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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老鼠愛吃大米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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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執著的放牛娃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在江湖中,人得有身份才能活的好。什麼能給你身份呢?當然是門派。只有加入門派,你才有歸屬感。你加入的門派越強大,你的社會地位才越高,才能活的更好。
所以,我的觀點是:江湖和門派,是自從人類誕生時,就有了。有區別的,只是不同歷史時期,對什麼是江湖,什麼是門派,理解有所不同而已。
為了說明這個問題,我們可以按照歷史一路走下來,看看我說的對不對。
一、從古至今,門派和江湖一直存在
原始社會就有了江湖和門派原始社會,是人類社會最早的社會階段。這個時期的顯著特點,是技術不發達,大家只能拿著簡陋的工具,與天鬥與地鬥與動物鬥。因此,經常吃不飽,穿不暖,很多人不到30歲就死掉了。為了生存,大家就自發的團結在那些身強力壯、打獵技術高的人周圍,慢慢地就形成了門派。身強力壯的人,就成了實際上的創始人兼掌門人。其他人,就成了門派弟子。
於是,門派弟子之間為了分配到更多肉,就開始互相爭鬥,在掌門人面前貶低對方。門派和門派之間,也經常會因為狩獵區域的選擇而發生矛盾。獵物多、容易狩獵的區域,誰都想要,於是門派矛盾日益激烈,於是內部矛盾,加外部矛盾,便形成了江湖。
原始社會黃帝與蚩尤的逐鹿之戰
奴隸社會也有門派和江湖奴隸制社會,私有制已經產生並發展壯大。整個社會的資源就這麼多,自己多佔一點,別人就會少佔點。為了佔有更多資源,就成立了各種部落。部落聯合起來,就成為部落聯盟。聯盟要統一指揮以搶奪更多資源,便有了國家,有了統一的領袖。大禹,就是這樣從部落聯盟首領搖身一變,成了夏朝第一位王。
這時的門派,就是部落、部落聯盟、國家。這時的江湖,就是各個部落之間,以及部落成員之間的明爭暗鬥。
西周與商的牧野之戰
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以及以後,部落和門派一直存在,鬥爭從未停過翻開《資治通鑑》《二十四史》,我們會看到,為了權力、地位、金錢、名譽,你打我,我打你,從來沒停過。國與國之間,公司與公司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階級與階級之間,鬥爭從未變過,也不可能變。
二、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1)不鬥是不可能的,因為這不符合人性。資源總是有限的,而人的慾望是無限的。要想得到更多資源,除了鬥爭,沒有別的辦法。就像談戀愛,你總得去談才行。天上掉下個林妹妹,剛好掉你懷裡,這事畢竟機率太小。
2)確定大多數能接受的資源分配規則,確保公平公正,這才是長遠辦法。具體來講,就是爭奪的過程要儘可能公平,結果要儘可能公平。
第一,過程要公平。比如,高考、公務員這樣,你我都一起參加考試,不拼爹,不靠其他,就看誰的成績好。考得好,就考上,就有了更加美好的前途,有機會佔有更多資源,考不上,那隻能怪你自己不行?
第二,結果要儘可能公平。人和人先天情況不同。一個在北京出生,天天上輔導班的學生,和一個在山西農村天天放牛的學生,同時高考,結果也往往是不同的。相對而言,北京學生更容易能考上北大,而山西孩子至少要比他高出幾十分乃至上百分,才能考上北大。為啥?因為北大在北京共招生1000人,而在山西只招30個。為了保證公平,應當適當調整和傾斜,至少在山西招100個。
不這樣,那就太不公平了。你享受著全中國最好的教育條件,有大量的時間看書學習,條件好出太多,為了公平,本來應該比山西孩子高出100分錄取到北大才對。現在,竟然反過來要求山西孩子高出100分,這跟誰說理去?豈有此理!!
三、總結語: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因為利益分配便形成了門派。古今都是如此,只是競爭的形式和方式方法有所不同而已。競爭不可避免,制訂儘可能公平公正的規則,確保競爭儘可能公平,才是長遠之計。希望,明天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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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蕭晗之十二子門
自古就有習武者,起初的習武之用途是為了搏殺野獸,後來經過改制而成了軍隊的掌握技能,但是,古代文明不是那麼發達,所以戰爭也是比較野蠻的,所以習武用作他途的很多,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墨家對於習武而行任俠之事做了規範,中國才有了俠客!在漢武帝時期,民間私鬥成風,而為俠者甚眾,司馬遷還為俠客著述立傳,比如郭解,司馬遷是費了很多筆墨在說明其利害,但是任俠行事是其個人行為,所以不是大力禁止,並且司馬遷的論述見著於筆端,也說明俠客精神是被弘揚的!但是到了王莽篡政之後,俠客精神因為有反動的內容而轉為抑制,只有官面上才有習武之事,民間開始禁武!到了唐朝,習武之風因為兵戈收攏而改為了收藏,那麼這樣的武術就有了集結地比如少林寺的存在,在唐宋時期,習武之風是放在被抵制以及不被重視的地位的,雖然也有武舉,但是一般是不太重視!到了元朝入侵,華人才認識到了武術的重要作用,所以明清時期武術有了很大的發展,並且向門派化趨勢演進,而其功用也因為有官面上的正義止戈用途,而在民間又興起了江湖,這樣的情況在近代歷史可以說明,武術至少是被倡導的,但是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但是至近代武術的規模已經形成,並且幫派體系比較完善,而江湖也被規範了,這時就有了武林,並且門派林立,江湖規矩甚多,到了新中國建立,武術的功用又被重新認識,而被規定為鍛鍊身體以振興體質,至此,武術已經認識清楚並且體系完備,天下有兵戈之興則用,無禍端內憂外患則藏,武術經過歷史的發展與演進,已經技藝純熟,而成為人們耳熟能詳的故事與分門別類選擇練習的物件,但是人們還是對於日常的無所事事認知太少,對鍛鍊身體有逆反心理,假如把武術再放在更為有利的位置上,至少讓人們防身處世的意識增強,這樣就少了對那些江湖的染指,也少了參與武林門派紛爭的口頭爭論的時間,把更多的精力用在鍛鍊身體做這樣有意義的事情不是更好嗎,而對於武林門派之關注以及涉及江湖事都不是正確的對待生活的明智之舉!當然鍛鍊身體提升體質仍是要極力提倡的,至少這樣的事情與武林門派的無聊紛爭以及江湖恩怨的無休止的個人仇恨的累積無關!所以,武術再發展完善以及有了武林門派以及涉足到了江湖事,也是以振興華人體質為重任,缺少了這樣的主題,則未免有些不倫不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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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哥閒嘮嗑
武林門派和江湖門派是有區別的,社會地位也有很大不同。
首先,武林門派在古代確實有,但並沒有武俠小說中說的那麼多,那麼懸。確有武術研習傳統和武術傳承,流傳至今還有傳承人的,影響較大較知名的武林門派有六個:少林、武當、峨眉、青城、崑崙、崆峒。這是由官方、體育界、武術界一致認可的。
那麼這些門派在古代的社會地位如何?
首先,這些門派武術並非主業,他們主業是宗教的佛道尼,比如少林寺,你敢說少林主持是武林高手嗎,會武術算個屁,人家看重的名號是“高僧”,你不喊高僧說人家是武林高手會捱揍的。
在古代的三教九流當中,佛道姑屬於中九流。社會地位還是可以的,在普遍迷信的古代,他們是有社會需求的,尤其是上層人物的需求。這中間的優秀人物,還會被冠以象“大德高僧”這樣的尊稱。這就使得他本人,以及他所在的寺廟和他所在的門派,都會有相當高的社會地位,而像少林寺這樣的,曾經有過“救唐王”“殺倭寇”這樣光榮事蹟的,社會地位更加崇貴。
還有,社會地位是由經濟基礎決定的。經濟條件好社會地位就高,經濟條件差社會地位就低。雖然不能一概而論,但古今中外,大致都是如此。
唐朝人說,“十分天下之財,而佛有七八。”寺院佔有的財富,一度是天下財富的70%以上。古代寺觀的財產來自賞賜與施捨的收入。另外還有大片大片的田產,大筆大筆的金銀。金庸《笑傲江湖》寫道,任盈盈接任日月神教教主之位後,拜訪恆山派,在恆山腳下購置良田三千畝,奉送給恆山派的無色庵作為庵產。三千畝良田不可謂不多,但民間團體的捐獻跟官方的賞賜比起來,還是毛毛雨。據《少林寺準敕改正賜田牒》記載,唐初,高祖李淵曾賞賜少林寺“寺前件地,為常住僧田,供養僧眾”,“合得良田一百頃”。一百頃等於一萬畝。貞觀年間,唐太宗李世民再賞賜少林寺田地四十頃,水碾一具;又依《均田令》分給每個僧人三十畝的“口分田”。象這樣的事情,各朝各代的例項比比皆是,在年景特別好的時候,寺院道觀甚至可以對外吸收存款、放高利貸。
就是現在,各個寺觀也都是財源滾滾,從普通百姓到富豪高官,有幾個敢看低他們。
而江湖門派就沒這麼幸運了。
江湖分五花八門,大多數為社會鄙視的下九流。
五花裡有金菊花(賣茶的)、木棉花(郎中)、水仙花(歌女)火棘花(雜耍藝人)、土生花(挑夫);所謂八門是指:經門(算命看相的)、皮門(遊走江湖買藥的)、李門(唱戲的、變戲法的、耍雜耍的)、瓜門(武師保鏢)、風門(強盜小偷)、火門(行騙的)、除門(黑道)、妖門(妓女)。
這五行八門,不但是社會底層,更有歪門邪道。古代生活生產水平低,生活不易,更以勞動為尊,所以除統治階級外,農工商的社會地位最高,其中更以農為尊。而江湖人士不事生產,對社會財富的增加沒有貢獻,被認為是消耗糧食的一族,自然沒有社會地位,再加上其中不乏作奸犯科之輩,就更受社會普遍鄙夷。
至於這些人的社會地位低到什麼程度,可參見下面本人拙文《舊時的藝人地位有多低,不能考科舉,不能入祖墳》,從藝人這個角度,就可見一斑。
附錄:舊時的藝人地位有多低,不能考科舉,不能入祖墳
現在當上藝人,和經紀公司簽上約,是讓很多人羨慕的工作,頂級的“流量明星”就更了不得,幾分鐘幾百萬,一個戲收上億,大家都見怪不怪了。可舊時的藝人可沒這麼風光,就算是名角也是表面風光,底子裡那是要多慘有多慘,要多悲有多悲呀。
舊時藝人的悲慘,最大的根源在於地位低。那時的藝人地位低到什麼程度呢?他們有個綽號用於自稱:下九流。
舊時的社會分三教九流,把人分成若干等,三教是儒、道、佛,九流分上、中、下。帝王將相農工商,統治階級和從事生產的,這都是上九流,琴棋書畫僧道尼,這是搞精神文明的,是中九流,開妓院的、娼妓、要飯的、唱戲的、理髮的、耍把戲的、偷盜的,這些都是下九流。
作了藝人,首先在古時就世世代代不得參加科考,不能從政當官。例如乾隆時就規定:做娼唱戲當家奴的,直系子孫終身不得參加科考,就算是過繼給別人的都不行,如有隱匿身份欺騙冒名的,嚴加懲處。
這一點連娼妓、乞丐都不如,娼妓還可以贖身從良,子孫尚可迴歸社會,可藝人卻不行。
那藝人不存當官的心,當個小老百姓行不行呢?答案還是不行啊!
除了官府歧視,民間一樣歧視,在老百姓眼裡,藝人不種田不織布,還耗費寶貴的糧食,除了供取樂之外一無他用,純粹的白吃貨。
所以民間更有許多規矩把藝人摒棄在正常人之外,這些規矩主要有:
良賤不通婚。
老百姓和藝人不通婚,藝人結婚基本都在圈內找,比如說相聲的找唱大鼓的,《霸王別姬》裡段小樓找的就是妓女菊仙,《大宅門》裡蔣雯麗演的大小姐白玉婷,愛上了藝人萬筱菊,就算白大小姐有錢任性,最終也沒走到一起。
見人低一輩。
藝人見誰都得喊爺,到哪都低一輩,老藝人回憶說:你二十歲,我七十歲,擱在舊社會,我也得管你叫叔。為什麼,因為藝人不是靠自己種飯吃,藝人的開口飯要靠老百姓賞下來,那就得當孫子。
那時壽宴堂會請藝人,甭管你多大個角兒,多大歲數,也別管壽星老是男是女,多大歲數,你都得給人家跪下磕頭,行裡管這叫孝子頭,馬三立回憶說:當年和張慶森到長春趕慶壽堂會,藝人們來了在下房睡。拜壽的時候,藝人也都下跪磕頭,一大屋子黑壓壓的一大片,馬三立進門後,也得遵命以頭搶地,根本沒看清被拜者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醜是俊,磕完了糊里糊塗地又被趕出屋來。你說寒磣不寒磣。
別說外人,自家親屬也看不起藝人,藝人死後進不了祖墳。
為啥?因為在那時藝人有“八失”。什麼叫八失呢?就是沒有“孝悌忠信、禮義廉恥”,說白了就是個不要臉的,比如家裡長輩去世了,正趕上你演戲呢,你也得該逗得逗,該笑得笑,演完了回家才能哭,這就是不孝無禮無廉恥。
所以舊時的人認為幹這行太丟人,沒人看得起你。凡是把孩子送去學戲的,都是走投無路、擱在家會餓死的。但凡有一點門路,有一點出路,都不會去學戲,一旦入了唱戲的門,從此就是隔路人吶。
後來新社會了,藝人們成為了文藝工作者,和工人農民知識分子一樣,都成了勞動者,地位平等了,德藝雙馨的還被尊為藝術家,象相聲藝術家常寶堃慰問志願軍時,犧牲在北韓戰場,被國家評為烈士,給予極高榮譽,這是藝人們祖輩做夢都想不到的,新舊對比,真是天上地下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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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且知歷史
遊俠罷了,不過是平凡人心中的英雄。他們仗義疏財,為人豪爽自然是有不少以訛傳訛之輩會誇大他們的“壯舉”。
還有,古時候的天子很敏感的,有私自拉黨結私的,誅你族都是小的。而且,門派有私聚民心之嫌,這又是一重“罪”。所以說,像武俠小說裡說的那些富可敵國啊,朱元璋是明教教徒啊,都是扯皮的。不可信不可信。
依我看來,我覺得古代門派類似於小打小鬧的宗教,中國古代對於宗教的打壓可沒有對於地方豪紳打壓力度大。比如武當、華山、崆峒之流派就似乎是道家的分支。而少林、峨眉就似乎是佛教的分支。而像明教這種有伊斯蘭教性質的就被視作“邪教”(主要是那時在中國流行的是佛教和道教)
至於社會地位,遊俠(地痞)有啥地位?傳教士有啥地位?不過,這一情況在近代有所改變,甚至出現了諸多與此相符的職業。最後,附上一張大俠霍元甲之圖片,你看那倔強的小眼神,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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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晚風徐徐90756
沒有江湖就沒有現今的“打黑除惡”專項行動。江湖組織與政權管理者相應而生。與正道政權有此消彼長的制約關係。以“經濟形態決定上層建築”的原始規則論。只有西方“公僕型社會”體制沒有江湖。象挪威,一個人被選為市長只因他德高望重。而被選的市長也往往因自己年紀大身體不好為由,不願為大家做公僕。拖拖拉拉不肯上任。與東方“君主恩澤型”國家為爭當頭人而不惜血腥戰爭。完全對立。
回覆列表
古代沒有什麼武林門派,在古代的俠的真實身份就類似於現在的黑社會。所謂“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所以在古代俠客的下場只有兩種,要麼是投靠朝廷,要麼就是滿門抄斬,沒有第三條路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