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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玫瑰花露582

    所謂資產的隱藏,一定需要某種載體或者需要某種特定的載體。基於資產和錢財的私有特性,人類在尋求能夠隱藏資產和錢財的特定載體時,會更容易地傾向於這樣的私有特性,這樣的私有特性很天然地導致了她劃定出一塊範圍,這個範圍的特性就是私密,而且越小越好或不容易被擴散為大眾資訊就越好。這樣一來,公安機關在偵查這個案件時,自然第一個劍指的範圍就是近親屬,如果近親屬的資產和錢財正是來源於被立案的物件,那就得沒收,法律如果存在規定加倍沒收或處罰類條款,就得依法辦事。所以,所謂沒收近親的資產和錢財,先得界定好眾近親們的資產和錢財的來源性質,從而做到不冤枉一個好人,不放過一個壞人,讓法律來伸張正義。

  • 2 # 元芳有看法

    涉及高俊芳的資產,肯定會在第一時間凍結和查封,但是其它家庭成員估計很難,雖然我們都非常期望高俊芳周圍的既得利益者都得到應有的懲罰,但就目前的案情來看,要限制她的全家自由似乎在法律上還難以成形,程式上和證據上還沒有足夠的支援。

    7月28日,長春警依法逮捕了長生包括高俊芳在內的18名涉案人員,而除了高俊芳之外她的家人都沒有被逮捕,而高的兒子期間還接受了媒體採訪,宣稱自己就是個不管事的副董事長,擺脫的意味很濃厚,急欲劃清界限。

    雖然我們都清楚,不管是高的兒子還是兒媳,他們是一家人,不可能不存在經濟上的聯絡,他們的錢肯定是不乾淨的黑錢,說白了就是帶血的饅頭。她兒媳的高調炫富,炫的還不是長生公司的非法所得。

    高俊芳被抓了,其家人還未受影響,相信相關部門已經開始了對她們的調查,或許不久之後,高的家人也會步她的後塵鋃鐺入獄,我們不妨拭目一待。

  • 3 # 大叔探保

    在國內,如果你想隱藏資產,只有一個方法,那就是把大量現金、古董、文玩、字畫等藏在自己家裡或者藏到一個比較安全的地方。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很難去搜查,除非高俊芳自己去主動說出自己家裡藏有大量現金。

    這一次事發比較突然,可能連高俊芳自己都沒有想到,這一次事情會這麼嚴重,以前也有過類似事件,最後都是不了了之。但是這一次就不一樣了,這一次高俊芳算是徹底栽跟頭了。

    目前,因為還沒有高俊芳其他罪證暴露出來,現在查的只是疫苗事件,並沒有查高俊芳比如貪腐、受賄等相關問題,所以現在還做不到沒收資產,限制近親出國等問題。而且我相信,向高俊芳這種家庭,家裡肯定會有大量的現金。至於最後會不會發展為沒收其家產,現在還不好說,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 4 # 平淡人生一帆順

    長生高俊芳,缺德喪天良,製售疫苗劣,無端孩子傷,牽涉人員廣,危害到八方。

    幸虧工人報,敗露曝了光,半天雲裡跌,變成狗熊樣。民眾皆清醒,高某太猖狂,斂財走斜道,歹毒似豺狼。全民皆憤怒,切齒咬牙關,恨不親手宰,送她會閻王。

    可惜做不到,手沒那麼長,於是又議論,沒收其財產,不能讓其轉,不能叫其藏,打蛇打七寸,使其溜溜光。而且近親屬,也得謹慎防,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國逛,確保骯髒款,洗白變正常。

    說得有道理,理當這樣辦。近親全審計,查否有名堂,沒事還清白,有事把人關,丁卯分清楚,清濁不冤枉。實現華人願,真正主人當。

  • 5 # 太極之渝

    這些說法是具備一定邏緝道理的,

    筆者是贊成並支援的,

    這是繼公眾群體輿論要求嚴懲追糾高俊芳其刑事責任外,而對其涉及製售假劣非法所得進一步收繳的訴求。

    深層次是對高俊芳家族“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一人犯罪,全家享福”的種種炫富版奢侈豪華生活現實的痛斥,

    你高俊芳發黑心財掙黑心錢身陷牢獄,

    你家人憑啥還過豪華豪車豪宅瀟灑富貴的生活?

    就應該嚴查深挖非法收入,防止藏匿轉移。

    雖然終生限制出境及高消費表述不準確,

    但至少在高俊芳集體制售劣藥案件未終結,

    未訴訟審判未判決定論之前,

    防止高俊芳家族轉移、隱匿財產,對其家人限制出境是可以的。

    之前某證券就已經對其子股份質押合同的借款,依條文約定改為其實物還款的要求,

    因質押的股份隨時可能因上市企業重大違法退市,成為廢紙。

    之前職能部門已經連續凍結長春長生的公司帳號及現金,房產,汽車等等動產不動產。

    所以筆者認為,對高俊芳家族財富,實施嚴格監管也是應該的。

  • 6 # 公司法江湖

    謝謝邀請,理想總是美好的,但是現實卻很殘酷!

    網上言論的出發點,我能理解,針對疫苗問題可以說是徹底挑戰了華人的底線,既然高俊芳製假售假的目的是為了賺取更多的利潤,那麼最好的懲處措施自然是沒收其個人所有財產!

    同時老百姓都希望避免其財產轉移,也希望對其親屬進行必要的限制出境,但是很可惜,如果其近親屬在沒有涉及犯罪行為或者與本案無關的情況下,那麼是沒有辦法對其進行限制出境而且是終身限制的!

    但是如果在案發前高俊芳有私自轉移個人財產行為的情況下,那麼一旦查實毋庸置疑對該部分財產應當予以追繳!而且目前高俊芳已經被以“生產銷售劣藥罪”提請批捕,那麼按照規定,對其頂格判罰也就是處以無期徒刑和罰沒個人所有財產。

  • 7 # 孤獨1749

    看到這個標題可以想象高俊芳的民憤確實很大尤其是兒媳婦的炫富行為,更加深了大眾的厭惡反感,沒收全部財產,限制家屬終生出境和高消費,在法律上操作上難度很大,也許有人對此不滿,從目前案情分析,我也覺得本案可能的制裁不會太嚴厲,簡單分析一下。

    本案已經以生產銷售劣藥罪偵查並申請批捕,對於這個罪名有司法解釋對刑罰作了明確的規定,《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具體問題的解釋》規定:犯本罪,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本罪的,實行雙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上述規定處罰。

    根據該司法解釋,本次即使罪名成立情節特別嚴重,最高是無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這個取決於最終的調查事實。但是假如真的判處沒收財產,一般也只是沒收違法行為獲得的直接或者間接財產,這個調查的難度就不言而喻了,哪些是合法有效的財產,哪些是違法行為獲得的,都不是嘴巴說說可以簡單確定的。其實這幾年對於取消沒收財產的言論一直沒有停,因為實際操作很容易涉嫌違法,合法財產和違法行為獲得的財產區分度一直不高,有時很容易把合法財產沒收了,把應該沒收的財產遺漏了。

    對於家屬是否應該限制出鏡或者高消費,這個難度更大,你至少需要證明家屬有轉移、隱藏違法行為獲得的財產這個情況,就是家屬有不遵守法律規定處置可能的涉案財產,即家屬也涉嫌違法犯罪,要追究責任才能限制出境,至於高消費一般也不是針對犯罪嫌疑人家屬,一般是針對失信被執人。家屬假如只是處置自己的合法財產,那麼也沒有理由限制其消費甚至出境。大眾希望是嚴懲,至於手段還是要依法使用,不是隨意可以使用的。

  • 8 # 拐角上的過客

    都是多餘的擔心,就看這些財產是否合法?

    政府鐵心要查,如何隱瞞都是白搭,

    如果有人打算點到為止,你說再多也是枉然。

  • 9 # 打虎拍蠅

    由此題目,可以想見高俊芳們作惡有多深,大家對她們的觀感有多差,簡直就是恨不得讓其傾家蕩產,一夜回到解放前,當然我也是這麼想的!

    自7月23日高俊芳等人接受調查以來,好訊息是不斷傳來,7月29日高俊芳被批捕,7月30日晚,ST長生髮布公告, 稱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名下的34個銀行賬戶全部被凍結,8月2日,長春長生董事會發布公告,稱公司9處房產和61臺車輛被查封。

    這些都是好訊息,但是大家也要注意,上述凍結和查封的資產都是屬於長春長生的資產,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全部資產對外承擔責任,而股東是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外承擔責任,所以高俊芳們僅是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實際上,高俊芳家族的大部分財富還是在股票上,不過深交所也在7月24日採取了限售措施,禁止他們拋售手中的股票,現在長春長生的股價不斷下跌,他們的家族財富也在不斷蒸發!

    但是狡兔三窟,高俊芳家族發了家之後,不少錢都用於其他投資、消費了,比如她兒子張銘豪在北京的賽車基地,比如其名下的各種超跑,還有其兒媳婦隋嘉琪的各自購物,那些限量版的愛馬仕包包也還增值呢,至於他們個人名下的存款,都還在的,而且作惡之人也知道“出來混遲早要還的”,估計後路也早就準備好了。所以,對於他們的個人財產,並無法律依據進行查封或凍結,除非有證據證明張銘豪他們也參與了製假售假行為,從他現在仍在外面來看,估計高俊芳把所有責任都扛下來了!

    俗話說,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即使高俊芳被處以鉅額罰款,即使她個人財產被沒收,家族的財富仍是普通人一輩子想都不敢想的天文數字。

  • 10 # 使用者6077232177

    這種引起公憤的事件,法律上應該有株連九族的制度。否則,李俊芳張俊芳多的是,它會形成死了我一個幸福全族人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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