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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路風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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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凡人閒聊
這日子怎能說沒法過呢?
你是未婚的黃花大姑娘,找了個二婚男結婚。你跟她結婚,明知他有個兒子需要他拿撫養費,你也願意嫁給她。男孩歸女方撫養,但孩子所有支出歸你丈夫出。你問他,他從不說花了多少,支支吾吾,你生氣了,說這日子沒法過了,要跟他離婚。
我說,你別忙著和他離婚。
1,丈夫離婚後支付孩子撫養費,是法律規定的義務,必須履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一),你應該看一下他們的離婚協議或者法院的離婚調解書,離婚判決書,撫養費是怎麼定的,是部分撫養費,還是全部撫養費?(二),離異的女方是否無工作無收入,或者有生活困難,無力承擔孩子撫養費,需要你丈夫全部承擔。(三),你丈夫收入如何,能否承擔得起他兒子撫養費。如果對你家庭生活無影響,他對他的兒子支付全部支出,未嘗不可。
2,1個家庭夫妻2人的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你丈夫支付他兒子撫養費,也算家庭正常的支出。但是支出多少,你有權過問。他從來不說花了多少,支支吾吾,這是他對你家庭財產平等的決定權,平等分配權的不尊重。你應該和他好好溝通。讓他做個他兒子撫養費全部支出的月計劃,支出多少要透明公開,應該掌握在合理的範圍內。既要滿足他兒子日常生活支出需要,又不能養成花錢大手大腳的習慣。
3,離婚是有條件的。巜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有五種情形之一,己達到感情破裂程度,經過法院調解無效,才准予離婚。你說日子沒法過了,達到感情破裂了嗎,我看沒有,沒有破裂還得繼續過日子。
你和丈夫好好溝通一下,找出雙方認為合適的支出範圍,問題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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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蘇蘇的Vlog
如果你們現在還沒有結婚的話,勸你一句這個男人不能跟,女人都是很感性的,很多時候往往讓這種感性矇蔽了自己的眼睛,在我看來二婚的男人不能嫁,特別是和前妻有孩子的二婚男人,雖然他們離婚了但是孩子仍然是他們雙方的,並且永遠都是,這就避免不了見面、給錢,把對你與對你們家庭乃至對你們以後的孩子的愛都得平分,你和他在一起的時候這些都應該仔細考慮清楚,這些很可能都會成為你們以後生活中吵架的導火線!如果你是一個很沒有安全感並且佔有慾很強的人的話,聽我一句你們趁早散夥吧,人生很長難道你要你的下半輩子都這麼痛的生活嗎,這對你和他還有以後你們自己的孩子都會是一種巨大的傷害。
回覆列表
老公揹著你總給他前妻孩子花錢是不對的,應該經你同意後,給前妻孩子花錢才對。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為了家庭生活,取得的收入為夫妻共同財產,兩個人享有同等的支配權。所以,老公不經你同意,揹著你給前妻孩子錢的行為是不對的。
老公給前妻孩子錢的行為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依據《民法典》,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雖然離婚,也要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按照約定給孩子撫養費的,直到成人。
此事怎麼辦?
老公沒給你說,可能怕你不同意吧。你給老公多溝通交流,擺事實,講道理,普法講法。老公花錢應讓你知道,同時,花錢正當,你也要支援理解。
這樣,老公就不會揹著你給前妻孩子錢了。話都說到了明處,你也支援,何必還去偷偷的給呢?可以光明正大的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