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不忘初心174731495

    十年了,已經物是人非了 沒有任何感覺了 08年的時候在東莞認識我的初戀,那年底的時候因為某些原因,家庭,父母等分了,我還保留他的QQ,但是一直沒聯絡,直到17年這樣吧,一天偶然聯絡,彼此發了照片看近況,他已經老了,小孩都大了,我還是那樣沒怎麼變,還是單身

  • 2 # shawshank

    10年了,都10年了,當初的激情熱血,都讓生活磨得一乾二淨了,還剩什麼呢,?年輕時無能無力做的事愛的人,到老時有能力卻只有藉以懷念;時過境遷,各自都早已成家,各自都有著自己的生活。當初的一切現已都是鏡中花,水中月了。

  • 3 # yu13833869

    目前過了半個世紀還沒有遇見讓我愛的死去活來的人……,

    你如果遇見,就說聲,好久不見,然後就沒有然後,各自安好……

  • 4 # 走在路上亦是風景

    面對“如果10年後再次遇見你當初愛的死去活來的那個他(她),你會怎麼樣?”的問題,我談一些個人的觀點。

    其一,有緣人終成眷屬。俗話說: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進了一家門,就是一家人。有些熱衷於當“紅嫂”的人給青年介紹物件的時候,往往先分別觀察男、女青年的長相,“紅娘”並不是看誰漂亮,而是仔細端祥兩個青年人是否有“夫妻相”。常言說:兩個人走到一家結為夫妻,成家過日子,那是千年修來的緣份,也順應了“千里姻緣一線牽”、“千里來相會”之說。因此,你現在與妻子成家生活是命中緣份的註定,反之,你與10年前的生死愛戀實際上是“水中望月”、“鏡中之花”,實乃“有緣無分”之說。

    其二,路邊的野花不要採。在現實生活中,如何做一名堅定的“家庭”保衛者?“愛情”的忠於者?“愛人”的守護者?“倫理道德”的悍衛者?是對有“家室”之人的嚴俊考驗。因此,在與異性交往中,要心中常有一杆秤,時刻把握“度”的準星。有一首歌《路邊的野花不要採》,在演唱時被“好事者”演繹為“路邊的野花不要採,不採白不採,白採誰不採”,一時成為K歌時、酒桌上的調侃笑料,但也成為個別人生話放縱、不忠於家庭、放蕩愛情、背叛愛人的藉口,以致落的個生活隨意,愛情受傷,家亡人散的結局。尤其是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的思想進一步開放,交際方式、交際範圍、交際手段不斷趣於變化、漸進、更新。因此,異性交往時時拷問著人們的家庭觀、婚姻觀、愛情觀。“家庭保衛戰”、“愛情狙擊戰”也為人們在家庭之外與異性交往劃岀了道德的“警界線”,越界就是違規。

    其三,萍水相重說再見。每個人都有青春懵懂的年少,都有對異性的好奇、喜歡和熱愛。青春年少的思想認知,並沒有完全認知愛情、理解愛情的真正含義,誤把“喜歡”曲解為“愛情”,為“愛情”所擾、為“愛情”所困、甚至願意為

    “愛情”殉情、為“愛情”獻身。在此為什麼我強調不是愛情呢?是因為在現實生活中,你們不論在什麼環境裡,在什麼情況下分手,都是上天冪冪之音的“定數”。你們沒有走進婚姻的殿堂、沒有成為夫妻、沒有組建一個“家”,因此可以直接定義:你們當初不是“愛情”,僅是“喜歡”而己,也是人們常說的“有緣無分”。既然有了自己的人生、既然有了自己的家庭、既然有了自己的妻子,便也不要再去眷顧過去的“戀人”、過去的“喜歡”,10年後的再次相遇、相見,只不過是上天再次降臨對你人性的一次考驗。萍水相逢走上前去,道一聲“你好”,說一聲“再見”,轉身離去,繼續自己人生的軌道,前面有家的溫馨,有妻子、孩子們的笑臉……。

  • 5 # 馮小明500

    如果我見到初戀我當然想和她在一起可是她不會她現在不到三十也許還是女孩沒有一個女孩願意照顧溫度腦癱病人一生再深的愛情也不行何況當年我對她只是一個人的暗戀

  • 6 # 佛玉花緣的情感世界

    什麼也不會做,只是尷尬的打個招呼,也許留個電話,也不會去打。時過境遷,,物是人非,山長水闊,很多事,都已經非過往了,時間是治療創傷,最好的良藥。

    給她一個祝福,願她的生活,芝麻開花節節高,事業蒸蒸日上,闔家安康,萬事如意,心想事成。這些肺腑之言,都是坦誠的,發乎心❤,過去的已經雲淡風輕,成為了回憶。

  • 7 # 琉璃小碗兒

    不管是十年還是多少年,再遇到他,我會一笑而過,不論身心。

    二十多歲時,在書店偶遇他,他侃侃而談,又說自己是某某名校畢業,我也是見識太少,就被他吸引住了。

    一個家境工作見識都不錯的男人,對一個涉世不深的女孩子欣賞,鼓勵,誇獎……後來我真的很喜歡他了,是那種很深的初戀,覺得有了他生命才有意義似的,覺得自己二十多年就那樣稀裡糊塗,懵懵懂懂的,白活了似的。

    好景不長,樂極生悲,我幾次暗示他想做他女朋友,甚至還暢想了結婚,他都是打哈哈就過去了,老說:你想的太多了。我想我可能是太著急了,女孩子嘛要矜持點~

    於是就剋制自己不跟他說一些比較親密的話,與他有些距離,他又鼓勵我,說咱們是好朋友嘛,什麼話都可以跟我說,又說跟我是知己……

    那段時間,我一直是泥足深陷,他對我呢,就是不主動不拒絕,甚至還有點小鼓勵,我一直傻傻地以為自己有希望,於是一直在努力表現自己的好,是配得上他的。

    後來一個同學暗示我(還是我介紹他們認識的),他馬上就要結婚了,我就問他,他也沒有迴避,就承認了。還說也喜歡我,讓我做他的知己。

    我真的很掙扎,每天腦袋亂的很,控制不住的想念,又被理智譴責,每天一萬種這樣那樣的設想……

    現在想想,這樣一個貪婪虛偽的男人,真喜歡一個人就要保護她,不要把她至於兩難的境地,一個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痛苦上的人,就是一個自私的人,不管他有多大的能力,多會說,多會討巧,根本就是不值得愛的。

    多說一句,有些人在愛情上很有天賦,知道怎麼樣討人歡心,很會拿捏分寸,但真正讓人傾心的,不離不棄的,還是人的品格,心地,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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