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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陌上秋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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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思渡萬古
畜生,不能稱之為人!
為什麼給母親治病?因為是自己的母親,親人,一種恩情、親情。兒子不是親人嗎?沒有感情,一點不愛護嗎?一個擁有感情、重視親情的人,竟然幹出賣兒子的事!?那你說他是真的重感情和親情的人?誰信?尊重了一個生命,卻又迫害了另一個生命,真的在尊重生命?
如果,治病真的超出了自己的承擔能力,那就在承擔範圍之內,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治。不能想出這種泯滅人性的方法,超出人倫的事。
再說,兒子是你生的。但卻是一個獨立的生命,有自己的人格和生活的權利。你沒有權利將他買賣!這不僅僅是違法的事了。
做出這種事,絕對不是“孝”,也絕對不會是母親希望的!這是一種打著“孝”的幌子的,人性之醜、人性的扭曲,是人之“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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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情感問題說說
為了給重病的母親治病,賣掉自己的兒子,這是可以從,大孝和無情兩方面來看。
1;首先是大孝,母親重病了,當兒子的著急,還沒有錢,能借的肯定已經都借過了,包括親戚,朋友,所有能借錢的地方都借過了,實在沒有辦法了,他把孩子賣了,就為了給重病的老母親,治病,從這點來看他是大孝子,從這點來說是沒有什麼毛病的。
2;無情,無論是他的母親,還是他的兒子其實都是他的親人,既然是親人就沒有區分,都是他最親的家人,他為了給重病的老母親治病,而賣兒子,這在親情上說不過去,他為什麼不去賣腎,賣血,或者求助媒體,求助慈善事業,他跟本就沒有去想過這些,也沒考慮過,就把兒子賣了,他對的起他的老母親,但是他對不起他的兒子呀,要知道兩邊都是一樣重要的,他也沒有權利去代表他兒子的人身自由,從這裡看,他是無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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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王義濤
對這個訊息的真偽大家不要盲目相信,現在虛假訊息太多了!如果真的如此,他太愛自己的母親了,愛心滿滿的人對自己的骨肉如此冷酷無情?這個人兩重性如此突出?除非神經不正常!還有,現在國家嚴打買賣兒童,既然是一個很孝的人,他懂得道理很多,一定知道買賣兒童的後果!況且現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治病可以報銷一部分,大病可以救助,除非像白血病之類的重大疾病難以承受,一般病也能治得起!
我認為這是假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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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營養醫學傳播者
謝邀!很多人看到這個問題的第一感受是他的做法不對,但若設身處地的去對待這個問題,我們又會如何選擇呢,之所以有賣自己兒子,根本原因是自己的母親治病需要錢,已經沒有其他渠道找到錢了,在做出這個選擇決定前必定進行了激烈的思想鬥爭,權衡利弊後的決定,在這裡不知道其情況,如果有選擇,比如賣房賣車,如果已經賣掉或者沒有,這個選擇也合情合理,因為母親病重不去救治就是終生的永別與遺憾,而兒子只是過繼給別人,並不是永別,另外按照現在這種情況,孩子的生活與教育條件也會受到影響,故此不適宜過度的批判,但由此也映射出一個現狀,社會的發展帶來的不可逆的規律:飢餓減少、慢病高發、行為改變;在此再次提及現在主流醫療體系,很多治病僅僅是針對病症,並未針對病因去給出合理有效的解決方案,而營養醫學也是針對問題的根本,比如癌症腫瘤等運用現代主流醫學花費是巨的,結果幾近是註定的,另外尿毒症、白血病、心腦血管疾病同樣如此,而營養醫學就針對晚期癌症患者也是極具療效,且費用正常不會超過五萬,對於其他很多疾病花費更少,且效果同樣立杆見影!回到之前的問題,如若男子能接觸營養醫學,我想不會出現上述提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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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雲鋒相隨
買賣人口是非法的,無論是不是自己的兒子,任何人都不能進行買賣。看似在盡一份孝心,其實有違人倫和天理。身為人子,當盡贍養義務;身為人父,當盡撫養義務。的確,現在上有老下有小的男人,真的很難。可是正因為難,才更應該頂天立地,挺起胸膛。也有人說,一分錢難倒英雄漢,母親可是唯一,兒子還可以再生,易子救母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權宜之計。我認為這完全是不負責任的混蛋邏輯。請問你除了賣兒子有沒有想過別的辦法?母親到底得的是什麼病?你為救母,賣過房,賣過地,賣過傢俱嗎?你為湊錢,找政府,找親人,找過朋友幫助了嗎?當你要行賣兒之舉,你想沒想過你的兒子身心會受到多麼大的傷害?而你走到了這一步,真的是拼儘自己全力走投無路了嗎?如果你真的認為除了賣兒子,再也想不到其他辦法,那我問你為什麼就沒有想到先從自身零件賣起呢?你既然這麼無用,為什麼不把自己的一隻眼角膜捐獻出來,讓它能為有能力的人帶來光明,或者捐一顆腎臟出來,讓它幫助解決一個尿毒症科學家的生存問題,捐一葉肝臟,讓一個社會精英的肝癌患者看到生的希望……總之,你完全可以用你的自身零件透過正常渠道,合理合法地助人。而後再請受你幫助,獲得新生的人,向你伸下援手,化解你生活上的難題?這樣遠比你賣子救母偉大的多。中學課本里有一篇沈石溪寫的小說《斑羚飛渡》,文中描寫的是一群被逼至絕境的斑羚,生死關頭,用自我犧牲的方式,一半年長的斑羚挽救了另一半年青斑羚的故事。斑羚在危難中所表現出來的智慧、勇氣和自我犧牲精神,難道就不會讓賣子救母的男人汗顏嗎?動物能做到的,人為什麼就做不到?
至此,不想再多說什麼了,真的不希望會發生賣子救母這種事。我願世間安好,天下蒼生無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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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杏林學子周
1、手心和手背:自己的母親和自己的兒子都具有血緣關係,手心手背都是肉,割掉哪一塊都非常疼。
2、希望和絕望:母親重病需要醫治,不賣掉兒子就沒錢,母親就可能沒康復的希望。賣掉兒子,估計這位男子會這麼做,心裡也是很絕望的,試問不是走投無路誰會這麼做?
我個人認為,其實該男子大可不必賣掉自己的兒子。現在網路有籌款的平臺,眾籌治病也是有希望的一條道路;或者尋找政府部門,請求援助;或者加班加點掙錢攢錢。賣掉自己的骨肉著實是下下策。有困難還是多想點理智些的辦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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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五道口職技學院門衛
現實版的24孝,不知該為中國的優秀傳統文化的繼承感到欣慰,還是該未時代的倒退感到悲哀!
首先,竭盡全力救母,這值得稱讚,上天有好生之德,覺不隨意放棄每一條生命
其次,賣兒救母,對孩子還說太不公平,太過無情
最後,希望政府進行醫療體制改革,因病致病的事時有發生,為大病患者提供幫助,避免人間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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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家人平安147354958
男子為了給重病的母親治病,賣掉了自己的兒子,這事你怎麼看?
當然有多數人是不支援男子為了給重病母親治病,賣掉了自己的兒子的。雖然男子孝心有佳,可又觸犯了法律,咱們國家明明有規定不能買賣人口,兒子雖然是自己生的可你不能把他當商品給賣了。假設你自己無能力扶養,為了讓兒子有個好的生活環境,你可以選擇為兒子找個人家,讓兒子幸福長大。
雖說對父母要百善孝為先,可兒子是咱們生的,做父母的有撫養他的長大成人的義務。男子賣掉了自己兒子屬於逃避責任、害怕困難,即使自己母親有病無錢治可以想別的辦法,找政府、要不貸款也不應該去賣自己兒子。兒子一擔跟了另個家庭你能保證他生活得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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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東方徒刀
可悲,母親重病,男子因無錢醫治,賣兒子換錢;可嘆,男子假孝偽善,虎毒尚不食子,何況人乎?可惜,法網恢恢,最終男子難逃法律制裁。
是孝感動天嗎?
不是,恰以為此舉乃不孝之舉。母親重病誠然急需錢來續命,但一命換命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且不說換來的錢能否續回來老母親的命,就單說老母親被救了回來,她也要一直揹負著對孫子的歉意度過餘生。
陷母親於不仁之境地的作為實屬不孝,又有點自己熬不住拿老母親治病為藉口行勾當的嫌疑,是為不智。再怎麼說,孩子是無辜的,不是行孝心的砝碼。
是兩難之境嗎?
不是,若是母親與兒子都得病,然後只能救一個,這時候面對的是兩難之境。如今的,只是一難之境。賣孩子在我看來並非為難之境,反而有當婊子立牌坊的作風。
自己把孩子賣了錢,還要打上自己迫不得已,實在是沒有辦法的幌子。這又算哪門子的為難,我倒是看到了數錢時的眉頭稍松——終於壓力輕了一點。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話說的一點兒也沒錯。誠然是可憐人家,也不能做出此等有悖人性之事。
盡人事,聽天命。
母親之病,在不違背法律道德之前提下,盡最大努力去賺錢醫治。若最終仍不幸,相信沒人數落你不孝,母親也不會怪你不給她醫治。若時光倒流,家境貧寒就不要再生這第二個孩子了。生而不養,養而不教,都不如不生。
可惜,買賣已成事實,該男子難逃法網。不求法外開恩,但求念在他貧困處境上能夠酌情量刑。當然,一切還都要以法律依據為準。
將自己親生兒子賣掉的男子姓錢,22歲,河南周口人,今年2月初,他在濟南將自己只有一歲多的兒子賣給他人,非法所得36000元。
錢某為什麼會將自己的親生兒子賣掉呢?據錢某說,他自己在外打工,平時也掙不了多少錢,但最近母親突然生了重病,做手術需要一筆高昂的費用。
而錢某本來有兩個孩子,被賣掉的是老二,只有一歲多,家裡開銷巨大,錢某和妻子也沒有精力照顧孩子,情急之下,錢某竟然萌生了賣孩子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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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言說虎毒不食子,想不到天下還有這樣的父親?從親情上講,這位父親雖然很孝順,卻仍屬心狠殘忍之人。從公民的權利上講,他這種賣兒子的行為,已觸犯法律!孩子不是商品,他是有人權的獨立的人!他依靠父母生活,卻不從屬於父母,所以父親不能採取賣兒子的方法給母親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