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龍的傳人水泊梁山

    看過近期美國以特郎普為首的,部分人群鬧騰的非常歡,大有把美國一分為二的態勢。現在看來估計不能了,但是其結果還得看特郎普?如果有頭領帶動,美國的分裂就成行了!

  • 2 # 穿插游擊隊

    1月6日,本來是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召開聯席會議,認證選舉人團票結果的日子。

    但在會議期間,數千名川普支持者闖入國會大廈,國會被迫緊急休會。

    場面極其混亂。

    | 1月6日,美國國會確認選舉人團票期間,聚集在國會大廈前的川普支持者與警察發生衝突,部分支持者衝進國會大廈,聯席會議因此遭到中斷。

    當晚,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警察局代理局長康蒂(Robert Contee)召開新聞釋出會說,這次暴力衝突事件已造成4人死亡,至少14名警察受傷,52名示威者被逮捕。

    | 川普支持者站在國會警察的裝甲車上,其他人湧進了國會大廈。

    | 川普支持者闖入國會大廈內部。

    這次衝突,為總統權力能否和平交接,蒙上了一層陰影。

    2020年美國大選,為什麼爭議頻頻,始終無法塵埃落定?

    | 一位川普支持者,在國會舉著內戰時期聯盟國的旗幟。

    直接原因,是因為川普始終沒有宣佈敗選,而是不斷向支持者宣稱,存在廣泛的選舉舞弊和違規行為,導致自己的勝利被「竊取」。

    除此之外,這次大選也暴露出美國選舉制度本身不完善、有爭議的地方。

    我們在之前的多篇文章中談論過相關問題,比如選舉人團制度的由來(《決定美國總統命運的538人》),搖擺州的重要性(《搖擺州是如何影響美國大選的》),以及大選後川普可能會走的法律程式(《一條可能讓川普翻盤的法律途徑》)。

    今天,我們來重點談談選舉人團制度在大選中暴露出的利弊。

    得票數多,卻不一定當選

    2020年不僅是美國的選舉年,也是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年。每個州在國會中的代表人數也會相應變化,而選舉分割槽也會產生變化。

    但在十年間,由於選舉人團制度,選舉總統的「最終」票數卻是固定的。

    即使是現在,很多人仍認為選出的總統不是「人民選出來的」總統。

    在這次大選前,美國民眾對於選舉人團制度的質疑就已經不少。

    由於選舉人團制度中的「贏者通吃」原則,2016年,也就是美國上一次大選,川普打敗了希拉里,當選總統。

    可是在那一年,希拉里得到的總選票數比川普多出了將近300萬張,超出了2%。

    只是,由於像佛羅里達州、俄亥俄州、北卡羅來納州這幾個搖擺州倒向了川普,使得川普最後贏得了選舉,成為美國曆史上第五位普選票數少,卻仍然勝出了的候選人。

    2020年大選前夕,民調分析師西爾弗(Nate Silver)做出一項調查。調查顯示,如果拜登能夠以700萬張選票的優勢打敗川普,那麼他就能夠當上總統;如果這個數字是450萬張,他就還有四分之一的可能性落敗;當這個數字僅為300萬張,那麼川普連任的可能性就會大大增加;如果只是150萬張,那拜登幾乎沒有獲勝的希望。

    也就是說,即使拜登選票超過川普,也有很大可能失掉選舉。

    當然,最終拜登拿到了8127萬選票,川普拿到了7421萬選票,兩人都創下了得票數量的記錄。拜登拿到的選票比川普多了700萬張。

    但這仍然提醒人們:在美國,如果一個候選人得到了更多民眾的喜愛,他仍可能當不上總統。

    這便是選舉人團制度被廣為詬病的一點。

    這一點,美國的開國元勳之一麥迪遜(James Madison)在1823年就談到:

    「各州使用『贏者通吃』的原則是『一串串珠子』,無法反映其公民的真正政治多樣性。」

    | 開國元勳之一詹姆士·麥迪遜

    那些「少數」的選民,他們的投票在「大眾民意」面前消失了,它不是被打敗,而是被吞噬了。

    在一個州中,如果它是民主黨的地盤,那麼,不管支援共和黨的選民多麼努力地投票,最後這個州都會歸民主黨勝利;反過來,也是如此。這是選舉人團值得反思的第一點。

    「千瘡百孔」的制度?

    選舉人團制度值得反思的第二點,是被固定下來的538張選票。

    參議院的100個席位,眾議院的435個席位,加上華盛頓代表特區的3個席位,總共538個席位。

    選舉人團擁有的票數不變,可美國的人口卻在不斷增加。雖然,每十年進行人口普查之後,都會根據各州之間相對人口的變化來調整選票比例,但往往變動不大。

    比如說,2000年佛羅里達州的人口數為1533萬,到了2019年達到了2148萬人。

    2000年的人口普查後,佛羅里達州的對應選舉人團票為29票,每一張選票背後代表的約為53萬民眾。

    可是將近十年間,這個州的人口增加了615萬人,但可能增加的席位只有1~2個。這就相當於,在可能增加的選舉人團票裡,每張選票可能代表著300萬以上的選民。

    因此,固定下來的選票數與不斷增長的人口之間的矛盾,愈演愈烈。

    對於那些人口大州來說,選舉人團票沒能跟隨人口的增長速度,一起大幅上漲;

    對於那些人口較少的州來說,手中握有的選票卻具有「更高價值」。

    這個現象最極致的表現在於,不論一些州人數再怎麼少,比如懷俄明州、蒙大納州,這些州在眾議院中至少會保有一票,加上參議院的2票,就會有3票保底。

    這就意味著,人口小州所擁有的的選舉人團票數,相對於自身的人口比例來說,有些過多;而那些人口大州的選舉人團票數,相對於人口來說,又過少,他們的權利被忽略了。

    雖然人口普查每十年就會進行一次,也會根據人口的變化來調整選票比例,但仍然改變不了在不同的州背後,選票代表的人數不同、背後所附帶的價值不同這個事實。

    這樣的不平衡,讓民意與民意之間有了高下之分,原來為了民主而產生的制度,卻將民意分出了高低,這是選舉人團制度最大的問題所在。

    同樣,在《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二款中,要求:

    「每三萬人中需選出的一名眾議員,每州至少須有一名眾議員。」

    (The number of Representatives shall not exceed one for every thirty Thousand, but each State shall have at Least one Representative.)

    這一條憲法本是華盛頓為《美國憲法》留下的為數不多的貢獻,但卻沒有提到眾議員數量是否要隨著人口增加而增加。

    後來,麥迪遜也曾提議眾議員數量應該隨著人口增加,並提出提案,但沒有透過。

    如今,麥迪遜的擔憂變成了現實。

    不過,隨著時間推移,眾議院席位的確增加了,只是遠遠趕不上人口增加的速度,這也造成了民主被「稀釋」。

    第三,由於選舉人團制是一種間接選舉制,選舉人作為民意的代表去投出自己神聖的一票。但人非機器,這就導致了「失信選舉人」的存在。

    當某些選舉人背棄民意,以自己的主觀想法來投票,問題就出現了。當這樣的情況發生時,這類選舉人的選票是否合法?

    如果不合法,選票以及最終總統當選的比例是否也應當相應調整?

    第四,選舉人團制度可能會使更多操縱選舉的現象發生。

    每次人口普查後,每個州會依據數字變化以及分到的議席來劃分選區,進行投票。

    既然可以自行劃分選區,為了能夠贏得選舉,便會有人從中設法。

    最典型的便是1812年,美國馬薩諸塞州州長格里(Elbridge Thomas Gerry)為了自己的黨派能夠勝利,將選區劃分成歪七扭八的樣子,使得敵對黨派都集中於少數幾個選區。

    因為他所設計出的選區劃分奇形怪狀,長得像一種兩棲動物「蠑螈」,之後,人們就將這類不公平地劃分選區、以操縱選舉的行為稱為「格里蠑螈」。

    | 1812年,描繪馬薩諸塞州選區劃分的諷刺漫畫。

    這樣看來,選舉人團制度似乎漏洞百出,如同哈佛曆史學家基薩爾(Alexander Keyssar)所言:

    「世界上沒有任何其他國家模仿我們的選舉人團制,這絕非偶然。」

    這樣看起來「千瘡百孔」的制度,為什麼會存留至今?

    會有一個更好的選舉制度嗎?

    選舉人團制度能夠沿用至今,有一定的道理,眾多捍衛者也提出了很多論據。

    比如,選舉人團制度能夠減少政治亂局,當「贏者通吃」的原則定下後,候選人之間的票數會更為集中。這可以減少計票成本,也可以防止選票分散。

    而且,一定程度上,選舉人團制度可以減少暴民政治的產生。

    最初,選舉人團制度是先由大眾選民投票,再由「選舉人」這些政治精英作為中介去投出最終票,有這些政治精英作為緩衝帶,迎合大眾的暴民政治家出現的機率就降低了。

    選舉人團制度其實是大眾政治與精英政治的結合體,有效地減少了直接選舉和國會選舉兩者的弊端。

    同時,選舉人團制度涉及到州與州之間的利益。一個州擁有多少選舉人團票,就一定程度上意味著話語權大小。因此,由於目前的制度有利於各州發揮各自的影響力,想要改變這個制度,需要超過三分之二的州投票透過,這在現實中難以實現。

    至於「失信選舉人」和普選票多數總統未能勝選的情況,在美國曆史上是個例,並不足以說明選舉人團制度不合理。

    總體上來看,選舉人團制度仍是經過很長曆史檢驗的制度。

    不過,一些人仍堅持認為,以人民直選來取代選舉人團制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推崇此法的人們將其稱為「全國民眾投票制」(National Popular Vote,簡稱NPV)。這種制度中,所有的選舉人選票可以分配給任何候選人,這些票數也不會因為「贏者通吃」的原則,將你的選票「整合」。

    這當然是我們很熟悉、世界上也有許多國家在使用的選舉方法。

    另一種可能的做法是擴大眾議院的規模。

    印第安納州的代表克魯姆帕克(Edgar Broompark)就表示:

    「如果我們使每位選舉人代表的人數過多,代表制的概念就會變得模糊而不確定。選民對選舉人的意義變得越來越不重要,我們可能會失去我們代表制政府的生命力。」

    另一方面,如果眾議院的規模擴大,代表人數增多,就可以促進整個眾議院的分工,專業化程度也會提升,也有更加充足的人手來進行行政監督。

    | 眾議院開會現場。

    不幸的是,眾議院擴大規模這件事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對。前人口普查部主任普雷維特(Kenneth Prewitt)就是其中之一:

    「擴大眾議院可能會建立一個更加公正的系統,而該系統的可管理性將降低,而且我不確定美國是否會保持領先。」

    選舉人團制度有人贊成、有人反對,提出的其他方案也是如此。

    關於選舉人團制度的爭論,歸根結底是對於直接民主更好,還是間接民主更好的爭論。

    雖然選舉人團制只有美國有,且無其他國家模仿,但不代表它是落後的制度。相反,幾乎沒有人會認為,採取直接民主的一些非洲或中亞國家在民主程度上會超過美國。

    選舉人團制度「下防暴民,上防暴君」,毫無疑問是巧妙的政治制度設計,也是代議制的體現。

    不可否認的是,隨著人口增加,選舉人團制度暴露了弊病。在保守主義政治學家拉塞爾·柯克看來,這一制度無疑也會引發「黨爭」。

    選舉人團制度不是完美的,但也絕不是「千瘡百孔」的。

    正如美國從來不是完美的國家,而是「最不壞的國家」一樣,選舉人團制度也是這個國家中「最不壞的制度」之一。

    美國想要迎來更好的制度,不在於廢除選舉人團制並採取普選,而在於回到其立國的最初精神之中。

    選舉人團制之所以設計「巧妙」,正因為它不是某個人在某一時間中運用理性設計而來。

    相反,它是各種理念和各種立場相互爭執下的妥協產物。不同的思想理念、不同的立場和利益之間平等地商量、爭吵和妥協才是美國的力量之源。

    在這種力量下產生的結果,如果還是出現了問題,也同樣需要運用這一力量解決。這也許才是美國精神之所在。

    一個制度出現問題不會毀掉美國,足以毀掉美國的,更可能是對其立國精神的背離和遺忘。就像林肯所說的:

    「美國永遠不會被外界摧毀,如果我們動搖了並失去了自由,那隻可能是毀於我們自己。」

    (America will never be destroyed from the outside. If we falter and lose our freedoms, it will be because we destroyed ourselves.)■

    參考資料

    Bruce Bartlett.A Broken Census Can Break Democracy.The New Republic,2020.Jesse Wegman.The Electoral College Will Destroy America.The New York Times,2020.Peter Baker.Expand the House.The New York Times,2009.Kelvin M. Pollard.U.S. House Seats Are Shifting South and West Based on Population Changes.Population Reference Bureau,2020.Katrina vanden Heuvel.It’s Time to End the Electoral College.The Nation,2012.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人說以前的課本學拼音用兩個月左右,現在的課本是兩週的時間,孩子跟不上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