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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託撻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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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雲龍217
如果,樓梯踏步沒有冰,積水,以及其他障礙物的情況下,夜間樓道有照明。這樣的情況下發生的摔傷,物業公司是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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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春韻劉姥姥
這真讓人無語了!
這個老太太是物業讓她抱著孩子上樓?
還是這個孩子是物業的孩子?
這個老太太是物業請來的人嗎?
這個老太太是物業特出照顧的人?
現在的人真的是法律法規學好了。
現在的人都能為自己維權了。
請問這位提問題的朋友,你是以什麼原因讓物業賠賞呢?
現在社會到底怎麼啦?
公交車吃東西噎死找公交車司機和公交公司。
小偷偷東西死了丟東西業主陪賞。
你家老太太上樓摔壞找物業賠賞。
我告訴你,你悄悄地待著吧。
你們別給社會添麻煩了好嗎?
我們現在的生活越來越好。
你們不要給大家添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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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追星趕月585
現在的人越來越不要臉了,你回家上樓摔倒骨折,為啥找人家物業呢?你其實應該找開發商,他不蓋樓你怎麼會上樓摔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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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平淡人生一帆順
七旬老太太,抱著小孫孩,踉蹌把樓上,不慎滑倒摔。人老骨頭脆,折斷了膝蓋,躺在地上嚎,一聲一聲哀。
子媳聞信到,送母醫院呆,掛號又繳費,兩千出口袋。事後思轉嫁,就把物業害,說是有責任,應當賠點財。
無皮又無血,無恥又耍賴,妄想沒下雨,也可發洪災,泥鰍鬆土拱,王八蔭處呆。物業若賠償,那你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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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668877
讓物業賠錢是純粹的訛詐!七十多歲抱小孩子上樓,就是自己沒事找事,怨得了誰?要怨就怨自己的兒女不孝順,讓七十多歲,該養老享福的人還去勞作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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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眼睛寬世界
現在的一些人都瘋了,七十歲老太太抱孩子上樓摔骨折,還要物業賠錢?
前些日子一個小偷去偷電瓶車被電死,起訴電瓶車主人,還意外獲勝。法院判決電瓶車主人賠小偷家屬五萬元。理由是私接電源。還有一個老人在公交車吃東西噎死了,狀告公交公司和司機。這七十歲老太太摔骨折狀告物業那一點呢?臺階高?路不平?除非有物業設定的路障,那還真應該告。
自己年紀大,骨質疏鬆,走路不小心,還抱著孩子,摔倒了趕緊去醫院,好意思糾結狀告物業,其實也對,還應該狀告開發商、建築商、這才有效。還有在哪買的鞋子,廠家、經銷商、這些也不能放過。老人的子女們也夠奇葩的,摔倒了狀告物業也真是想的出來,這是要訛人,赤裸裸地敲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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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儀閱
真可笑,全瘋了!但細想一下,其實不是他們瘋了,是我們落伍了!小偷偷車電死,竊賊入室盜竊逃跑時摔死,法院都能判車主房主賠償!那一個守法的老人受傷更應得到賠償!再說物業是業主花錢顧來的傭人,顧主年老有困難你理應主動出手幫助把孩子抱上去,把老人扶上去才對,你不出手說明你失職,必須賠償!就象有些老人坐公交車,司機一點剎車把腰扭傷了,找公交司機索要賠償,你為什麼點剎車,你不剎車我能扭了腰嗎?
再如某商場內有一塊地磚舖的不是很平導致5歲的孩子摔倒碰破頭,孩子的媽好找商場賠償,理由是地面不平!一個4.5歲的孩子本來走就不穩易摔倒,真出事了,不找自身原因和監管不利等問題,卻幹方百計的找別人的責任,好象自已真是一個無辜的受害者,真是匪夷所思!新人新事新氣象,不抓緊學習還真要落伍跟不上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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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龍族社
這個老太太上樓摔倒是她自己的原因導致的,應該與物業沒關係,所以,物業不需要為她的摔倒承擔賠償責任。
每次看到這樣的事情,便頓生一種反感。感覺如今的一些人,將碰瓷、訛詐當成了家常便飯,無論出個大事小情,首先想到的是訛詐、索賠。敲詐成了當今一部分人新的來錢之道,令人可悲。
七十多歲的老太太,腿指令碼身已不那麼靈便,自己單人上樓都費勁,再抱個孩子,無疑增加了其上樓的難度,同時,也增加了出現摔倒等意外的機率。作為一個成年人,應該對自身情況有一定的瞭解,儘量不去做自己能力之外的事,以減小風險。
老太太抱孩子、上樓、摔倒整個過程都是她的自主行為,造成的一切後果,應該由她自己承擔。物業只負責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老太太自身原因導致的安全問題,不在物業的服務、工作範圍內。因此,在老太太摔倒這件事情上,物業並沒有過錯,也就無需做出任何賠償。
記得看到過有這麼一句話“人,要懂得從自身找原因”,可如今的一些人卻做不到這一點,出現事情,便從別人身上找原因,甚至故意將責任強加於他人身上,而將自身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這是一種很可怕的現象,正是由於這種極端自私、損人利己的思想,扭曲了人性,導致碰瓷、訛詐、索賠事件頻頻發生。
正如這人七十多歲的老太太,又想將自己摔倒的責任推卸給物業,從而獲得物業的賠償金。動機不純,嫁禍於人之事不可做,不義之財不可取,免得被別人戳脊梁骨。
最後,提醒行動不便的老人們,要多加小心,注意自身安全,賠償再多的錢,也比不上自身健康、安全。
大家覺得物業應該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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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法重情深
物業不該賠償,小孩的媽媽爸爸應該賠償。
首先,上下樓梯是人們的日常行為,這與物業公司的管理無關。物業公司不應當對於人們的上下樓梯的行為負責。
其次,70多歲的人還照顧著小孩,也真是太不容易了。抱著小孩上下樓梯摔傷,也是夠可憐的。但是老人摔傷是他自己的行為造成的,責任應當由他自己來承擔。
最後,小孩的爸爸媽媽也太放心了,把小孩交給70多歲的老人看管。這也許是真的工作太忙了,照顧不過來。但是也應當體諒老人的能力,70多歲的老人能自己照顧自己就不錯了,還得照顧小孩。老弱病殘在一,老人有時候就可能感覺到力不從心了。
這樣給老人增加負擔,其實是小孩的爸爸媽媽的過錯。不能什麼事都賴在物業頭上,有什麼損失都要物業賠償,這於情於理於法都是說不過去的。
你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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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自然成就平凡
這種問題你說的這麼隨意,不是來找罵嗎?物業有責任只有一種可能,幹活時沒有放警示牌,但也不是全部責任。你要是真心想問問題的話就把事情表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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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GXLSY
物業是不動產營運管理,跟老太太摔倒有必然關係嗎?如果地表有水滑倒,那也是物產設計,施工,和物業,甚至水的主人,滑倒的人,共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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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月牙泉63
不但要讓物業賠,而且要鄰居,衛生清潔工,房屋建築商,設計師賠!賠到他們傾家蕩產!賠到自己發財致富,衣食無憂,不用出門,不用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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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騎豬闖紅燈942
物業沒管好該賠,房地商修的該賠,水坭,河沙,磚商賣的材料:該賠,修房的磚匠,合灰的也該賠。一句話凡是跟這個修房有一點點關係的都該賠。少說點也得賠一個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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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翠萍姐
你這話問的讓人無言以對。你得先說說這樣的事情跟物業有關係嗎?我雖然也是業主。但是跟物業沒關係的事情我不會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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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過客44075672
應該賠,但物業肯定推脫,你們要把事鬧大,有了輿論導向就順利了,首先拿上繩子一天推出一個家人去物業門口吊死,直到物業賠嘗為止,死的越多賠的越多,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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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愛在南昌
當然不該了,七十多歲的老太太為啥不能喊子女報上樓呢,或者孩子自己爬樓梯上去呢,如果是僅僅只有幾歲的嬰兒(不會有人讓七十多歲的老人帶的,不怕萬一就怕一萬的不是嘛)古話都說:人活70古老稀了,這麼大的年紀報個小孩上樓肯定是不行啊。摔倒了讓物業賠錢,有點說不過去了,除非是因為物業的樓梯破損未及時修復才能說是物業的責任啊,現在明顯就是老人自己的家人覺得老人摔傷了,想敲詐一些醫藥費用呢,老人有這樣的子女,真的的悲哀至極了。
有這個功夫不如去帶老人好好的就醫,畢竟年紀大了,再看看孩子有沒有什麼地方不舒適的才是正經事啊,老人的子女真的是鑽到錢眼子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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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長征154442478
物業應該賠償,物業有義務保障業主每一位家人的健康,在每一處都必須設立服務崗,隨時聽候業主們的吩咐,提供幫助和服務,這種服務必須是無條件的,且不許提高物業費,若物業收不抵出,物業必須帶錢為業主服務。對小區的老人,其一出房門物業必須派人跟隨護衛,發生意外即是物業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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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不糊塗時塗糊不
這樣的問題就相當於:一對年輕男女在小區結婚五年,天天都在小區睡覺,卻一直沒有懷孕。
請問:物業應該對這種不懷孕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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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煮酒放歌在人間
七十多歲的老太太抱著小孩上樓摔倒,老人膝蓋骨折,物業該賠償嗎?我認為物業必須賠償,賠償你個大頭鬼就可以。
這種索賠理由,又一次重新整理了我對無恥的認知,我不得不佩服有些人上高天下告地中間告空氣的奇葩勇氣。我不知道屢屢發生這種索賠事情,是人的維權意識增強了還是道德淪喪了?
吐槽完畢,題還得答,我從幾個方面來說說這個事情。
一、物業方面,就我知道的物業對於業主的作用來說,貌似沒有一條是物業有給業主當保姆的義務,後來我又網路搜尋了一下,還是沒有見到。
二、老人這一方,70歲的老人,本應該是受到子女照顧,安享晚年的時候,題主口中的老人,任然發揮著餘熱,給子女帶著孩子,還要抱著孩子爬樓梯,那麼問題來了,70歲的老人身體是否健康?老人智力是否退化?樓梯是多高的樓梯?孩子多大了?體重多少?綜合到一起,70歲的老人抱著孩子爬樓梯這個事情本身是否合理?為什麼有這個事情的發生?
歸根到底還是子女的問題,現在老人摔倒了,作為子女的不反省自己的問題,竟然還舔著逼臉要求物業索賠,是誰給了他們勇氣,梁靜茹都不行。
做人得有底線,做人得講道德,這種遇事不反思自己,推卸責任給別人,視為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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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一定要賠,開發商,設計單位,建築單位,驗收單位,土地原所有人,都需要賠償,銀行承擔連帶責任,不給他家貸款就不會買房,不買房就不會摔倒,家屬所在單位也有連帶責任,不讓他們家上班就不會有錢,那樣就不會買房導致摔倒了,摔倒的父母也要承擔連帶責任,生了她導致她摔倒,所以必須都要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