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其反映總體內容的不同,分為總體單位總量和總體標誌總量,前者是總體內所有單位的總數,後者是總體中各單位標誌值的總和。總體單位是標誌的直接承擔者,標誌總量不會獨立於單位總量而存在。在一個特定的總體內,只存在一個單位總量,而同時並存多個標誌總量,構成一個總量指標體系。同一總量指標在不同情況下可有不同的性質。例如對各企業工人總數指標來說,當研究企業平均規模時,以企業為總體單位,企業總數為單位總量,各企業工人總數為標誌總量;當研究企業勞動效益時,以工人為總體單位,各企業工人總數為單位總量,這時企業的總產量成為標誌總量。所以說總體單位總量和總體標誌總量並不是固定不變的,二者隨研究目的不同而變化。
(2)按其反映時間狀況的不同,分為時期指標和時點指標。時期指標是反映某種社會經濟現象在一段時間發展變化結果的總量指標;時點指標是反映社會經濟現象在某一時間(瞬間)狀況上的總量指標。
(3)按其所採用計量單位的不同分為實物指標、價值指標和勞動量指標。實物指標是以實物單位計量的統計指標;價值指標是以貨幣單位計量的統計指標;按實物單位計算的指標最大的特點是它直接反映產品的使用價值或現象的具體內容,能具體表明事物的規模和水平,但指標的綜合性能較差,無法進行彙總。按價值單位計量的最大優點是它具有最廣泛的綜合性和概括能力,可以表示現象的總規模和總水平,但它脫離了物質內容。二者要結合應用。勞動量指標是以勞動單位即工日、工時等勞動時間計量的統計指標。
3、總量指標的作用
(1)總量指標是對社會經濟現象總體認識的起點。
(2)總量指標是編制計劃,實行經營管理的主要依據。
(3)總量指標是計算相對指標和平均指標的基礎。
二、相對指標
1、相對指標的概念和表現形式
相對指標又稱統計相對數。它是兩個有聯絡的現象數值的比率,用以反映現象的發展程度、結構、強度、普遍程度或比例關係。相對指標就是應用對比的方法,來反映社會經濟現象中某些相關事物間數量聯絡程度的綜合指標,其表現形式為相對數。相對指標可以反映現象之間的相互聯絡程度,說明總體現象的質量,經濟效益和經濟實力情況,利用相對指標可使原來不能直接對比的數量關係變為可比,有利於對所研究的事物進行比較分析。
2、相對指標的種類和計算
(1)結構相對指標結構相對指標是在對總體分組的基礎上,以總體總量作為比較標準,求出各組總量佔總體總量的比重,來反映總體內部組成情況的綜合指標。
計算結構相對指標能夠反映總體內部結構和現象的型別特徵。
(2)比例相對指標比例相對指標是總體中不同部分數量對比的相對指標,用以分析總體範圍內各個區域性、各個分組之間的比例關係和協調平衡狀況。
(3)比較相對指標比較相對指標是不同單位的同類現象數量對比而確定的相對指標,用以說明某一同類現象在同一時間內各單位發展的不平衡程度,以表明同類實物在不同條件下的數量對比關係。
(4)強度相對指標強度相對指標是兩個性質不同但有一定聯絡的總量指標之間的對比,用來表明某一現象在另一現象中發展的強度、密度和普遍程度。它和其他相對指標根本不同的特點,就在於它不是同類現象指標的對比。強度相對指標以雙重計量單位表示,是一種複名數。
強度相對指標的分子分母位置可以互換,因而有正指標、逆指標之分。實際應用時應注意與平均指標的區別。
在掌握了幾種常用的相對指標的概念、作用及計算後,要注意區分不同的相對指標。
結構相對指標是以總體總量為比較標準,計算各組總量佔總體總量的比重,來反映總體內部組成情況的綜合指標。如:各工種的工人佔全部工人的比重。比例相對指標是總體不同部分數量對比的相對數,用以分析總體範圍內各個區域性之間比例關係和協調平衡狀況。如:輕重工業比例。比例相對指標和比較相對指標的區別是:
⑴子項與母項的內容不同,比例相對指標是同一總體內,不同組成部分的指標數值的對比;比較相對指標是同一時間同類指標在空間上的對比。
⑵說明問題不同,比例相對指標說明總體內部的比例關係;比較相對指標說明現象發展的不均衡程度。比較相對指標是不同單位的同類指標對比而確定的相對數,用以說明同類現象在同一時期內各單位發展的不平衡程度。如:甲地職工平均收入是乙地職工平均收入的1.3倍。主要區別是:
⑴其它各種相對指標都屬於同一總體內的數量進行對比,而強度相對指標除此之外,也可以是兩種性質不同的但又有聯絡的屬於不同總體的總量指標之間的對比。
⑵計算結果表現形式不同。其它相對指標用無名數表示,而強度相對指標主要是用有名數表示。
⑶當計算強度相對指標的分子、分母的位置互換後,會產生正指標和逆指標,而其它相對指標不存在正、逆指標之分。
(5)計劃完成程度相對指標計劃完成程度相對指標是用來檢查、監督計劃執行情況的相對指標。它以現象在某一段時間內的實際完成數與計劃數對比,來觀察計劃完成程度。
此指標根據下達計劃任務時期的長短和計劃任務數值的表現形式不同,而有多種計算方法,實際應用時需注意區別。公式中分子減分母的差額表示計劃執行的絕對效果。
三、平均指標
1、平均指標的概念、特點和種類
平均指標又稱統計平均數,用以反映社會經濟現象總體各單位某一數量標誌在一定時間、地點條件下所達到的一般水平的綜合指標。
平均指標的特點:
(1)把總體各單位標誌值的差異抽象化了;
(2)平均指標是個代表值,代表總體各單位標誌值的一般水平。
平均指標的種類有:算術平均數、調和平均數、幾何平均數、眾數和中位數。前三種平均數是根據總體所有標誌值計算的所以稱為數值平均數,後兩種平均數是根據標誌值所處的位置確定的,因此稱為位置平均數。
平均指標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它可以反映總體各單位變數分量分佈的集中趨勢,可以用來比較同類現象在不同單位發展的一般水平;用來比較同一單位的同類指標在不同時期的發展狀況;還可以用來分析現象之間的依存關係等相對指標數值的表現形式有有名數和無名數兩種。
強度相對指標與平均指標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兩點:
(1)指標的含義不同。強度相對指標說明的是某一現象在另一現象中發展的強度、密度或普遍程度;而平均指標說明的是現象發展的一般水平。
(2)計算方法不同。強度相對指標與平均指標,雖然都是兩個有聯絡的總量指標之比,但是,強度相對指標分子與分母的聯絡,只表現為一種經濟關係,而平均指標是在一個同質總體內標誌總量和單位總量的比例關係。分子與分母的聯絡是一種內在的聯絡,即分子是分母(總體單位)所具有的標誌,對比結果是對總體各單位某一標誌值的平均。
2、平均指標的計算
(1)算術平均數的計算算術平均數是計算平均指標的最常用方法,它的基本公式形式是總體標誌總量除以總體單位總量。在實際工作中,由於資料的不同,算術平均數有兩種計算形式:即簡單算術平均數和加權算術平均數。
簡單算術平均數適用於未分組的統計資料,如果已知各單位標誌值和總體單位數,可採用簡單算術平均數方法計算。
加權算術平均數適用於分組的統計資料,如果已知各組的變數值和變數值出現的次數,則可採用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加權算術平均數的大小受兩個因素的影響:其一是受變數值大小的影響。其二是受次數分配值即各組次數佔總次數比重的影響。加權算術平均數中的權數,指的就是標誌值出現的次數或各組次數佔總次數的比重。在計算平均數時,由於出現次數多的標誌值對平均數的形成影響大些,出現次數少的標誌值對平均數的形成影響小些,因此就把次數稱為權數。在分組數列的條件下,當各組標誌值出現的次數或各組次數所佔比重均相等時,權數就失去了權衡輕重的作用,這時用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的結果與用簡單算術平均數計算的結果相同。
(2)調和平均數的計算在實際工作中,有時由於缺乏總體的單位數資料,而不能直接計算平均數,這時就可採用調和平均數計算。因此在統計工作中,調和平均數常常被作為算術平均數的變形來使用。調和平均數也有簡單調和平均數和加權調和平均數兩種形式。
應用平均指標必須注意的問題有:
⑴計算和應用平均指標,必須注意現象總體的同質性;
⑵用組平均數補充說明總平均數;
⑶計算和運用平均數時,要注意極端數值的影響,因為算術平均數受極端數值的影響很明顯。
(3)眾數和中位數眾數和中位數是兩個位置平均數,在一定條件下用它們反映變數數列的一般水平是非常有效的。
眾數是總體中出現次數最多的變數值。在單位數不多或一個無明顯集中趨勢的資料中,眾數的測定沒有意義。一般來講,只有根據分組數列才能確定眾數。
中位數是將總體各單位標誌值按大小順序排列後,處於中間位置的那個數值。根據未分組資料和分組資料都可確定中位數。
4、變異指標
變異指標又稱標誌變動度,它綜合反映總體各個單位標誌值的差異程度或離散程度。以平均指標為基礎,結合運用變異指標是統計分析的一個重要方法。變異指標的作用有:反映現象總體總單位變數分佈的離中趨勢;說明平均指標的代表性程度;測定現象變動的均勻性或穩定性程度。
變異指標包括以下幾種:全距、平均差、標準差和變異係數。
全距是測定標誌變異程度的最簡單的指標,它是標誌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反映總體標誌值的變動範圍。用公式表示為:全距=最大標誌值-最小標誌值從計算可知,全距僅取決於兩個極端數值,不能全面反映總體各單位標誌值變異的程度,也不能拿來評價平均指標的代表性。
平均差是各單位標誌值對其算術平均數的離差絕對值的算術平均數,反映的是各標誌值對其平均數的平均差異程度。其計算方法有簡單和加權兩種形式。
標準差是總體中各單位標誌值與算術平均數的離差平方的算術平均數的平方根,又稱為均方差。它是測定標誌變動程度的最主要的指標。標準差的實質與平均差基本相同,只是在數學處理方法上與平均差不同,平均差是用取絕對值的方法消除離差的正負號然後用算術平均的方法求出平均離差;而標準差是用平方的方法消除離差的正負號,然後對離差的平方計算算術平均數,並開方求出標準差。標準差的計算也有簡單和加權兩種形式,要注意區別運用。
變異係數是以相對數形式表示的變異指標。它是透過變異指標中的全距、平均差或標準差與平均數對比得到的。常用的是標準差係數。變異係數的應用條件是:當所對比的兩個數列的水平高低不同時,就不能採用全距、平均差或標準差進行對比分析,因為它們都是絕對指標,其數值的大小不僅受各單位標誌值差異程度的影響,而且受到總體單位標誌值本身水平高低的影響;為了對比分析不同水平的變數數列之間標誌值的變異程度,就必須消除數列水平高低的影響,這時就要計算變異係數。變異係數反映的是單位平均水平下標誌值的離散程度,因而透過計算變異係數為水平高低不同的兩個數列提供了對比的基礎。
1)按其反映總體內容的不同,分為總體單位總量和總體標誌總量,前者是總體內所有單位的總數,後者是總體中各單位標誌值的總和。總體單位是標誌的直接承擔者,標誌總量不會獨立於單位總量而存在。在一個特定的總體內,只存在一個單位總量,而同時並存多個標誌總量,構成一個總量指標體系。同一總量指標在不同情況下可有不同的性質。例如對各企業工人總數指標來說,當研究企業平均規模時,以企業為總體單位,企業總數為單位總量,各企業工人總數為標誌總量;當研究企業勞動效益時,以工人為總體單位,各企業工人總數為單位總量,這時企業的總產量成為標誌總量。所以說總體單位總量和總體標誌總量並不是固定不變的,二者隨研究目的不同而變化。
(2)按其反映時間狀況的不同,分為時期指標和時點指標。時期指標是反映某種社會經濟現象在一段時間發展變化結果的總量指標;時點指標是反映社會經濟現象在某一時間(瞬間)狀況上的總量指標。
(3)按其所採用計量單位的不同分為實物指標、價值指標和勞動量指標。實物指標是以實物單位計量的統計指標;價值指標是以貨幣單位計量的統計指標;按實物單位計算的指標最大的特點是它直接反映產品的使用價值或現象的具體內容,能具體表明事物的規模和水平,但指標的綜合性能較差,無法進行彙總。按價值單位計量的最大優點是它具有最廣泛的綜合性和概括能力,可以表示現象的總規模和總水平,但它脫離了物質內容。二者要結合應用。勞動量指標是以勞動單位即工日、工時等勞動時間計量的統計指標。
3、總量指標的作用
(1)總量指標是對社會經濟現象總體認識的起點。
(2)總量指標是編制計劃,實行經營管理的主要依據。
(3)總量指標是計算相對指標和平均指標的基礎。
二、相對指標
1、相對指標的概念和表現形式
相對指標又稱統計相對數。它是兩個有聯絡的現象數值的比率,用以反映現象的發展程度、結構、強度、普遍程度或比例關係。相對指標就是應用對比的方法,來反映社會經濟現象中某些相關事物間數量聯絡程度的綜合指標,其表現形式為相對數。相對指標可以反映現象之間的相互聯絡程度,說明總體現象的質量,經濟效益和經濟實力情況,利用相對指標可使原來不能直接對比的數量關係變為可比,有利於對所研究的事物進行比較分析。
2、相對指標的種類和計算
(1)結構相對指標結構相對指標是在對總體分組的基礎上,以總體總量作為比較標準,求出各組總量佔總體總量的比重,來反映總體內部組成情況的綜合指標。
計算結構相對指標能夠反映總體內部結構和現象的型別特徵。
(2)比例相對指標比例相對指標是總體中不同部分數量對比的相對指標,用以分析總體範圍內各個區域性、各個分組之間的比例關係和協調平衡狀況。
(3)比較相對指標比較相對指標是不同單位的同類現象數量對比而確定的相對指標,用以說明某一同類現象在同一時間內各單位發展的不平衡程度,以表明同類實物在不同條件下的數量對比關係。
(4)強度相對指標強度相對指標是兩個性質不同但有一定聯絡的總量指標之間的對比,用來表明某一現象在另一現象中發展的強度、密度和普遍程度。它和其他相對指標根本不同的特點,就在於它不是同類現象指標的對比。強度相對指標以雙重計量單位表示,是一種複名數。
強度相對指標的分子分母位置可以互換,因而有正指標、逆指標之分。實際應用時應注意與平均指標的區別。
在掌握了幾種常用的相對指標的概念、作用及計算後,要注意區分不同的相對指標。
結構相對指標是以總體總量為比較標準,計算各組總量佔總體總量的比重,來反映總體內部組成情況的綜合指標。如:各工種的工人佔全部工人的比重。比例相對指標是總體不同部分數量對比的相對數,用以分析總體範圍內各個區域性之間比例關係和協調平衡狀況。如:輕重工業比例。比例相對指標和比較相對指標的區別是:
⑴子項與母項的內容不同,比例相對指標是同一總體內,不同組成部分的指標數值的對比;比較相對指標是同一時間同類指標在空間上的對比。
⑵說明問題不同,比例相對指標說明總體內部的比例關係;比較相對指標說明現象發展的不均衡程度。比較相對指標是不同單位的同類指標對比而確定的相對數,用以說明同類現象在同一時期內各單位發展的不平衡程度。如:甲地職工平均收入是乙地職工平均收入的1.3倍。主要區別是:
⑴其它各種相對指標都屬於同一總體內的數量進行對比,而強度相對指標除此之外,也可以是兩種性質不同的但又有聯絡的屬於不同總體的總量指標之間的對比。
⑵計算結果表現形式不同。其它相對指標用無名數表示,而強度相對指標主要是用有名數表示。
⑶當計算強度相對指標的分子、分母的位置互換後,會產生正指標和逆指標,而其它相對指標不存在正、逆指標之分。
(5)計劃完成程度相對指標計劃完成程度相對指標是用來檢查、監督計劃執行情況的相對指標。它以現象在某一段時間內的實際完成數與計劃數對比,來觀察計劃完成程度。
此指標根據下達計劃任務時期的長短和計劃任務數值的表現形式不同,而有多種計算方法,實際應用時需注意區別。公式中分子減分母的差額表示計劃執行的絕對效果。
三、平均指標
1、平均指標的概念、特點和種類
平均指標又稱統計平均數,用以反映社會經濟現象總體各單位某一數量標誌在一定時間、地點條件下所達到的一般水平的綜合指標。
平均指標的特點:
(1)把總體各單位標誌值的差異抽象化了;
(2)平均指標是個代表值,代表總體各單位標誌值的一般水平。
平均指標的種類有:算術平均數、調和平均數、幾何平均數、眾數和中位數。前三種平均數是根據總體所有標誌值計算的所以稱為數值平均數,後兩種平均數是根據標誌值所處的位置確定的,因此稱為位置平均數。
平均指標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它可以反映總體各單位變數分量分佈的集中趨勢,可以用來比較同類現象在不同單位發展的一般水平;用來比較同一單位的同類指標在不同時期的發展狀況;還可以用來分析現象之間的依存關係等相對指標數值的表現形式有有名數和無名數兩種。
強度相對指標與平均指標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兩點:
(1)指標的含義不同。強度相對指標說明的是某一現象在另一現象中發展的強度、密度或普遍程度;而平均指標說明的是現象發展的一般水平。
(2)計算方法不同。強度相對指標與平均指標,雖然都是兩個有聯絡的總量指標之比,但是,強度相對指標分子與分母的聯絡,只表現為一種經濟關係,而平均指標是在一個同質總體內標誌總量和單位總量的比例關係。分子與分母的聯絡是一種內在的聯絡,即分子是分母(總體單位)所具有的標誌,對比結果是對總體各單位某一標誌值的平均。
2、平均指標的計算
(1)算術平均數的計算算術平均數是計算平均指標的最常用方法,它的基本公式形式是總體標誌總量除以總體單位總量。在實際工作中,由於資料的不同,算術平均數有兩種計算形式:即簡單算術平均數和加權算術平均數。
簡單算術平均數適用於未分組的統計資料,如果已知各單位標誌值和總體單位數,可採用簡單算術平均數方法計算。
加權算術平均數適用於分組的統計資料,如果已知各組的變數值和變數值出現的次數,則可採用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加權算術平均數的大小受兩個因素的影響:其一是受變數值大小的影響。其二是受次數分配值即各組次數佔總次數比重的影響。加權算術平均數中的權數,指的就是標誌值出現的次數或各組次數佔總次數的比重。在計算平均數時,由於出現次數多的標誌值對平均數的形成影響大些,出現次數少的標誌值對平均數的形成影響小些,因此就把次數稱為權數。在分組數列的條件下,當各組標誌值出現的次數或各組次數所佔比重均相等時,權數就失去了權衡輕重的作用,這時用加權算術平均數計算的結果與用簡單算術平均數計算的結果相同。
(2)調和平均數的計算在實際工作中,有時由於缺乏總體的單位數資料,而不能直接計算平均數,這時就可採用調和平均數計算。因此在統計工作中,調和平均數常常被作為算術平均數的變形來使用。調和平均數也有簡單調和平均數和加權調和平均數兩種形式。
應用平均指標必須注意的問題有:
⑴計算和應用平均指標,必須注意現象總體的同質性;
⑵用組平均數補充說明總平均數;
⑶計算和運用平均數時,要注意極端數值的影響,因為算術平均數受極端數值的影響很明顯。
(3)眾數和中位數眾數和中位數是兩個位置平均數,在一定條件下用它們反映變數數列的一般水平是非常有效的。
眾數是總體中出現次數最多的變數值。在單位數不多或一個無明顯集中趨勢的資料中,眾數的測定沒有意義。一般來講,只有根據分組數列才能確定眾數。
中位數是將總體各單位標誌值按大小順序排列後,處於中間位置的那個數值。根據未分組資料和分組資料都可確定中位數。
4、變異指標
變異指標又稱標誌變動度,它綜合反映總體各個單位標誌值的差異程度或離散程度。以平均指標為基礎,結合運用變異指標是統計分析的一個重要方法。變異指標的作用有:反映現象總體總單位變數分佈的離中趨勢;說明平均指標的代表性程度;測定現象變動的均勻性或穩定性程度。
變異指標包括以下幾種:全距、平均差、標準差和變異係數。
全距是測定標誌變異程度的最簡單的指標,它是標誌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反映總體標誌值的變動範圍。用公式表示為:全距=最大標誌值-最小標誌值從計算可知,全距僅取決於兩個極端數值,不能全面反映總體各單位標誌值變異的程度,也不能拿來評價平均指標的代表性。
平均差是各單位標誌值對其算術平均數的離差絕對值的算術平均數,反映的是各標誌值對其平均數的平均差異程度。其計算方法有簡單和加權兩種形式。
標準差是總體中各單位標誌值與算術平均數的離差平方的算術平均數的平方根,又稱為均方差。它是測定標誌變動程度的最主要的指標。標準差的實質與平均差基本相同,只是在數學處理方法上與平均差不同,平均差是用取絕對值的方法消除離差的正負號然後用算術平均的方法求出平均離差;而標準差是用平方的方法消除離差的正負號,然後對離差的平方計算算術平均數,並開方求出標準差。標準差的計算也有簡單和加權兩種形式,要注意區別運用。
變異係數是以相對數形式表示的變異指標。它是透過變異指標中的全距、平均差或標準差與平均數對比得到的。常用的是標準差係數。變異係數的應用條件是:當所對比的兩個數列的水平高低不同時,就不能採用全距、平均差或標準差進行對比分析,因為它們都是絕對指標,其數值的大小不僅受各單位標誌值差異程度的影響,而且受到總體單位標誌值本身水平高低的影響;為了對比分析不同水平的變數數列之間標誌值的變異程度,就必須消除數列水平高低的影響,這時就要計算變異係數。變異係數反映的是單位平均水平下標誌值的離散程度,因而透過計算變異係數為水平高低不同的兩個數列提供了對比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