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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夜火燭

    按常理說,一個即將當媽的人應該充滿母性,對孩子會有特別的親近感,但下面這位母親的做法,讓人不解,令人憤怒。

    6月11日,事發河南項城的某麻辣燙店,一位就餐的孕婦與其丈夫不知因何故發生爭吵,在此期間,鄰桌有一個一歲左右的幼兒在不安分的拍桌玩耍,或許是孩子頑皮的舉動刺激到了該孕婦,她與孩子的家長髮生了爭吵,麻辣燙店員工見此情形趕緊上前勸解,該孕婦當時情緒比較激動,但並未做出進一步的舉動,隨後快步走出了店門。

    沒想到沒過幾分鐘,這名孕婦又折返回來店裡,迅速拿起自己桌前的那碗麻辣燙,不由分說的潑向了桌子對面的幼童並立即轉身推門離去,突然發生的這一幕令大家不知所措,慌亂的家長趕緊帶著孩子去沖涼水並將其送往醫院,從隨後的圖片上看,孩子的臀部和背部有明顯被燙傷的紅印,令人揪心。事發後該孕婦不知所蹤,其丈夫還算比較理性,留在店內一直等到民警的到來,並且積極的配合了相關的調查,目前警方正在調查處理此事。

    初看此新聞的時候,令我十分震驚,對一個一歲的懵懂幼童做出如此不計後果的行為,這樣的女性真的做好了當媽的準備嗎?如果別人這樣對待自己的孩子,她又該如何應對呢?孕期的女性脾氣不穩定,這個我也能理解,但潑麻辣燙這種行為已經屬於明顯的失控,一個成年人行事如此的不知輕重,到底是何事能讓她如此的歇斯底里呢?難道就是因為孩子影響了她嗎?孩子不懂事,她也不懂事嗎?

    都說衝動是魔鬼,做完就後悔,我不知道事後該名孕婦是否會有悔意,但對他人的傷害已經造成,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是必須的,雖說目前的國家法律政策對孕期的女性有相應的保護,但也只是延緩執行而已,看來這個“爛攤子”估計得靠她老公來收拾了。

  • 2 # Michael480

    說實在的,如果換了我是被潑的一歲女孩父親,我直接上去將此惡毒的婦人削死她。及時我受到後續任何的懲罰,我也會去踹死她。

  • 3 # Lastlove13233061

    這都是慣的毛病!你試試爹媽是人生的養的,能不張人心眼子!由此可見她不是人養的,是人養的也沒有長了一顆人心眼子!

  • 4 # 詩畫江南遇乾龍

    從小老人就說得離揣仔兒的畜生遠點,隨時會亂咬人,這麼看來人還真是走進化過來的,真有早進化和晚進化之分呢!這樣沒進化好的生物結婚前沒發現有與人類有區別的地方嗎?有,請自行看管好,遛狗還要求栓狗繩呢,何況你家這屬於有攻擊性的兇猛生物……

  • 5 # 青島金融小狼哥

    這和畜生有什麼分別?

    這件事人和畜生的分別就在於,畜生咬了其它畜生的孩子,被咬者父母可以毫無顧忌的咬死咬人的畜生,而混在人類中的畜生則不會受到應有的懲罰。

  • 6 # 伴月聞濤32840970

    這孕婦還是不要生的好,一是以後容易被社會報復,二是即使生下來,自己也需要接受心理治療,不然以後只會發展為更加嚴重的精神病。

  • 7 # jason媽咪有辦法

    我的天,這也真能下得去手!

    事情發生在河南項城一家麻辣燙店,一懷孕女子疑似和老公吵架,情緒很暴躁,後來小女孩和媽媽也去麻辣燙店吃飯,小女孩用勺子拍打了桌子,孕婦大概本來心浮氣躁,就衝著小女孩桌子罵,後來在其丈夫勸解下離開店鋪,但是過了不到10分鐘,又折返回來,直接端起一碗剛上來的麻辣燙就潑向小女孩。孩子的臀部和背部有明顯燙傷。

    孕婦火氣大是事實,但是也不能覺得自己是孕婦,就全天下都得讓著你,覺得小孩子鬧可以換一家吃,也未必非得就在那一家吃。而且走出去之後,居然又氣不忿地回來,給孩子身上潑那麼燙的麻辣燙,無論怎麼著,感覺該女子情緒化很厲害,沒有成年人該有的沉穩與情緒控制。

    感覺這個女子從小大概也是被慣著長大,公主脾氣,受不得一點委屈,也沒有讓著他人的習慣。有了委屈就得撒出來,不管對方是老是小。這是從小養成的傲嬌嗎?

    還有一點,就是居然直奔孩子去下手,和老公吵架沒有打老公,和孩子家長吵架沒有打對方家長,卻直接對一個1歲多的孩子下手,也真能下得去手。

    好歹,你也將是做媽媽的人了,對孩子吵鬧一點容忍度都沒有,將來自己孩子哭鬧時怎麼辦?將來孩子就是愛動來動去怎麼辦?想想都有點替她家未來的孩子擔憂。

    也有網友說,是不是產前抑鬱啊?和這個吵架和那個吵架的。

    產前抑鬱症的確是有,是一種發生在妊娠期間的以情緒低落、興趣減退等以心境低落為主要表現的精神障礙,伴有不同程度的認知和行為改變,可伴有精神病性症狀。

    從這個科學定義上來看,這種產前抑鬱更多的是情緒低落,對身邊很多事情不感興趣,反應遲鈍,看這位孕婦的“敢,準,狠”行為來看,不是產前抑鬱,就是脾氣暴躁,不能容忍他人,包括一個只有11個月大的孩子,而且事後逃之夭夭逃得也是飛快。

    身為一個成年人,卻沒有成年人該有的情緒管控能力,對身邊事情沒有絲毫的容忍度,對自己情緒也根本不控制,另外能對一個11個月的孩子下手,確實有失人性。

  • 8 # 夜雨如書

    懷孕不是任性的理由,孕婦犯了錯照樣應該受到處罰。

    即將為人母,理應流露出對孩子的喜愛,可是這位孕婦顯然沒有母愛外溢的表現。

    6月11日,晚上7點左右,河南項城某麻辣燙店內,上演了令人髮指的一幕。一位懷孕六七個月的準媽媽任某,和丈夫爭吵心情不愉快,隨即遷怒於鄰桌11個月大的女童。 因為女童有用勺子敲桌子,孕婦任某還和女童的媽媽發生了爭吵。隨後,任某被其丈夫勸離。可是,數分鐘後任某再次返回店內,將一盆麻辣燙潑向了11個月大的女童,致使女童背部、臀部被燙傷。

    任某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代價,行政拘留15日,並罰款500元只是第一步。如果女童的傷情構成輕傷以上,那麼任某在渡過妊娠哺乳期之後,還將面臨刑事處罰。

    她徑直走到角落,端起麻辣燙,路過女童時故意潑灑,且絲毫沒有停留,快步離開。

    任某的所作所為有著明顯的故意性,真的不值得原諒。她馬上也將是一位母親了,可是卻連一絲母愛都看不到,反而充滿了戾氣,對人對己無疑都是有弊無利的。

    客觀地講,懷孕期間個別女性可能會出現一些情緒異常,但如此過激的舉動卻處處透露著一個人的素質積累有問題。11個月大的孩子懂什麼?拿勺子敲擊桌面真的是很平常的事情,一般人都會理解。可是任某卻選擇了用滾燙的麻辣燙傷害不諳世事的孩子,她作為孕婦的前提是一位成年人,理應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同樣都是母親,對別人的孩子多一點愛心,少一些戾氣,也是在為自己的孩子積攢善果。

    在這裡也要提醒那些陪伴孕婦的男性朋友,如果知道自己的老婆心情不好或者情緒失控,最好第一時間找醫生看看。不要讓其到公共場合來,無論是她傷害別人還是別人傷害她,都是得不償失的。

    最後,希望女童傷情無礙、早日康復。

  • 9 # 皓月長歌正面管教

    這件事真是讓人無法理解!

    你是孕婦你就了不起嗎?

    說句不中聽的話:

    不是隻有你會懷孕!大多數女人都有能力當孕婦,誰也沒有像你這麼驕(放)傲(肆)啊?!

    事情發生在河南項城一家麻辣燙店,一懷孕女子疑似和老公吵架,情緒很暴躁,後來小女孩和媽媽也去麻辣燙店吃飯,小女孩用勺子拍打了桌子,孕婦大概本來心浮氣躁,就衝著小女孩桌子罵,後來在其丈夫勸解下離開店鋪,但是過了不到10分鐘,又折返回來,直接端起一碗剛上來的麻辣燙就潑向小女孩。孩子的臀部和背部有明顯燙傷。

    說明

    以上這些是從網上了解到的資訊,不一定全部準確。網上有反轉的例子很多,網友們也跟著不斷地變換立場。

    但是這個大人將麻辣燙潑向孩子的行為,有影片(我已看過)錯不了!

    無論原因如何,這都不是一個成年人應該做出的事!

    離開後又折返?——更不可原諒!

    如果是爭吵當中,你在情緒之下,無法控制自己,潑了孩子,情節還不至於特別讓人義憤填膺!

    但是,你都離開了當下爭吵的環境,出去了十分鐘,然後又特意回來潑孩子一碗麻辣燙,你這是居心何在啊?

    你老公也不是等閒之輩,有能力娶了你,居然沒有能力哄好你!還能眼睜睜看著你把怒火發在一個一歲小孩子身上!

    即使小孩父母讓你受了天大的委屈,可孩子是無辜的!

    孩子才一歲,應該不會說什麼傷害你的話,孩子應該沒有和你對罵,或者讓你受氣吧!這個孩子也應該不會有什麼害你之心,給你做什麼鬼臉侮辱你吧?

    如果孩子的父母說的話很過分,讓你難過了,讓你委屈了,你這麼大的人也應該知道“冤有頭、債有主”吧?

    人家父母也沒走,要潑就潑大人啊,向孩子撒什麼潑?

    即使不心疼別人家的孩子,難道自己肚裡的孩子也不在意嗎?

    孩子雖然在肚子裡,雖然看不到媽媽的言行,寶寶也是和媽媽心心相印的。

    如此殘酷的行為,不怕給自己的孩子造成什麼負面影響嗎?

    退一步講,即使孩子敲桌子打擾到你了,這個過錯也不至於被潑一碗熱湯水吧?

    批評教育一下也就夠了吧!

    人家才一歲啊,不是像你一樣二三十歲的大人!何必呢?

    如果人家一歲的孩子敲了幾下桌子,就被你潑了一身的熱湯水;

    那麼,你二三十歲的大人,潑了人家一身熱湯水,你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按照這種回報的程度來說,估計你吃不了得兜著走吧!

    得饒人處且饒人!

    你將來的孩子也要從小長到大,也有吵到別人的時候!

    到時候希望你既能體諒到孩子的成長過程,也能體諒周圍人不太好的感受。

    結束語

    如果這些情況屬實,那麼我的看法就如上所述,很不理解,也很心疼孩子!

    如果事件有反轉,請原諒我無法及時去核實,在不清楚的情況下所表述的這些言論。

  • 10 # 果可樂

    必須嚴懲!一個肚子裡孕育著新生命都沒用激起一絲一毫母愛的女人,簡直可以用冷血歹毒來形容她。法不容情,孕婦就可以故意傷人?孕婦就有特權?對一個幼兒下這樣的毒手,就罰五百元?這簡直就是畸形的法制!

    必須嚴懲不貸重罰兇手!讓她生產完母乳期後,必須為自己的歹毒行為付出代價,必須坐牢。法律不會為任何特殊的人開口子,不然這社會亂套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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