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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中飛人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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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顏井辰
建議娛樂圈也建立健全明星正能量評價體系,列出白名單或者黑名單,對於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正能量發揮明星個人魅力和貢獻的明星給予積極引導和正面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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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藍天白雲一生追隨
累不累?缺誠意?你代表所有人?胡言亂語閒的⋯但這個所謂的名人(賣藝為生的人)你當初幹嘛了非要做錯再後悔就是更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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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也許57609286
脫帽安檢是基本常識,她不應該第一次被安檢,這是以為是,把自己當成什麼了不起的人物,如果在國外,這種行為應該被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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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手機使用者5976700502
這些人為了提高知名度,蓄意在某些公眾場合做一些匪夷所思的事來吸引大眾眼球,之後假裝道歉了事,所以要按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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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文73581060
藝不精,德無修!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也許是為了引起公眾與論的關注,看到新聞後,想了好久才想起有個哥們兒叫曾軼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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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李毋啦
我為曾軼可站臺
首先宣告一點,曾軼可是什麼鳥人在此事件之前一無所知,甚至昨天剛看到名字時把她誤以為是奧運會上唱歌的內個小姑娘叫什麼妙可的。起這個題目,只是表明一下自己的觀點,並且已經做好了接受抨擊的準備,歡迎每一個看完我文字的人提出不同的意見,但前提是請您看完我的文字。對於每一個口出汙言穢語的人,我在這裡用同樣的方式一字不拉的交還給您,請笑納!
-------今早醒來,開啟手機,鋪天蓋地的曾軼可,看到他照片的時候恍然大悟,原來長這個鳥樣,第一印象是不喜歡她,最起碼是長相,她為什麼成為了明星更是無從得知。因為是熱點,便關注了,看到的都是幾乎一邊倒的抨擊,有官媒的,有自媒體的,下面的評論也幾乎是一邊倒,一樣的抨擊。翻了很多頁,我想看到的當時事件的的影片沒有找到,於是在幾個所謂的新聞的下面加上了我的評論:
“如果曾軼可真如媒體描述的一般,蠻橫的拒絕安檢,現在的一切是她罪有應得,雖然我不知道應該按哪條法律定她的罪,最起碼它違背了公眾良俗,違反了大多數人所遵循的規則,如果再有因為自己是名人而更加驕狂的心理作祟,對他的懲罰更應加重,以儆效尤。但這些,她的對錯請讓我們看到真相自己加以判斷,而不是一個寫文字的人告訴我們,我相信事實而懷疑人性!我也相信並不是每一個頭戴國徽的執法者都是高素質的秉公執法,我相信法律而依然懷疑人性,而大多數媒體大多時候只會會譁眾取寵,其目的是得到關注。”
-----------這是我的態度。
我看到了她的道歉,我不知道那是巨大壓力下的屈從還是心服口服的良心發現。如果當時真的是自以為名人的心理作祟下的蠻橫無理,這樣的道歉是不夠的,我們更應該看到事件的真相,讓大眾做一評判而讓她心服口服,而相反的,如果是巨大壓力下的屈從,造成的只能是她對這個社會的內心的更深層憎惡。
這一切很難嗎?
當然,我甚至我們服不服無關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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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5431620861591
沒用,不是發自內心的誠心誠意的道歉,要不是廣大網路朋友的強烈呼籲,和主流媒體的有效發聲,請問他會去嗎?(抱歉,用了他,而不是她,因為我不想針對這個人)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該怎麼做,應該自己知道,如果這一點還不能認清,你的最低限度的良知何在?你的智商也是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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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qzuser198137445
誰給的這麼一個普通歌星底氣公然挑釁法律權威自以為是不知廉恥,藝人都是這樣的嗎犯法不臉紅嗎,得先學會怎麼做人不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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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綠紙杯
這已經不是道歉就了了的事。這主要是公眾人物怎樣面對公眾的問題,什麼樣的人才能做公眾人物,公眾人物的社會責任問題。
回覆列表
曾某你出道才幾天呀?不過是一個歌手,還要如此裝酷耍大牌要特權,誰給你這個優越感?若是哪天當了大紅,還不上了天?以為有100多萬的粉絲就不知幾斤幾兩了,可以號令天下,主導輿論了?膨脹狂忘可笑至極!唯有封殺才能警示當局者和後來者!藝不精,德無修!