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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96430090764

    說我自己吧。 領完證才同居,但婚禮還沒有辦。發現自己懷孕了,不想要,覺得自己負擔不起,可她又是條生命。男方怕打胎以後生不了,加之他又三十多沒孩子。綜合考慮不得不接受考慮留下孩子。於是婚禮當天他一分錢都沒拿,他爸媽直接沒有參加婚禮。兩地分居狀態,最後兩個月回他家,他父母還說吃他們飯了。孩子提前生的。他媽說,“街上人都看到我送你去的醫院。”月子她家裡不管,從他父母到他。是我孃家媽。他媽說“沒請我生孩子。誰生的誰管”。結婚時,說的彩禮沒拿。我孃家給了筆錢,月子裡他和他父母都逼著問我要錢。還各種難聽話。孩子現在十個多月,一直跟著我住孃家。孩子大部分費用都是我出。和孩子爸,花錢AA制,也沒有共同生活。這樣的婚姻要人命。我一直想離婚,父母周圍人都說他人挺好的。我要知足。外人面前確實好。到底人好不好自己知道。就像常說的,不生個孩子你不知道自己嫁的是人還是狗。非常自私。又沒有掙錢的腦子,又聽媽媽的話。靠單位的死工資。和你在一起幾塊都和你算帳。我真的覺得自己悲哀。這樣折磨人的,不知什麼時候能結束。所以沒辦婚禮慎重,以防意外懷孕。男的一定要有防護措施,如果沒有,這段感情放棄吧,他真的沒為你考慮過。以後更會凡事考慮自己,吃避孕藥,傷身的是你,做人流,痛苦傷身也是你,生了孩子什麼也還是你自己………你就看不到希望,黑暗裡的光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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