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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建部官網釋出一項規範通知,包括了《住宅專案規範(徵求意見稿)》,指出住宅建設專案、使用和維護必須遵守本規範。 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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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愛看愛思考

    這個政策的落地實施,還需要時間的。畢竟現在買賣房子還是按照房屋的建築面積進行交易的。以前已經買完房子的人的住房面積怎麼計算?不可能就不算了吧?因為他們的房子是按照建築面積購買的,他們的利益也必須要得到有效保證的。這還僅僅只是其一,其二,按照實際使用面積來買賣住房?勢必會導致房屋的單價大幅度上漲。反正開發商和銀行是不會讓自己吃虧的,所以這些還是要由消費者最終來買單的。買的永遠沒有賣的精,是永恆不變的真理。

  • 2 # 探之名

    謝謝您的邀請!住建部要求住宅按套內面積進行交易,作為業內人士,非常贊同和擁護的。因為這樣,購房者不用知道公攤面積包括哪些部分了(虛的東西),減少了一些不必要的爭議和收費!整體是一部明確的賬,套內面積誰都可以算出來,公攤面積,普通老百姓哪裡會算?為住建部出臺即將這類規範點贊!

  • 3 # 完顏二貝勒

    我的觀點:事情是好事情,政策是好政策,但是執行起來有難度。

    這項政策的出臺,至少說明了國家看到了主流做法的慣例,以及聽到了大量購房者的民意心聲,所以有意要推動這個問題點轉變。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購房者容易碰到的一些套路:

    房地產開發商的“套路”,主要是規劃、建設、銷售和交房環節容易出現問題。當然,並未全是開發商主動套路,而是囿於國內的習慣性做法或行業規定及規範的漏洞形成的、在消費者看起來貌似套路的問題點,比如:

    一,最大化容積率問題。把政府給定的容積率使用空間淋漓盡致用到極端,而不是本著寬鬆合理、利於居住舒適度的出發點在規劃設計社群。所以很多小區顯得密密麻麻、擁擠不堪,不利於業主的合理生活,也不利於房屋的保值增值。這就是資本與人性的衝突之處的表現之一,也是值得購房者警惕的地方之一,即容積率過高的樓盤一定要當心品質跌落。

    二,建築面積和室內面積的問題,即得房率問題。設計合理的房子,得房率高,得到的使用面積更實惠,相反則就相當於被套路了,你買到的房子有較大的比例是給那些過於不合理的公攤面積買了單。如過於浪費的消防通道、一些不實用的裝置平臺、一些因為設計師的不成熟規劃而多出來的樑柱結構、走廊等。還有些是被超標準超範圍的配電房、垃圾房、化糞池、會所、社群服務中心等等蠶食了業主的室內面積。所以我說有些地方並非開發商惡意攤佔套路,而是專業技術上的不嚴謹不最佳化不到位而導致的不合理之處。面對這些,消費者需睜大眼睛多諮詢多瞭解,查詢不合理的地方,儘量找得房率高的樓盤和戶型。

    三,銷售價格政策的套路。一般情況下,現在的樓盤都可以有各種條件優惠。如果不當心瞭解清楚,就可能被多算房價或少給優惠。這些事情,開發商不會主動、全盤告訴你該享受哪些優惠政策的。比如利率政策,有些客戶本來可以享受更優惠的貸款利率,但有時候為了圖省事或少麻煩,你不主動提及,可能就會被統一化的政策順滑過去了,喪失了爭取優惠的機會。再比如,很多專案都會有客戶“老帶新”的房價優惠或現金優惠,至少有物業費贈送或禮品獎勵政策,如果你不注意,而開發商不誠信,則你的額外優惠待遇就不翼而飛了。這些潛在的套路對你而言也許不是大錢,但至少你損失了本該應得的利益不是。

    四,房屋銷售合同條款的問題。現在基本上採用了全國統一的房屋購買銷售合同,但是有些精明的開發商會在主合同即格式化的合同之外,另要求跟你簽署一堆的補充條款或附件合同,以此悄悄抵衝或消解了主合同裡開發商需要承擔的不少強制性的責任及義務。如對於違約交房的賠償條款、交房標準與品牌設施等,都會透過補充協議弱化開發商的合同責任,或降低合同核心條款的管制強度。這些都需要客戶嚴加防範,不可輕易簽署。

    五,交房階段裡還有代收代繳費用、實際面積測量、面積差的認定、開發商的保修期限、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等不少容易出現問題點地方。如對於房維基金,國家政策有一系列明確規定哪些地方、如何使用這筆鉅款,但是實際執行過程中,真到了需要業主們申請動用基金的時候才發現困難重重,難以啟用。這些問題其實都是潛在的影響業主們後續正常使用房屋的不利因素。

    所以,國家著手解決按照套內面積銷售的“套路”問題,的確讓我們歡欣鼓舞。但是,如果操作不當,會引發新的問題:房價反彈!

    為什麼?

    開發商會把原本的公攤面積仍然變相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結果會讓以套內面積計算的房價變得更高,而在表面上造成各地房價飛速漲價的聲勢,從而讓市場引起連鎖性的恐慌購買效應,而再次拉高房價的治理成本。

    另外,這項政策的落地,也將導致法律檔案、銷售、規劃、政府、商家、客戶等層面法律文書改變的巨大成本,系統性地消化這些轉換文字也需要一個持續的過程。

    但是我相信,去除這些短暫的陣痛成本,從長遠發展出發,我覺得還是非常值得積極推動變革的,只要是對穩定房價有幫助,我們都應該大力響應,積極踐行。

    房屋問題找貝勒,我們一起推動行業更加健康有序發展,為各位的購房置業出謀劃策。

  • 4 # 村島高屋

    公攤面積如果退出市場,老百姓必然更被動,以後沒公攤了,很多權利不能主張,現在業委會很厲害到處都能管就是因為有公攤,房價是不會少的,只是換種演算法,開發商也會修更多的公攤,讓樓宇看起來更好更漂亮,反正也是業主買單,而用價格表現公攤更模糊更不敏感。

     從做戶型來說,從20%的公攤率改成25%的公攤率,對戶型的支援是非常明顯的,繼續增加到30%戶型就會更好,但銷售面積表現卻很小,所以如果取消公攤面積進入銷售,那開發商太願意多修了,不僅棟公攤會增加,層公攤更會增加,以後可能出現樓層採光花園,聽上去很不錯,這都是自己需要支付的,實際自己多花了錢卻買不來專屬面積,因為都包含在價格裡了。

     舉個例,銷售計算公攤時,100平的房子外加25%的公攤就是125平,售價20000就是250萬,如果增加到30%就是130平,一套260萬,但老百姓會注意到30%這個數字覺得劃不著,這就是市場反饋。

     現在不計算公攤了,125平按100算也是250萬,單價變成25000,這個變動是統一的,市面上很容易接受也必須接受,增加5%之後還是100平,就只有價格從25000變成26000,250萬變成260萬,老百姓簡直沒感覺,但這個公攤自己實際不怎麼能有效利用的。當開發商上到甜頭以後,40%、50%的公攤就會出現,而老百姓基本無法察覺。

    試想一下,自己125平的房子250萬,改算戶內面積100平了,你就賣200萬啦?你自己都不願意降價,怎麼可能指望物業費降價?決定任何交易價格的是總價而不是單價!物業就需要這麼多開支和利潤才能維持,改變演算法必然導致調價。

    所以如果取消公攤,最終後果就是,未來的房子實際是把自己戶內的面積更多地劃到公攤區域,不僅錢不少花,還喪失了對這些公攤面積的權利。

  • 5 # 論屋

    公攤面積由香港地產大亨李嘉誠引進大陸。但是香港早就取消了公攤面積。後來內地的開發商為了增加利潤,陸續跟上節奏,實行公攤面積,這一實行就是十幾年。買個100平的房子,實際得到的才70平開發商淨賺30平,讓誰誰心裡也不舒服。但是好多人說羊毛出在羊身上,擔心取消公攤以後房價又會漲一大波。取消公攤以後,開發商利潤縮減,但是又不能縮減成本降低建築質量,只能是提高售價來保證和提高利潤了。但是漲太多,老百姓也不會認的。咱們舉個例子,一個100平的房子,一萬一平,總價100萬。現在取消公攤了,只有70平了,賣100萬,單價變成了14286,一下子漲了四千多,老百姓肯定會怨聲載道,那開發商可能會按14000或者13000這樣賣,雖然單價漲了,但是買房的總成本是降低的了。

    另外按套內面積算的話,交房時交的維修基金也變少了,維修基金一平多少錢是固定的,單價乘以面積,面積小了,維修基金也就少了。另外辦理房產證時交的契稅也起根據面積來分檔,這樣面積小了稅也就少了。物業費取暖費這些都是按面積來的,那肯定也就交的少了。

    雖然取消公攤可能會造成房價漲一些,但是這個事情帶來的利是大於弊的,所以我是非常支援取消公攤。

  • 6 # 跟著拆哥看房

    拆哥答:對於購房價格,總價是相對固定的。

    北京很早就開始“面積雙軌制”,套內一個價格、建築面積一個價格。備案合同中同時體現。

    以後公攤不計入購房面積,只要審批透過即可。可能這樣大家都以:我家房子公攤大為榮。

    住宅套內面積計價後,“契稅”、“非普增值稅”等稅收會不會減少?目前存在模糊空間。

    部分老行政規章明確的面積標準仍為“建築面積”,一系列的政策修訂也需要配套才行。

    沒有公攤的套內面積,預計將會成為房地產稅的計稅依據。拆哥預判,免徵標準為家庭人均30-50平米。

  • 7 # 18觀察者

    對買房人並沒有多大的利好,還是要掏那麼多錢,開發商會提高單位平方的價格,壓縮公用面積,只是增加了點實用面積而已。不過,更能突顯中國房價比國外房價離奇地高。

  • 8 # 樓盤網

    公攤面積一直都是樓市中存在的一個特殊現象,這個公攤面積發源於中國香港,然後在中國房地產市場發展過程中被開發商廣泛利用,很多買房的人都知道,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往往其套內面積只有70平米左右,但是你支付的房款卻是按100平米來計算的,那麼其中30平米左右據被樓梯、過道等等公攤掉了,對於購房者的利益來說受到了很大的損害,因為在國際上是並沒有公攤面積這一說的,他們的購買面積和實際使用面積是對稱的,你買100平米房子其套內面積就是100平米,沒有水分在裡面。

    所以這次住建部的意見稿對於公攤面積的取消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也是為了努力解決開發商在公攤面積上動手腳,保障購房者的買房公平性。

    對於公攤面積是否會取消,筆者認為是肯定的。

  • 9 # 肥仔PWK

    其實部分地方一直在房產交易時都是按照套內面積的。重慶是一個,廣東佛山的順德區是一個。順德區的房產證在大概2010年之前,房產證上只有一個面積,就是套內面積,後來才和佛山其他四區統一,有兩個面積,建築面積和套內面積。反正順德以前說單價一般都是按套內說的,所以習慣了,現在取消公攤也只是變回從前的做法。一手房銷售時單價一般有兩個,按建面算和按套內算的,均要求公示。小區的物管費就不太統一,有些按套內算,有些按建面算。改了之後高不高還是要看市場吧,價格高了沒人買還是會降低的。但我覺得會利好二手房,因為新政之下,消費者對開發商可能會有不好的預期,比如小區規劃縮水,單價提高,房子質量下降等等。還有,新檔案要求精裝交付,部分消費者可能不太喜歡,一是質量,二是價效比,三是對裝修風格或者水電佈局不喜歡等等。電梯的要求是最大利好。

  • 10 # 夢之飛49128162

    不贊成取消,政府可以考慮下一步,供暖費,衛生費,物業費等等按照建築面積收取,單價國家考慮一下便宜點,老百姓一樣能收益,能感到政府部門的優惠,取消了,面積就亂套了,原來的是按建築面積算得,再買2手時,是按照什麼政策執行。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給潘欣然名字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