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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老師不能正確理解體罰而不敢管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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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了空

    對,非常對,不僅僅是對學生,對任何人,連動物都需要,獎賞和懲戒永遠是一對相輔相成的規範工具,甚至於對於自己有時候都需要自我獎賞或者自我懲戒,那麼對於還沒有長大成人的孩子怎麼會不需要呢?事實上一個人在整個的人生過程中,沒有一個人可以逃脫懲戒,那麼為什麼不能從小就培養他接受懲罰,接受懲罰以後的心理調適?當然我一直的態度是,萬事萬物都有一個度,懲罰和獎勵一樣要有度,如何掌握這個度才是每一個家長和老師需要學習的技能。

  • 2 # 墨闌說說

    作為一名老師,還是非常認同這個觀點的。在現如今的社會,孩子面對的誘惑也越來越多,光靠說教式教育還是不行的。

    在教育孩子的路上,明確獎罰措施,會更有利於孩子的管理。

    但是我們需要知道一點:懲戒並不意味著是體罰。可以讓孩子罰站,抄作業,打掃衛生等等。

    為什麼現在的老師,對孩子的教育越來越畏手畏腳?相信大部分原因還是來自於家長施加的壓力,現在每個家庭基本上都是1到2個孩子,有些家庭還是六個成年人養育對一個孩子,無形中難免會對孩子產生溺愛。

    這幾年,網路上關於老師略微對孩子進行小懲,就被家長告到學校或產生激烈的摩擦事件也是層出不窮。弄的在教育行業,老師們也是膽戰心驚。別說對孩子進行懲戒,就是一句批評的話,都需要思量一下能不能。

    所以這句話對與不對並不能體現什麼,而是在對的部分,我們能否把它發揮到最大價值。

  • 3 # 冷酷的保溫杯

    謝邀:60、70、80後的上過學的人差不多都捱過老師的打,最多的就是“教鞭”!教鞭本來是在黑板上指著字教學生認字或跟讀的,你如果違犯了紀律,哪老師就信手掂來,駕頭而下了。當然,老師力度拿捏的恰到好處,最多紅腫、皮外傷,絕對不會打成內傷的!學生捱打後,還不敢讓家長知道,一旦知道了輕則臭罵一頓,說:活該!重者還得揍你一次!所以回家前的路上同學相互間央求保密,成人後談起捱打的經歷反倒是歷歷在目,記憶猶新,更加尊重打你的老師了!因為成年後知道了老師打你是為你好,不是為他好!我覺得越嚴厲的老師,學生越記得清楚,但不是記恨,而是感激!憑本人而言,這個說法是對的!但我也知道,當今社會,很多很多人是反對的!我只表達我個人的觀點,不喜勿噴!

  • 4 # 草屋閒聊

    現行的《教育法》明確規定:嚴禁體罰學生。如果教師體罰學生屬違法行為,輕則降薪降職,重則受到法律制裁。

    然而,對於學生擾亂課堂紀律、不完成作業、打架鬧事、不尊重老師,甚至汙罵、傷害教師等惡性事件,沒有責任追究。理由就是他們是受教育者,他們還小。一個“小"字就推掉了孩子們所有的責任,甚至是義務。教師與學生,在法律規定上,沒有雙向的平等性。正是沒有法律對教師的有力保護,在面對問題孩子時,為數不少的老師放棄懲戒,選擇苦口婆心地說教,甚至不管不問。

    《教師法》規定:“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這說明教師對學生享有教育權,包括教師的教育教學權、指導學生權、評價學生權、懲戒權。教師懲戒權是教師用來懲處違反學校學習生活規範的學生的權力,受懲罰雖然是學生,但實際上是學生的違規行為。教師懲戒權是維持教育教學活動正常秩序、保證教育教學活動順利進行的權力。教師因喪失懲戒權,造成不敢批評管教學生,對教育活動本身的傷害同樣不可忽視。近年來,由於學校教育過多地強調賞識教育、激勵教育,致使一些學校教師的正當批評教育或懲戒教育變成了“高壓線”“紅燈區”,部分教師為了避免麻煩,對學生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視而不見,放任自流。一段時期,人們混淆了“體罰“與“懲戒“兩個概念,把教師正常行使教育權都被視為體罰與變相體罰,就連罰站都被視為嚴重傷害學生自尊的行為。孩子在校稍微受到一點“訓教”就委屈,回家告狀,有不省事的家長就告到學校,如遇到不敢擔當的校長,為取悅家長,息事寧人,並拿老師開刀,批評、檢討、處分撲面而來。如果事態稍微嚴重一點的,媒體再跟進炒作,跟風的人暴風雨般的吐槽,抗壓能力再大也受不了。面對那些劣跡的孩子,為了保身,有的教師選擇了放棄懲戒,雖然心裡很不情願、無奈。一位女校長面對破壞學校紀律的學生這麼說:既使我校長不幹了,我也要懲罰你。混小子被她體罰了,她的校長果真沒幹下去,被免職了。如果教師被“逼”到如此境界,還有心教學嗎? 推行賞識教育,對學生多欣賞、多鼓勵,給學生創造寬鬆自由的氛圍,這當然有利於學生的健康發展。但是賞識教育、激勵教育不是萬能的,它解決不了教育中出現的任何問題。實踐看出,對於少數調皮搗蛋的學生, 在班級已經嚴重攪亂了課堂秩序,影響了別的同學的正常學習,你能用賞識去解決嗎?去賞識他的違規行為具有創意性?去賞識他有逆向思維能力?

    由於教師失去了懲戒權,學校和教師只能束手無策。很多一線教師面對這些問題只能唉聲嘆氣,連連發聲:怎麼辦,怎麼辦? “教育要走向何處?”任何一個有良知的教師和有識之士都會思考這個問題。一個有責任心人的教師就應該有責任擔當,這是對國家負責,對社會負責,對教育事業負責,對家長和學生負責。為了這份擔當,也有不少教師逆天下之大不韙,勇敢地拿起教鞭。

    “尊師重教",不是一句空話。重教定興國,重教必尊師,尊師的內容應該包括賦予教師的懲戒權。《教鞭》一文的箍兒因偷走了趙老師的教鞭被懲罰而不敢回家告狀,一告狀屁股上還要多挨幾個鞋底。說明當年的家長是多麼尊重教師懲戒權。被罰的箍兒後來從鄉小考上了縣城重點中學,並考上了大學,感激之情延續了她一輩子。

    我歷來不反對適度的懲戒,特別是對孩子第一次犯錯誤的懲戒尤為重要。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如果你縱容了他第一次的錯誤,他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長期以往就會形成惡習,到那時,可能再重的懲罰也與事無補了。有人認為對孩子第一次犯錯要透過做思想工作去解決,對長期犯錯的孩子,教師要有耐心,要循循善誘,要用愛的力量與感化他。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 5 # 鑫鼎賽亞

    懲戒對於教育不可或缺

    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家公司,任何一個家庭都有自己的一套懲戒制度,否則這個事物就離末日不遠了,教育也一樣,人性至懶,懶惰是每個人的共性,而懲戒就是對這個特性的鞭笞。無數的事例告訴我們:在教育中受過懲戒的學生,都或多或少有向優秀方面發展的趨向。(教師洩私憤的除外)

    不過,此題描述有待商榷

    並不是老師不能正確理解體罰而不敢管學生,而是老師不僅正確理解了體罰,更理解了人性和制度背叛,所以才不敢管學生。除非逼不得已,任何一個人都不會拿自己的飯碗冒險。因此才會有那麼多佛系教師。任何一種問題都有辦法解決,只是需要足夠的條件和足夠的主動性。有些東西如果不發生根本性的改變,其他一切的改變都是虛與委蛇,沒有效果。

  • 6 # 劍客談教育

    “懲戒不是萬能的,但懲戒對於學生來說是不可或缺的”,這句話我95%的贊成!

    還有5%不贊成是因為這句話的表述不嚴謹,沒有對學生這個概念作科學限制。並非所有的學生都需要懲戒,有些學生天性純良、有些學生家風家教很好,他們打小便自覺自律自制,根本不用老師費心,根本談不上懲戒。

    有些學生因為家教的原因、環境的影響、天性使然,從小壞了坯子,小打小鬧式的“懲”對他們根本起不到“戒”的作用,反而會讓他們變本加厲,因為他們壓根兒就把老師的這種細微懲罰當成“黔驢之技”,不值一哂!

    像是在校園裡拉幫結夥,橫行無忌的這些學生,他們欺凌弱小、衝撞乃至群毆老師,眼裡根本沒有紀律,沒有尊長,教師怎麼對他們實施懲戒?再加上一些法律對教師的掣肘,對這些未成年孩子的“縱容”,他們更加有恃無恐。跟他們談懲戒,豈不是很可笑?

    還有一點務必要搞清楚的是,所謂的懲戒權究竟是誰賦予老師的?

    不是主管部門的一紙檔案,而是家長的主動讓渡。現在的孩子大多嬌慣著,家長自己都不捨得懲戒孩子了,哪裡捨得讓別人替自己管教孩子。

    過去,家長讓老師管孩子,那都是言之鑿鑿,現在,幾乎是語焉不詳、含含糊糊。不出問題則罷,一旦出點什麼小紕漏,立馬讓老師吃不了兜著走。

    更有甚者,還直接正告老師,他們的孩子不允許老師管,你要罰他孩子抄作業、站黑板、值日,或是語氣上重了點,他要麼打電話訓你,在家長群裡罵你,到學校當面威脅乃至動手揍你,到教育主管部門告你,甚至利用手中的權力抓你關你,你還想著懲戒?

    如果你實在壓不住火,打了某個學生一戒尺,你就要做好被圍毆、下跪道歉、鉅額賠償的肉體上精神上經濟上的各種準備。

    可是,你要不管,照樣有人罵你不配當教師。怪你沒有人格魅力,不能讓學生髮自內心的尊重你、敬畏你;嘲諷你不懂教育、不懂孩子心理、不會針對施教。想問問,有幾個人清楚“體罰”、“變相體罰”、“懲戒”到底指的是什麼?它們之間的界限在哪裡?

  • 7 # 黃山月823622

    本人從教四十年,對學生教育問題沒有公式可套,因人而異。自覺爾膽小學生學生,以靠教育引導為主,搗蛋調皮的學生應該給予適當懲罰,不然不能維持正常教學秩序,完不成教學任務。是對願學的學生的不公平。說實話現在極少體罰學生了,因為教師這個職業是一手教學,一手端飯碗,誰體罰學生曝光後,可能丟掉飯碗。誰敢拿自己飯碗開玩笑。現在學校出現成績差點可以,但哪怕小的體罰讓學生家長知道,領導知道,輕者批評,重者開除。寧可糊弄,不敢任性。

  • 8 # 快活13

    理論上是對的。但不能實施。分寸不好把握,也未必得到學生和家長以及磚家的認可。後果極其嚴重。弄不好身敗名裂。

  • 9 # 雙木成林415

    說教有用,要班規校規幹什麼?法律法規,監獄警察干什麼?人治好還是法治好?人類為什麼走向文明,是因為人類可以用法律法規來規範言行,進入法治社會。目前不僅是學校的懲戒不夠,社會的懲戒也是不夠的,執法不嚴,懲罰不力是犯罪不斷滋生的重要原因。長生生物事件,重慶公交事件等等都應該讓我們警醒,我們需要一個健全嚴格的法治環境。

  • 10 # 源小米

    我很贊同這句話:懲戒不是萬能的,但沒有懲戒是萬萬不能的。因為從來沒有哪一個人的成長成長是靠表揚來完成的,一味的讚賞是教不出人才的。

    還有你說有些老師不能正確理解體罰而不敢管學生。其實不是老師不能正確理解,而是現在的教育環境讓老師沒有辦法去管學生去懲戒學生。

    比如學生犯錯誤,老師罰站,罰打掃衛生,有些學生調皮,有老師罰蹲馬步,跑圈,還有打手的,這些以前老師也沒有感覺自己有什麼不對,但是現在不管青紅皂白就是你老師的不對。孩子回家一哭,家長心疼的要命,然後就在微信群裡發脾氣,或是跑到學校大吵大鬧,然後以老師賠禮道歉了事,老師受傷的心理沒有人顧及,以後還怎麼再上講臺,很多老師就是因為遇到這樣的事後沒人撐腰,然後一蹶不振,甚至告別講臺,這讓那些繼續站在講臺上的人不寒心嗎?還敢像以前那些懲戒學生嗎?

    當然在現實生活中,也有一些老師脾氣爆,下手重,將學生打出事的,這是他們把適當的體罰與暴力搞混了,沒有正確理解體罰的意義,給學生還有家長帶來傷害,這也是不爭的事實,但是很少有人從老師的動機考慮,只要出事了,你老師以前再好的形象也崩塌了。

    現在的家長真的太疼愛自己的孩子了,怕孩子受到一點委屈 ,總希望別人像自己一樣愛他的孩子,喜歡他的孩子,但是就連他自己也無法做到永遠對待孩子和和氣氣的,卻要求別人對待他的孩子像春天。誰的成長沒有摔過跤流過淚受過委屈?我們的家長難道是一帆風順的成長的嗎?沒有一個是這樣長大的,但是到自己孩子時怎麼就接受不了呢?

    我的一位朋友教小學,她說別說懲戒了,就是大聲訓斥孩子幾句都有家長跑來要個說法,還談什麼成績,現在嚇得平時都不敢測驗打分了。我在中學,我們的同事以前也有比較厲害的,以嚴厲出名的,現在都在慢慢轉變思想,希望摸索出一條兩全其美的方法來。

    現在不是老師不敢管了,是現實逼得老師不能管,無法管。如果教育部明確出一部細則做為指導老師的日常規範,我想會不會情況有所改善呢!其實最大的問題是老師的懲戒怎麼算過度,怎麼來衡量,由誰來判定?老師遇到事情連個訴說委屈的地方都沒有,你讓老師怎麼有底氣懲戒學生呢?

    以上是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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