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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思故我在笛卡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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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舊金山的金子
我對周立波先生的個人看法是這樣來的,我不是一個常常看電視節目綜藝節目的人,有一次出差西雅圖在酒店閒著無聊換著臺搜電視劇中無意間看到了《一週立波秀》,感覺很有意思,不知不覺就把那期節目看完了,餘興未盡就開始瞭解有關周立波先生的其他節目和介紹,這一瞭解才知道他在上海是非常著名和受歡迎的海派清口創始人!我從小喜歡上海滑稽戲,出來幾十年已經很久很久沒有聽到如此令人開懷和興致勃勃的好節目了,對周先生的節目非常喜歡了,也開始關注了他的其他方面的資訊,如婚姻~公益~生活等,給我的感覺就是周先生聰明伶俐,心直口快,反應太快(一二般人都跟不上他的思維),幽默風趣,是一個非常的心情中人!這種性格的人會容易得罪了人自己還不知道!所以他這麼多年來伴隨著知名度而來的就是很多被他諷刺過調侃過的人和團伙的記恨和排擠,很多人唯恐周先生不出些事,一旦周先生遇事必會遭來排山倒海的詆譭和謾罵!這是肯定的,都不用置疑!當然在這麼多的詆譭聲中還有一些在現實世界中生活工作都不是很如意的人群,他們把一肚子的委屈和抱怨都撤在這裡~周先生的張揚個性和早就財務自由的生活刺激到這群人的內心世界!不是週末也會有李先生張先生們會躺搶!這不奇怪。再有就是內心見不得別人比自己還要成功和風光的人群,這型別的人大都是自我感覺特好,可怎麼奮鬥怎麼努力就是達不到周先生的高度和財務自由的境界,他們多以文化人自詡,就象那個網站上專業黑周立波先生的蕭x大作家,就是典型的這型別的人!同時借了周先生的熱門話題蹭流量蹭飯費!這型別的人本來最鄙視!有本事你靠自己長流量掙飯費!還有就是網路上無處不在的水軍!受僱於某某方利益集團,這型別的就是一個機械化操作,收人錢財替人幹活!也是盡力了,無話。林林總總,我感覺我們應該實現網路實名制,網路上的噴子們就會乾淨多了!他們會有所顧忌了!在目前的網路環境下,名人們還是得加強鍛鍊好自為之的心理承受能力!
周立波先生相信你,我支援周先生!儘管還不認識您!我爭取成為您的粉絲,同時盼望著您早點重返舞臺!因為你屬於喜歡你的觀眾!你屬於舞臺!您屬於那些窮困山溝裡需要您幫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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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陝北Vlog
因為當事人因為都有難言之隱,所以都說的也都模稜兩可。
周立波有些事故意跳過——毒品問題。
莫虎——律師費用。
唐爽——拿人手軟,吃人嘴短。
一切事情的起源都是因為周立波回國後覺得自己可能被套路了,所以再網上發了一個大牢騷,①美國不是人待的地方,②旅美華人不可靠。
導火索由“無辜的唐爽”回懟引發的,他認為鄢軍、莫虎為了周立波也是用了大量的心血和付出,雖然最終結果不理想,但那也盡到了作為朋友應盡的義務了。然後辯論由此開始。
尋求《真相》的《局面》主持人王志安先生看似第三者的身份聽別人講故事,將案件徹底拖入撲朔迷離的境界,因為大家都有不得見人的軟肋,只朝著自己有利的方向說辭。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個組織和個人說出要對那兩包毒品負責。所以大家可以腦補一下:周立波去朋友家玩槍,順便晚上送一下唐爽回家,然後被警察攔住,然後搜車,發現了槍和毒品,然後把他們刑事拘留,哦!那裡是美國,是將他們控制。美國有錢可以保釋,人後二人先後被保釋了。回家後想想即將要開庭的事情,就聯絡了華人律師莫虎為他們辯護,幾個人開會後研究決定:槍的事情有鄢軍,毒品的事情讓唐爽頂包吧!唐爽不樂意,一個科學家嗑藥前途盡毀。讓鄢軍頂,莫虎不同意,你本來就底子不明白,是作死行為,美國法律很嚴的,您的身份肯定不合適。
所以幾次庭審都對周立波不利,周立波四處打聽,原來美國律師費用不高啊,莫大律師先要20萬,後期進入大眾庭審的律師費用是50萬美刀,而且莫虎希望進入大眾庭審,裡面幾個大眾庭審成員我花錢擺平,彷彿志在必得,周立波蒙圈了,吃葡萄不吐葡萄皮啊,堅決不幹,果斷換律師。一個小案子,要這麼多錢,搶人吧你!
後來美國律師另闢新徑,找到了警察的執法漏洞,周立波得以無罪釋放,歷時一年零九個月的案件告一段落。事實大約就是這樣,王志安肯定最清楚,但是他暫時肯定不會說出真相,他的熱點還沒蹭完,還有後續的大招準備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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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劉公瑾織
請不要隨意如此命題,因為此題無解!試問這樣的問答誰能給出答案?又有誰能把事說清楚!這些爛事已經搞了大半年了!還想如何?流量不是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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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的環球航海生涯
現在來回顧總結一下事件的始末吧。
一:周先生涉槍涉毒案經三任律師最後由“取證程式不合法”為由撤案,注意是取證程式不合法撤案,並不是勝訴。
二:周先生回國後開始講述此案,並稱為勝訴切否定涉槍涉毒,期間爆料唐爽為美華人,事實證明唐爽非美華人,並且曬出護照身份證工作簽證等證明,反被莫虎律師爆料其正在申請“傑出人才綠卡”。值得深思。
三:試圖用聊天截圖以及錄音證明唐爽是忘恩負義的小人,並切聲稱其證據已被各方證實,只是不知道是哪個人叫“各方”,哪家單位叫“各方”,不得而知。其中最主要的是聲稱唐接受過10萬元錢,以及房產,這兩項最主要的石錘證據目前周先生還沒拿出,有可能疏忽了?不過到目前為止,網民對唐爽的印象已經定格,輿論效應已經達成。
四:周先生爆料鄢軍為某某貪二代,某某貪官的白手套,據瞭解鄢軍目前並非紅通人員,是不是貪二代周先生還沒有拿出實錘,觀其行。如果是,那也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如不是,那鄢軍狀告周先生造謠誹謗就必勝了,這就需要周先生舉證其爆料的真實性了。畢竟法院只相信證據。
五:鄢軍狀告周先生並賠償4500萬美元。周還沒有表示何時應訴,觀其行。
六:周高調點評高鐵佔座男。還提到唐爽,但對唐爽的指控依然沒有實錘。
七:胡女士高調捐款。
讓我們回到原點,此案為“技術性撤案”。此後各種爆料都是圍繞“無罪”而展開的,請參照第一條。這才是輿論應該關注的熱點。如果有人說技術性撤案=無罪,那就滑天下之大稽了,不值得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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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東海之珠美篇
起伏不息的口水充塞我們的網路視界,給人一種的感覺就是狗與狗咬。極其醜陋,招人生厭。
真相不久就有亮相,他們正透過美國法律對薄,悍者對峙。贏了官司破了財,機關算盡反誤了卿卿性命。
言多有失,語多必漏。誰言多亂噴必為對方所斬,畢竟誰都不可能每說一加話都是加在有證據的前題下噴出而陳知法庭。因過一時嘴癮洩一時之憤,噴出的代價是在一千萬美元與四千五百萬美元或更甚更多的追索。 真真要命的較量。
爭一時短長,招致肅殺寒氣。大有窮盡其所有,趕盡殺絕之意。
笑看江湖短長,強龍難壓地頭。勝負似乎已定,圍觀者自明,真相早已昭示,得過且安再不要意氣用事了。
各營能否同時退一步而海闊天空,會不會很難?倒是希望各方偃旗息鼓,休兵罷戰。誰輸下場都會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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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來風102781141
早就想寫這方面的內容了,但一直沒有機會。今天可了我的心願了。本文就周立波在美槍毒案的有關情況發表自己的幾點淺見。因內容較多,為便於大家閱讀,本文分為三大部分,即前言、正文和結語。
前言
周立波槍毒案的簡單回顧
記得是前兩年的事吧,周立波為辦理其美國綠卡有關事項,想找某某給予贊助,為便於成事,便請求唐爽一併到某某家。唐爽似乎剛從國內返美,因時間差感到不適,在周立波盛情請求下,還是去了某某家了。到了某某家,某某先與周立波參觀了某某的槍室,周立看到了其中一把雕花手槍,愛不釋手,便向某某要,某某拒絕了,某某對周說:這槍不能給你,因你沒有持槍證,無證持是犯法的。之後,某某與周立波還用這把檢進行實彈射射擊。期間,唐爽因不喜歡槍,加上身體不適,一直睡在客廳的沙發上。
當週立波從某某家離開時,唐爽便與周的車同回。唐說要自已從某某家回到其住處非常難找車,只好由周先送他回去後,周再回家。就在兩人離開某某家的路上,周立波兩手離開方向盤,致使車輛蛇行,被警察攔下。故事自此開始。一
正文
一、周立波擺脫牢獄之災的原因——不是法院的無罪判決,而是控方因證據瑕疵而主動撤訴
話說當曰周立波與唐爽從某某家離開後,因周立波的車子在公路上蛇行被警察攔下,之後,警察要檢查車子……
注意,特別提醒諸位看官注意——周立波槍毒案這出大戲開幕了!並且以眾不同的,其他大戲最重大最關鍵最精彩的片段是結尾,而周立波槍毒案就在開頭——就在警察檢查開始至結束這個時間段裡!
具體講,就是檢查車是不是經過周立波的同意!
——這就是本案的關鍵問題!它決定了警察查車所製作形成的周立波車內其雙有包內有槍支及毒品這個證據,是不是合法!如同意,證據合法,可依此證據對周進行審判定罪;如不同意,這證據就作廢,因證據不足,會導致檢方起訴無意義而自行撒訴,或者檢方起訴後,法院受理審判後,作出起訴方控告被告有罪的證據不足,不支援檢方的起訴,駁回起訴人的訴訟請求!
事實上,周立波第一任律師及後來的律師均是以這個為關鍵,為周立波免除了牢獄之災的!——周立波案子到了法院,歷時一年多,最終檢方因證據瑕疵,主動撒訴,法院同意了檢方的撤訴申請,故而不再對周案進行審理!
以上事實說明,周立波槍毒案在美國結案,其方式是檢方撒訴,而非法院判決周無罪!——目前周立波及其擁護者均是大肆宣揚周是被判無罪的,這是無中生有,不是事實!
二、警察查車是否經過周立波同意
這個問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說法。警察說是得到周立波同意的,因周立波不懂英語,警察請懂英語的唐爽問周是不是同意查車,唐把警察的意思講給周後對警察說周同意查車!
週迴國後在媒體上就查車事情經過時,曾這樣說過:當時警察問我是不是同意查車,我點了頭;
唐爽過後在媒體上,說警察查車是經周立波同意的。
對這份關鍵證據,起到合法與否的關健人物是唐爽。如果當初唐爽被傳去作證時,唐爽去把當時真實的情況說出來,這個後來認定證據存在的“瑕疵”,就因有了唐爽的證人而消除,變為合法的證據了。只是唐爽不想周立波負罪受罰,才違心的拒絕前往作證。
三、當事人就該案的有關表現
周立波還在美國受審期,就在媒體上大造輿論,說槍毒案與他無關,他是被陷害的,元兇背景高深莫測,能力非凡,在美國期間,沒有更多揭露兇手的情況。待朝回國後,相關資訊披露逐漸增多,出了了元兇是某某,幫兇是莫虎和唐爽,之後又爆出又通天本領的神秘人在美神通廣大,不但控制了莫唐二人為其賣命,警界的人也聽他們的指揮。那天某某與莫虎還有警方人員通謀害周立波,某某與警方預先約定在預定的時間地點攔周立波的車。周立波還接受了局面的王局的採訪。
王局採訪周立波後,在美國一直不出聲的唐爽發聲否認周的指控,並對周嚴辭警告!
王局看到唐爽發聲後,感到要公正平等的給所有當事人發表言論的機會,於是有了美國之行,並採訪了唐爽莫虎及某某,並知道某某的真實姓名叫鄢軍。
採訪中,唐爽及某某對周立波的指控均全面預以反駁,某某還說出了案件的真情。主要內容是:
周立波被取保候審後,某日,周立波夫婦及莫虎和某某,四人在某某辦公室密謀,如何營救周立波。某某提出由其頂罪的方案,但這方案需要一個證人,他們相到找唐爽,但這個方案莫虎不同意,後來無法實施。
王局回國後,發表了唐爽的採訪內容,還有某某的部分內容。兩人對周的指控全面予以駁斥,並且有理有據!
結言
周立波在美槍毒案的真相是什麼?
本人認為:
一、槍是周立波盜竊後存放在其車內自已的雙肩包內的;周立波有罪的嫌疑依然存在,他隨時會受到中美兩國有關部門啟動偵查起訴及審判程式。按照中國刑法規定,周立波犯了盜竊槍支罪,對這中美兩國均有管轄權。
二、唐爽與槍毒案無關。這個己經得到美國警方的權威認定。儘管周立波主張是某某用權勢壓警方做出的違背事實的認定,但周立波沒能提供證據予以證明;
三、周立波主張某某夥同唐爽莫虎共同陷害其沒有任何證據和事實依據。因此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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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助樂團王團長
真相不會很複雜。
從波波進去,換律師,胡潔屢與某某商議,到最後波波被撤訴,中間的點點滴滴,基本讓瓜農看得清車上的槍毒是怎麼回事,
槍和毒不一定是波波放進去的,但波波是提早知道槍和毒是誰和誰放進去的,如果是陷害,莫虎的代理時間不可能那麼長,胡潔也不可能屢次與某某友好商量--陷害,至波波被抓進去,就算已經穿幫,陷害目的達到,你波波也知道自己被陷害,基本就不存在後面什麼讓誰頂罪,又和誰誰誰友好協商這類情結..
有爭議的有兩點,可能正是這兩點導致波波氣不打一出來,決定無論如何也要揭穿某某身份,順便洗清自己.
一點是,波波被攔截。到底是有人報警,還是確實是巧合。這個梗,在疑心的婦人看來,波波容易被灌輸“你是被人舉報報警的”...經引導,容易往某某身上靠--//你他媽還報警讓警察搜我的車----這一點其實也能佐證某某至少在槍毒上是無辜的,你想,波波車上搜出毒品哪一瞬間,波波就會明白被人陷害,後面的情節基本就不存在;
波波回國後的一些列行為,其終極目的可能不是為了洗白,他自己也明白,洗白是不可能,終極目的應該是對有人“舉報”和給媒體放風進行報復,想把某某打倒!中間,將槍毒往某某身上扯,以圖混淆視聽,塑造某某小人形象,其中,遷怒於唐爽,以至於言語過激,後來乾脆把唐爽莫虎某某捆綁在一起.
我重申一點,以上僅為猜測,無證據。另外,不管事實真相如何,我選擇支援周立波先生能重返舞臺,畢竟,能給我們帶來歡聲笑語的,不是某某,給國內捐款的,也不是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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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天高雲淡120794001
其實很簡單,無非濤濤愛波波,送禮出點岔,波波甩濤濤,濤濤煩波嫂,波嫂恨濤濤,波波為安撫波嫂,發個宣告與濤濤絕交,口無遮攔殃及莫莫、氣到爽爽,現在來看莫莫好像有點消氣了,爽爽有點喜歡上濤濤了,波波氣及敗壞了,濤濤不依不饒了,一部俗套地言情片在觀眾一片噓聲中又無奈加上點流行的反腐戲份了。那個記者高興了,你們要不演下去,老子跑趟美國滴機票都沒人給報嘍!
回覆列表
所有的真相?現在沒有,將來有沒有也難說。但兩場官司,肯定會為大家揭示部分的真相。當潮水退去是,就知道誰光著屁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