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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牙有粒米

    省級衛計委官網、消委會、市民熱線都可以投訴。一般都進度檢視投訴進度。。。既然有投訴進度可以看,就證明這件事件有在跟進落實。

    不過我覺得,在做這個檢查治療前,醫生是需要也有必要和患者解釋一下。可惜的是,往往很多人在就診過程中,是沒有得到很清晰的解釋答疑的。糊里糊塗就拿了單,繳費,糊里糊塗的做檢查了。最後,檢查結果一出,醫生看一眼,就說“沒事,回去吧。”這對於患者來說,還是很懵很火大的。我覺得醫生,或者醫生的助手,如果沒時間,可分類印刷一些小單張告知患者。解釋一下,為什麼要開這樣的檢查治療等等。

    我覺得看病不只是看病,哪怕醫生沒空給予太多的人文關懷,但讓患者明白、清楚醫生的好心用意,即便花了錢患者也會覺得舒心吧。

  • 2 # 老梁養生匯

    現在很多醫院和患者都有發生矛盾,矛盾的原因有很多,過度醫療就是其中一個原因。過度醫療是指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違背臨床醫學規範和倫理準則,不能為患者真正提高診治價值,只是徒增醫療資源耗費的診治行為。 那麼過度醫療怎麼舉報呢?關於這個問題,找法網小編整理了下面這篇文章,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在發現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存在過度醫療情況的時候,患者是可以舉報的。那麼患者應該怎麼舉報呢?過程是怎麼樣的呢?關於這些問題,請看下文。

      一、什麼是過度醫療

      過度醫療是指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違背臨床醫學規範和倫理準則,不能為患者真正提高診治價值,只是徒增醫療資源耗費的診治行為。或者說,在治療過程中,不恰當、不規範甚至不道德,脫離病人病情實際而進行的檢查、治療等醫療行為。簡單說,過度醫療是超過疾病實際需求的診斷和治療的行為,包括過度檢查、過度治療。過度醫療不是診治病情所需,起碼不是診治病情完全所需。過度醫療是與道德相違背的,是法律以及相關制度所被禁止的。

      二、過度醫療形成的原因

      1、經濟原因是主要的原因,如:醫療過於市場化發展、以藥養醫、醫務人員的收入與經濟效益掛鉤、藥品回扣、開單提成;

      2、醫學本身的複雜性與醫生的診療水平的原因;

      3、法律法規制度的原因,如:醫療事故鑑定法規定了醫生在鑑定過程的舉症倒置制度,可能導致醫生對病人 的過度檢查

      ;據介紹,美國的一項調查顯示,在300名全科醫生中,有98%的人承認自己在醫療過程中有增加各種化驗檢查、院內院外會診,多為病人開具藥物等自衛性或者稱之為“防禦性”的專案。而醫生自衛性醫療的目的很明確,就是“避免吃官司“。

      4、醫生的道德水平的原因,比較常見。

      5、其他原因,如:醫患關係緊張;個別病人的不合理要求。

      三、醫院過度醫療舉報怎麼進行

      可以到衛生局進行舉報。

      在宏觀框架上,要有公益性機制的建立,切斷商業化的趨利行為。其次,政府要建立基本的藥物目錄,在此基礎上做兩個工作:一是,要求醫生對病人提供服務時,要儘可能提供成熟的、適宜的技術和藥物,而不是把高精尖的技術和高新藥物作為優選。二是,政府要確立臨床路徑和規範流程,對藥物做一線藥和二線藥的區分(前者是便宜藥,後者是昂貴藥),對待病人時,要嚴格遵照“一線藥優先使用”原則。

      至於醫患之間的法律糾紛問題。應該認識到,醫患之間的資訊不對稱是不可能完全解除的。關鍵在於,在處理醫患法律糾紛時,既要考慮患者的弱勢地位,也要防止醫院顧及“反舉證”而向病人提供過度的醫療供給。在病人與醫院之間建立某種平衡。這種平衡的取得主要靠治療上規範路徑和規範流程的建立,並須符合基本的科學治療精神。在此基礎上,醫院的治療都按這個流程來,一旦出了問題,也不是醫院的錯。哪怕由此有適度的損失,但換來的是更大的利益和公正。

  • 3 # 可樂178856029

    病人真是弱勢啊!一是求人家,二是不懂行,三是個體,四是沒有政府支援,五是社會大環境……求助?有幾個人敢想?唉唉…!最好是沒病啊!所以出現老人自我了斷~ ——如果都有很暢通有效的投訴渠道難道還有傻瓜去醫鬧?嚴打醫鬧後某地出現醫鬧豁出去拼命殺醫再跳樓自殺。人為什麼要去自殺?按我猜想,估計真正賺大錢的不一定是前臺的醫務工作者,倒是掌握分配權的非一線管理人員,真正一線人員是否可能背鍋了?挺複雜的啊

  • 4 # 寂寞的夜找誰shuo話

    最黑暗的滄州市中心醫院,的中醫科,有個女的還是專家,今年9月25去看胃,照片沒事說淺表性胃炎 結果開了7付藥錢花了658元,結果吃了第一付,四個小時這樣老想上小便,拉完總感覺拉不完,十分鐘到半個小時又要上,我以為停藥後會好,我就堅持吃,到第六包在也堅持不下去了,拉完小便尿道都有點燒熱辣的感覺了,後來又去掛泌尿科,驗尿B超前列腺,腎膀胱,都顯示正常,那醫生說沒什麼事,我說都10多分鐘一趟我都無法上班了,後來那泌尿科的醫生,開了一種利尿的,居然開25的藥,我下午又掛那中醫科那女醫生 我把吃她,開藥的情況和她說,她居然說她開的藥沒事,然後問我老家哪的聊別的,我說我老想上廁所吃了你的藥,結果他她說你不是掛了泌尿科了嗎,吃藥就是了,暈了她專家號還40元,一個呢,寧願掛北京了100一個的態度好,結果我拿拿藥吃了7天了,還沒效果,還是一會又要上廁所,小便黃難受,最黑暗的滄州中心醫院

  • 5 # 關注醫藥的人

    過度醫療是老百姓的口語,標準是什麼?連標準都沒有,啥是過度醫療?怎麼定義?所以,處理起來比較難。

    大部分醫院對疾病治療有規範,當然這是給醫生看的,老百姓也看不懂,就像我們去4S店修車,他們也是有規範的,外行也不懂,也許被宰了,還得感謝人家。

    遇到這樣的事情(懷疑過度醫療),首先要儲存好病歷,以及各種證據。然後找信得過的醫生朋友諮詢瞭解一下,主要看看是否違反醫療規範(各種指南,醫院的規則,各級行政部門的檔案),如果醫生有錯誤,並且,損害和錯誤有關聯,恭喜你應該會得到賠償。反之,即使你心裡鬱悶,也只能草草了事收場。現在跟以前不一樣了,如果沒有依據的鬧騰醫院,會被拘留、上黑名單。

    最後,提醒大家一下。醫療糾紛跟交通事故差不多,是難免的。交通事故中的責任劃分往往跟大眾樸素的認識不一樣,現實中很多人會牴觸交警的責任判定,這主要民眾對交法理解不夠。醫療糾紛也一樣,大部分訴訟患者敗訴,絕大多數不是什麼老子鑑定兒子的問題,也可能有極少數吧,主要問題是我們對醫療和法律的無知。你總不能說醫院勾結法院徇私舞弊吧。果真這樣想也是無語了。

    我也在思考,醫患本是一個戰壕裡的戰友,共同面對的敵人是疾病。現在怎麼自相殘殺?這樣的結果,必然兩敗俱傷,怎麼能戰勝敵人(疾病)?最終是醫生、患者都一肚子牢騷,都是受害者。

    我也注意到,患者批評醫生主要是從道德層面,很少有從法律層面指出醫生的錯誤。個人認為,依靠道德調和醫患關係很難,依靠法律是根本。醫生依法行醫,患者依法就診(應該出臺就診法),出現糾紛依法處理(像交通事故一樣),這樣才是醫院與患關係的相處之道,以往我們過分強調道德,期望越大失望越大,今後,應該強調法治。

  • 6 # 許可馨後無國可愛

    沒好的辦法,就像你去和律師談法律。還有為什麼會出現群眾認為的過度醫療,你們有空可以先了解一下醫患糾紛裡面的舉證倒置。

  • 7 # 西安心情

    過度醫療屬於涉醫亂象之一,比較常見。

    如果認為自己在就醫過程中遭遇 到“過度醫療”,可以舉證前往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衛健局)的醫政醫管科進行投訴。一般情況下受理投訴之後會由衛生監督所前往醫院調查和現場取證,最後處罰。

    衛生健康行業涉黑涉惡涉亂現象不少,比如買賣、轉讓、租借本單位執業許可證給他人執業,超越醫療機構技術能力開展手術或者診療,違法鑑定胎兒性別,虛假誇大宣傳,術中加價等等。所以看病或者查體都應該選擇正規醫療機構。

  • 8 # 2019次列車

    只有確定了病情,才能發現是否小病大醫,輕病重治,是否存有過度醫療問題。如有疑問應及時向護士長,管床醫生,科主任,院醫務科反映!

  • 9 # 岱嶽太平湖畔153

    醫院過度醫療大家都知道就是沒辦法維權,其根本原因是雙方資訊不對稱,醫生掌握著主動權,掌握著主動資訊。患者很被動,有苦說不出,侵權不知道,醫學知識缺乏,是主要原因。另外醫學科學有它的不確定性,一種病多重治療方法,有的不好說哪個對,更加重了主動權的偏離。一次我拉肚子去醫院看病,快出院了,我隨口對大夫說,今天有點頭疼,大夫馬上給我開出CT檢查單。並說你這年齡要注意有無腦血管病,做個CT放心。說了一大堆我也聽不懂的醫學知識。在場的家人都勸我做個CT看看。最後做了結果有多個輕微梗塞病灶,第二天大夫又給我打點滴,開始治療腦梗塞。又打點滴半月,出院後我就去了省級醫院複查,結果一樣沒什麼改變,專家說到了你這年齡,還有人沒有腦梗塞的麼?沒事不用治療。也都是些老病灶。我不知道是不是過度醫療了。也沒法確定是不是過度醫療。所以過度醫療有時很難確定,更沒辦法投訴以及鑑定。從這件事我總結出,在醫院只說重點的,不要眉毛鬍子一把抓,就可以減少那些不良大夫有機可乘。你只要說了,黑字落在白紙上,說什麼都沒用了。也可以在看病前多看看手機百度一下,大體瞭解治病過程,減少被騙被坑被過度醫療。

  • 10 # 鐵桿中醫

    目前,很多醫院與患者時常有矛盾發生,過度醫療就是矛盾產生的原因之一。過度醫療現象氾濫,無疑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權益,所以為了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對“過度醫療”問題加以規制並作出有效的解決是當務之急。但是,因過度醫療所產生的額外醫療費用,患者又該向誰索賠呢?

      一、什麼是過度醫療

      過度醫療是指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違背臨床醫學規範和倫理準則,不能為患者真正提高診治價值,只是徒增醫療資源耗費的診治行為。簡單來說,過度醫療是超過疾病實際需求的診斷和治療的行為,包括過度檢查、過度治療。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得違反診療規範實施不必要的檢查。”由此可見,過度醫療是與道德相違背的,為法律以及相關制度所禁止。

      過度醫療產生的最主要原因是,在中國的醫改市場化探索過程中,讓醫院“自負盈虧”,為了維持自身基本運營,獲得更大的收益,不少醫院甚至下達“處方與醫生業績評比相掛鉤”的決定,透過讓患者承擔不必要的醫療費用來牟取利益。那麼,當患者遭遇“過度醫療”時,該如何自救呢?

      二、面對過度醫療的維權手段

      面對“過度醫療”,多數人因為不知道投訴途徑或覺得太費事而選擇沉默,也不乏存在投訴過但沒有結果的人,能真正投訴後並挽回損失的人其實很少。其實,當發現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存在過度醫療情況的時候,患者是可以到該醫院或衛生局進行舉報的。因為醫患之間的資訊不對稱,在處理醫患糾紛時,考慮到患者的弱勢地位,相關法律規定也要求醫方承擔一些患者很難接觸瞭解的舉證責任,因此不必過於擔心舉證問題。

      面對過度醫療,患者需要收集好自己的問診資料、病歷、收費單等相關證據,到該醫院設立的“醫患關係辦公室或指定部門”去反映投訴。當然,患者也可以選擇到達該醫院所在地的衛生局去投訴。對投訴結果不滿意,患者也可以選擇向法院起訴挽救自己的損失。但涉及“過度醫療”的投訴,因其專業性強且很難界定,處理時間會久一點,還需耐心等待。

      無論怎樣,面對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時,總得據理力爭地去維權,你要躺在權利上睡大覺,那麼法律賦予你的權利也沒什麼用。希望面對“過度醫療”時,有關患者能努力去維護自己的權益,收集整理好相關的病歷、收費單等證據資料,善用投訴或起訴途徑,冷靜地與醫方溝通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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