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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微媽育兒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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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帶娃叨叨叨
不知道您是選擇協議離婚還是起訴離婚。一般來講,寶寶都是孃家帶的,法院也是會判給女方的多。從孩子的角度來講,孩子在媽媽身邊也是最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也許你還有些顧慮,比如
1一個女人帶著孩子會影響二婚
如果遇到真愛,我覺得不會有影響,一個真心愛你的人,肯定也會愛你的孩子。孩子是最依戀媽媽的,讓他去適應一個新的父親遠比適應一個新的母親要來的容易。
2孩子是你最大的精神支柱
你覺得拋棄了孩子就能過得幸福嗎?錯!你過得越幸福就會對孩子的愧疚越深。所謂為母則剛,是你養育了一個孩子才則剛。有了孩子在身邊,你才有動力去奮鬥,去生活,這樣會讓你更獨立,更自強。
我覺得一個女人離婚可以什麼都不要,但是不能不要孩子。離婚不可怕,骨肉分離才是最可怕的!加油,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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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綠葉上的小蝴蝶
這個問題根據個人情況來定,如果女方經濟條件好。可以要孩子的撫養權,我覺得媽媽帶孩子,要比爸爸帶孩子強。因為女人多數都心細,而且會把孩子當做自己的全部。如果男方經濟條件好,願意給女方錢來撫養孩子。女方也可以撫養孩子!
如果女方再婚,現任有孩子。經濟條件不好,就不適合要孩子撫養權。這些都是以個人的情況來決定的。
總之無論是什麼情況,請做父母的善待孩子,全方面為孩子考慮。因為孩子小,不能自立,她們也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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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揚州談律師
離婚中孩子的撫養權之爭,是一場法與情的較量。
為人父母對未成年人子女撫養的法定義務,大家都知道,不再多講。本律談一談孩子撫養權中涉及的“情”字。
若女方是不負責任的,沒心沒肺的,認為孩子會給離婚後的生活增添不便的、給再婚帶來障礙的,完全可以將孩子的扔給對方。
現實案例中不乏有這樣的女方,還有的就是女方父母,完全站在自私自利的立場與角度,置離婚最大的無辜者孩子於不顧,沒有一點做母親的責任義務感,為了所謂將來自已的“幸福”,視累贅包袱一樣拋棄孩子。這樣的女人不配做一個母親。
本律建議所有的離婚者,在離婚訴訟時都去主張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成功爭取到的,遂了自己心願。
爭取了沒成功的,將來對孩子可以有個交待,當初並不是媽媽拋棄你,而是努力爭取而不得的結果,面對將來孩子的指責,完全可以理直氣壯的面對。明知爭取不到,非要去爭取孩子撫養權之舉,實為離婚愧對孩子的贖罪之舉,是自己良心的一劑安慰藥。
回覆列表
婚姻走到盡頭,最難處理的就是孩子的問題。總體來說,孩子由母親撫養是最好的,但回到現實,還是要結合你自身的實際情況來考慮。獨立撫養孩子,畢竟要耗費大量的時間、金錢和精力。
我一個女同事剛剛離婚不久,她選擇了要孩子。
說說她離婚時的情況,她和前任結婚才一年就出現了問題,半年多後,雙方商議離婚。兩人都表示要孩子,但女方收入比男方高,而且每天都能回家帶孩子,而男方的工作經常不回家,鬧矛盾之後的半年更是極少回家。但女同事的家人、親戚極力反對她要孩子,因為她不僅會因此生活艱難,將來再婚也成了問題。
女同事最後說服了父母,還是拿到了撫養權。她當時真的揹負了巨大的壓力,但她認為她不能把孩子放在那樣一個不負責任的父親和家庭手裡,即便自己再辛苦,也會為了孩子堅持下去。
離婚後,她過得很好,孩子幸福,她也如釋重負,她說她從不後悔當初的決定。
要不要孩子的撫養權,取決於你自身和孩子的綜合考量。如果孩子還小,而男方的條件也並不好時,作為一個母親,放棄孩子真的忍心嗎?如果你自身的條件對於帶孩子來說的確很艱難,而男方對孩子比較負責,經濟條件也不差的話,勉強要了撫養權也不一定是對孩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