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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和Auto

    闢謠:415之後超標電動車沒有禁止上路,使用規則為【登記+過渡期】、禁止的是不去登記的車輛。

    415電動兩輪車新標準預計實施,這導致了很多有心人刻意製造傳播謠言以製造恐慌氣氛,其目的為何不做討論,但如嚴格的執行這些造謠傳謠的行為已經違法,電動兩輪車沒有“一刀切”。

    單車又稱為正常、腳踏車,在《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釋出之後電動兩輪車區分了兩種型別三個等級,使用的標準和規則如下:

    1、有腳踏板、車速小於等於25km/h、整備質量小於等於55kg、鞍座和寬度符合標準的車輛屬於非機動車範疇的電動腳踏車,使用這類車部分地區會要求等級非機動車特殊牌照,但並不要求投保車險、無需持有駕駛證,一次性等級上牌後後期可以無限制、無限期按照非機動車規則用車。

    2、車速在25~50km/h之間屬於輕便摩托車、車速大於50km/h屬於普通摩托車,定義屬於摩托車之後則要按照機動車標準登記上牌、投保車險,並且分別持F、E級駕駛證才能合法使用,應遵守的交通規則與汽車相同。

    說明:自415之後新購入的電動輕便/普通摩托車符合登記上牌的標準,車輛如在公告目錄中已經可以登記上牌,車輛是否在目錄中可諮詢經銷商。

    3、符合電動摩托車標準但購車時間較早、車輛不在目錄中無法上牌的車輛,不同城市至少提供3~5年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車輛需要到各城市提供的便民登記網點辦理車輛和駕駛人資訊登記;登記後車輛會獲得一張臨時牌照,掛牌後的超標電摩按照機動車管理可以在過渡期內正常使用。

    也就是說超標車輛並沒有被“一刀切”,而過渡期也基本符合電動兩輪車的自然報廢週期,因為電動車使用的鉛酸蓄電池迴圈重放次數很低,正常使用1~2年續航里程和充放電效率會大幅下降,屆時電動車無法正常使用只能更換電池;而更換電池的成本非常高,在平均接近5年的過渡期內按照更換兩次計算到第三次後已經沒有更換的價值,車架的殘值也許還沒有電池的一半高。

    所以過渡期和車輛的自然報廢週期實際並不衝突,而且電動腳踏車和電摩也在推廣升級汙染比鉛酸電池小太多的鋰電池,能有兩次更換電池組的機會已經難得了。對於已經持有的超標電摩只要提前辦理登記即可,用車成本與以往沒有區別;大部分地區已經開始辦理,不過主觀不去不辦理臨牌後期確實會被處罰。

    總結:超標車唯一的區別是曾經雖然有交法說明使用規則但用車人幾乎無人執行,掛牌後即使是臨牌也要遵守交法了,否則會按照機動車處理,對於這點只要不認為違章駕駛是應該的話則不會有不同意見,所以新規目前來看並沒有不妥之處,供參考。

  • 2 # 中小學英語精修

    其實我自己都在騎這種電動單車,其實題目說的應該是沒有腳踏的吧,我開的是有腳踏的,速度一般,一個人開還是感覺挺爽的,但後面坐一個人就很慢了,只是用來省省油,不至於動不動就開小車。其實也沒見到有警察抓有腳踏的電動單車,但沒腳踏的跟以前大公主大黑沙差不多的電動車就會有人抓,那些也是比較貴的,所以買的人不會多,但小型一點沒腳踏的反而會比較多。

    其實禁也好不禁也好,電動車還是很多人開的,畢竟不貴,而且超方便,這個潮流真的擋不了的,除非設卡專門抓電動單車而不抓小車,否則根本就管不了,而且抓電動單車讓很多人都不顧危險以身犯險,因為很多女人開電動單車去接小孩,都會騎進快車道 ,因為她們要躲開路邊的警察,這樣更危險。

    一片草地為什麼罰款都有人去踩,因為你路設計得不合理,最好的方法就是在最多人踩的草地開闢一條新路,而不是誰踩就罰誰。只要規範好電動車,讓大多數人守法,處理好不守法的,整個社會就會井然有序。

  • 3 # 雨後彩虹9126566

    看看也是白看,不如不看,法律國家定,任何人說了也是白說,聽天由命吧。不讓騎又不是拒絕一個人,人太多了,國家政策,誰有奈何。

  • 4 # 半日閒雲1970

    一直用的都是所謂超標車,遵守交通法,安全騎行。城區擴大,上班路遠,烏龜車速不合適,總惦記著要不要充電,臨時有事很難安排續航路程。

    那種與人民實際需求作對的必定不會長久。

  • 5 # 光頭009

    我認為是有意識的讓百姓多花錢多花時間。因為那個女磚家說了,你可以早點起來嘛。原因有幾點,1)早高峰和晚高峰,騎電動車上下班,接小孩的比較多,尤其早上送小孩上學都趕時間,基本都是交通不方便的地方(學校附近沒有直達公交),2)政府公務員上班時間,都是在9點,同樣城市很多企業也是一樣的,路途遠的幾乎都是開車,真正造成路堵的,恰恰是交通管理和道路設計,和電動腳踏車毫無關係。3)說限速是因為交通事故多,我觀察了很久,天天開車在路上也遇到很多,幾乎清一色的是送外賣的,送小百貨的,而且這些送外賣的,都不是本地人,速度確實很快,比正常騎車的人要快很多,闖紅燈逆向行駛太多,隨意停放。3)今天早上就看到一起事故,原因是路面被灑水了,電動車輪胎比較窄,抓地面積小,容易側滑翻到。從安全上來說,寬胎(大電動腳踏腳踏車)就比較安全。4)這些拍腦袋屁股決定的人,可以去在上下班時間坐坐地鐵,乘公交車,看看路面情況。5)按中國產的電動腳踏車,加上電池,肯定超過110斤,最坑人的就是電池,48伏說能跑30公里,實際情況是根本就跑不到,上下班接接小孩來回兩次,就必須要充電,天天玩充電,耽誤時間浪費。很實用的,一般就是60伏的,給家庭帶來了方便。就連交警、城管、輔警巡邏,騎的都是60伏的腳踏式電動腳踏車。5)很多賣和修電動車的高興了,又漲價了800到10000……最後說一句,誰想出這些坑人的點子的,詛咒它家祖宗十九代……代代做乞丐

  • 6 # 芙蕖秋色

    電動車已經成為大眾生活離不開的交通工具,禁止上路將會直接影他們的生產生活。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從大多數群眾利益出發,妥善處理好電動車上路問題,不要以“安全”為由剝奪他們的權利。目前,電動車數量數倍超過汽車,但其所擁有的路權不足汽車的三分之一,汽車佔用非機車道的問題相當嚴重。如果政府再從政策上打壓電動車的生存空間,那麼處於底層的大眾確是沒有了活路。解決電動車上路問題,各級應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切實解決兩三億電動車擁有者的關切!

  • 7 # 蒂都沐陽

    純屬謠言,早就闢謠了。如果騎超標電動車必須考駕照上牌兒買保險,一百個人裡也沒有幾個願意的。大中城市超標車過渡三年後一律報廢!農村和小城鎮應該因地制宜,上牌買保險考駕照合法上路。

  • 8 # 三88192201

    我沒有怎麼看,只有怎麼辦,沒錢買新車,就沒辦法上班,這樣只能想怎麼搞得買新車的錢,不然就被開除當無業遊民,做無業遊民就會想歪門、歪路,窮人只有這種辦法

  • 9 # 454545rgu

    如果這標題是真的,那真省心了。可這標題就是造謠。國家花費這麼大人力經費,重挙整治電動車違章行為,每個老百姓都拍手叫好,積極響應,爭先恐後給自己的愛車上牌,一片歡聲笑語祥和氣氛,都翹首期盼4月15日以後,馬路上有良好的交通秩序,可為什麼總有造謠的人說415後,電動車禁行?說這話的人,不怕造謠,影起社會恐慌被抓起來嗎?正確看待這次全國性電動車整治,相信國家一定是為老百姓謀利益的。對國家要堅信不移,哪怕暫時小家受點委屈,也要全力支援國家整治電動車行動。

  • 10 # 一縷陽光155419031

    政府應該給予老百姓一定的補償!這個錢應該由不法生產商出,他們是違法生產電動車的不法商人,也是受益者。這些老百姓的血汗錢,應該由他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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