種種跡象表明,懲戒有風險,下手須謹慎!我始終覺得,老師是混口飯吃的職業,而不是事業。沒有必要吃著白菜的命操賣白粉的心
現在社會,人管人,最不好管。就讓一切都交給社會,交給國家機器!那些說把懲戒權還給老師的人,別站著說話不腰疼,你行你來盤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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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章不才
近日,在由中共中央 國務院聯合下發的《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第14條明確提出“制定實施細則,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涉及學校和教師的矛盾糾紛,堅決維護教師合法權益。”對此,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在8月1日教育部新聞通氣會上也進行了解讀:1.正在研究制定教師懲戒權具體的實施細則,將盡快出臺;2.此次明確教師懲戒權,可以讓老師、家長都有把“尺子”去衡量、判斷,緩衝家校矛盾等問題;3.教育懲戒的目的重在教育。
這應該是最近的一次官方對“教師教育懲戒權”發表言論,從中可以看出:教師在一線教育教學中遇到的“沒法管、沒手段管”,由“不敢管”逐漸演變為“不願管”等現象,已經引起高層關注,並著手解決。我們可以理解為,這是官方對“教育懲戒權”的一次肯定。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適度的懲戒,本身就是教育的一種有效手段。古代的私塾先生,都會有一把戒尺,不常用,但是起到了很好的威懾作用:小鬼頭們,別想耍花樣,好好讀書,不然我這戒尺可饒不了你!
我們的成長過程中,會經歷各個階段,什麼兒童期、青春期、叛逆期等等,會遇到各種各樣的誘惑。有時候在這些誘惑面前,一味的說教顯得非常蒼白無力。而一定的強制性手段和教育懲戒,卻往往能生奇效,讓孩子心生敬畏,不走彎路。
回顧我們的成長曆程,或多或少都接受了一些懲戒教育。我們會聽到有人恨恨的說:“我恨那個老師一輩子。”偏激者更是上演一出“君子報仇,二十年不晚”的好戲。但我們更多的是聽到當年的學生說:“感謝老師當年的嚴厲,否則我可能就下水了……”
懲戒權的目的和出發點,應該是“教育”。賦予教師懲戒權,並不是說教師以後對學生就有了“生殺予奪”的大權,學生犯了錯誤,教師可以隨意打罵學生、體罰學生,這不是懲戒權的目的和出發點。不忘初心,我們服務的行業是“教育”,我們面對的是“學生”,所以,懲戒權的目的和出發點,應該是“教育”。一切不以教育學生為出發點的懲戒,都是耍流氓!
這也不等同於打著“我這是為你好”的口號,實體罰學生之實。就算你的出發點是“教育孩子,為了孩子好”,懲戒權也應該是有尺度的,不能以侮辱、傷害學生身心健康為代價。
懲戒權能否獲得社會、學校、家長、學生、教師們的一致認可,關鍵在於“可操作性”。懲戒權存在著巨大的爭議,主要還是因為:沒辦法界定,沒法操作。老師說我這是教育懲戒,家長那邊說:你這就是體罰,你看我家孩子都被你欺負的……學校充當和事佬:家長要理解,老師這也是為你家孩子好;教育局則一棍子打死:體罰學生?罰你沒商量!還得來個“追加處罰”才過癮!
因此,制定官方的科學的細則,明確教師懲戒權,可以讓老師、家長都有把“尺子”去衡量、判斷,讓“懲戒權”不再霧裡看花,而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是教育懲戒權能否實施成功的關鍵。
為人師者,應當敬畏懲戒權。作為老師,應該時時刻刻牢記“教書育人”的本職,懲戒權僅僅是教育學生的一個手段而已,它並不是法寶,懲戒權一到,學生全部乖乖聽話,這不可能。懲戒的目的是教育孩子,因此老師要學會綜合的運用教育手段和方法,比如在實施了懲戒之後,一定要和學生溝通交流,讓他明白:老師為什麼要懲戒你,老師懲戒你的目的是什麼。讓他心平氣和的接受懲戒,而不是氣鼓鼓的記恨在心,這樣才能達到“教育”的目的。
一個好的老師,必然是敬畏懲戒權的,如果你濫用懲戒權,那懲戒就會逐漸的失去作用,學生也會不再敬畏這把“尺子”。對於教師,懲戒權更應該是一種象徵:我有教育懲戒你的權利,但我不一定非要用它!“手中無劍,心中有劍”,才是師者的高境界。
【結束語】:怎樣才是懲戒,老師該不該擁有懲戒權,家長和社會如何去界定懲戒和體罰?相信隨著高層的重視,這些問題會一一得到解決。適度的懲戒,應該是有利於教育教學活動的開展的。希望細則能集思廣益,做到科學、有效、可操作性強。還教師以“戒尺”,其實也是傳統的一種迴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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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感照
母親是家庭的靈魂。
父親是社會的靈魂。
家庭的不穩,由於女德的缺失。
社會的不穩,由於家庭的不穩。
廉恥是立國之本。男人不懂廉恥為盜。女人不講廉恥是娼!
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
禮是相處之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克己以復禮。若不克己,子弒其父者,有之,母殺其子者,有之;夫婦互殺者,有之……
義是行為底線。忽見孺子墜井,見之者必發乎怵惕惻隱之心。發乎心,踐乎行,義也。若不信乎義,社會冷漠,世態炎涼,重慶公交之事,可怖也!國家未嘗不似一輛行駛中的列車。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即是義之義!
廉不是清廉正直的意思!廉是自知之明!儒家一日三省吾身!自省以養廉!若不知廉,婦叛其夫,夫叛其婦,官叛其位,國叛其家,家庭之道絕矣!
恥是羞恥之心!書曰“一夫不獲,是餘之辜;百姓有過,罪之在我”。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羞恥是人性最後一道防線。不自知,不知恥,何為人!
育民不以廉恥,是為育畜!畜類只有被食用的價值!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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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湚寅
一時間,一些教師哭著喊著要"懲戒權"。孩子哭鬧,大人總要拿出點東西哄哄。《意見》決定給教師懲戒權。這也是件好事。總說沒有懲戒權管不了孩子,這回給你了,看你管不管。給你的權力究竟有多大,是根令箭,還是根雞毛,你要自己掂量著辦。《意見》強調‘’要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涉及學校和教師的矛盾糾紛‘’。我的理解就是,懲戒不能違法違規。打人,體罰為國法所不容。看守所對犯人尚不可,何況對年幼的孩子。有舞動戒尺和教鞭愛好的教師應當先意識到,"雞毛撣子‘’用哪頭更合適。隔靴撓癢不管用,丟了飯碗不上算。權利的背後是責任。當你使用權利時,你就要承擔越權的責任。
其實好孩子用你揮舞戒尺嗎?而你管不了的孩子,揮舞戒尺他怕嗎?即便當時不還手,或許二十年後還會找上你。如同青春期的孩子撞上更年期教師,最好還是少動肝火。真正改變一個人,要鞭撻的是他的思想,而不是他的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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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花兒為啥啦麼紅
關鍵問題在於免責問題,而不是有沒有懲戒權,有了懲戒權,你人碰一下人家娃家長就往死裡整老師,誰敢懲戒你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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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1036056817688
對嘍,我作為一名教師,也不贊成有懲戒權。一定性的問題,你說你在懲戒,家長偏說你是在毆打,這時候即使法規介入支援教師,可是教師的名譽已經損了,班級管理也半廢了。二閹割的懲戒權已經不起作用,被嚴格規範和限定的懲戒對教師束手束腳,也起不到對學生敲山震虎的威嚴作用。教師原來在班裡會有塑造學生的心境,現在更多是看護。懲戒權充其量只是在今後發生類似的事件時,教師多了一張免死牌。三可以把懲戒權給校長麼,縣管校聘校長權利加大,班上誰不好管,不能管,就交給校長。教師掙個兩三千,何必非盯著教師呢?四現在呼喚懲戒權的更多的是家長和社會,而不是教師,我身邊的教師只會調整教法和觀念,他們要的是保障教師權益,別被學生打。好像好多人以為教師犯了賤非得打打學生過過癮。時代在發展,充分張揚個性的學生,不再是一個教師可以塑造和改變的,相信每一個有個性的學生可以在人生的探索中擁有自己獨立而健康的人格,這也是中國教育嫁接到西方教育的嘗試。
不知道我這陰陽怪氣的回答滿意否。教師行業更事關每個孩子的未來,但是社會對教師的包容度,支援度讓人失望。一方面想讓教師獻出愛心,仁心。另一方面強調教師只是一個職業,把教師與學生建立的師生關係、朋友關係剝離開,單純的從外在行為評價教師。最終只會導致教師避免與學生建立關係,單單保持職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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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懲戒權。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應有獎懲!除體罰,公報私仇外,進行行政,紀律,學習勞動公益,道德樹教的懲罰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