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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自由的代價

    想明白生命的意義嗎?想真正……活著嗎?

    yes no

  • 2 # 金心463

    一個人生命的意義是什麼?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難回答完整的問題。

    我是一個農村人,所接觸的人多數是農村人,因此我的視野不夠寬廣。

    農村人在一起的話題都是家常話,沒有關於人生意義的探討。見證了一些人的生老病死,也對人生意義有些迷惘。有些人雖然去世好多年了,我依然記得他們。因為他們的某一個品德至今讓我感動!

    楊金,是我們的鄰居。這個瘦得連頸部青筋凸現的老人,為生產隊守著水碓,十分和藹可親。他愛打獵,愛抽旱菸。記得我小時候,得到一個裝過糖果的小小塑膠袋,拿在手中玩。那時候這樣的東西很稀罕,楊金說這個透明的袋子很好裝旱菸絲,就拿出了自己捨不得吃的花生,要換我的塑膠袋子。我也很高興有花生吃,就把袋子換給了他。一會,我衣兜裡的花生吃完了,又要他拿花生。於是,他又拿給我一衣兜花生。吃完後,又回到他身邊,說還想要花生,他把所有花生都給了我"。弟弟分吃完了花生後,吵著還要,於是又去找楊金,叫他拿花生。他說:“我沒有了花生,要不,你就拿回這隻袋子吧。”他把旱菸絲翻倒出來,把那個塑膠袋子還給了我。他並沒有說任何不滿意的話,對我們總是那麼親熱。

    楊金後來搬到離我們有三公里遠的地方住了,很少看到他。後來聽說他去世了,我幼小的心靈有悵然若失的感覺。

    幾十年過去了,所經歷的事情無數,很多都沒有了印象,而這件微小的事情我記得那麼清晰。

    人生的意義是什麼,恐怕沒有標準答案。但是,我覺得,如果一個很普通的人死去幾十年以後,還有人記得他的品德,我想,這個人的人生就有意義,比如楊金!

  • 3 # 醉臥沙場等箭雨

    其實一個最老套的說法就是:為了提現自己本身一輩子的價值,證實自身存在於世能力詮釋。但是,能做到的寥寥無幾。

    幾千年,能讓人記住的就那麼幾萬或者十幾萬人,到這個世界曾經到現在生活過一兩千億的人。比例幾何,一目瞭然。

    記得有人說過人有三次死亡,第一次是他斷氣的時候,在生物學上他死了。 第二次是他下葬的時候,人們參加他的葬禮,懷念他的一生,然後在社會中他死了,不再有他的位置。 第三次是最後一個記得他的人把他忘記的時候,那時候他才真的死了。

    價值也就是這樣的。

  • 4 # 思維技術

    一個人生命的真正意義是什麼?

    海德格爾曾經說過:“人是向死而生的。”人的生命就是一個走向死亡的過程。生死事大,生命本是不可言說的。生命的真相就在於生死的無常,以致使許多人產生對死亡的恐懼和生的緊迫感。因為死亡將導致我們的徹底毀滅與喪失,怕死就是戀生。然而對死亡的察覺,又能拯救我們,促使我們努力思索如何把握這生命的大方向,如何好好活著,綻放自己生命的光芒,去追尋生命的意義。

    對於生命的真正意義,相信人人都有自己的見解。臧克家在《有的人》一詩中寫道:“有的人死了,但他還活著,有的人活著,但他已經死了。”司馬遷在《報任少卿書》中說:“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就連最淳樸無華的老農也對生命之意義津津樂道一番,一小孩這樣問他爺爺:“爺爺,你怕不怕死?”爺爺說:“不怕”。“為什麼呢?”爺爺說:“因為人活著就像樹一樣,樹老了總是要枯萎的。這是自然的呀”。小孩接著問:“那你覺得你這輩子最大意義是什麼?”老人回答,“不懂!沒想過。”小孩似乎一臉的茫然和好奇,又問:“爺爺,那讓你這輩子最高興的事是什麼呢?”“最高興呀!我看著你們下一代長大、成人,比我們好,我心裡自然就高興啊。”

    由此可見,生命的真正意義並不在於生命的長短,也不在於生命之中你獲得了多少,而在於有生之年你有沒有實現其自身價值,而每個人畢生所追求的價值,實質上就是他理想中的真、善、美的境界,獲求真理,從而實現人的真正自由。

    一、認識自己

    恩斯特· 卡西爾在其《人論》第一章開篇寫到:“認識自我乃是哲學探究的最高目標”。 蒙田曾經也認為:“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認識自我”。可見,認識自我乃是我們人生最基本的職責。繼而,卡西爾認為“為了歡享真正的自由,我們必須努力打破把我們與外部世界聯結起來的鎖鏈”,以此來證明人類自我認識的危機就在於人們固守“主客體二分”的認識方式。 因此,我們應以“主客體合一”的認識方式來對事物進行完整性的認識,通過了解人的生活和行為,進而認識自我。以基督教的觀點,在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面前人是無知的。人應當是一個不斷對自身進行探索的存在物,是一個在其生命存在中時刻對自身生存狀況進行查問和審視的存在物,且時時對自己各種感覺、知覺、情緒、思想進行直接意識。 須知,未經審視的生活是不值得過的,人類生活的真正價值,恰恰就存在於這種對人類生活的批判態度中。

    人的本性是豐富的、微妙的、多樣的和多面性的。卡西爾認為,“所有那些從外部降臨到人身上的東西都是空虛的和不真實的。人的本質不依賴於外部的環境,而只依賴於人給予他自身的價值。”財富、地位、社會差別,甚至健康和才智上的天賦———所有的這些都成了無關緊要的,都外在於人的本性,與靈魂的價值無涉。即使我們集富貴、健康、聰明睿智等這類的優越性於一身,但也不能將之視為人的價值而因此驕傲;反過來,我們即使喪失了這一切,我們作為人的尊嚴絲毫也不會受損。因為,“唯一要緊的就是靈魂的意向、靈魂的內在態度;這種內在本性是不容擾亂的。”

    二、實現自我

    明代的袁了凡在其《了凡四訓》中寫道:“相由心生,命由己造。”既然命自我立,掌握在自己手中,那就得在認識自我的基礎上實現自我。因此,自我啟蒙,自我教育是非常重要的。見習心法,改其心性,“八識轉四智”,以之喚來對生命本

    真的意識,從而使那顆堅硬的心柔軟起來,能為他者流淚,讓他鮮活、生機、跳動。使自我的直接意識每一個瞬間都去參與,作我們生命中的異鄉人,並透過對話式的交流,使我們的懈怠心、傲慢心轉為精進心、恭敬心,懷著善念來行事,真正做到“感同身受”,真正起用自己生命的創造力,做一個“實在的人”,進而使真理得以實現。

    自我生命的活力在於熱愛智慧,去獲知存在是存在者的來源,存在者是存在的顯現,這存在即是那道、“一‘’存在每時每刻在變化,當我們進入“此在”時,運用我們的五官、經驗由外知覺進入內知覺,體驗一種異鄉人的狀態,保持主客體合一,身心一致,透過開啟右腦,平息&波,引領自己從肉身見那原初的道,直觀我們當下,洞察其自明性。這或許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實現自我。

    三、追求真理

    卡西爾在《人論》中總結道:真理,不像經驗的物件,它必須被理解為是一種社會活動的產物,需要人的參與。真理不是某種現成的東西,不可能僅靠思考者的獨自努力而被把握,並能輕易傳遞和傳達給其他人。就其本性而言,它就是辯證的思想的產物。換句話說:真理從人們一問一答對話的衝突中產生,對話中有一種共鳴,一種反觀。我們用人自身內在固有的批判力、判斷力和辨別力去把握、辨別,從而得出真理,這個真理才是客觀可靠的。

    海德格爾認為真理是“一個崇高的、同時也被用濫了的、幾近晦暗不明的字眼,它意指那個使真實成其為真實的東西。”“真理”是存在者之解蔽,透過這種解蔽,一種敞開狀態才成其本質。人類一切行為和姿態都在它的敞開之環境中展開。 因此,人才能以綻出之生存的方式存在。“真理的本質即是揭示自身為自由。”尼古拉· 庫薩曾在《論隱秘的上帝》中寫道:真理,就是理性的生命,是理性世界中唯一的理性物件。理性以各種感覺為中介物在這個世界上所尋覓的就是真理。

    真理就是對至善的認識,當我們的知性精神以其理性的力量而具有那種成為上帝之子的潛能,並在信仰者身上升華達到與上帝類似時,也就達到了理性的最高完善,同時,也就達到了對真理的真實把握。可見,真理是藉助神聖的道的刺激而在信仰者身上得到實現的。誰不信仰,它就絕不能昇華。沒有信仰,就不能達到任何東西。信仰使我們精神家園的流浪者走上自己的道路而返回伊甸園。

    當我們擁有全面的知識的導師水準時,我們的理性也就依照導師水準的方式包容了一切事物。因為全面的知識透過理性的接納包容了一切可以知曉的東西,而真理並不能避開它,在它之外。為了在真實的和永恆的事物中永恆地享有最愜意的理性生命———真理,那麼,就不該使其追求侷限於感性世界的短暫的陰影之中。而是應在理性的意義上使用它們的可理解的內涵,不應過分迷戀於感性的事物。因為它們只是真實東西謎團般的符號,而是要理清思緒,考慮到我們的缺陷而遠離具有玷汙作用的迷戀來理智地使用它們。

    我們應是在感性的事物當中靜觀理性的東西,達到“致虛極,守靜篤”的境界。 藉助對不成比例的事物進行比較,從暫時的、變化無常的、有時間的、其存在處於不穩定的流變之中的事物上升到永恆的事物,在這裡,所有的前後相繼都被控制在靜止的那種恆定的綿延之中。這樣,我們就將專注于思辨那真實的、正直的、愉悅的生命,期盼自己遠離那使自己墮落的一切汙穢,以便能夠以追求永恆的那種熱情,透過由此解脫而達到導師水準,從而進入上面所說的那種生命。也即真正實現人的自由,這便是生命的意義所在。

    四、綻放自由

    “自由”一詞字面意思即是“由自”,自己根據自己的內心本性行事而不逾矩,用孔子的話說就是從心所欲而不逾矩。 現世中存在太多的誘惑,太多的功利心,人們受到遮蔽、濁染,而不知自律、節制,人們身心被奴役,被束縛,被異化,當人們沉浸在大千物質世界的享受時,自然同時也對人產生另一方面的負面作用,那就是自然對人的異化,試想一下,當人們有一天停電了、電腦壞了,你是否會感覺到侷促不安呢?你是否會覺得坐臥不寧呢?這時你會覺得你是自由的嗎? 所以,只有當自身覺醒時,對客觀事物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從而去把握的時候,他方能實現自己的自由。

    海德格爾說:“自由是綻出、解蔽著的讓存在者存在”。任何一種開放行為都在“讓存在者存在”中漂浮不定,且每每對此一或彼一存在者有所作為。自由的本質是讓存在者存在。讓存在———即讓存在者成其所是,即存在之本真的問題———這就意味著:參與到敞開之境及其敞開狀態中,每個似乎與之俱來的存在者就置身於這種敞開狀態中。作為“讓存在”,本身就是展開著的、是綻出的。著眼於真理的本質,自由的本質顯示自身為進入存在者之被解蔽(解開遮蔽)狀態的展開,自由是綻出的。

    自由,就是擺脫和敞開,而敞開總是要向某某敞開,或者說,總是要讓某某呈現(顯現)。自由意味著回到自身的存在本性,與自身存在合一,與上帝相遇。上帝深藏於我心中,我必須得守於主位,作為精神而存在,走向內心。走向內心,並不意味著沉迷自我,相反,走向真正的內心不僅是走向自我,且是走向他者,迎向他者,與他者相遇。即與上帝相遇,覺悟上帝的存在,不斷超越自己,提升自己,完善自己,走向自由。透過愛,去迎候與見證神聖之光。愛就是奉獻一

    切經驗事物,也就是放棄它們,僅存自己那純粹的“生命”,純粹的自在的自身。 愛就是從經驗世界退回於自身。敞開“心竅”,敞開思想,“設身處地”地思想著(他)而讓(他)自由—自在。

    從卡西爾、海德格爾、庫薩、黃裕生等學者的見解中,我們可以得出:人的生命存在不在於活著的歲月長短,而在於活得是否有意義,是否體認得生命的價值。 在這漫漫求索價值過程中,應當學會全心一意地,為真理、為自由而活。所以說,人要活在當下,不斷認識自我,實現自我,獲求真理,綻出人的真正自由。

  • 5 # 馨語親子教育

    生命的意義,這是很多人都會深思的話題。

    生而為人,從生下來的那一刻,就註定是“向死而生”,所以追究生命的意義,不妨讓自己體會一下“瀕死狀態”,你就會瞬間明白很多。

    都說生命終結的最後一刻,很多人都會“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無非是在這一刻把一生做了總結,所以才會有遺憾,有悔恨。

    如果能在生命的最後一刻能做到“死而無憾”,我想你就真真切切找到了自己的生命定位。

    於父母無憾,於愛人無憾,於孩子無憾,於朋友無憾,於親人無憾,於生命中所有的遇見無憾,最重要的是於自己無憾,我想這就足以詮釋生命的意義。

    當我們擁有這份珍貴的生命大禮時,很多人卻忘記了每一天,每一刻,每一秒,都是向死而生的時刻。所以不會好好珍惜,該吃苦的年紀卻選擇了安逸,該奮進的年紀卻選擇了退縮,該付出愛的時刻卻選擇了冷漠……

    所以請時時讓自己處於“瀕死態”,生命的意義就會時刻無憾。

  • 6 # 軍旅小故事與教育

    一個人生命的真正意義是什麼?

    一朵曇花只開三個多小時,但人們卻記得它的美,一片野花開了一生,卻沒有人們知道它們。由此可見,生命的意義不在於生命的時間,而在於生命的質量。

    有人活著,早已死了,有人死了,卻仍然活在人們的心裡。雷鋒的生命長度只有短暫的22年,而他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了無限的為人民服務中去;劉胡蘭用年輕的生命和熱血書寫了"生的偉大、死得光榮”;張海迪用自己的生命,展示了一個殘疾人自強不息的精神……他們一個個用自己的行為詮釋著生命的意義。

    在這個世上,雖然沒人能阻止人生旅途紛至踏來的坎坷與通達、痛苦與歡樂,卻有人能夠駕馭命運之途桀驁不馴的變數,在人與肉的拼搏中實現自身的抱負與價值。在成功與失敗、奮發與沉論、生存與毀滅的臨界點上,是那些充滿無限張力和引力的生命,詮釋著眾生故事。

    貝多芬30歲左右失聰,但他決不向命運低頭,而是發出了"我要扼住命運的咽喉”的吶喊,後成為了著名作曲家,名振天下;文王被拘禁時推演出了《周易》;左丘明失明後寫出了《國語》……這樣的例子實在太多。

    生命一回,不一定要活得轟轟烈烈,但“當回首往事時候,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羞愧”,我覺得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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