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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27日晚間,江蘇省崑山市震川路一路口。影片中顯示,一輛白色寶馬車駛入非機動車道,與正常騎行的電動車發生爭執,寶馬車後座一男子下車與騎車人發生口角,儘管有女伴相勸,但兩人仍舊發生推搡。此時,寶馬車司機從車上下來,對騎車人拳打腳踢,後又返回車內拿出一把長刀,砍向騎車人。騎車人雖然連連躲避,但仍被砍中。未曾想寶馬車司機在砍人時,長刀不慎落地,騎車人搶先一步撿起長刀,反過來砍向寶馬司機,寶馬司機連連躲避逃竄,但騎車人不依不饒連砍數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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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妙曼雨季間1

    最近看了看很多評論,總結下來,白衣男應該可以無罪釋放,雖然他有點防衛過當,但是在那種情況下,完全可以判斷他適用於無限防衛這一條,對面4個人喝酒機動車搶非機動車道,黑社會組織,群毆一個人已經夠了,最後還用刀砍!在市區裡上演古惑仔!如果最後判白衣男有罪!以後豈不是馬路上到處都是古惑仔?最關鍵的紋身男是無業人員……他的寶馬怎麼來的?販毒?高利貸?還是什麼其他?沒有一樣合法!全部沾了邊……網上有人說白衣男是退伍軍人,所以我更是為他打不平!為軍人點贊!

  • 2 # A黑蘭州

    有沒有罪 是警方取證 法院判的 你我一介草民 僅憑一段沒有聲音的錄影 如何判斷 但從私心講希望無罪 因為希望下次自己被不法侵害的時候 可以敢於反擊 而不是被動忍受

  • 3 # 半個外星生物

    騎車男的行為,前幾刀絕對算是正當防衛。

    後幾刀,如果口供說的“正確真實”的話,估計頂多是個防衛過當。

    我之前比專家釋出的要早。

    最早的問答裡我就說了。正當防衛,防衛過當,故意傷害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正當防衛,肯定是不可能了。

    假如法醫對寶馬男的死亡鑑定結果是前面的兩三刀致死,也就是說,是騎車男在沒有追砍行為之前的那幾刀導致了寶馬男的死亡。

    並且,沒有隨後的追砍行為,也沒有隨後的寶馬男倒地繼續砍的行為。

    那麼,騎車男肯定是正當防衛。

    第二,防衛過當,估計也夠嗆。

    首先,當事人是一個電工,估計應該也不是狡猾的人,看後面釋出的錄影,應該也屬於那種“老實人發怒你連下跪的機會都沒有”的那種壓抑性人格。

    所以,很有可能筆錄,口供的錄入也正是大眾所不希望的那種可能。

    並且,透過今天看到的另一側的錄影。即便口供說的對,也夠嗆認定為防衛過當。

    第三,故意傷害致死罪

    隨著影片的增加,爆料的增加。

    我更加不希望,但是也無奈的預感。

    騎車男很有可能會被按照故意傷害定罪。

    因為,仔細閱讀官方的字裡行間的通報。可以讀出裡面的意思,應該就是騎車人也存在一定的過錯的意味。

    並且騎車男已經被刑事拘留的新聞這一點來看,應該也是按照故意傷害罪先行立案。當然,只是推測。

    至於後面怎麼判決,那是法院和檢察院的認定。

    有很多網友不懂公安機關的行為。

    其實大可不必,公安機關的立案,以及措施都是前置性的。

    真正的大權還是在檢察院和法院。

    檢察院不透露某方面的意思,公安機關也不會輕易採取一些措施。

    並且,刑拘是一個案件的前置手段。

    如果法院判決下來,騎車男這個當事人無罪,那麼刑事拘留這個底是要被撤銷的。

    有很多人不懂而已。

    最後的結果,

    就是看法院的審理判決。

    這才是關鍵。

    這哥們怎麼說的口供,影片證據,死者自身行為的過錯,社會的輿論(說是輿論不起作用但是現實是不可能不考慮的)都影響判決。

    還是那句話,口供說的好,防衛過當就有可能。

    口供一般,甚至這哥們就為了一口氣而說“我就想砍死他”,那就壞了,故意傷害甚至故意殺人都有可能。

    不過,最後判決肯定會是從輕的,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單論性格來說,騎車男的性格也不是完美的。

    雖然是堅持真理,堅持公平。

    但是,這樣的人,如果在生活中是非常容易和別人產生矛盾的。

    只不過對方是個黑社會更可恨。

    民眾考慮問題就是侷限在問題的表明和很小的範圍內。

    很少更廣泛的思維,所以,很多客觀分析的人,很容易被噴。

    我一說各位一思考就知道。

    換做是各位,遇到這個事,有多少人會選擇把這個寶馬男砍死呢?

    我估計有的會一開始就選擇忍讓,

    也有的和我一樣會選擇退讓然後報警舉報。

    也有的會選擇鬥爭,然後報警。

    當然,還是有人也做出一樣的行為。

    但畢竟不是所有的人都會和騎車男有一樣的行為,對吧。

    雖然我也痛恨黑社會,但是,還需要合法的制裁這些人才對。

    並且我也希望,我們遇到事情,第一時間就是選擇採取法律手段,報警處理。

    並且,多學習法律,深刻了解如何做才能不是過當。你懂的。

  • 4 # 飄落記憶A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正當防衛,正義戰勝邪惡,老實人戰勝痞子男,乾淨男戰勝紋身男,無前科男戰勝累犯男,應判無罪,立即釋放!

  • 5 # 逍遙觀察員

    寶馬男:

    1酒駕(或醉駕)

    2攜帶管制刀具

    3白實線強行並道

    4並道不打轉向燈

    5強行併入腳踏車專用道

    6尋釁滋事,打架鬥毆

    7先出手打人,用管制刀具砍人,惡意傷人

  • 6 # 寧願糊塗2

    一句話!在那種情況下!電車哥如果心慈手軟!他有可能被群毆致死!他面對的是一群黑社會。還有兇器!殺死對方沒錯!

  • 7 # 中醫健康理療師

    肯定無罪釋放。這是沒有任何的反擊,從頭到尾都是紋身男一個人在動手,直到紋身男拿出刀具,電動車主還站在原地沒有去拿任何對紋身男有傷害的武器,這裡就完全可以看到電動車主更本就沒有想把紋身男至於死地的舉動,是在紋身男在而三的暴打,拿刀砍電動車主時,紋身男失手刀具從紋身男手中飛出的時候電動車主,沒有辦法去搶刀具,衛報自己身安全,這純屬於非常正當的防衛,

  • 8 # 聽風的過客

    車上所有人構成尋釁滋事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共犯,死者另構成故意殺人未遂,因死亡不追責。於某在正當防衛過程中,有超限情節,依法構成故意傷害,處兩年緩期執行,休庭。

  • 9 # 流氓教授者

    其實真正混的人 就從來不會捅死人的

    最多就是砍斷筋絡

    而一般的人才會用捅的

  • 10 # 一直向前的老方

    定罪最主要考慮可以定罪的情形,無疑聚焦與紋身男砍殺,和白衣男反殺。

    一開始白衣男抵抗中,肯定存在正當防衛情況,並且在他奪下刀的第一刀第二刀都還在正當防衛的控制度內,但他在紋身男踉踉蹌蹌跑的過程中,拿刀進行追砍,已經涉嫌故意傷害。

    其實,說到底,老實人比較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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