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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湖北一輛公交上,一名乘客上車後與司機發生口角,此時公交車已開動,另一乘客突然衝上前,飛腿將該男子狠狠踹倒在地。影片傳開後,有網友認為喝酒鬧事應制止,但飛腳傷人的舉動太過分。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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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司學勇

    公交車在行駛的過程中,安全是首要條件,任何人的一些非安全理性行為,均會對公交車正常行駛造成可能的危險。對於乘客的心理,有目前有兩種極其左右的思想,一種是極右思想,如果公交車造成自己出行影響,立即要求下車解決,沒有任何商量餘地,這種思想極易造成事故的發生;每二種思想是極左思想,對於可能造成公共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立即採取極端措施解決,這種思想領域裡,同樣是個人利益的表現形式,只不過相對前者而言,性質略遜一些。尊重生命,要是我們要有公共安全意識,要求我們要有以人為本的思想。目前社會上廣泛存在這種極其左右的思想,從社會穩定因素來看,都是不可取的,採取措施必須要理性,方法要得體合適,力度適中都是中性原則的要求。對於乘客採取以暴制暴的方法來解決隱患,其實方法存在不妥當。法制社會需要以法行事,沉著冷靜處理問題,理性思考才是正道。當然,理性原則在實際中存在著許多問題,導致無法達到理想效果,但是,提供法制標準,完全有必要。

  • 2 # 周士強86792997

    對於乘客踹倒“干擾正常行駛的公交車的人”的行為,從法律角度來說應該有屬~見義勇為!正當防衛!是愛護國家財產的行為;從現實意義來講:是保護駕駛員和乘客生命安全的行為!是應該到國家獎勵和社會讚譽的行為!是對挑釁公共安全的無賴自私者最好的教育行為!

  • 3 # 微觀之間

    公共汽車的行車安全,不僅關係到該車上乘客生命財產的安全,也關係到交通道路上行人生命財產的安全,所以公共汽車安全行駛是至關重要的,是第一位的。如果有人干擾駕駛員開車,必須馬上制止。至於用什麼辦法制止,就要依據當時的情況而定。如果只是話不投機叨叨幾句,見義勇為者可對干擾的人用勸阻的辦法制止,同時鼓勵司機精心開車,安全駕駛。若勸阻無效,甚而繼續幹擾,已經影響到安全駕駛的情況下,就要堅決地,果斷地,毫不客含糊的強行制止。不論用腳,用拳頭以達到終止對安全駕駛的干擾,確保避免重大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這裡強行制止是正當的,合理的,全社會都應該給予支援。

    對見義勇為的人有關部門要給予表彰獎勵,大力宣傳。我們的社會多一些見義勇為的人,就會少發生一些悲劇。

  • 4 # dyw_11

    就從影片上看,那乘客只與司機說了什麼我們不知道,好像只有幾秒時間吧,然後那乘客就要往車廂裡走了,那時另外一個乘客可能認為見義勇為時機來了,就一腳踹了過去,我認為有點過分,請不要亂用見義勇為,否則也會觸犯法律的。

  • 5 # yy153718520何曉寶

    干擾行駛中的機動車駕駛員 會造成嚴重後果 而客車更是關係到一整車人的生命安全 暴力制服干擾駕駛員的行為的人員 由其是正在行駛中 是被法律所支援的

  • 6 # SZ55555

    踹了就踹了,這次確實有點重,見義勇為者是突然想起墜江公交氣不打一處來,還有這種鳥人害人精!下回改為先削他兩耳雷!還唧唧歪歪再起腳!

  • 7 # 周愉

    公交車司機。駕駛著公交車。公交車有很多乘客。每個乘客都有自己的生命。男子騷擾公交車司機。這樣的人應該判刑。五之十年。有期徒刑。如果司機不慎。打不好方向盤。撞到別人和被壯 這樣的事情就騷擾司機的來負擔。 整個法律刑事責任。對騷擾公交車司機的。絕不手軟。祝大家工作順利!

  • 8 # 那就是我6179

    這麼做很正確!

    應該算是見義勇為。

    方向盤下是幾十個人,幾十條人命。搶奪方向盤,出了車禍,傷及的可能是車內的幾十名乘客的生命,也有可能傷害到路上其他的車輛上的駕乘人員和路人,後果不堪設想。

    踹他,是制止他繼續犯罪。

    踹死了,也算是緊急避險。

  • 9 # 徐志強2

    雖然我不一定會這麼做,但是我支援一腳踹到!從影片中看可以踹可以不揣,但是我不知道吵架人會發生什麼行為,為了大眾利益,絕對支援一腳踹倒!

  • 10 # 莫忘初心242650426

    站在公車公司以及一車乘客的安全形度考慮問題,似乎對於踹倒干擾公交車駕駛員的男子的做法,應該是一片叫好聲。

    以過激方式處理發生在公交車上的矛盾問題,儘管願望是好的,得到的卻不一定是好的結果。前一時段類似的事件當事人的做法,付出了民事刑事責任代價,應該從中吸取教訓吧?

    因為制止干擾公交車駕駛員行為人的舉止,而使用衝動甚至暴力的方法,於情理可通,於法律所不允許,也與見義勇為是兩個概念的問題。

    如同兩個人吵架,勸架者不分清紅皂白,將其中一個自認為不順眼者打倒在地是一樣的道理。可以說服,或者將二人勸開即可的事情,為何殺雞要用宰牛刀呢?

    "打壞人不犯法",以暴制暴,群眾專政,早已不是現代化法制國家應有的現象!凡事應該依法站在公正的立場上去考量,去思考!

    頻頻發生公交車司機被幹擾現象,背後的原因就那麼簡單嗎?不講理甚至違法犯罪的個別乘客類似現象發生的同時,公交公司及其駕駛員是否有自身的原因漏洞需要堵塞呢?

    乘客過份要求不可以去滿足,正當的利益保護措施,服務質量是否應該不斷提高呢?由站牌到公交車內的站點名稱標識應該及時更新,報站提示是否與標識站名保持一致?

    車內指示燈顯示不準確,報站提醒不清晰,又被大量廣告內容所淹沒,特別是在人流高峰期,不熟悉地裡位置的乘客在擁擠和嘈雜聲中,常常無法明白哪裡下車等等諸多問題,應該及時改進!

    一些公交車司機野蠻駕駛,態度冷淡無不加劇了矛盾糾紛的增多。應該採取綜合措施,多方努力改進,才可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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