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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資訊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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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汽車評論員宋貝爾
禮讓行人看視文明舉動,其實它與法規有關,與人的素質有關,還與文明與法規進行交織有關。
行人和機動車爭道,說白了就是相互爭路權,爭奪優先透過的問題。
從十五前算起:隨著中國經濟發展,居民收入提高,中國普及機動車進入快車道,全球機動車生產銷售連續多年,機動車產銷量第一。這樣就出現了人與車開始爭奪公路通行優先權,十字路口分配時間權,開始爭論斑馬線禮讓還是不禮讓問題。
從交通法規開始規定必須禮讓行人開始,近幾年更是大有打架生氣之架式。雙方爭論不休。
由於中國國情問題,人口眾多,基礎建設滯後,科學管理交通剛起步,法規不斷完善中,造成機動車一多,出現了眾多人與車的矛盾。這個不奇怪,任何國家機動車發展較快的時候都遇到過,隨著法律法規的建全,人的素質提高,相信會逐步好轉,並提高到一個新層次。
中國目前各類機動車保有量達到3億臺以上,其中僅城鄉家庭乘用車就達2億臺左右。如此巨量的車與14億人口不可能沒有矛盾的出現。
全國每年發生各類大小事故數百萬計,輕重傷者近百萬人次,死亡更是達到最高年限近十萬人每年,最低年限也在近六萬人因交通事故而死亡。這在全世界也是比較高的。與世界汽車發達國家比,如歐盟,美國,日本高出三倍以上。(人車比例比較,如百萬車輛交通事故率,傷亡率)。這裡只談大約資料。
交通事故的多發,促使更多法律法規的加速制定,中國參考了汽車普及率高的國家法規,從而制定了更多,更細,更切合實際應用的法規。從而用強制法規限治了不文明,不守法,不敬重生命的車輛駕駛人和行人。從而規範駕駛人和行人的行為。比如加強建設科學的紅綠燈管控,斑馬線紅綠燈,同時拍照,對不論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制定了嚴格的規範,用法律和法規約束違法者。並進行罰款扣分,拘留判刑等嚴格規定,從而使交通事故大大下降,死亡人數從12年最高近十萬,下降到不到六萬人。財產損失和經濟損失也在下降。
由於歷史原因,中國法律法規的滯後性,一旦有更多法規出臺,很多人接受不了,開車的人抱怨行人和非機動車,反之;行人和非機動車人抱怨機動車駕駛員,出現很多出行矛盾。特別是道路基礎差的城市更是矛盾集中暴露。
從國外經驗看:只有公平合理的法規才能解決以上矛盾,同時加大基礎道路建設,科學分流人與車,科學管理人與車,才是最好的辦法。
禮讓行人這不是矛盾,是全民參與交通的素質問題,是對法規的起碼尊重問題,是對行人路權的基本保障問題。必盡行人把公路絕大部分路權讓給了車輛。而車輛只禮讓一小段斑馬線就不高興了,而這種司機也太霸權了吧!
關於城市禮讓行人過斑馬線出現交通事故,或造成交通堵設,這個是無聊的介口。難到不許行人過馬路?只許你的車可行?就算出了車輛之間事故也是開車人:速度快,不觀查,不禮讓,不尊重法規造成的。
治理城市交通允堵是多方面的事,主要還是人的素質和不守法規造成的比較多,佔主因。其它因道路窄小,不夠科學的交通管理方法和設施,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違章佔道停車等造成的。
如果交通參於人的素質不能自覺提高,那麼就會有法規來強制規範。
機動車在路上與行人比就是強者,只有先規範強者,保護弱者,並打擊違法者才是根本。
只要交通參於者都守法,提高全民素質,禮讓行人不是問題,而是相互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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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征服哥
交通法規,人人遵守,根本談不上什麼禮讓。
既然交通有了法規,那就要全民遵守。該你走時你就走,不該走時就停,還用禮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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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蕭蕭
現在基本上每家都有車,而每個人都有步行過馬路的經歷。
禮讓行人,也是在交規的基礎上禮讓,並沒叫你無原則禮讓吧?紅綠燈路口,車輛行人無一例外都得遵守紅綠燈規則。無紅綠燈路口,車流量大的時候,行人讓車先通行;車流量小而人流量大的時候,車輛禮讓一下行人,難道就不應該嗎?
至於說“禮讓行人”的規定出來前後紅綠燈路口車禍量大小,除了交警部門,誰又有確切的統計資料?還不是心有怨氣,信口雌黃?
不論是開車的還是行人,橫衝直闖的畢竟是少數吧?大家互相理解,互相禮讓一下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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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笑口常開227265078
都遵守交規的話是不是就少很多事故,也別總說騎行人和行人不遵守交規,機動車也得遵守交規啊,看見前邊堵車就走非機動車道是不是也該管,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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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紅河之水滾滾流
我認為:在任何情況下,機動車一方禮讓行人都是應該的;畢竟,人的生命安全是最寶貴,也是第一位的!但是,作為道路交通的參與方,不論是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在法律面前也必須都是平等的!也就是說:不論是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也都必須遵守交通法規!遺憾的是:中國現行《交法》中的第76條規定,已經背離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初衷;即便有證據證明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無責,居然也必須要承擔10%的民事賠償責任!我認為:這就有失公平公正了!我們不可否認:在目前全國機動車禮讓斑馬線的社會實踐中,對機動車一方的嚴格監控監管和處罰;實際上已經由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之間在保證安全通行的前提下相互“禮讓”;變成了機動車一方“必須禮讓”和“必須強制執行”!這就讓一部分不遵守交通法規的非機動車和行人,在法律面前變成了事實上的強者;機動車一方反而變成了事實上的弱者!另外,現行《交法》對機動車一方的違章處罰很嚴很重,不僅要罰款還要扣分;對非機動車和行人的違章處罰卻很輕!這也是導致目前非機動車和行人違章違法十分普遍,在涉及非機動車和行人死傷的交通事故中;有相當一部分本不應該發生的事故,都是非機動車和行人違章違法在先所造成的!比如:非機動車和行人闖紅燈,非機動車和行人“鬼探頭”似的違章橫穿公路等;令機動車一方意想不到,措手不及,事故也就很難避免了!因此,我認為:在交管部門目前加大對機動車違章違法監管和處罰力度的同時,必須同時加大對非機動車和行人違章違法的監管和處罰力度!只有這樣,才能逐步建立起人人都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人人都能守規矩的良好交通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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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手機使用者88301701302
在有人行橫道的地方,都裝上紅綠燈,一目瞭然,有事還能分清責任,不知道交管部門為什麼不這樣做,是為了省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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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8175464763864
那是肯定的了,本來現在人就不怕車,都是車讓人了,有些人還過意放漫腳步,看你誰敢撞,我是堅決反對斑馬線上車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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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5735972710
禮讓行人沒錯,但是交警執法尺度有問題,如果行人違規,就不能讓機動車司機承擔責任,百分之十完全是欺負機動車有保險……那些什麼不注意觀察,什麼車速過快都是屁話,開車很多盲區誰不知道,突然衝出來飛行人鬼探頭誰防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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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只要一家人好好的
憲法是國家基本大法,任何法律都是基於憲法基礎上的,這是小學政治基本題,國家出臺法律是利國利民,老百姓都應該支援和遵守,比方這個提問,我覺得任何事情是相輔相成,提出這個交法的同時,也應該指定約束法律,如果行人以故意以這條法規,以盈利為目的的也應該得到更重懲罰,換句話說,也應該對碰瓷的制定更嚴格法律所約束,這樣無論是車輛,行人都可以有法可依,杜絕糾纏問題,少一些不法分子鑽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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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晴耕雨讀1982
任何人都應在規矩範圍內,不能厚此薄彼,也不能矯枉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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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藍天25595301
法規面前人人平等,出新規定也不能踐踏法規,有紅綠燈為什麼要禮讓行人,真是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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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漫漫夜靜聽雨
路權是平等的,不能因為開車了所享受的路權反而降低了。不能一味強調要禮讓行人。應該強調遵紀守法相互禮讓。現在有點矯枉過正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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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房地產那些小事
我怎麼看,我只能坐在車裡把著方向盤無奈地看!特別是三四線城市,對比而言素質偏低,一讓行,大家慢悠悠一個接一個的過馬路、闖紅燈!我能怎麼辦!我也很無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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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重新整理每天3
我覺得車要讓人,因為車屬於危險品,難道人也會是危險品嗎,車要不是危險品,那國家幹麻要求買保險呢,人也碰不過車,所以人該讓車才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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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太極55399868
應該是,大家都這麼說的。事實上也正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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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手機使用者9016625650
違法犯罪與禮讓無關,個人素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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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小鳴2021
對於這個觀點,基本都是有車的認同,沒車的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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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48808708
有本事呆在你的汽車龜殼裡,你和你親人一輩子不要過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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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慢慢變老33422526
禮讓行人是已經走到隔壁車道的行人,不是所有人都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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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車輛和行人擁擠的現象已成為一種交通疾病,造成眾多人員傷亡。因此,為了促進機動車避開行人,許多地方政府都對這一問題採取了特殊的整改措施。有關政策明確規定,在十字路口對行人無禮的車輛將扣除3分,並處以200元罰款。
當這條規則出臺時,司機和行人把它拆開了。事實上,禮貌對於行人來說是好事,但很多司機說。這個規則只適用於駕駛員,對行人沒有限制。特別是在紅燈,行人仍然會過馬路。有了“禮貌行人”的規定,有些不遵守規定的行人會比較魯莽,對於闖紅燈、過馬路、司機會比較生氣。司機的擔心也是有道理的,他們應該對普通旅客有禮貌。例如,以下三種情況更為合理。
1。行人進入斑馬線,車輛應避免急轉彎。
2。當沒有紅綠燈時,此時行人過馬路時,機動車應該減速甚至避開。
3.行人正在人行橫道上行進。車輛應該禮貌地停車。
但是,對不講道理、隨心所欲闖紅燈的人禮貌反而會助長這種惡劣的氣氛。行人必須有禮貌地遵守這條交通規則,但是交通規則不應該僅僅侷限於某些人遵守,否則他們將失去這條規則的意義。為了維持良好的交通秩序,我們不僅要管理車輛,而且要規範行人,以實現這一目標。希望大家多瞭解,多謙虛,讓交通更加順暢,社會更加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