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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訊息,體檢查出腫瘤,需要手術切除。可是手術做到一半,之前查出的腫瘤卻不見了,手術不得不半途中止。兩個月前,53歲的宜賓市民謝女士在宜賓市第三人民醫院的診治遭遇像“坐過山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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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法重情深

    手術做了一半發現體內無腫瘤,這對於患者來說,不知道該是慶賀還是悲哀?

    53歲的謝女士是宜賓市翠屏區思坡鄉人,回家過年的謝女士被女兒帶到醫院體檢。婦產科《術前討論記錄》顯示:盆腔內混合性回聲塊影,建議手術治療,故門診以“畸胎瘤”收入婦產科治療。鑑別診斷為卵巢腫瘤,良性可能較大,不排除惡性腫瘤,需進一步手術,術後病檢鑑別。

    得知自己可能患上惡性腫瘤後,謝女士很受打擊,並向女兒表示不想做手術。在孩子們的勸說下,謝女士才勉強同意手術切除病灶。兩天後的26日晚20時左右,謝女士被推進手術室,大約兩個小時左右,醫生出來告訴沒找到腫瘤。女兒范小姐被這個突發情況搞得有點懵。

    大家都知道腫瘤屬於嚴重的疾病,有些人患上惡性腫瘤就等於是宣判死刑。因此人們都談癌色變,對腫瘤非常恐懼。謝女士在進行常規檢查的時候,被告知發現腫瘤,可想而知這無疑是晴天霹靂。就是病不死,嚇也把人嚇死!

    患了腫瘤後,就得及時治療,當然切除病灶進行手術治療是首選方案。於是謝女士就被推入手術室,進行手術治療,可手術進行了一半,醫生卻沒有發現腫瘤,難道腫瘤不翼而飛?事後經過確認,確實沒有腫瘤。

    這不是謊報險情嗎?不帶這麼開玩笑的!

    這個事情已經過了當地衛生部門過問,希望各方都報出誠意,及時圓滿解決。

  • 2 # 思君者

    怎麼辦?鬧?砸?還是走法律途徑?

    或者說,老樣子,“醫院不會認錯的”,“醫院有錯也不會陪你”?

    實際情況是,醫院已經認錯,並願意賠償,只是賠償方面沒有協商好。

    因此,這種事情,要麼偏激“你亂搞,我也要割你”,要麼就客觀冷靜解決。很顯然,不存在所謂的“醫院有錯也不會認”,現在的問題是,怎麼協商賠償問題,協商不來只能走法律途徑。也許有些定責賠償不是很滿意,但至少也是“依法”,就像精神損失費,大家都想要,但以前法律都沒有依據,縱使大家都覺得應該,那也只能在法律範圍外協商。

    再說回此事怎麼看。

    因為本事件很多情況不清楚,比方之前的檢查是不是該做的都做了,診斷是不是充分,不清楚。也許做了確實是有問題,也許沒有充分檢查。對於這個,也有幾個值得反思的地方。

    如果沒出事,相信很多人都會覺得檢查“浪費了”,“醫院為了坑錢亂檢查”,假如這個案例是該做的檢查都先做,做完了,是不是結局就不一樣呢?

    因此,很多時候,檢查是有必要的,而逐步、進一步檢查也是必要的,也許開始拍片,發現一點問題,然後ct、磁共振發現情況不太好,接著就要做增強,這就是必要的。

    那是不是一來就該做增強算了?那也不是,也許一千個有幾個要做ct,一萬個磁共振有一個要做增強,每來一個直接做增強,那才是亂來!

    前兩天,還有個所謂的英國經歷,一來就統統查一輪,心電圖,拍片,抽血,結果就一個“扁桃體發炎”,“體驗好好”,為什麼好?換到國內,就是“一個感冒花幾百一千,太坑了!”同樣事情,不同角度,為什麼評價截然不同?實際情況不在於檢查,而在於讓自己掏錢了!也就是說國內很多情況,按醫學來講,都該檢查,扁桃體發炎要拍片抽血,感冒也要,但如果讓國內人自己出錢,那就是“亂檢查、坑錢了”

    因此,有些情況,需要進一步檢查的時候,不要懷太多陰謀論,完善檢查總好過隨便來一刀。

    其次,遇到大問題,至關重要的事情,不相信,懷疑,那就多跑幾家大醫院。只要不是致命的救治,大可找多幾家你信得過的醫院,當然,這種情況就不必要“幹嘛還要再檢查”,扁桃體發炎在英國都是直接來一通拍片抽血,遇到大問題,特別是不確定的問題,要“重複”檢查也是應該。

    再一個,醫學上有不少情況,是症狀跟檢查,甚至跟手術不一致的,原因有,檢查侷限性的問題(類似拍片看到的跟ct不一樣,磁共振能看的跟增強不一樣,同樣的做了增強或者磁共振不代表就能代替普通拍片,所以儘可能完善檢查,必要的時候)

    還有技術問題(人員自身跟裝置檢查能力,比如技術能力不夠,有問題的看不出來),也有病變因素可能,就像超聲,胎兒超聲,很多人罵“都看不出問題(畸形),那還做什麼,坑錢”。

    其實就像告訴你凍雪天要穿防滑鏈,穿了防滑鏈可以最大程度防止滑倒、事故,但不代表一定杜絕,但你不穿,那肯定大大增加滑倒事故發生。超聲也是如此,醫療檢查也好,生活機率也好,都是一個機率問題,也許百分九十九的問題可以發現的,但還有少數,你胎兒側著、肢體蜷縮、重影了,也許就看錯了,下次再檢查也許體位改變可以看清,也許還是看不清,這些都是客觀不足的地方。做了也許一萬個有幾個看不出來,但你不做,也許一萬個裡面那幾十個的發病機率就被耽誤了。

    這些就存在誤診率,包括上面講的,技術人員自身能力不足的原因,還有客觀因素造成的,以及主觀上不負責等因素造成。包括所謂的“闌尾炎”,網上搜索下就會發現也有很多誤診。有些確實是少見的病歷,症狀各方面不一樣,有些是檢查不出來,還有些類似於疑難雜症。關於誤診率,我之前也提過美國的誤診率,比例要讓大家驚嚇!兒科的更明顯。

    還有些情況是要靠“手術探查”的,也就是要靠“手術”來查病因。當然,這種是很特殊的情況了。

  • 3 # 每日人物

    患者謝女士的女兒范小姐提供的宜賓市第三人民醫院婦產科《術前討論記錄》顯示:盆腔內混合性回聲塊影(畸胎瘤待排),建議手術治療,故門診以“畸胎瘤”收入婦產科治療。討論後的意見為:“盆腔包塊>5cm,性質及來源不明,有手術指徵。”而患者病歷則顯示:“鑑別診斷為卵巢腫瘤,良性可能較大,不排除惡性腫瘤,需進一步手術,術後病檢鑑別。”

    《術前討論記錄》、病歷中出現“待排”(等待排查確認)、“術後病檢鑑別”(病檢:病理檢查)這些字眼,表明前期診斷有一定嚴格要求,患者女兒范小姐說,“醫生告訴我們,瘤子很大且會長大、病變,很危險,建議馬上手術。”診斷結果、醫生建議都表明謝女士身體內“有腫瘤”、需要“做手術”。並且,沒有證據表明醫生建議的“手術”是為了“活檢”確診(活檢指從患者體內切取、鉗取或穿刺等取出病變組織,進行病理學檢查的技術)。

    手術過程中,醫生表示沒有找到腫瘤,但發現子宮偏大,詢問患者家屬是否要切除子宮,家屬未同意。范小姐說醫生已經在母親子宮上割了一刀。事後,范小姐送母親去另外兩家三甲醫院檢查,結果均為“無需手術,定期檢查即可”。這與之前的診斷結果相悖。

    正如文中郭剛律師所說,從另外兩家醫院對同一彩超檢查判定的結論來看,當事醫院醫務人員已涉嫌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診療義務的過錯。

    有網友說,醫生在手術過程中選擇告訴患者家屬沒有腫瘤,沒有切除其他部位了事,這樣的做法值得肯定。此種說法模糊了責任主體,忽略了醫生誤診並給患者帶來損失這一事實。

  • 4 # 人人都要正能量

    B超看到的是一個6.5cm的腫塊,這麼大的腫塊婦科檢查應該可以摸到了。如果檢查摸不到,跟超聲不符合但是沒有進一步確認就手術,手術醫生做的不全面;如果婦科檢查也摸到,連續兩個醫生出現這麼明顯的差錯,醫院的整體醫療水平就很一般了

  • 5 # 木棉花開15609

    這個案例非常不可思議。2月23日B超發現腫塊,2月26日手術,只隔3天,如此大的腫塊竟然不見了,聞所未聞。

    B超不會說謊,看到就看到了,沒看到就沒看到。這位患者B超檢查報告圖片顯示有6.5×5.4釐米的腫塊,由無回聲及團絮狀中強回聲組成,邊界清晰,內有高密度影。就是說這個腫塊以液體為主,內部有實質性物質。這樣大的腫瘤,就是隻憑手指觸診、叩診都可以感覺到,遑論B超了。所以這個不是B超機器出問題。出問題的一定是人。

    病房醫生在這件事上顯得單純,對病的複雜性認識不足。一個疾病的診斷應有症狀+體徵+檢驗和或影像,新聞裡沒有描述門診和病房醫生體檢有無觸及到腫塊。但這麼大的腫塊,只要仔細檢查,無論如何都應觸控得到。而且應該有壓迫症狀:腹脹,以及對膀胱、腸道、子宮壓迫產生的不適症狀。如果門診和病房醫生都觸控到腫塊,對其進行了詳細描述,又有B超支援,那麼診斷和手術就不存在問題。而若無症狀、體徵,只有一個化驗/影像檢查的孤證,複檢是必要的。病房醫生手術前只要重複一次B超或再做一個CT,不管結果如何,糾紛都可以避免。兩次影像學檢查都發現有腫塊,而手術未發現,那就是見鬼了,腫塊的消失就跟醫生跟醫院毫無關係。第一次有發現而後一次沒發現,那手術也不會急急地就進行。現在醫院和醫生陷入尷尬的局面,就是隻有一個B超檢查的孤證,一旦被咬住B超誤診,無法自辯。

    實體性腫塊絕不會突然消失,但純的囊液性腫塊或者本來就是卵巢上的巨大的卵泡,可能會破裂吸收。所以這件事也提醒手術醫生,以後碰到囊液性腫塊,手術前再次複查B超以確定囊腫是否還存在,小心為妙。

    臨床醫生要對社會人的複雜性要有充分認識,保持警惕性,不能只一心鑽在專業學術裡。

    醫院很大,門診、各醫技部門、病房是分開的,醫生也不能跟在病人後面,所以對於想搞陰謀的人,是很容易在裡面搞各種陰謀和掉包計的。曾有一記者,拿茶水冒充尿液去檢查,然後發文:茶水尿液分不清如何治病救人?攻擊醫院醫生。所以對險惡之人不得不防。再講兩個媒體上報道過的拿命賭博騙取錢財的案例:

    案例一:有一婦女腹部手術後,家屬偷偷拆線,往婦女腹腔內塞入一跟數釐米長的鐵絲。反誣醫生手術中把鐵絲遺漏在腹腔內。

    案例二:湖南李某人為騙取保險公司鉅額保險金,與病理科醫生串通合謀。由病理科醫生將介紹其到門診醫生,李某訴說頸部淋巴結腫大,要求檢查。門診醫生為其行頸部淋巴結穿刺手術,送做病理檢查。而這病理科醫生則偷偷把以前醫院的淋巴瘤的病理切片調出來,給李某人出具了淋巴瘤的診斷報告。為了演得逼真,李某又去住院,完整地接受了一個療程的化療,頭髮幾乎脫光。成功騙取某大型保險公司的鉅額賠償金,但在向另一家保險公司索賠時,因重複買鉅額保險,又在短期內發生索賠,引起該保險公司懷疑。保險公司調查半年後,發現是合謀詐騙,報警。

    回到本次事件中來。這麼大的囊性腫塊,且是混合性腫塊,就是說腫塊裡除有液體外,還有實質性的東西。即便囊腫破裂了,手術中還是能夠發現殘留的囊腫壁和囊內的實質性物質。但手術竟然什麼也沒發現,很蹊蹺。所以我對這件事有懷疑:(1)要麼B超醫生迷糊了,把前後兩個人的B超圖片搞混了;(2)如果B醫生沒有錯,而腫瘤實體部分是不會突然消失的,剩下的問題只有患者和家屬知道了……

    醫生不僅要技術高,小心謹慎多做檢查自我保護是必要的。更應該潔身自愛,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 6 # 禮鹽

    雖然是同行,但不得不說這件事情主管醫生有著主觀責任,而且不屬於技術責任。

    雖然標題再一次寫的很“獵奇”,但這件事的本質其實是誤診。

    很多人提到B超醫生看走眼,坑了手術醫生,從事實上看好像是這樣,B超報了患者有佔位,但上手術開啟肚子缺什麼都沒發現。不過做為醫生,每個人都知道在臨床工作中,超屬於輔助檢查手段,B超的結果只能做為主治醫師的參考,並不能決定什麼,一個主治醫師如果被輔助檢查結果牽著鼻子走,而不對患者進行綜合的評估和診斷,那就會出現這種情況。就好像在戰場上,一支軍隊的統帥需要綜合各種資訊來準確判斷敵情,如果只根據偵察兵上報的資訊就做出決定,那打了敗仗,一定是統帥負責任。因為敵情不會老老實實的擺在那裡,病情也一樣。在這件事裡,主治醫師草率的根據B超結果就做了手術的決定,在診斷不明的情況下,對患者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傷。

    再深一步探求這件事情背後的原因,是一種很常見心理活動——思維定勢。很多醫生,尤其是手術科室醫生,對一些簡單的,常見的病種會很容易出現這種心態,因為絕大多數患者病情都差不多,基本上每個人的治療過程都一樣,所以就產生了這種直接上手術的輕率心態。確實在大部分患者身上,這樣做沒有事,但對於這種“萬里挑一”的情況,就會害人害己。醫學是嚴謹的,個體化的,每個人都不一樣,在決定有創的治療前,必須仔細斟酌。

  • 7 # 明明是富二代我騎單車

    正常情況下即使切開發現沒腫瘤也不會告訴患者實情吧。如果醫生不承認沒腫瘤,患者又有什麼證據證明體內沒腫瘤呢?

  • 8 # 鬱金香137652766

    這個醫療案列比較特殊,第一:女士作手術前,醫院查出是腫瘤,按腫瘤做手術切除,手術做一半發現沒腫瘤中途停止。主要是術前診斷不明確,沒有確定是腫瘤情況下按腫瘤手術方案要切除。這肯定要醫院負責任,包括:醫療事故方案賠付,病人的精神損失費,和手術一切費用醫院承擔。

  • 9 # 藍色夢幻75962314

    醫生誤診又不敢直面錯誤,我女兒也被誤診過,醫德醫術都不行的醫生,直接讓我女兒去住院,價格昂貴開口就是5萬,還沒包開刀,且不能醫保報銷,如果不是家裡有醫生給的建議,可能就去住院了,如果最後查出來沒問題,我一定要告她坐牢,幸好及時查出來,也沒打算找她的麻煩,如果這是有些城市她一定要停職!可笑的是還是三甲醫院的醫生誤診的

  • 10 # 衝浪的海豚61654639

    雖然是誤診了,但至少事發後醫院沒有隱瞞,至少醫生沒故意把假做真了,至少病人不用繼續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追責可以,切不可漫天要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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