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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人性本善之人

    這種情況下,勸你還是不要給。如果,是買了房子準備你們結婚住的,並且房子寫上你們倆個人的名字的話,還是應該可以考慮的。否則,該分手就分手了。

  • 2 # 芸亦云

    謝謝邀請回答!分以下兩情況:1、如果是當婚房的而她也出一部分的,但你因為還沒領證就不肯給你那部分錢她,那就是你的不對;2、買房的錢她不出而是由你全部出,並且只寫她一個人名字的話,那麼你出於個人原因考慮到因為還沒領證就沒給她那也是情有可原,如果她因為這一點而提出分手說明在她心裡房子比你這個人和感情還重要,那麼我個人認為這個錢就不應該給。雖說有物質支撐的婚姻會更幸福,但婚姻不是兒戲,婚姻除了物質支撐還有感情也是不可或缺的,不能因為有房就結沒房就分手,只有對彼此付出真感情的婚姻才能長久。

  • 3 # 淡然14627

    越是這樣的女人越是不能相信她,喊她先把離婚證拿給你看,啥人出買房子鈔票寫啥人的名字,現在心機婊騙婚的太多了,寫了她的名字不肯領證了上了法庭都沒有證據。

  • 4 # 柳花的糖

    婚前你可以寫自己的名字,不寫她的,當然她要出錢了,你們可以商量,還有就是假如你願意那就寫唄,反正你也願意,若是你不願,你女朋友還得讓你寫,那咋整,不跟她結婚唄。

    其實吧,寫名字這個就得看你們自己是否願意,我婚前也問過我老公這個問題,我老公特實在,直接說不行,又沒結婚,也沒出錢,其實他說啥都沒用,因為他的房子好幾年前就買了,但是吧,我身邊有老多人了,都提了你這個問題,我就特想知道我老公咋想的。

    其實不同意沒毛病,畢竟你出錢,但是呢,你自己要是願意,那也行。

  • 5 # 天宇過客

    結婚前房產只寫女人名字,那算是婚前財產,離婚也沒你的份……你被套路了!

    前幾天剛有一個,結婚後一炮沒打,人不見了,錢也沒了!丈母孃家還倒打一耙,說他把人弄丟了,呵呵^_^,套路總是有,小心沒大錯!

  • 6 # 減法愛情

    絕對不能給,領了證才可以買房子,婚前買的房子算她個人的,現在這種婚姻騙子特別多,必須結完婚,才能買房子,寫你倆名字

  • 7 # 社會閒散好青年

    其實主要是看你們的感情狀況,是否決定結婚,如果確定結婚的話寫不寫她的名字都一樣,結婚後房子都是共有財產。像你這種情況,女朋友主動要求寫她名字應該是確定要和你結婚的,那你寫她名字就好了,實在不放心的話去做個共有財產的公證嘛

  • 8 # 強歌1122

    沒領證,也就是說八字兒還差一撇找你要錢買房子寫她的名,你沒給她,她要分手?該給她嗎? 不是給她弟弟買房吧? 要你倆買婚房還行,那也用不著把錢給她呀?你就直接買唄。因為你強調一下她找你要錢你才產生反感,她才調的臉子。你就不合計能是給你倆買婚房嗎?就因為錢沒到她手她就要分手?是不其中還有啥原由啊?比如借引子和你分手?你先抻著她,探探究竟,別讓她把你逗了。

  • 9 # 雲兒14079

    具體情況看吧,當時我和愛人認識半年就領了結婚證,房子是扯證前就買了,用他的公積金貸的款,首付我倆湊,寫的他的名字,後面一塊供房。也沒什麼問題,關鍵是感情在,什麼都不是問題。現在我們買的門面他也主動說要寫我一個人的名字,你說是問題嗎?所以,你和你女朋友的問題在於感情是否牢靠穩固,如果是好的話,這真的不是問題啊

  • 10 # 晚碩

    我覺得不應該給,感覺這樣的女人動機不純。還沒結婚就盤算假如離婚好分房子,打算好好過日子的女人不會盤算這一步,她會懂得只有付出才有收穫的道理,會好好經營自己的婚姻和家庭,也懂得自尊自愛,不會圖人家財產的。再說現在離婚率那麼高,一套房子是父母和自己多久的血汗錢,很可能就付之東流了。

  • 11 # 使用者63772999837

    婚前財產要三思。別上當啊。為金錢論的婚姻不會長久。你所謂的女友動機不純啊。分手是明智的。你若不想分手就拒絕她的想法,試一試她,看她如何做。

  • 12 # 馭風者520

    還沒有結婚女朋友就已經開始算計你,沒事,就寫她名字好了,寫你名字的購房發票記著收好了,慢慢和她鬥智鬥勇鬥心機吧。抓緊時間生孩子,為以後的離婚做準備。

  • 13 # wuluju

    睡過她了嗎?睡過分手無所謂,在她身上花過的錢就當是嫖資了。沒睡過?這位小同學,我可要批評你了,談戀愛哪裡有不上床的啊?你太不講道理太不懂得尊重女性了,好女人都是渣男調教出來的,或者睡她,或者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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