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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安定郡小書生

    題主說的是李君羨吧。

    話說貞觀二十二年,太白星經常在白天出現,這本是一個正常的天文現象。那時候人們比較迷信,凡遇到異常天象都要占卜,預測吉凶,史官占卜認為是女皇登基預兆。民間流傳:“唐朝三代之後,女主武王取代李氏據有天下。”

    於是,李世民宮廷宴請諸位武官,行酒令,要求講各自乳名。李君羨自稱小名“五娘子”,李世民聞之一驚,遂掩飾笑道:“你既為女子,為何如此雄健勇猛?”

    同時,李君羨官職左武衛將軍、封號武連縣公、屬縣武安縣,皆有“武”字又為“五娘子”。被唐太宗李世民就認為李君羨符合三個條件,就將其貶官,隨即被御史羅織罪名彈劾,被李世民以“欺君壓民”的罪名下令處決。

    結果武則天最後應了預言。稱帝后李君羨家屬向武則天訴冤,武則天為了證明自己有天命,下詔追復李君羨官爵,以禮改葬。

    可以說,李君羨就是被冤死的。毛主席就說過:“冤死一個李君羨,還有千千萬萬個李君羨。”

  • 2 # 詳侃歷史

    題主想問的應該是李君羨。

    關於李君羨案件,歷來被認為是一個冤案。我認為,這是讀史不細緻導致的錯誤認識。

    準確來講,李君羨確實因為一個傳言遭到唐太宗猜忌,並因此被從左武衛將軍外放為華州刺史,但並沒有因此被殺。後來,李君羨在華州刺史任上,與妖人員道信結交,圖謀不軌,被御史參奏,唐太宗才依照唐律規定,將李君羨處死。下面我就具體談一下:

    一、傳言

    據《舊唐書》列傳19李君羨傳記載:

    貞觀初,太白頻晝見,太史佔曰:"女主昌。"又有謠言:"當有女武王者。"

    這是初唐比較有名的政治讖語,從字面上看,意思大致是,有與“武”相關的、與女性相關的人要興起。

    《舊唐書》列傳29李淳風傳,對此讖語做了進一步的細化記載:

    初,太宗之世有《秘記》雲:"唐三世之後,則女主武王代有天下。"

    據此看,這個與“武”和女性有關的人,將在唐朝三代皇帝以後,取代唐朝掌握天下。

    二、李君羨應讖

    李君羨確實是個倒黴蛋,他的籍貫、封爵、官職、駐地均與“武”有關。

    李君羨的籍貫是洺州武安,封爵是武連郡公,官職是左武衛將軍,駐地在玄武門,純粹屬於倒黴催的。

    此外,李君羨的小名是“五娘子”,與女性有關。

    這一切,都引起了太宗極度的警覺和厭惡,“深惡之”。

    三、外放

    貞觀年間,唐太宗施政的很大的一個特點就是依法治理,這也是貞觀年間政治清明的一個重要原因。

    李君羨雖然犯了太宗的忌諱,但是太宗並未因此就殺掉李君羨,而是將李君羨外放為華州刺史,“出為華州刺史”(《資治通鑑》)。

    四、圖謀不軌

    李君羨在華州刺史任上,做了一件比較遺憾的事情,那就是與妖人員道信結交。據《資治通鑑》記載:

    有布衣員道信,自言能絕粒,曉佛法,君羨深敬信之,數相從,屏人語。御史奏君羨與妖人交通,謀不軌。

    意思是說,有個平民叫員道信,自稱自己會辟穀,通曉佛法。李君羨信以為真,時常屏退旁人,與員道信私下議論。此事被御史得知,參奏李君羨與妖人結交,圖謀不軌。

    員道信被定性為妖人,應該是犯了造妖書妖言罪,依據唐律,應處絞刑。何謂“妖書妖言”?《唐律疏議》有明確記載:自造休咎及鬼神之言,妄說吉凶,涉於不順。

    而當時造妖書妖言,一般與謀反有關,屬於謀反以前的造勢。

    所以御史參奏李君羨“謀不軌”,應該是屬於“十惡”裡面的謀反等大罪,這是毫無疑問的死罪。

    唐太宗據此於貞觀二十二年(648)七月誅殺李君羨,完全符合《唐律疏議》的規定,算不上冤案。

    此後,武則天稱帝后,於天授二年(691)三月恢復李君羨官爵。這只是為了證明自己才是應讖之人,並非說李君羨案是冤案。例如,唐高宗上元元年(674)九月,恢復長孫無忌官爵,只是表現自己的寬厚仁慈,並不代表此前的長孫無忌案件就撤銷了;武則天神龍元年(705)十一月臨死時,遺命赦免王、蕭二族及褚遂良、韓瑗、柳奭親屬,也只是表明自己大度,不代表武則天宣告以前的案子是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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