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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壹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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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Vilo89310
首先你要分清是商業承兌匯票還是銀行承兌匯票,如果是商業承兌匯票就麻煩了,,這種是以企業信用做背書的,破產就沒了。如果是銀行承兌就沒問題,到期肯定對付,這種是以銀行信用承諾的無條件支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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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2翅膀21
問題裡自己都說了是銀行承兌匯票,不管開票的是誰,也不管開票的是否還存續,最後都是出票銀行來承兌,除非出票的銀行也倒閉了。匯票分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從前是實物票,現在基本都是電子票,商業承兌匯票市場接受程度低,也比較難貼現,很少用。銀行承兌的就是出票銀行以自己的信用做承兌保證,商業承兌匯票是以出票的企業自己的信用做承兌保證,所以從保障程度上來說,銀行承兌要大於商業承兌,商業承兌匯票如果是大型無財務問題信譽良好的企業出具也還好,可以正常使用(貼現什麼的),其他企業出的商業承兌匯票保障程度就差好多了,很難被市場接受,出問題的機率非常大,有些甚至就是用來坑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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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皮皮跳跳1
銀行承兌匯票為見票無條件承兌,等同於硬通貨。不管是上邊還是中間環節,不管是破產還是虧損,銀行見票承兌,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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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創大業25
銀行承兌匯票是銀行開具的,找銀行兌付。
商業承兌匯票是商家開具的,找商家兌付。
所以,只要銀行不倒閉,銀行承兌匯票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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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首席老太醫
銀行承兌是銀行兜底,商業承兌就是企業兜底,銀行承兌是剛兌,如果銀行以企業無力償付為由拒絕兌付,你可以起訴銀行,沒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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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AQ樂財稅磚家
你這個問題分兩種情現會有兩種不同的結果:
A、如果你手持的是商業承兌匯票,再看該商業承兌匯票有幾手背書情況,就會有幾種不同的結果:
①如果只有一手背書,即出票方直接出票給你公司,這時遇到出票方破產,你就很有可能只能收回部分或者全部收不回款了。這時你只能依法向出票方(破產方)破產清算組申報一般債權,由法院主導的破產清算組對破產企業依法清算後,按《破產法》規定的清算順序清償;
②如果此商業匯票有幾手背書,根據《票據法》的規定,你可以連索追償在你前面的任意一家或所有背書人,這時你就有可能透過法院全額收回款項。這樣一家上追一家,最後倒楣的就是第一背書人,它只能按上述①向破產企業追償。
B、你如果手持的是銀行承兌匯票,如果出票人破產,你只須承兌到期日前向自己開戶銀行委託銀行託收,按《票據法》的規定,即使出票人破產,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銀行負有無條件代為兌付資金的法定義務,這樣你就可以全額收回款項。當然之於向破產企業追償的事,那是出票承兌銀行的事了。
退一步說萬一遇到兌付銀行以出票人破產為由拒不兌付承兌款,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承兌銀行,銀行必定敗訴,只不過這樣收回資金費力些,當然訴訟費也歸敗訴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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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心有靈犀好一點
能,可以透過票據追索。出票方又不是你們最終交易方,可以向匯票上你的前手追償的。如果出票方就是交易方那就要在得到破產清算訊息時進行債權登記,最終看清算結果,有就能分點,沒有就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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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A菜青蟲子A
銀行承兌匯票是以銀行信用擔保的匯票,開票方破產,銀行到期無條件承兌。商業承兌匯票是企業信用擔保的,開票方破產,就要走清算追討程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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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01001001001
承兌匯票分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是出票人出票銀行承兌,出票人即使破產銀行也是承諾到期兌付,屬於銀行信用。商業承兌匯票一般出票人和兌付人是同一人,出票人沒有能力承兌那就有損失,你可以向你的前手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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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題目中說的是銀行承兌匯票,這個毋庸置疑,可以拿到錢的,銀行承兌匯票是銀行見票即付,這是票據法規定的,除非出票銀行破產。解釋下原因就是銀行在幫企業銀行開出承兌匯票之前,必須要求企業在該銀行有筆專款(可理解為保證金)專門用於支付承兌匯票,這是銀行必須履行的前提手續。簡言之,這筆錢在銀行裡是不能挪做他用的,企業破產是企業的事,如果銀行沒盡職(就是企業在銀行存款餘額是0了),那是銀行的事,銀行自己承擔責任,銀行必須見票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