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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間那些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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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2387710924095
打壞了那是她自己找的,人家是正當防衛,如果人家不還手,這風婆子也會繼續打人的,她有錯在先,還暴力手段,她造成的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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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fz18735089909
這事說不清,按說老人不對在先,還動手打人不依不饒,年輕人是在沒辦法的情況下還的手,如果年輕人不還手是不是更助長了老年人倚老賣老的不良風氣了,所以不管什麼情況先看誰的過錯,再按責任大小承擔比例賠償,就像交通法哪樣定責任。我覺得這樣比較合理,不然以後見了老年人有什麼事誰還敢幫忙,這個社會以後會是什麼樣子,大家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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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88409682
我認為對大媽這種蠻不講理,橫行霸道的人,就應該果斷還擊,決不能助長歪風邪氣。法律應該支援對此類惡行抗擊的行為。對壞人壞事決不能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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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清風愛咖啡
現在有的年齡大的說不得脾氣挺大的!倚老賣老!其實老大媽可以說對不起小夥子我拿的傘騎車不穩碰到你了對不起啊!我想年輕人也不會說什麼!要換位思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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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擴工仔
如果小夥子被派出所給一個各打五十大板的處理,那這轄區派出所她家一定有人在,這種瘋子婆娘下次一定逆行直接碰瓷。愛心人士在這婆娘可能出現的路段倆端樹碑提醒“小心有惡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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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7002380805920
如果老人殺人不償命的話,張先生這一次就攤上事兒了。如果老人殺人償命。這次他捱打。那是活該自找的。提倡尊老愛幼。這絕對是好事。並不代表讓你老人胡作非為。你老人家胡作非為,為什麼要讓年輕人去買單?法律如果支援老人胡作非為,那就是縱容他們胡來。那就不要講法律啦,就講誰的年齡大小,誰年輕誰倒黴,誰年老誰佔優勢。這種壞毛病法律也不要支援他社會不要去慣他。看他還敢以後亂來。他們就是因為年輕人不敢打他,他打別人別人不敢還手,有這種怪心理在作祟。就像有些年輕女人狂得要命,認為男人不給女鬥,我動手你能把我咋滴?重要的是法律要講公平去實施起來也要公平,不管你老少是男是女,誰先動手就是誰的錯。在正常情況下,男人不會先動手打女人。年輕人也不會先動手打老人。敬請執法部門不要和稀泥。杜絕社會這些壞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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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6300452867383
如果打死了,男子叫防衛過失,監外管制一段時間吧,如果打成重傷叫正當防衛。不是每個女人都是弱勢,這幾天從網路上流傳,我認為都成男人是弱勢群體,女人都成強勢的一方。我認為不任是男是女,年老年少,都要遵紀守法,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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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山青水秀167193282
個人認為,如果真的是大媽騎車拿傘逆行與男子相撞的話,那麼大媽本人就是失理在先了。既然失理在先首先應向被撞男子賠理道歉,並迅速去檢視傷勢情況,如果傷勢較重應及時帶對方去醫院救治。如較輕的話,也要徵求一下對方的意見,看看是否需要去治療,這樣才合乎正理,同時也好讓被撞者靜下心來,免得因一時生氣而產生出不快,對雙方都會有利。
但如果大媽撞人後非但不賠理道歉,反而出口傷人,動手打人的話,這就是大媽明顯的不對了,說明這位大媽既不通情,也不講理,甚至還帶點倚老賣老了。
對於這樣的大媽,對於這樣的舉動,誰見了都會生氣的,也會惱火的,但及便如此作為男人仍要以忍讓為前提,而不是去互相廝打,甚至將其打傷。一旦打傷照樣違法,同時打傷後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與後果,況且好男不跟女鬥,及使自己有理在先,也不能輕舉妄動,更何況現在的個別老年人早就性質變了,變得橫強霸道,變得一臉不要,以至於讓很多的青年人見到他或她們之後就遠遠的躲開,免得多餘慪氣,免得多費口舌。
因此及使自己被大媽所撞,也要保持冷靜與剋制的態度,並儘量避開肢體衝突為好,畢竟耍賴者有之,耍橫者更有之,遇到這樣的人就不要去跟他或她爭長論短了,更不要去動手打他或她了,況且這樣的人畢竟不多,大部人老年人還是相當不錯的。
總之忍一口之氣,可免百日之憂,萬一對方始終糾纏不休的話,那就迅速去選擇報警,讓警察來處理,但千萬不要動手,更不要衝動。
所以必要的忍讓還是有很多好處的,起碼能讓自己得以解脫,同時也可體現出自己的大度,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因此凡事都不能過於衝動,更不能隨心所欲,能忍則忍,能讓則讓,做到既不起衝突,也不鬧矛盾,對自己當然是有益而無害了。
明白了這些,就不要去跟那些個無賴的老年人爭鬥了。
記住能進能退,記住能伸能屈,記住能忍能讓,既有大量,也有大度,更有大德,當然會讓人敬佩不已了。
最後提醒大爹大媽,平時騎車外出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千萬不要逆向行駛,更不要違章操作,那樣是危險的,更是不安全的,需要徹底避開,需要徹底杜絕。
而任何耍賴耍橫以及無理取鬧的行為都是不文明的,更是不道德的,甚至最後害人害己,到頭來照樣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願每個老年人都能去遵規,都能去守法,都能去做一個讓人尊敬的長輩吧。何樂而不為……。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與看法,不知大家看後有何感想,如能引起大家的重視,那將是山青水秀最大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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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唐大嘟嘟看民生
5月6日,內蒙古烏蘭浩特。一大媽騎車逆行與計程車相撞,兩車均損傷。大媽稱騎車二十多年向來如此,沒有講究,且今天逆行剛好還順風。交警連懟:“自己出錯了不承認,還一個勁兒挑人毛病,誰給你灌輸的思想?
按道理講,大媽逆行在先,發生小型交通事故,大媽負全部責任。
在雙方處理小型交通事故中,因為雙方就責任問題爭論不休,大媽在理屈詞窮的情況下,手拿雨傘毆打對方,大媽有攻擊他人身體之嫌疑。
小夥在身體受到攻擊,可能被傘尖刺傷或傘柄打傷的情況下,奮起還擊,有正當防衛的真實意思表示。
結論如下,小夥子只要不打出人命、不打傷,只有幾個巴掌耳光之類的,可以做正當防衛處理。
對於大媽出手即傷人的行為,我們應該予以譴責。作為老人要自尊自重自愛,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給小輩們做榜樣,不要把老年人的臉面都給丟盡了。
作為年輕人,要改掉急躁的毛病,大媽用傘攻擊你。大可不必還擊,可以報警,由法律來解決此事。一還手,你就沒理了,切記切記。
回覆列表
7月30日,張先生(化名)騎腳踏車下班回家,對面一位大媽手提一把傘騎逆行騎車衝過來。
他認為大媽會減速或者拐回自己那一側車道,可大媽徑直撞了過來,兩車相撞後,大媽指責他不看路並罵了他,相互爭執後,大媽竟用雨傘對張先生進行抽打,張先生奪過傘進行還擊。
這位大媽看樣子有60多歲了,她一手扶住車把手,一手拎著傘,晃晃悠悠的騎車本來就危險。
逆行撞車應該先道歉,可她卻不依不饒,認為年輕人就應該給老人讓路,大媽不光不講理,竟然拿起傘又是劈刺又是橫掃的,看著讓人膽戰心驚,如果真是傘尖扎到張先生眼睛,後果不堪設想。
說一千道一萬,大媽就是仗著在自己家門口,倚老賣老,以為張先生不敢還手。
不知道是不是壞人變老了,規則和道德似乎隨著年齡增長慢慢的在他們身上淡化,但社會畢竟形形色色,並不是每個人都會買賬。
但作為當事人,他現在應該會感到後怕,大媽那麼大年紀遭他一頓暴打,恐怕她的子女不會輕饒,萬一遭到訛詐,他的日子也不會好過。
兩人衝突摩擦屬於互毆行為,一般情況下在派出所調解下達成和解就沒事兒了。
但如果有人構成輕傷,恐怕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大媽老胳膊老腿,更容易造成更大傷害,為解一時之氣,張先生恐怕得不償失。
騎車相撞本是誤會小事,很多人都有過逆行經歷,如果當時他們各讓一步,可能也就擦肩而過了。
路怒症不僅僅是開車專有的,騎車的也一樣有,這次衝突也給大家也提個醒,遇事多冷靜,暴力解決不了任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