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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碩銀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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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傷回憶沉寂的胸懷
為什麼總提她?有病吧?她已是過去了!貪汙犯!罪犯!貪心不足的小人!為什麼總想炒她?怕人們忘了她嗎?愚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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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師兄講故事侃天下
范冰冰維權,合情合理合法!
這個不應該有爭議的!但是就是有些人,專門黑范冰冰。正常維權的事情,不要牽扯偷稅漏稅上面去,這是兩碼事!就好比一個人偷稅漏稅了,走在人行道上,被機動車撞了,然後不是去譴責違規來上人行道的機動車,反而罵被撞的人!理由是因為她以前偷稅漏稅了!這合理嗎?偷稅漏稅,她已經受到懲罰!侵犯肖像權,她有權為維護自己的權力!更有人進行人身攻擊,說其作風不正,勾引他人!這種捕風捉影的事,也敢拿出來說,而且還謾罵范冰冰!究竟是什麼仇什麼冤?這種謾罵和無理指責,其實已經涉嫌違法了,如果范冰冰當真來告,同樣一告一個準!不要因為范冰冰沒告你,你就可以無法無天!無端謾罵范冰冰,可以看出一個人的人品與修養!
現在很多商家,肆意侵犯他人肖像權!范冰冰是受害比較嚴重的!由此,可以看出范冰冰的商業價值!你可以憤憤不平,但事實就是如此!你可以罵這個社會的價值觀出了偏差,科學家比這些明星的貢獻大的多得多,甚至感覺放在一起都是對科學家的侮辱!但從社會傳播學來看,明星是娛樂性質的,更為廣大群眾所熟知!而科學家,一般不追求這些名利,一心為國,又因為公眾科學素養本來就不高,對科學技術的事情也不敢興趣,只有當科技熱點的事情出來的時候,才會引起注意!熱點過後,依然不會關注科學家們~!這是誰的錯?顯然讓明星背鍋,是很不合理的!媒體宣傳明星的多,宣傳科學家的少!媒體要負很大責任!但是,大眾就沒責任了嗎?媒體為何多寫明星的八卦而少寫更有意義的科學家的事,那是因為明星八卦可以引來更多的關注和訂閱,可以賣出更好的廣告價格!而科學家的事,刊登出來,關注少,訂閱少,對媒體來說,對於編輯來說,寫何種新聞,其選擇還用說嗎?
商家,瘋狂使用范冰冰的肖像,更有不少民營醫院,也瘋狂盜用范冰冰的頭像,什麼不孕不育啦,男性病啦,陽痿早洩啦,婦科病啦,等等,通通盜用范冰冰的影象,吸引人們的眼球,這時,往往會引起不好的聯想,這樣的廣告侵權,怎麼不令范冰冰憤怒?!這樣的侵權官司,只要鎖定證據,官司打一個贏一個!范冰冰接連勝訴,也證明了這一點!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為是范冰冰,就要向范冰冰傾斜或者遠離范冰冰!這也體現了司法公正性!
其實,商家如果要蹭熱點,可以採用另外的方法,找一個和范冰冰長得非常像的女人,和她簽訂代言合同,這時候,價格會非常低,還無法律風險!最好在海報上小字龍鳳鳳舞簽下相像者的名字,這樣就完全合理合法了!我出的這個主意,范冰冰的粉絲會不會打死我?
總之,范冰冰維權,合情合理合法!在這個問題上,去黑范冰冰,完全是無理的!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到了范冰冰這就不適用,採用雙重標準!所以謾罵范冰冰者,可以休矣!不要暴露出自己的修養和人品是多麼的低下!
另外,打官司贏得的賠償,需要繳稅嗎?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如果贏得的賠償是應稅收入,就應該繳納稅收,比如對方欠貨款或服務費,透過打官司贏回來了,這個費用本身就應該繳稅的,所以贏得官司後所得的賠償,是需要繳稅的;如果是侵權官司,那就不需要繳稅!范冰冰贏得的肖像權官司,屬於侵權官司,侵犯了范冰冰的肖像權,讓范冰冰受到了傷害,這個一般來說是不需要繳稅的。這個和被人打傷,受到侵權,賠償醫藥費、營養費、誤工費等,性質是一樣的,都是侵權受害者所獲賠償,一般不需要繳納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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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木子李1351740
這不要臉的。偷稅沒有被曝光的時候。怎麼不提此事。現在提肖像權。得意的時候,自在,不得意了。郵儲么蛾子。噁心的女人。沒有廉恥的女人。試問你純潔嗎?渾身乾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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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可以1969
一個犯罪分子可以立馬“做威做虎”,其實她背後的“大能”才是在嘲笑社會,名譽權官司有那麼好打嗎?而且這麼神速的審判,人的民法院是她們家開的嗎?是不是有點“助紂為虐”,媒體充當了她炒作造勢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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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虞豆
做為普通人他的“肖像”可能對別人起不到什麼作用,因為沒什麼商業“利用”價值(身份證和其他證件除外),但是做為各界名人,他們的一個名字都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因為他們有一定的權威和知名度,別人利用他們的身份做廣告盈利等,商業用途,所以他們的肖像更有說服力,如果別人沒有經過本人同意時,擅自私用他們的肖像,做為商業盈利等用途,本人跟據確認侵權,可以透過法律途徑,以民法通則100條,可以將他們告上法庭,經法院判決勝訴,被告人要向原告人進行相應的賠償,因為他侵犯了原告人的肖像權,本人以此來維護自己的肖像權。
近日公眾人物范冰冰就因商家侵犯了她的肖像權,和他們打起了官司,將他們告上法庭,並且一審勝訴,10天內5起案件共獲得賠償240萬人民幣。
關於范冰冰“肖像權”案件,結果多達99條,這樣下去范冰冰還得些時日來打官司。
范冰冰不愧為“話題女王”,什麼時候“熱度”都不減,那怕如今在娛樂圈屬於“隱居”狀態。
做為中國合法公民,誰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范冰冰如此做,也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這一點並沒有什麼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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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劉輝律師
不久前女星范冰冰遭舉報偷稅漏稅,最終被罰近9個億。面臨這個結果,范冰冰釋出了道歉信承認並保證會積極處理,盡一切努力籌集資金補齊稅款。已經幾個月過去了,范冰冰鮮有露面的時候。幾次被拍到現身,都是在辦公樓或者工作室附近。
在北京法院審判資訊網上的文書中,關於“范冰冰肖像權”案件結果多達近百條。其中在12月2日至12日這10天的時間裡,范冰冰起訴造謠者已經有5起案件作出了一審判決,累計賠償也高達240萬!
其中有一家是上海一家美容整形醫院,掛著范冰冰的照片打廣告做宣傳,侵犯了范冰冰肖像權。對方指出“范冰冰不能證明照片人物是其本人”、“范冰冰沒參加庭審,沒有攜帶本人身份證進行對比,難以認定照片是范冰冰”。這樣的上訴理由確實奇葩已經被法院駁回。很多整形醫院都是不合法的適用明星照片,範女士正當維護個人利益,每個人在自身利益受到損害的時候,應該都會為自己爭取吧,所以沒有什麼好黑的!
未經允許使用明星肖像是侵權。尤其是以商業為目的,更是侵權。可是人家是靠臉吃飯的,你追星可以,你瘋狂可以,你去機場等他下飛機可以,但是隨便使用別人的肖像,就是違法的,一張照片的賠償1萬起步,視情節不同,賠償要層層加碼的。所以,不懂法害死人。很多商家的小廣告,瀏覽量很少,對商家來說特別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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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ne了
2018年好嗨呦!
趙薇十大慈善人物。
范冰冰看誰咬誰各處告籌錢還饑荒。
感覺人生已經達到了巔峰!
十大人物一個敢發一個敢領
偷稅漏睡一個不放過 你姐倆真乃神人也。
做的事說的話讓我達到了高潮
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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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米小粥粥粥
缺錢?造勢?這次范冰冰索賠我有三個觀點
公關造勢
范冰冰常年霸佔熱搜榜,一直有各路人馬為其造勢讓其熱度不減,這一出也可能是炒作,范冰冰以前都沒有怎麼曝出維護其肖像權,現在卻這樣做了,也因此贏得了小部分人的支援,我懷疑其中有公關團隊的影子,范冰冰是話題女王,炒作對她來說家常便飯罷了。
賺點零花錢
前段時間范冰冰被罰8億鉅款,傳出訊息曾變賣公司和各處房產,交完罰款後想來手頭的錢可能沒剩多少了。
雖然有大量水軍造勢為其復出做鋪墊,但中央的“四不用"政策在那擺著呢,可以說復出的機率很渺茫,如果不能復出,以後賺錢可不像一部劇幾千萬那樣簡單了,錢會比之前難掙很多,所以趁現在名氣尚有餘溫的時候趕緊打官司賺點零花錢,不然隨著她的熱度消失,以後誰還用她的肖像啊。
商家無恥
其實她狀告的一些商家有的也很過分,雖然范冰冰賺那麼多錢逃稅漏稅讓人不恥,但某些商家的行為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范冰冰狀告成功,有商家上訴不服,上訴理由是,“范冰冰不能證明照片人物是本人”,“范冰冰沒參加庭審,沒有攜帶本人身份證進行對比,難以認定照片是范冰冰”。
大家還有沒有其他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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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夢都亂彈
文/夢都行者都說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那麼,到底哪一行最好呢?范冰冰10天內累計獲賠240萬,想來想去,還是做明星最好啊!最近,有媒體報道稱,在北京星河灣偶然遇到范冰冰的座駕。當時范冰冰的車輛開出小區之後,來到SKP對面的一家辦公樓下。范冰冰一改昔日的高調張揚,十分低調地出現。只見她梳著低馬尾的髮型,身上穿著厚厚的羽絨服,低著頭快速走上了辦公樓。天黑以後,才和助理等人一起乘車回家。
在萬眾矚目的涉稅問題處理完畢之後,范冰冰一直處於十分低調的“隱身”狀態,很少在公眾的視野當中出現。即使偶爾出現,也如上面被媒體偶遇的那樣,和外界保持著明顯的距離,與以往的招搖過市大秀特秀截然相反,現在的表現非常隱秘。
比如10月間就有媒體爆料稱,范冰冰與母親現身北京的工作室,在裡面呆了將近5個小時才出來,其他的花邊訊息一概全無。
不過,北京法院審判資訊網近幾天公佈了一批審判文書,有那眼尖好事的網友發現,其中關於“范冰冰肖像權”的案件居然多達99條。而且從12月2日到12月10日,已經有5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累計賠償高達2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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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保證,破公交以後肯定還要起訴一個侮辱誹謗它的人,來為自己製造聲譽。破公交的心裡就是想找個臺階下,緩和一下氣氛。讓大眾重新認識它。塑造自己的形象。破公交就是破公交。就鈑金裡面也是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