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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業主是孫子,物業是大爺,在裝修期間不讓業主的裝修材料進小區,對業主的裝修百般刁難,保安不保衛小區的安全,對業主百般刁難甚至毆打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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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葉紫瑩91016251

    必須是業主!小區本來就屬於業主的!物業只是聘用前來管理小區,為業主服務的。

    但現在中國的情況,物業公司是由開發商聘用,強行讓業主籤合同,導致物業根本不把業主放在眼裡,矛盾叢生!

    雖然好多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但真正為業主做事,需要付出大量精力和時間。弄不好業主委員會還和物業公司聯合到一起。

    希望有一天,小區物業公司能夠做到真正為業主服務!

  • 2 # 銳眼說小區

    業主思想不轉變,永是是泥土!

    題主提的這個問題,也是我這兩年來思考的問題。現在基本有了答案了,不知題主是否認同。

    總結我小區的經驗及其它小區的經驗,我的結論是:業主思想不改變,永遠是泥土!什麼意思呢,就是說,業主如果不把自己當成小區的主人,那麼就只能是永遠被踩在腳下的泥土了。

    業主的思想要改變什麼呢?比如:我是業委會主任,小區裡很多業主見到我都會叫“主任(音認)”,而剛好我姓任(單人),但我每次我都會笑著糾正他們說:不是主任(音認),是主人,我們每個人都是小區的主人。

    業主思想上確認是小區的主人了,那麼必須在行動上也要確定是小區的主人。那麼主人需要對小區做些什麼事呢?那做的事情就多了。其中,主動而積極地參與到小區業委會組織的各種活動中,安排的一些事務中,那就是主人的真正體現。

    另外一點必須要清楚,物業的事務絕不僅僅是小區事務的全部,它只是小區事務的很小一部分。因此,如果業主在思想上、行動上,都把什麼東西都認為是物業公司應當做的,那麼客觀上,業主已經把自己的“主人”角色讓渡了,讓渡給物業公司了。

    就以題主說的裝修材料進小區,物業要收費還有其它的什麼鬼東西之類的。作為小區的主人,業主首先就要制定相關的規矩,並要由物業公司來執行。如果主人都不制定規矩了,而是由物業公司來制定規矩,那請題主說說,這個“主人”的角色是不是就讓渡了呢了?主人把角色讓渡給物業公司來制定規矩,自然物業公司就會變成“主人”了,而業主呢,就變成“泥土”啦。

  • 3 # 到處亂跑閒人

    這個問題問的就有偏見性,只有消除偏見,物業和業主才能融洽相處!從法律上講物業與業主是合同關係,大家都是平等的,但從中國物業發現來看,物業多是從開發商分離出來,業主相對處於弱勢,同時也有許多業主希望物業什麼都能管,卻也希望物業什麼都不要管的矛盾心裡,使物業,甚至是業主委員會都無法正常開展工作!我不排除有些物業亂制定制度,亂收費使業主很不舒服,從而大打出手的事也不是沒有……所以只有業主能 理性合法 的維護自己的權益與物業不斷強化服務意識收自己該收的錢兩者同時提升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

  • 4 # an181920

    按道理來說明顯是業主是主人。

    但是中國的現實是業主屁都不是。

    普通人為生計奔波,業主們素質參差不齊。千百年都沒有自己做主的時候沒有任何習慣。

    最重要的是,街道被物業收買。而國家也沒有政策支援。

    所以物業在小區各種懸掛廣告,隨便引進各種快遞櫃,隨便更換帶廣告牌的第三方提供的閘機,隨便購買沒有必要的景觀設施,隨便出租物業建築的房間.......這都不是事,沒把巴掌打到業主臉上就已經很和諧社會了。

  • 5 # 崇左新視界

    問這種問題的人考慮得不夠全面。某某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從字面上就可以瞭解到,物業公司是管理公共區域,服務業主的公司。而不是誰是小區的主人的問題。就像一個明星,並不是他說了算,而是經紀人讓出席什麼會議就什麼會議的問題。你說你是主人,那請問我是這個家的主人我是否有權利在自己的院子裡搭車棚呢???答應是肯定的,不行。對吧???那何談主人???你只是你家的主人並不是小區的主人,既然你授權讓管家來管理你的家,開支多少是否他說了算?做什麼是否他說了算??

  • 6 # 藍夕陽

    發這個話題是不是說物業不該對小區管理?國家有小區管理的法律規定,就是物業管理條例,可以上網查一下。業主是產權房屋的主人,物業是受聘小區的實際管理人,代表的是全體業主的意願,對一些業主的不文明行為,有必要堅持小區規定,這是為保護全體業主的權益,不是某一位業主的自私需要,比如小區不文明養狗,消防通道隨意停車等。這是物業的管理責任,不管肯定是不作為,這與誰是主人無關,所以,物業的嚴管就是體現業主的主人身份,否則就不是好物業。

  • 7 # 好名81119506

    物業是主人唄!物業不讓業主進業主就進不去,物業說給業主停水停電就停,物業不讓使用物業規定的網路你用就給你掐斷,物業讓你交多少錢你就得交多少錢。你說誰才是主人?就不知道是誰非得讓物業存在?!!!

  • 8 # 繼續效力

    我認為,業主應該是主人,但前提是業主首先要遵守小區內各種規章制度,就像一個家庭,當家長的就要模範地伮好一個家長應該做的事,而不是損害家庭、違法亂紀,沒有公德、沒有契約精神,他就沒有資格當家長、當主人,就是應該被管理、被約束的物件!

  • 9 # vvlong935

    沒有業主買房,小區就成了鬼房!物業會去管?沒有油水物業會去管?所以說小區由誰說了算?業主拿錢買房還要看物業眼色?本身業主是有主動權反而成被動權!

  • 10 # 仁者無敵勇者無懼2018

    只有所有的物業人員集體到業主處領工資才能解決物業和業主的問題,如果物業找業主要管理費停車費,相當於請個爺爺回家養著!!堅決取締物業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傳聞魏紀中介入中韓游泳選手糾紛事件之後該事件才徹底平息,你對此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