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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兩袖清風魏山君

    所以啊

    做飯並不是規定女的必須做,誰有時間誰做唄,何必計較那麼多呢,既然走在一起。多替對方想一想,他(她)是和你一起攜手走人僅有的一次生命~

  • 2 # 明霞422

    女人永遠要記住,在外面無論什麼身份,但是回家,你是位母親,女兒,妻子,所以飯肯定做的,因為在家裡。你是個女人

  • 3 # 妖$女伯爵

    你本身就把自己家裡的定位定的不平等了,如果是夫妻兩個人過,誰規定一定是女人做飯,做家務。誰都知道,家務從來都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我覺得可能是歷史遺留的問題,總覺得女人就該所有的家務,即使現在女人開始去上班了,下班後依舊拖布,抹布來回換。而男人,打遊戲,看電視,理所當然。(我說的不包括所有)如果你在家,就更加理所當然承擔所有。而夫妻兩個人吵架時,男人會說,我在外面掙錢養家多辛苦,你在家就幹這點活還累。直到一個人那個人離去,才知道,原來馬桶不是永遠都是乾淨的,洗衣服時有學問的,屋子是會亂的。如果夫妻兩個人,我覺得你們可以協商,日子是兩個人過的,當你覺得一項家務成為了負擔,那麼你就會有怨言,日子很長,不要讓自己成為怨婦。你為對方讓步,也讓對方學著珍惜你,為你讓些步,日子是兩個人牽手過的,沒說誰非得為誰讓步,可是起碼學會包容和尊重。

  • 4 # 小迪的動物城

    首先,誰掙錢的問題

    家庭的維繫是由兩個人共同努力完成的,所以誰掙錢都可以都是用於家庭的日常開銷或者是存著以備應急而用。儘管儒家思想倡導男主外女主內,不過現在的社會女人賺錢的能力也在逐漸提升,因為這不是一個靠出體力就能賺到錢的問題。在能力範圍允許的情況下,我當然贊成女人是有獨立的經濟,所以女人去外掙錢當然可以。

    其次,誰做飯的問題

    做飯這件事是出於興趣或者生活必須的,打個比方我是男生,但是家裡的飯是我和老婆共同做的,一般來說是誰有空誰做,如果都沒空那就點外賣,所以女人是沒有必要非得頓頓做飯,還是那句話女人不是家庭的工具,不是家庭的保姆和大廚,更何況現在的女性也都是被家庭寵出來的,不一定會做飯,所以這件事就是互相遷就。

    再次,家庭的地位

    題主說這句話意思是女人去掙錢了,就能不做家務。怎麼說呢,如果男方不掙錢,那麼女方可以不做家務,相對意義上的公平。但是這個社會的家庭,不掙錢的男生還真的少見,所以既然雙方都掙錢,那麼家務事雙方也應互相承擔。

  • 5 # 炒麵生活志

    首先,我覺得掙錢與做飯是不衝突的,沒必要分男女,我家我女朋友也不會做飯,從來都是我做,然後她洗碗,錢肯定是要兩個人一起掙的,不然家庭就會不平衡。

    其次,你要說這個問題行不行,沒人能給出一個確切的答案,因為這凸顯了家庭地位和家庭矛盾,這兩個東西解決了,問題自然也就解決了。

  • 6 # 錢富春

    如果兩人都有工作,誰有時間誰來做最好,沒有規定家務一定要誰來做。夫妻雙方都要承擔:家務活,這樣家庭更融洽,更和睦。

  • 7 # 95後老韓

    這位朋友你好,關於你問的這個問題我有幾個看法要跟你說一下

    1.首先,現在的社會進步非常的快,生活節奏也是非常的快,所以女人全職在家做飯帶孩子的那一套已經過時了。

    2.現在都說婦女能頂半邊天,甚至有的女孩子能夠做到許多男人都做不到的事情,所以這個問題就成了一個偽命題,就跟男人掙錢在家不做飯行不行是一樣的。

    3.現在家裡面誰做飯成為了大多數的家庭必須要面臨的一個大問題,以前都是女人做飯,但是現在好像反過來了,我身邊的朋友們大多都是老公做飯吃的。因為一個是心疼老婆,還有就是比男人就是一家之主所以要多承擔一些。

    我本人認為這個東西還是要看具體的家庭情況的,如果僅僅是因為上班掙錢就不做飯了那肯定就是不對的,畢竟家庭是兩個人的兩個人共同努力才能變得更好。所以我認為不管女人在外面是否掙錢,在家裡都可以有選擇做飯或者是不做飯的權利。

  • 8 # 方圓說故事

    身為一個男人,我覺得可以。

    但是,生活是兩個在一起的,不是工作,你做你的,我做我的。那樣未免太生分。

    互相理解,互相幫助,相親相愛一家人。

  • 9 # ぷ痞⊙資ㄨ

    我不介意吃軟飯,關鍵是隻要嚼著香。不是有女權機構上世紀就叫著男女平等嗎?重要的事再說一遍平等。給我個不行的理由。

  • 10 # 廣州段正淳

    行。

    前提是滿足兩個條件

    1.女方收入穩定且高於男方30%以上;

    2.男方有意願

    我覺得現代社會,已經有很多女性賺錢能力超過男性,如果讓賺錢多的女方做全職媽媽,賺錢能力遠不如女方的男方繼續在外打拼,屬實很愚蠢了!

    我有兩個很好的朋友就是一樣的情況。一個是女方開公司,自己和別人合夥做生意;一個是女方是事業單位。

    我以後者的情況做具體陳述。這個朋友職業是教師,如果身邊沒有老師的朋友,可能對老師這個職業不是很瞭解,其實它並不是常人以為的那樣時間自由的,其實它非常佔時間,以至於,可能和程式設計師996有的一拼,甚至更辛苦。特別是她是初中班主任,每天早上5點多起床,6點多出發去學校;晚上6點下班,7點左右到家。如果是高中老師,那更可怕,要深夜才能到家。

    這樣的上班情況,就決定她不可能有時間照顧小孩,而且教師是事業單位,出來容易進去難,你一旦辭職,99%這輩子都不可能再入教育系統了(公辦)。

    但如果是私人企業,辭職和再就業都是非常平常的事情。

    因為廣州教師工資還可以,比她老公的普通公司工資高很多,所以最後商量結果是,老公辭職在家帶孩子做飯,老婆在外上班賺錢養家。

    在不找老人,不找保姆帶小孩的情況下,其實這是比較理智科學的選擇。她老公帶孩子幾年後再找工作並不難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以前經常被老公家暴,還有必要對公公婆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