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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為西方的總統制國家,法國總統和美國總統到底誰的權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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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北風之神9399

    美國的權利結構是三權鼎力,總統、參眾兩院、司法機關互相制約、互相監督。防止權利失控。美國總統無權解散國會參眾兩院。法國的總統和美國總統的權利構造基本相識。只是法國總統可以解散議會,卻法國總統由議會選舉,美國則是民選。美國總統與議會分享立法和行政權,而法國的議會對總統的權利做了很多限制。總而言之美國的制度更先進、更有效率。在實際操作層面美國總統的威力更大!

  • 2 # 黃日涵副教授

    法國實行的是半總統制,或者稱之為半總統、半議會制。這是一種兼有總統制和議會制特點的國家機構執行模式。

    其特點是總統是國家元首,由選民選舉產生,不對議會負責,實際掌握最高行政權,有權任命政府總理和部長等內閣成員,主持內閣會議,並負責公佈法律,有權要求議會重新審議已透過的法律,統帥軍隊等。

    另外,總理是政府首腦,領導政府活動,對議會負責,當議會透過不信任案或者不支援總理施政,總理必須向總統提出辭呈。同時,政府成員不兼任議會的意願,解散議會的主動權在總統不在總統。

    這些特點與美國總統制十分相似,被認為是總統制的變種。實際上,雖然被稱之為“半總統制”,實際上總統的權力在這個制度下在某種程度上要大於美國總統。

    美國實現的“三權分立”的制度。總統主導行政權,但立法權歸屬國會。總統可以否決國會透過的法案,議會可以透過2/3多數推翻總統的否決。美國總統沒有權利解散議會。法國總統可以越過議會將總要的法律提交全民公決,這樣議會的立法權力在這種情況下,就被架空了。

    此外,法國總統有權在徵詢總理和議會兩院議長的意見後,宣佈解散國民議會,美國總統是沒有解散議會的權力的。從這個角度看,馬克龍手中的權力要大於特朗普。特朗普和美國國會出現矛盾的時候,只能依靠本黨力量在議會中進行協調,卻沒有解散議會的權力。馬克龍卻可以在和議會發生較大分歧時,宣佈解散議會。

    法國半總統制又具有議會制的性質。總統任命的總理,必須要接受國會的監督,一旦國會透過不信任案,總理必須辭職。然而,美國的內閣成員更像是總統的私人班底,雖然重要任命必須得到國會批准,國會還可以彈劾政府官員,但議會不對內閣實施施政監督。

    目前,除了法國以外,冰島、愛爾蘭、芬蘭等國也實行半總統制。

    在我們看來,雖然名稱是“半總統制”,但總統的權力不斷沒有減半,反而得到了加強,可以被看作是“超級總統”。

  • 3 # 李慶良82707117

    法國總統和美國總統權力相差很大。除了綜合國力的緣故,也與法美兩國的政治制度有很大關係。法國是半總統制,總統與議會相互制衡,但總統不必對議會負責,內政則由總統任命的總理操持,總統在外交軍事方面有絕對的話語權。美國是典型的總統制,總統的行政權力廣泛而巨大,內政外交一手抓;在立法上有創制優先,對不喜歡的法案可否決,國會若想推翻這個否決需要很大比例壓倒性透過,總統還可畫過行政命令在法律限定範圍之外跑馬佔地;總統在司法上雖不能罷免法官,他卻有權在法官出缺時提名大法官。正因此被稱為帝王般的總統,全球獨此一份別無分店。

  • 4 # 北玄武

    國內法國總統權力比美國總統大,但是論國際影響力,當然是霸權國美國總統在世界上權力更大,尤其是特朗普更是出盡風頭。不少都分著說,那我對比著說吧。

    法國實行半總統制度,美國實行總統制,相同的是法國和美國總統由國民直選,比如馬克龍和特朗普,他們都直接對選民負責,不對議會負責。

    但是馬克龍有一項特朗普沒有的權力,馬克龍可以解散(我是說可以,有著權力,而不是一定要解散)法國議會,而特朗普完全沒有這個權力。同時,法國議會可以彈劾馬克龍,但是沒啥影響,而美國議會如果在今年中期選舉後,一旦民主黨得勢,啟動對特朗普彈劾,那特朗普基本就可以休息去了。總結一下,就是在法國,總統可以對立法機關施加影響,甚至解散,立法機關對總統影響甚小;而美國,總統與立法機關平行,完全無權解散議會,而議會還能彈劾總統讓其下臺。

    當然,還有個不同,法國總統下面還有個總理,而這個總理就出自議會,沒準能阻礙法國總統權力的行使,這樣一來,法國總統權力大為削弱,貌似如此,但是其實法國總理存在感很低,尤其是法國議會黨派屬性與總統一致的時候就更是如此,總理基本就成了內政辦事員,話說你現在能說出法國總統,但是能說出總理嗎?如果議會屬性與法國總統不一致也沒事,實在彆扭,法國總統直接解散議會了事。

    反觀美國,倒是沒有總理,但是一旦議會和總統黨派屬性不同,特朗普可沒有權力解散議會。所以即使法國多個總理這個完全不能成為法國總統權力小於美國總統的論據。

  • 5 # 清水空流

    法國總統和美國總統權力職權二者截然不同,總體來說,美國總統的權力大於法國總統。確切地說。美國總統的權力傾向於“”獨裁”。法國總統的職權比較“分散”但也有相同的地方。我們一一來說。

    世界現行的政治體制一共有3種,一種是總統制。如美國,一種是內閣總理制。如日本,德國。再一種就是 半總統制。如法國 。

    作為 美國總統,他既是國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腦,是國家最高領導人,武裝部隊最高統帥。代表美國簽訂條約,宣佈對外戰爭。任期四年,可以連任一屆。美國總統由全民間接選舉產生。

    法國,半總統制國家的典型。作為法國總統,他是國家元首。法國武裝部隊最高統帥,掌控國家戰略安全。法國總統的職責主要是對外。法國總理由議會選舉產生。職責主要是對內。法國總統由全民選舉產生。

    兩者相同點是:都的國家元首,武裝部隊最高統帥。代表各自國家最高代表。

    兩者不同點是:美國沒有總理。法國有。美國總統的選舉是間接的,而法國總統的選舉是直接的。

  • 6 # 建章君

    法國的政治特點相當有趣,頗為複雜,甚至超過美國。

    美國是標準的總統制國家,法國則是半總統制國家,還兼帶議會制國家的特點。誰家的總統權力更大?要看情況,不可一概而論。有時候法國總統權力會更大,有時候會更小。

    法國為什麼稱為半總統制?因為法國同時存在總統與總理,這是雙首長制。

    法國總統和議會議員都是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的,而總理和內閣由總統任免,但是卻必須向議會負責。

    於是當總統所屬政黨是議會中的多數黨,自然就可以輕鬆任命本黨人士為總理,此時法國的政府很像總統制政府,屬於強勢政府。目前的馬克龍政府就是。

    但當法國總統的政黨在議會中失去多數席位時,要麼選擇任命多數黨的領袖為總理來組閣;要麼解散議會重新大選;要麼堅持任命本黨人士為總理,重大法律議案交由全民公決。解散議會與發起全面公決的權力是美國總統所沒有的,所以有時候人們認為法國總統甚至比美國總統權力大。但是這個說法,其實不太準確。

    奧巴馬的美國政府,民主黨在國會里長期處於少數黨地位,導致奧巴馬許多重大決定無法成為法案,只能簽署行政令透過。比如伊核協議、巴黎協定都是由簽署總統令而透過的。而美國總統這種可以繞過國會阻擾的權力,其實法國總統倒沒有,因此並不能簡單說法國的總統權力比美國總統大。

    法國政治體制上的雙首長制,有時還會導致“分裂政府”的出現。1986年法國就曾出現過分裂政府的局面,左翼的密特朗當總統,右翼的希拉剋當總理。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就是密特朗總統所屬的政黨在議會中成了少數黨,只能任命獲得議會多數席位的對立黨派的領袖擔任總理,否則要麼解散議會重新選舉,要麼根本無法透過議案。但是想要解散議會本黨得有本事重新贏得議會的選舉,否則只能是想想。

    因此,法國政壇偶爾會出現“左右共治”的局面,這種情況下的法國總統權力當然就大為減少了。在這種情況下,法國總統的地位將會被總理嚴重削弱。此時的法國政府就會更像一個議會制國家的政府,而不是總統制國家的政府。總統會有點像君主立憲制的國王權力被架空,而總理就像一個權力很大的首相。

    雖然法國總統握有國防與外交大權,有任免總理的權力,但是由於法國總理主持政府的日常運作,並且負責國家的防務和保證法律的實施;因此,一旦法國政府更像是議會制政府,總理握有大權時,法國總統就沒辦法像奧巴馬那樣的少數黨總統,依然還保有強大的行政權力。

  • 7 # 劉權林

    法國總統有時比美國總統權力大,有時比美國總統權力小,也就是說要分情況。

    美國三權分立,總統是干預不了國會的運作和立法的,選總統和選舉參議員、眾議員是分開的,沒有關係的。

    美國總統可以管理外交,也可以管理經濟、文化、稅收等內部事物,可以隨意撤換任何一個部長。

    上面就是美國的情況。

    法國呢,選民先選舉出總統,總統有國防、外交等權力。

    選舉完總統後,法華人民再選舉國會議員,在議會中佔多數的政黨黨首出任總理,總理擁有管理內部、經濟、文化、稅收等權力。

    同時因為議會有立法權,總理在議會是多數黨的領袖,所以法國總理還可以干涉立法,這是美國總統沒有的權力。

    法國總理是由總統任命,但總統只能任命在議會佔多數的政黨的黨首出任總理,如果法國總統任命少數黨出任總理,議會可以罷免總理,那法國總統的任命就被推翻了。

    所以如果法國總統和總理屬於同一個政黨,那麼法國總統權力就大於美國總統,因為法國總統可以透過任命總理來干涉議會立法。如果法國總統和總理屬於不同的政黨,總理擁有管理內政的權力,總統無法干涉,那麼法國總統的權力就只剩國防、外交等,權力就比美國總統小了。

  • 8 # 千里巖

    法國的政體能被叫做“半總統半議會制”那麼顯然,法國總統的許可權是無論如何比不上美國總統大的。

    法國總統是國家元首,總理是政府首腦,雖然法蘭西第五共和國的憲法規定了,總統是掌握實際權力的國家元首,可以任免總理,解散議會,發起全民公決等等,甚至可以宣佈非常狀態行使“特別權力”,這些權力是美國總統所沒有的。但是要就此認為法國總統的許可權超過美國總統那就絕對是誤解了。

    所謂“魔鬼躲在細節裡”,這個西方諺語在法國的這一部憲法中體現無疑。法國總統確實可以任命任何一個人來當總理,但是因為議會掌握著用不信任案解散政府的權力,所以如果法國總統選擇的人跟議會里的多數黨派對立,那麼註定站不住腳。這一點美國總統就不用在乎,經常出現民主黨政府,但是國會里共和黨是多數,這在法國沒可能……倒是法國總統會有時候不得不咬牙任命一個自己對立黨派的人物出任總理形成所謂的“左右共治政府”,這在美國絕對不會出現。

    法國總統確實可以主持內閣會議,任免部長等等,但是他釋出的命令除了任免總理和解散議會等幾項之外,其餘的沒有總理和相關部長的副署就不生效……就算他要解散議會,但是再選舉後的議會一年內不許被解散,而且法國總統行使“非常權力”時候,也不許解散議會。

    當然,還不止如此,議會之外還設立了一個很牛的“憲法委員會”,這個機構可以對總統和議會之間發生爭執的法律性問題作出裁決。這一條就在不少地方能捆住總統的手腳。憲法委員會的組成也很絕,所有的前總統都是當然成員,然後剩下的總統可以任命三分之一,國民議會議長任命三分之一,參議院議長任命三分之一,你說真的有事了,這個委員會多半站在誰那邊呢?

    所以法國總統要面對的是一個有可能跟自己不是一條心的二把手,一個更加可能跟自己不是一路人的憲法委員會,想幹點事也不容易。這點上,美國總統不用愁。

    細究一下原因,其實這是因為國家歷史的差異所致。

    美國在建立的時候雖然說搞民主,但是經過了邦聯那幾年的混亂日子,最後勢力強大的聯邦黨人始終覺得民主這玩意容易導致多數人的民粹暴政,提倡混合制政府,也就是有個好像帝王一樣權力的總統,但是也有一個人民代表的眾議院,但是成熟精英們也得來掌舵設立了參議院,然後再來一個半拉神仙的最高法院。這種設計之下,美國總統的權力明顯很大。

    法國則是大革命了百八十年,最後覺得民主好啊,所以搞了議會制,但是因為太喜歡爭吵了所以內閣從來都不穩定,第三共和國在納粹面前不堪一擊,第四共和國也天天顛三倒四,最後忍無可忍的戴高樂將軍用發動“憲法政變”的模式開始強行擴大總統權力。虧得他威望崇高,所以最後還是成功了,繞是如此也得對著熱愛民主的法華人民讓步一下,不敢搞成美國那麼牛的。所以在說服法華人民信任他給他很大權的同時,也不得不接受憲法裡給他設了好多能下絆子的地方。

    事情就是這樣子的。

  • 9 # 彼得堡的肥天鵝

    “太陽王”路易十四曾有一句名言——“朕即國家”。拿破崙也完全有可能說出這樣的話。直到最近,這種情況其實也沒發生多大變化。法國總統因為戴高樂將軍於1958年10月建立法蘭西第五共和國所授予的權力,成為了西方世界最為強勢的政治領導人。

    英國等議會民主國家,實行權力相互制衡的制度,至少在理論上能對任何個人隨心所欲地運用權力施加某種限制,而法國則與此不同,法國總統的權力至高無上。戴高樂本人在和他的新聞部長阿蘭·佩雷菲特談話時,也同樣承認他在第五共和國憲法中,試圖創造“一個君主制和共和制的合成體”。“什麼,一個君主制的共和國?”據說佩雷菲特當時驚訝的問道。“不”,戴高樂回答說,“還是說共和君主制要好一些。”

    每隔五年,法蘭西共和國總統就要被要求上街接受一次“群氓”的提問。而在接下來的1825天,他實際上就能為所欲為了(不過偶爾也有“共治”的不變,這是因為法國議會的多數黨不是總統所在的黨)。在任的法國總統是免於法律和刑事訴訟的:不會有像美國尼克松總統因水門事件被迫下臺,也不會有查帕奎迪克島事件毀掉他的前程。

    法國國旗三色旗、國家象徵的瑪麗安影象、以及下方的法語國訓“自由、平等、博愛”

    在一個以共和革命而著稱,且其格言為“自由、平等、博愛”的國家發生這樣的情況,的確有深刻的諷刺意味。這就像法華人民始終未能客服1793年將王室家族送上斷頭臺的陰影,現在又堅持設立一個能走路能說話的影子,向昔日王室的鬼魂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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